㈠ 什么是矿产资源储备基地
经过矿产勘查(普查或详查)后,证实达到中型以上规模、暂不开发的矿产地。
㈡ 什么是矿产资源储量
矿产资源储量,是指经过矿产资源勘查和可行性评价工作所获得的矿产资源蕴藏量的总称。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是指综合描述矿产资源储量的空间分布、质量、数量及其经济意义的说明文字和图表资料,包括矿产资源储量的各类勘查报告、闭坑地质报告以及矿产勘查和矿山生产、水源地建设阶段用于筹资、融资、探矿权或者采矿权转让过程中说明矿产资源储量的有关资料。
㈢ 矿产资源/储量类型
8.2.1 储量(三类)
8.2.1.1 可采储量(111)
探明的经济基础储量的可采部分。是指在已按勘探阶段要求加密工程的地段,在三维空间上详细圈定了矿体,肯定了矿体的连续性,详细查明了矿床地质特征、矿石质量和开采技术条件,并有相应的矿石加工技术试验结果,已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包括对开采、选矿、经济、市场、法律、环境、社会和政府等因素的研究及相应修改,证实其在计算的当时开采是经济的。
8.2.1.2 预可采储量(121)
探明的经济基础储量的可采部分。是指在已达到勘探阶段加密工程地段,在三维空间上详细圈定了矿体,肯定了矿体的连续性,详细查明了矿床地质特征、矿石质量和开采技术条件,并有相应的矿石加工技术试验结果,但只进行了预可行性研究,表明当时开采是经济的。
8.2.1.3 预可采储量(122)
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的可采部分。是指在已达到详查工作程度要求的地段,基本圈定了矿体三维形态,能够较有把握地确定矿体连续性,基本查明了矿床地质特征、矿石质量、开采技术条件,提供了矿石加工技术试验结果,预可行性研究结果表明开采是经济的。
8.2.2 基础储量(六类)
8.2.2.1 探明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111b)
与可采储量(111)的差别在于本类型是用未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数量表述。
8.2.2.2 探明的(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121b)
与预可采储量(121)的差别在于本类型是用未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数量表述。
8.2.2.3 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
与预可采储量(122)的分布特征相同,其差别在于本类型是用未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数量表述。
8.2.2.4 探明的(可研)边际经济基础储量(2M11)
是指在勘查工作程度已达到勘探阶段要求的地段,详细查明了矿床地质特征、矿石质量、开采技术条件。可行性研究结果表明,在确定当时,开采是不经济的,但接近盈亏边界,只有在技术、经济条件改善后才可变成经济的。
8.2.2.5 探明的(预可研)边际经济基础储量(2M21)
与基础储量(2M11)分布特征基本相同,本类型只进行预可行性研究,表明在确定当时,开采是不经济的,但接近盈亏边界。
8.2.2.6 控制的边际经济基础储量(2M22)
是指在达到详查阶段工作程度的地段,基本查明了矿床地质特征、矿石质量、开采技术条件,基本圈定了矿体的三维形态,预可行性研究结果表明,在确定当时,开采是不经济的,但接近盈亏边界,待将来技术经济条件改善后可变成经济的。
8.2.3 资源量(七类)
8.2.3.1 探明的(可研)次边际经济资源量(2S11)
是指在勘查工作程度已达到勘探阶段要求的地段,地质可靠程度为探明的,可行性研究结果表明,在确定当时,开采是不经济的,必须大幅度提高矿产品价格或大幅度降低成本后,才能变成经济的。
8.2.3.2 探明的(预可研)次边际经济资源量(2S21)
与经济资源量(2S11)分布特征基本相同,本类型只进行预可行性研究,表明在确定当时,开采是不经济的,需要大幅度提高矿产品价格或大幅度降低成本后,才能变成经济的。
8.2.3.3 控制的次边际经济资源量(2S22)
是指在勘查工作程度已达到详查阶段要求的地段,地质可靠程度为控制的,预可行性研究结果表明,在确定当时,开采是不经济的,需大幅度提高矿产品价格或大幅度降低成本后,才能变成经济的。
8.2.3.4 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
是指在勘查工作程度已达到勘探阶段要求的地段,地质可靠程度为探明的,但未做可行性研究或预可行性研究,仅作了概略研究,经济意义介于经济的—次边际经济的范围内。
8.2.3.5 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
是指在勘查工作程度已达到详查阶段要求的地段,地质可靠程度为控制的,可行性评价仅做了概略研究,经济意义介于经济的—次边际经济的范围内。
8.2.3.6 推断的资源量(333)
是指在勘查工作程度只达到普查阶段要求的地段,地质可靠程度为推断的,资源量只根据有限的数据估算,其可信度低。可行性评价仅做了概略研究,经济意义介于经济—次边际经济的范围内。
8.2.3.7 预测的资源量(334)?
依据区域地质研究成果,极少量工程资料,确定具有矿产潜力的地区,并和已知矿床类比而估计的资源量,属于潜在矿产资源,有无经济意义尚不确定。
㈣ 矿藏中的331、332、333、334 分别是什么
是地质储量级别,也就是勘探的详细程度,331和332是详勘,可以用来做设计,333只能用来做开发利用方案,且还有一个系数,334是远景储量,是推断出来的。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编码。第1位数表示经济意义,3表示内蕴经济的;第2位数表示可行性评价阶段,3表示概略研究;第3位数表示地质可靠程度。即1表示探明的,2表示控制的,3表示推断的,4表示预测的。
有关国家如美国,先按地质可靠程度分为已查明的资源和未查明的资源(334)两类。在已查明的资源下再分确定的(331)、推定的(332)和推测的(333)三类,其中将确定的(331)和推定的(332)又合称为探明的。然后再根据经济性分为经济的、边际经济的、次经济的三类,如经济的推测资源量。
(4)矿产资源储备指什么扩展阅读
依据矿产勘查阶段和可行性评价及其结果、地质可靠程度和经济意义,并参考美国等西方国家及联合国分类标准,中国将矿产资源分为3大类(储量、基础储量、资源量)16种类型。
储量是指基础储量中的经济可采部分,用扣除了设计、采矿损失的实际开采数量表述;
储量基础是查明矿产资源的一部分,是经详查、勘探所控制的、探明的并通过可行性研究、预可行性研究认为属于经济的、边际经济的部分,用未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数量表达;
资源量是指查明矿产资源的一部分和潜在矿产资源。包括经可行性研究或预可行性研究证实为次边际经济的矿产资源、经过勘查而未进行可行性研究或预可行性研究的内蕴经济的矿产资源以及经过预查后预测的矿产资源。
㈤ 矿产资源管理的概念和主要内容各是什么
矿产资源管理的概念为:
矿产资源管理是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在积累、储备、消耗过程中,所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它包括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的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资源政策研究、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以及地质资料管理等。
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有关规定,矿产资源管理的基本内容可概括为如下4个方面:
(1)矿产资源的储量管理与价值核算。其中包括矿产储量审批管理、地质勘探规范的组织制定、矿床工业指标的审批下达与管理、矿产资源的价值核算和矿产储量的登记统计等项工作。
(2)矿产资源综合分析与政策研究制定。其中包括矿产资源的形势分析和矿产资源政策的研究制定。
(3)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其中包括全国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和矿产资源经济区划工作。
(4)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其中包括统一管理地质资料汇交工作;负责汇交地质资料的整理与开发,提供社会使用;依法保护地质资料汇交义务人的合法权益。
可参考http://ke..com/link?url=ifSjuLVF68_JMyBkHeoB2QDaQm7Mb4t_6ZVbT90WIt2yqSRjyk_R5ZxkSW-Xag-DtMXZv3p9YQ4kGETT3TjTGa
㈥ 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储备科是干嘛的工作咋样
负责地质勘查和采矿审批登记发证;依法负责矿山企业承包、租赁经营审批登记;依法征收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和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依法进行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矿产品进入流通领域进行监督管理。
总的来说,就是审核发证的!
㈦ 矿产资源储量
1.查明资源储量矿种
截至 2011 年底,全国已发现 172 种矿产,其中页岩气为新发现矿种。具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 160 种,其中能源矿产 10 种,金属矿产 54 种,非金属矿产 93 种,水气矿产 3 种。
2011 年,中国石油、天然气人均储量分别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 6.1% 和 7.9%,铝土矿、铜矿、铁矿储量分别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 14.9%、22.7% 和 70.5%; 镍矿、金矿分别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 19.5%、19.4% ;煤炭人均占有量为世界平均水平的70.9%(图 1-6 )。
图1-6 主要矿产资源人均储量对比
专栏1-5 页岩气成为新发现矿种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12月,国土资源部发布公告(2011年第30号),将页岩气作为新发现的矿种予以公布。
页岩气是指赋存于富有机质页(泥)岩及其夹层中,以吸附和游离状态为主要存在方式的非常规天然气,成分以甲烷为主,是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资源和化工原料,主要用于居民燃气、城市供热、发电、汽车燃料和化工生产等,用途广泛。与其他类型的天然气藏相比,页岩气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页岩气主要分布于富有机质泥页岩地层中;二是甲烷等烃类气体在页岩中主要以吸附和游离赋存方式为主;三是页岩渗透率一般以纳米级为主,渗透率极低。页岩气的开发高度依赖于技术进步,主要是水平井钻井技术和水力压裂技术。
2. 查明资源储量变化
2011 年,45 种主要矿产查明资源储量增长的有 33 种,减少的有 11 种,没有变化的 1 种。其中,能源矿产查明资源储量普遍增长,天然气剩余技术可采储量增长 6.4%;黑色金属矿产查明资源储量中锰矿下降,其他增长;有色金属矿产多数增长,钼矿增长38.1% ;贵金属矿产均有增长,金矿增长 8.1% ;多数非金属矿产有所增长(表 1-5 )。
表1-5 中国45种主要矿产查明资源储量与变化
续表
注:石油、天然气为剩余技术可采储量。
2006 年至 2011 年,煤炭、石油、天然气查明资源储量均有较大增长(图 1-7 ),煤炭查明资源储量从 1.16 万亿吨增至 1.38 万亿吨,增长 18.8% ;石油剩余技术可采储量从 27.1 亿吨增至 32.4 亿吨,增长 19.6% ;天然气从 3.0 万亿立方米增至 4.0 万亿立方米,增长 34.0%。
图1-7 煤炭、石油、天然气查明资源储量变化
(注:石油、天然气为剩余技术可采储量)
铁矿查明资源储量从 607.3 亿吨增至 743.9 亿吨,增长 22.5%(图 1-8)。
图1-8 铁矿查明资源储量变化
铜矿查明资源储量从 7047.8 万吨增至 8612.1 万吨,增长 22.2% ;铝土矿从 27.8 亿吨增至 38.7 亿吨,增长 39.5% ;铅矿从 4141.4 万吨增至 5602.8 万吨,增长 35.3% ;锌矿从 9710.9 万吨增至 11568.0 万吨,增长 19.1% ;镍矿从 801.4 万吨增至 938.2 万吨,增长 17.1%(图 1-9)。
金矿查明资源储量从 4996.9 吨增至 7419.4 吨,增长 48.5% ;银矿从 14.4 万吨增至18.7 万吨,增长 29.9%(图 1-10 )。
钨矿查明资源储量从 558.4 万吨增至 620.4 万吨,增长 11.1% ;钼矿从 1094.2 万吨增至 1935.9 万吨,增长 76.9% ;锑矿从 225.1 万吨增至 229.7 万吨,增长 2.1% ;而锡矿从 476.9 万吨减少到 441.1 万吨,下降 7.5%(图 1-11)。
图1-9 铜矿、铝土矿、铅锌矿和镍矿查明资源储量变化
图1-10 金矿和银矿查明资源储量变化
硫铁矿查明资源储量从 54.1 亿吨增至 56.8 亿吨,增长 4.9% ;磷矿从 169.8 亿吨增至 193.6 亿吨,增长 14.0% ;钾盐从 8.81 亿吨增至 10.7 亿吨,增长 21.3%(图 1-12)。
3. 勘查新增查明资源储量
2011 年中国多数主要矿产勘查新增查明资源储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表 1-6 )。
在能源矿产中,煤炭勘查新增查明资源储量 749.2 亿吨,石油勘查新增探明地质储量 13.42 亿吨,天然气 7224.82 亿立方米(图 1-13、图 1-14)。
图1-11 主要优势矿产查明资源储量变化
图1-12 硫铁矿、磷矿和钾盐查明资源储量变化
表1-6 中国主要矿产勘查新增查明资源储量
续表
注:石油、天然气为勘查新增探明地质储量。
图1-13 全国勘查新增探明石油地质储量
图1-14 全国勘查新增探明天然气地质储量
主要金属矿产铁矿、铜矿、铅矿、锌矿、镍矿、金矿、钨矿、锡矿、钼矿和锑矿等勘查新增查明资源储量均有进展,金矿和钼矿勘查新增更为明显,分别为 717.7 吨和580.4 万吨。
㈧ 矿产资源/储量类型条件
8.3.1 可采储量(111)
为探明的经可行性研究的经济基础储量的可采部分,是指探明的矿产资源,进行了可行性研究,证实当时开采是经济的。用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可实际开采数量表述。估算的可采储量和可行性评价结果,可信度高,可供矿山建设设计利用。
8.3.2 预可采储量(121)
为探明的经预可行必研究的经济基础储量的可采部分,是指探明的矿产资源,进行了预可行性研究。经济上表明当时开采是经济的。用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可实际开采数量表述。估算的可采储量可信度高,可行性评价结果可信度一般。
8.3.3 预可采储量(122)
为控制的经预可行性研究的经济基础储量的可采部分,是指控制的矿产资源,进行了预可行研究,经济上表明当时开采是经济的。用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可实际开采数量表述,估算的预可采储量可信度较高,可行性评价结果可信度一般。
8.3.4 探明的(可研)基础储量(111b)
其可行性研究程度和经济意义同8.3.1所述,与其差别是本类型中未扣除设计和采矿损失量。
8.3.5 探明的(预可研)基础储量(121b)
为探明的经预可研的经济基础储量,其可行性研究程度和经济意义同8.3.2所述,与其的差别是本类型中未扣除设计和采矿损失量。
8.3.6 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
为控制的经预可行性研究的经济基础储量,其可行性研究程度和经济意义同8.3.3所述,与其的差别是本类型中未扣除设计和采矿损失量。
8.3.7 探明的(可研)边际经济基础储量(2M11)
为探明的经可行性研究的边际经济基础储量。是指探明的矿产资源,进行了可行性研究,经济上表明按当时开采是不经济的,但接近盈亏边界,待将来技术经济条件改善后可变为经济的,未扣除设计、采矿损失量。估算的基础储量和可行性评价结果的可信度高。
8.3.8 探明的(预可研)边际经济基础储量(2M21)
为探明的经预可研的边际经济基础储量,是指探明的矿产资源,进行了预可行性研究,其经济意义同8.3.7所述,未扣除设计和采矿损失量。估算的基础储量可信度高,可行性评价结果可信度一般。
8.3.9 控制的边际基础储量(2M22)
为控制的边际经济基础储量,是指控制的矿产资源,进行了预可行性研究,表明当时开采是不经济的,但接近盈亏边界,待将来技术经济条件改善后可变为经济的。未扣除设计和采矿损失量。估算的基础储量可信度较高,可行性评价结果可信度一般。
8.3.10 探明的(可研)次边际经济资源量(2S11)
为探明的经可行性研究的次边际经济资源量,是指探明的矿产资源,进行了可行性研究,表明当时开采是不经济的或技术不可行,必须大幅度提高矿产品价格或大幅度降低成本后,才能变成经济的,未扣除设计和采矿损失量。估算的资源量和可行性评价结果的可信度高。
8.3.11 探明的(预可研)次边际经济资源量(2S21)
为探明的经预可行性研究的次边际经济资源量,是指探明的矿产资源进行了预可行性研究,经济意义同8.3.10所述,未扣除设计、采矿损失量,估算的资源量可信度高,可行性评价结果可信度一般。
8.3.12 控制的次边经济资源量(2S22)
为控制的经预可行性研究的次边际经济资源量,是指控制的矿产资源,进行了预可行性研究,表明当时开采是不经济的或技术不可行,需大幅度提高矿产品价格或大幅度降低成本后才能变为经济的。未扣除设计、采矿损失量。估算的资源量可信度较高,可行性评价结果可信度一般。
8.3.13 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
指探明的矿产资源,未进行可行性研究或预可行性研究,只依据我国同类矿山多年生产经验所确定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概略研究,经济意义介于经济的至次边际经济范围内。估算的资源量可信度高,可行性评价可信度低。
8.3.14 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
指控制的矿产资源,未进行可行性研究或预可行性研究,只依据我国同类矿山多年生产经验所确定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概略研究,经济意义介于经济至次边际经济范围内。估算的资源量可信度较高,可行性评价可信度低。
8.3.15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
地质可靠程度是推断的,可行性评价只进行概略研究,经济意义介于经济至次边际经济范围内。估算的资源量可信度低,可行性评价可信度低。
8.3.16 预测的矿产资源量(334)?
对区域成矿研究成果、矿点、矿化点和物探、化探、遥感异常,经初步野外观测,极少量工程资料,与已知矿床类比而估计预测的资源量。有无经济意义尚不确定,属潜在矿产资源。
㈨ 什么是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依据经过矿产勘查所获得的不同地质可靠程度和经相应的可行性评价所获得的不同经济意义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的国家标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可分为储量、基础储量和资源量三大类十六种类型,具体分类方案详见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表。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表
注:表中所用编码(111-334),第1位数表示经济意义;1=经济的,2M=边际经济的,2S=次边际经济的,3=内蕴经济的,?=经济意义未定的;第2位数表示可行性评价阶段:1=可行性研究,2=预可行性研究,3=概略研究;第3位数表示地质可靠程度:1=探明的,2=控制的,3=推断的,4=预测的。b=未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可采储量。
㈩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是矿产资源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其根本目的是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近年来,按照“掌控家底、保障发展、维护权益、稳定秩序、做好服务”的基本思路,通过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矿山储量动态监督、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矿产地储备和地质资料管理等工作,逐步做到掌握国家矿产资源储量家底的真实、可信,保障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科学发展,切实维护国家所有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为各级管理部门和管理相对人提供矿产资源储量信息服务及地质资料服务。
1.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
《矿产资源法》第 13 条、《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 19、33 条规定了矿产资源储量审批制度。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改革要求,1999 年国土资源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国土资发〔1999〕205 号),将矿产资源储量审批制度改为评审认定制度,矿产资源储量审批职能转变为评审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的管理方式。1999 年人事部和国土资源部出台《矿产储量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3 号),2001 年国土资源部出台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1〕172 号)等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制度的配套办法,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资格、矿产储量评估师执业资格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2002 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等行政审批事项取消。2003 年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36 号),设立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制度,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再认定评审结果,仅对评审机构的评审依据和评审过程进行合规性审查。200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二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决定改变矿产储量评估师资格注册管理方式,实行自律管理。
按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制度,部、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和矿产储量评估师,共同承担着为国家矿产资源储量实物帐户入口把关的任务;明确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材料是设立矿业权的要件,也是矿业权人筹资、融资的重要依据。
该项制度实施以来,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和矿产储量评估师,对矿业权人提交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所估算的矿产资源储量,能够按照矿产资源储量技术标准、规范进行评论和审查,并给出合理的评审结果,保障了矿产资源“家底”的真实、可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要求对评审意见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合规性检查,并及时出具备案证明,为后续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和提供了依据。“十一五”期间,国土资源部完成了 1920 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年平均 384 份,2010 年完成了 419 份。
截至目前,国土资源部共授予了 37 个机构具备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资格,其中事业单位 26 个,企业性质 8 个,社团组织 3 个。授予了 1178 人具有矿产储量评估师执业资格。
2.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
《矿产资源法》第 14 条、《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 31 条规定了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制度。1995 年原地质矿产部发布《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暂行办法》(地质矿产部令第20号),2004年国土资源部发布《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3号),规定了矿产资源储量查明、占用、残留、压覆登记,以及矿产资源储量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统计的内容和程序。同年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35 号)、《关于做好矿产资源统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1 号),进一步明确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的职责分工和具体操作办法。
按照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制度,明确了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登记统计数据汇总和审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登记统计数据汇总和审查;明确了经过审查的登记统计数据作为更新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以及发布年度《全国矿产资源储量通报》和《全国油气矿产储量通报》的依据。以储量通报数据为基础,对矿产资源形势进行分析形成了《中国矿情通报》和《中国矿产资源年报》。这些报告为开展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和制定矿产资源政策提供了决策性数据。
专栏7-2 矿产资源储量利用现状调查
为全面掌握矿产资源储量利用情况,掌控全国矿产资源储量“家底”,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2007年国土资源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矿产资源储量利用现状调查。这是中国矿产资源领域的一次重要国情调查,是进一步促进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合理设置矿业权的依据,是研究制定矿产资源战略和政策,加强矿产资源宏观调控的重要前提,是促进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矿业经济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这项调查工作以煤、石油、天然气、铁、铜、铝等28种重要矿产为调查对象,了解并分析各矿种矿产资源储量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利用状况和潜力。通过这项工作,以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确定的矿区为统计单元,理清采矿权与矿区的归属关系,以矿山储量动态监管为基础核查矿产资源储量变化情况,对停止开采矿山剩余的、建设项目压覆的矿产资源储量进行清查。在此基础上,编制矿区储量核查报告,经过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后,据实调整、完善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数据库信息。
截至2010年底,已经完成28个矿种21600多个矿区的野外核查工作,超额完成了原计划核查矿区的20%。完成野外核查工作的矿区已经有68%通过了核查成果评审验收。完成16个矿种核查成果的初步汇总,基本摸清12个矿种重要矿产资源储量数量、结构、分布和利用情况,系统清理了长期挂帐的和未上表的矿产资源储量,对漏报和误报的矿产资源储量加以更正。选择部分省(区、市)开展了核查成果数据库与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的衔接试点工作,以确保核查成果能够平稳纳入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
3.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
《矿产资源法》第 33 条、《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 35 条规定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制度。2000 年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 号),对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作出了原则性程序规定。2010 年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 号),进一步明确了管理范围和分工,压矿审批原则和补偿范围,规范了报批程序和材料要求。
按照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制度,铁路、公路、工厂、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建筑物群等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其压覆区内已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的,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报批,未经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建设项目压覆区与勘查区块或矿区范围重叠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勘查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明确规定了与土地管理衔接关系,若没有提交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或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有关材料,不予受理用地申请。
该项制度实施以来,始终坚持既要加强审批管理,又要做好服务;既保护矿产资源,又有利于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对避免和减少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保障建设项目正常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4. 地质资料管理和服务
《矿产资源法》第 14 条、《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 17、34 条规定了地质资料管理制度。2002 年国务院发布《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9 号),对原始、成果和实物地质资料的汇交、保管和利用等作出了规定。2003 年国土资源部出台《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16 号),进一步明确了部、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馆藏机构的职责,细化了地质资料管理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程序和内容。此后,国土资源部印发《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汇交格式要求》(国土资发〔2006〕2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资料保护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53 号)、《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8 号)、《关于做好涉密地质图件开发利用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6 号,与国家保密局联合发)、《关于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02 号)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地质资料管理和服务的具体操作办法。
按照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的监督管理,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的监督管理。在中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以及从事非矿业权类地质工作项目的出资人,应按规定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汇交地质资料。经验收合格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汇交人出具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并及时移交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地质资料馆藏机构负责保管并向社会提供地质资料利用服务。
专栏7-3 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为进一步提高地质工作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地质资料信息的服务功能,2010年国土资源部印发《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方案》(国土资发〔2010〕113号),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工作重点、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及技术要求等,对各项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将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作为重要抓手,促进地质资料管理职能的全面到位。
2010年,组织建立了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协调和技术指导。组织上海、山东、安徽等省市开展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试点,开展重点城市、重点成矿区带、重点经济区、重点生态环境脆弱区、重大工程建设区等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面对不同用户需求,提供数据服务,不断提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的规模和水平。组织开展了地质资料集群化产业化专题研究,研究成果已经通过评审,为下一步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奠定了基础。
“十一五”期间,成果地质资料年度汇交数量保持平稳,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保管成果地质资料总量稳步增长,成果地质资料提供服务利用件次逐年上升(表 7-1)。同时,积极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
表7-1 地质资料馆藏数量及利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