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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工程规范应是哪个部门负责

发布时间: 2022-02-22 23:38:15

① 正规公司检验规范由哪个部门做我认为工程部是标准的制定部门,品管部是标准的执行部门,请问合理吗

“合不合理”这种问题的答案,在于设定的程序和赋予的权限。标准由谁制定都可以,只要他具备这样的能力和权限。不过,由工程部门制定检验标准,其能力和经验方面是有待考量的,比如检验的方法、工具、允收准则等等。

② 公司的包装规范一般应由哪个部门制定

你好!
研发部门提出要求,生产去落实,品质去执行。
如有疑问,请追问。

③ 生产的标准工时应该由哪个部门制订由谁建立更加合理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按劳部发 [1994]]503号文件规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也有三种: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实行这一工时形式的企业,无论选用周、月为周期,还是以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职工的平均周工作时间、月工作时间、季度工作时间、年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应按规定支付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即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由此可见,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劳动者,工作日正好是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则应按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加班加点的时间,均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标准工时制:标准工时制,是由立法确定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8小时之外工作的,就属于加点;超过8小时部分的时间,就是加点的时间。休息日、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属于加班;休息日、节假日工作时间,就是加班时间。因此,10月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10月4日、5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可以选择调休,不支付加班工资;也可以选择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④ 谁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与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必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职能分工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程建设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当由拟采用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批准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定。
工程建设中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现行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规划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执行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九条 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应当对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可以采取重点检查、抽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
第十条 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二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三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四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五工程中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十一条 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应当将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告。
第十二条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解释由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负责。
有关标准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可以委托该标准的编制管理单位负责。
第十三条 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参加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培训,并可以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第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重大工程事故时,应当有工程建设标准方面的专家参加;工程事故报告应当包括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意见。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投诉。

⑤ 工程项目施工所需的原材料与中间产品应由哪个单位负责检验

摘要 施工准备检查。主体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经建设(监理)单位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是哪个部门颁发的

GB/T51095-20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住建部批准颁发

⑦ 产品标签是有哪个部门负责

一般是生产部门使用,但都要经过品质部门认可才能用。

⑧ 在一个公司里,检验标准应该由哪个部门来提供,检验规范应该由哪个部门来制定

关于检验标准的制定,我们可以类比国家的法治体系:立法在人大、执法在公安、司法在法院的逻辑来考虑这个问题——产品的检验标准好比一个法律,产品开发项目组好比人大、质检部门好比公安,质保部门好比法院。这样对比来看,检验标准的制定是在新品开发时由开发项目组整体规划协调制定颁布出台的,而项目组包含产品设计开发、工程技术、质量保证与质量检验 、生产制造、采购、销售等等人员,而检验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不应该以质检部门或质保部门的名义发布,而应该是以开发项目组的名义发布,只是操刀编制人员可能是产品开发人员、质检人员或质保人员而已,但她在编制检验标准时并不代表她自己、也不代表她所在的部门,而是代表整个开发项目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为了体现是以开发项目组的名义发布的检验标准,而检验项目和检验手段、频次又出自产品开发策划和客户认可的相关资料(APQP和PPAP),那我的意见是在检验标准上要有产品开发工程师(确认检验项目)、生产工艺工程师(确认工艺过程控制可行性)和质量保证或检验工程师(确认检验手段和检验频次)三方的会签。虽然操作上会复杂一点,但是经过三方签字确认的检验标准从逻辑上讲更严谨,更能体现是开发项目组工作的成果,在实际执行时也不容易出现不可行、不合理的情况。

⑨ 工程建筑是由国家哪个部门负责

经营方面规县级以上工商 行政主管部门,业务归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即:先到工商局办理执照,再到建设局办理建筑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