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北京房山共有产权房价格
法律分析:北京土地市场两宗共有产权住房用地挂牌出让,土地成交金额为43.6亿元,其中房山良乡镇地块被金融街以18.2亿收入囊中,金隅20轮25.4亿竞得房山阎村地块。两宗地居住建筑规模全部建设“共有产权住房”,合计将提供约2900套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26000元每平方米(含全装修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⑵ 北京共有产权房怎么计算购房人
购房人产权份额占比50%到95%。
共有产权房是政府通过出让一部分土地出让金,以较低的价格出让给符合相应资质的开发商,开发商再以较低的价格销售给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在签订的买卖合同中,会对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有明确约定,以实现产权人和政府共同拥有的目的。
共有产权房是指房屋产权并非个人独资拥有,而是由政府与购房者共同拥有房屋产权的一种房子。个人在房屋的使用权上和普通住宅没有任何区别,但是在涉及房屋占有、收益、处置上和普通商品房并不同,对于房屋购买、出售等是有条件限制的。
⑶ 北京共有产权房是按价格付款还是按比例
法律分析:北京共有产权房是按价格付款。北京共有产权房的销售定价及个人产权份额比例确定: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以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和适当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家庭购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销售均价在土地供应文件中予以明确。开发建设单位依据销售均价,结合房屋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确定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价格浮动范围为±5%。
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⑷ 共有产权房为什么说是巨大的坑
共有产权住房,即政府与购房者共同承担住房建设资金,分配时在合同中明确共有双方的资金数额及将来退出过程中所承担的权利义务。虽然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时价格较低,但是房子的产权不属于购房者个人。
北京地区共有产权房取得产权证满5年需转让的,可按市场价格,但代持机构拥有优先购买权,代持机构放弃的,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也就是说,共有产权房只能在共有产权房体系内进行交易。从投资角度看,共有产权房已经毫无价值。
另外共有产权房会占据一个首套房的名额。根据限购政策,如果买二套房的话,住宅首付是很高的。首次购房的大部分是刚需,之后会面临更换工作、小孩上学等各种问题,一定会考虑换房,但共有产权房无法提供这种阶层晋升之路。
共有产权住房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依合同约定自交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对内部装饰装修进行拆除。看到自己不喜欢的装修风格也不能改。
总结一下就是虽然共有产权住房价格亲民,但是购房者不能单独拥有房子产权,如果想要换房子会很麻烦,房子装修和小区配套也很让人担心。
⑸ 北京共有产权房新规:就低确定政府定额租金收益
7月1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 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北京住建委称,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实施以来,切实解决了刚需家庭购房置业需求,抑制了住房投机行为,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群众反映由于子女上学、就近上班等原因,部分已入住项目购房人存在住房出租实际需要,希望明确细化共有产权住房出租流程和收益缴纳路径。
有分析人士表示,北京政策出台的及时,规范了共有产权房的租赁流程和程序,特别是租赁资金的分配上,政府就低分成,让利于民。
《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出租条件、出租程序、收益分配和监督管理等。
为规范共有产权房的租赁,北京市将设定出租程序。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活动统一通过市保障房中心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进行,平台为购房人提供住房核验、房源发布、合同网签、登记备案等服务。
购房人出租住房前与代持机构签订住房出租使用协议,约定住房拟出租价格、期限、出租方式、租金收益分配等,住房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征求意见稿》称,将合理确定收益,引导合规出租。突出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属性,政府租金收益原则上根据区域市场租金水平综合确定,在体现住房产权共有的基础上,就低确定政府定额租金收益,充分让利于民。
定额租金收益实施动态调整,租赁期内每三年代持机构可调整一次。租金定额收益按项目确定后,代持机构将在服务平台中公布。
对于租金收取,《征求意见稿》提出,委托划转租金,确保按期收缴。租金收取采取托管方式,以购房人名义在代持机构认可的银行开设账户,购房人与代持机构、银行签订委托协议,租金到账后按约定将政府定额租金划转到代持机构指定账户。住房租赁活动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监管措施。未经代持机构同意,购房家庭不得擅自出租住房,商业网站、房产中介等不得提供相关服务。市、区住建部门、代持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的服务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规出租共有产权住房的相关机构和个人,采取将不良记录入管理系统、追究合同违约责任、暂停住房回购和上市手续等措施。
据北京住建委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已供应共有产权住房项目77个,可提供房源约7.9万套,部分项目已陆续入住。
⑹ 北京共有产权房是怎么购买的
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需年满30周岁);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符合北京限购条件。
⑺ 回应三胎等新需求北京共有产权住房面积扩容,运营、退出机制仍待完善
近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后简称2021版《导则》)发布,对北京共有产权住房的规划设计建设进行修订,包括选址、停车、配套、设计、套型面积、中水系统等11条内容。其中套型面积突破“7090”规定市场关注度最高。
合硕机构首席分析师郭毅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2021版《导则》切合当下购房家庭的实际居住需要进行调整,要求更细化,体现了因需而变的原则。
合硕机构数据显示,2017年6月至今,北京共新增供应共有产权住房67831套,新增供应面积近599万平方米,覆盖除东城区和西城区外的所有其他区,今年新增供应远低于近年平均水平。全市新增供应的共有产权住房拟销售均价近2.75万元/平方米,较北京平均房价水平低。
北京是较早推出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并在全市推进建设的城市之一,共有产权住房面世四年半,有助于解决在京有一定经济实力,买不起房子家庭的住房问题。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出现了延期交付,中水系统故障和隐患,部分项目停车费、物业费接近甚至超过商品房小区等问题,退出机制也有待细化完善。
增改面积回应新居住需求
北京住建委发布的通知显示,2021版《导则》依据相关文件将“城六区”统一调整为“中心城区”,并就选址、配套、户型、面积等11条内容进行修订,其中套型面积的修订市场关注度最高。
2021版《导则》在原有规定“套型设计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的基础上,添加了“充分考虑家庭代际及多孩、适老性等新需求,大力倡导多居室精细化套型设计,适度设置紧凑型两居室套型”,回应“三孩政策”及居家养老使现有一部分家庭规模和结构发生变化的社会现实。
在面积方面,2021版《导则》打破“城六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的要求,在中心城区新建项目执行差别化面积标准,十八层(含)以下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十八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参与此次修订工作的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北京市保障房政策咨询组专家钱嘉宏解释,受防火、疏散等居住安全性方面的要求影响,19层及以上的住宅楼的楼层公摊面积更大。
因而2021版《导则》在面积标准修订方面,首先按照北京《住宅设计规范》各功能空间面积标准要求,给出适宜的三居室套型套内面积指标,然后再分析不同楼层住宅楼不同组合情况下的楼层公摊面积,考虑多方面因素,最终确定了目前按楼层差别化制定面积标准的方式。
北京某品牌房企市场研究经理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从北京新房市场来看,受“7090”规定约束的地块减少是大势所趋,在北京第三批次集中供应的12宗地块中,仅3宗设置了“7090”要求,且为套内面积。
该人士指出,作为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共有产权住房价格低于周边商品房,突破“7090”规定适度增加房屋面积,在满足二孩、三孩家庭居住需求的同时,也能将其购房压力维持在相对可负担的范围内。
另外,在中心城区以外的其他区,2021版《导则》在继续执行最大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基础上,删除了“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的要求。
北京全市共有产权住房“严格限制套型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的要求保持不变。
为满足住户在不同时期、不同家庭成员构成对功能空间的不同需求,2021版《导则》倡导主体结构大空间布置,通过轻质隔墙系统、家具设备设施等灵活划分套内功能空间,实现住宅使用的可变性。
另外,在选址方面,2021版《导则》在原有的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首都城市功能分布和区域产业布局进行选址等规定基础上,要求结合各区申购家庭有效需求情况进行选址,更好地满足职住平衡的需要。
郭毅指出,2021版《导则》套型面积有所放宽,地段选址更加灵活,适应北京保障性住房制度多年实践和发展的需求,也回应了中低收入家庭生育二孩、三孩等的住房面积提升需求,是基于当下市场需要所进行的调整。
运营、退出有待细化完善
2017年9月20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后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发布,明确共有产权住房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2017年6月13日,朝阳区锦都家园427套房源启动网上申购,9月30日,锦都家园公开摇号,成为北京第一个公开摇号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
2017年10月16日,北京住建委官网发布共有产权住房政策解读,明确此后5年北京将完成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供地。
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实施,有助于帮助有一定经济实力,买不起房子的居民能够尽快改善居住条件。晨航(化名)深耕北京共有产权住房市场,其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共有产权住房是首付能力约100万元的刚需家庭在京购房的主要选择之一。
但在共有产权住房交付和运营过程中,出现了延期交付,中水系统故障和隐患,部分项目停车费、物业费接近甚至超过商品房小区等问题,其中中水系统故障导致房屋渗水、漏水、反水等问题多发。
郭毅指出,项目交付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伤害了共有产权住房的整体口碑。中水系统的设计初衷是希望项目运营更集约、更低能耗,降低购房家庭居住成本,但由于系统搭建不完善导致使用故障和隐患。2021版《导则》对中水系统规定进行纠偏。
针对一些购房家庭质疑共有产权住房停车贵、物业费贵等问题,郭毅认为要讨论共有产权住房是否宜采用市场化方式及市场化收费标准运营,一方面购房家庭经济能力有限,市场化收费会增加其居住压力,另一方面项目运营需要收取市场化费用以保障相对理想的居住环境,双方的价格差和服务差可能需要政府财政补贴来填补。
此外,共有产权住房的退出机制也有待完善。《暂行办法》规定,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申请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同等价格条件下由代持机构优先购买,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可在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信息,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
据近日北京住建委官网数据,2017年9月至今,北京已有三十多个项目约4.6万套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并投入使用。网络服务平台至今仍未上线,部分购房者关于房屋转让、继承等疑惑仍未得到解答。
金隅大成·金成雅苑是顺义区首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也属于北京首批共有产权住房项目,2017年10月27日开始申购登记,单价为1.9万元/平方米,购房者持有的产权份额比例为40%。一位金成雅苑业主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项目2019年10月正式交房,今年业主群陆续有人晒不动产权证,但由于其委托中介申请不动产权证,至今仍未拿到。
该业主注意到,金成雅苑的住房品质和小区绿化总体不及周边商品房小区,目前相邻商品房小区的二手房单价超5万元。据该业主了解,目前金成雅苑尚未有房屋出售。由于共有产权住房交易封闭,对购买对象要求严格,且售价和交易细则尚不明确等,该业主担心未来自家房屋出售会很麻烦,也担心共有产权住房占用首套房资格,未来置换改善住房首付比例高,资金可能更加紧张。
郭毅认为,北京共有产权住房封闭循环的运营模式是政策设计之初的底层逻辑之一,有助于达到纯粹住房保障的目的。同时,共有产权住房转让平台建设和交易服务机构的确定需尽快提上日程,以更好地帮助购房家庭解决共有产权住房使用的后续问题。
晨航注意到,新增供应共有产权住房正在变少,合硕机构数据显示,北京今年新增共有产权住房项目7个,新增供应套数6201套,新增供应面积55.51万平方米,分别占近5年供应总量的9.1%和9.3%。
晨航认为,这一方面可能受共有产权住房需求较过去有所减少影响,另一方面随着租购并举政策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推进,共有产权住房不是未来保障性住房的供应主力。新增供应减少,客观上也促进了部分在售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去化。
另外,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在今年北京第一批次集中供地中,海淀区树村棚户区改造的两宗地块备受关注,在其挂牌文件中明确,当土地价格达到合理上限价格后,通过竞报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确定地块归属。很多人将其称为“新型共有产权住房”,实际上该类住房并不属于共有产权住房这一保障性住房范畴。
树村地块挂牌文件明确,“该类住房属于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商品住房”,持有不动产权证满5年方可按市场价转让购房者和政府的产权份额,之后转让与普通商品房无异。
一位TOP房企的市场研究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在部分新供应宅地中推行与政府共同持有房屋产权的政策,一方面意在降低购房门槛,另一方面也增加出售条件,防止炒房。
⑻ 共有产权房首付多少
共有产权房,就是购房者和政府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共有产权房和购买普通住宅一样,有首付比例限制,地区不同首付比例也不一样,因为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和物价水平是不一样的。
以北京为例,按照规定,北京共有产权住房首付最低20%。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房屋产权可以按照两种比例实现共有;当个人与政府的产权比例为7∶3时,个人承担的价格相当于同期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对仍无力购买的特殊困难家庭,可按5:5的产权比例进行购买,个人承担的价格则相当于同期经济适用住房的70%,即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
法律依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销售均价和共有份额比例,应分别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土地上市前和房屋销售前,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共同审核后确定。评估及确定结果应面向社会公开。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申请家庭选定共有产权住房的,夫妻双方应共同与开发建设单位、代持机构签订三方购房合同,作为购房家庭产权份额的共同共有人,未成年子女为同住人。
购房合同应明确共有产权份额、房屋使用维护、出租转让限制等内容。
共有产权住房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工商局制定。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可以按照政策性住房有关贷款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等购房贷款。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
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
⑼ 北京:共有产权住房可以出租,政府产权份额收取定额收益
3月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自2022年3月20日起实施,试行期限三年。
《通知》明确,北京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因家庭成员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确需出租住房的,应按照国家及本市住房租赁管理、共有产权住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活动纳入北京住房租赁监督管理范围。
北京市住建委对此解读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可以出租,但是承租人承租共有产权住房后,不可以再将住房转租。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具体应在购房合同中约定。购房人应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具体实施细则由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另行制定”。
北京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活动统一通过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办理,包括住房出租意向登记、出租使用协议签订、住房情况核验、住房信息发布、租赁合同网签、租赁登记备案等。服务平台与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房屋大数据平台、安居北京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实行联网。
《通知》明确了办理共有产权房出租的具体流程。首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需要通过服务平台填报住房出租意向,与代持机构签订住房出租使用协议。《通知》提出,购房人为住房出租责任人,要承担住房出租的安全责任,履行住房维修等义务,约定住房拟出租价格、期限、出租方式、租金收益分配等,并说明出租原因。住房租赁合同由购房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在购房人完成相关登记后,服务平台会通过对接本市房屋大数据平台信息系统,核验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住房情况。经核验通过,购房人在北京无其他住房,住房出租信息方可在服务平台发布。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自收到购房人住房出租意向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逾期未回复的视同同意出租。
《通知》称,北京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将定期发布代持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租赁成交信息,引导社会形成稳定预期。
共有产权房是由政府与购房者按比例共同承担住房建设资金的政策性商品住房,那么,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份额租金收益如何确定呢?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政府产权份额租金收益采取定额方式收取,由各区政府按照区域市场租赁价格和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产权份额比例,并考虑购房人的实际投入后综合确定,并在服务平台中向社会公布。同一项目面积相近的房屋,政府产权份额租金收益按同一标准执行。政府产权租金定额收益将随市场租金水平动态调整。
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由代持机构委托专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确定,评估参照公租房评定项目周边市场租金的做法,依据《公租房租金评估指引(北估〔2019〕020号)》文件执行。
共有产权住房租金定额收益采取资金划扣方式收取,购房人收到租金后,按约定将政府产权份额租金定额收益划转到代持机构指定账户。因承租人欠缴租金,导致划扣不成功的,购房人要及时联系承租人缴纳租金。
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根据区域市场租赁价格和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产权份额比例,按照就低原则,综合确定各项目各套型政府产权份额租金定额收益。租金定额收益经区人民政府审定批准,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后实施。租金定额收益在服务平台中公布。
租金定额收益实施动态调整,新(续)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代持机构按照新标准收取租金定额收益。住房租赁合同期限超过三年的,每三年代持机构可调整一次租金定额收益。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拟定的住房出租价格低于代持机构确定的市场租金标准,代持机构可优先租赁住房,并按购房人拟定出租价格及持有产权份额比例,向其支付租金收益。
《通知》鼓励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优先面向本区公租房备案家庭和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承租家庭优先条件,由服务平台对接安居北京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核验。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未经代持机构同意擅自出租共有产权住房或欠缴政府产权份额租金收益的,应按照共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代持机构返还违规期间政府产权份额的租金定额收益。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违反本通知规定拒不改正的,代持机构可暂停办理该套住房的回购和上市手续。
⑽ 2022年北京有哪些共有产权房信息
摘要 1、石景山区金安雅筑嘉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