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突发!京东天猫唯品会分别被罚50万,官方对此有何回应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互联网也越来越发达,甚至足不出户就可以购买到任何想要的东西。随着手机支付越来越便捷,网上购物也越显得普遍,几乎家家户户都在网上购买过商品。作为电商的头部网站,京东、天猫和唯品会是人们耳熟能详的网上购物平台。然而在2020年12月的时候,这三家电商平台却一起受到了市场监管总局的处罚。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这三家电商在销售商品的时候,故意提高商品价格,然后再做打折或者满减优惠,实际价格并没有比促销前便宜。而这些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所以才被行政处罚。他们接到处罚通知后,回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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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经营者不得有哪些不正当价格行为
根据我国《价格法》第14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1)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3)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4)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5)提供相同商品或者业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6)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7)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8)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叁’ 官方谈价格违法行为,电商平台价格违法会怎么罚
电商平台如果违反了价格规定,一般会受到1%~10%的罚款,同时也会没收相应的非法所得。
我个人非常支持这个行为,因为我觉得目前很多电商平台已经做到了足够的规模,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打擦边球,并且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谋取暴力。在消费者购物的过程中,商家确实会处在一定的优势地位,并且有着足够的定价权,所以消费者维权的难度很大。
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
这个事情是关于目前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的一个关于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这这项规定里,对很多违法行为进行了定性,并且新增了处罚的上限,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进一步约束电商平台和相关中介的哄抬价格行为。这样的现象之前已经屡见不鲜了,之所以这些商家敢肆无忌惮的,就是因为没有受到足够的惩罚压力。
‘肆’ 简述价格法规定了哪些不正当价格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伍’ 价格法规定哪些属虚假宣传商家不能使用
虚假宣传《价格法》涉及很少,《广告法》详细一点,还有《反不正当竞争法》
《广告法》
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1]《价格法》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陆’ 双十一前夕,16家电商平台被通报,它们违反了哪些相关规定
他们违反了公平竞争,虚假价格的规定。很多人对于双11购物节都有一种狂念,觉得在这个时间点买的东西肯定是最便宜的,而且只是降价了,但是产品的质量还是一样的,你真的确定是这样吗?据说,双11前夕,有16家电商平台被通报,你知道他们违反了哪些相关规定吗?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分享你的观点。
一、这些电商平台违反了公平竞争,虚假价格的规定。
为什么这16家电商平台会被通道呢?如果一点也没有违反规则是不可能被针对的,经查实这16家电商平台违反了公平竞争的规定,而且还使用虚假价格的招数,就是在价格上面打擦边球,故意给消费者带来优惠的错觉。
‘柒’ 电商违法行为有哪些
1.不得删除商品或评价
根据电商法的第三十九条规定,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需要建立健全的信用评价制度。需要将自己的信用评价规则公布出来,也需要给消费者提供平台内销售商品评价的渠道。
此外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的经营者,不可以删除平台里面销售产品服务的评价。从这点来看的话,对于消费者是有利的,这样一些平台售卖商品不好的评价不可以随意删除,消费者能够更直观的了解到商品实际情况,避免出现不好的评价被删除的情况。
‘捌’ 依据《价格法》,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过程中经营者的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
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玖’ 电商虚假价格宣传的认定及处罚
摘要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拾’ 17家电商平台被点名,它们都违反了哪些相关规定
17家电商平台被点名,它们违反的规定是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这些不合理的条款就为平台或商家单方面取消订单留有了借口 。
在互联网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互联网确实会给大家带来不一样的体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是为大家的生活不断提升便利的。但是,这必须要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进行。这是一种极其好的手段。这种手段,就会使得大家不断迈向新的台阶。电商平台,属于虚拟购物。这是一种摸不着实物的体验。这种体验就会给大家带来诸多不便之处。这种不便之处,也有可能能促使一些不良购物环境的滋生。这种体验确实会产生各种不良体验。但是这种体验,应该会伴随着整个技术的发展,不断更新自身的功能,从而达到不断丰富客户的各种体验。只要相关法律合规,就一定会使得这项技术发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