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哪些商品和服务价格,在必要时政府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包括:
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这类商品价格通常对国计民生具有重大影响,政府需要确保其稳定和合理。
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对于资源有限且稀缺的商品,政府通过指导价或定价可以合理调配资源,防止过度开采和浪费。
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自然垄断行业由于市场进入壁垒高,政府需要通过指导价或定价来维护消费者权益,防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如公共交通、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其价格水平直接关系到公众的日常生活质量,政府需要对其进行调控。
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如教育、医疗等公益性服务,政府需要确保其价格合理,以保障公众的基本权益。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上述商品和服务价格在必要时可由政府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⑵ 哪些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
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换句话说,就是政府根据他的权限和市场现状,给出的强制性的价格范围。
政府指导价是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权限,通过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最高限度和最低保护价等,指导企业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从品种范围上讲,政府指导价适用于比较重要的,同时花色品种多、供求变化快、季节性强的商品。
按现行价格管理办法大体分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由国家规定基准价和上下浮动幅度,允许性强、市场供求变化快的商品等。
二是最高限价。由国家规定商品买卖的最高价格,允许企业向下浮动。通常用于以下几个方面:限制市场零售商品价格上涨,如对猪肉、鸡蛋、大路菜规定最高限价;对进口商品实行最高限价,防止其商品价格过高,刺激国内暴涨;对边远地区食盐、火柴、煤油等等工业品实行最高限价,由此产生的政策性亏损由财政补贴。
三是最低保护价。由国家规定商品买卖的最低价格。允许企业或购销双方向上浮动。通常用于防止发生由于一时供大于求造成的价格暴跌,打击生产。它是保护农业生产的重要手段。
四是按差价率管理的价格。由国家规定经营差率(进销差率、批零差率),允许企业在进价的基础上按规定的差率制定和调整具体价格。通常适用于商品流通环节某些商品的价格管理。五是按利润率管理的价格。由国家规定企业生产、经营某产品的最高利润率水平,允许企业在规定的利润水平以内自主制定和调整具体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