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保护我国石油进口安全
1.加强宏观调控,建立石油安全预警和价格调控机制。从1998年6月和2000年7月开始,国家分别放开了国内原油和成品油统一定价,实行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并轨。由于石油价格的刚性传递,在利益机制驱动和投机因素作用下,国内石油进口出现了“高价多进口,低价少进口”的怪现象,同时随国际油价频繁变动的国内成品油市场的大幅波动,也使国内的石油生产、加工和流通企业的正常运营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因此为了规避石油进口风险,政府必须密切跟踪分析国际石油市场的走势,综合运用价格、税收、储备等手段建立石油安全紧急应对和预警机制;建立能够有效稳定成品油市场价格的调控机制。根据各国成品油价格的市场分析来看,尽管原油价格与国际接轨,但因各国的税负不同,各国的成品油市场零售价格仍存在较大的差异。绝大多数发达国家税负在汽油零售价中所占比例为60-70%,在柴油中为50-60%。而我国汽油的税负为23%、柴油为18%[4]。即使实行了税费改革增加燃料税也只能将税负提高到45%和41%。相比而言我国税负在成品油零售价中所占的比例就比较小。因此借鉴国外成品油定价的有益做法,政府可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在零售环节增加一个税率可调的税种。当国际油价较低时按高税率征税;当国际油价较高时按低税率征税,以缓解国际油价剧烈变动对国内市场的冲击。同时完善石油进口贸易体制,系统设计各项进出口政策,大力发展石油期货贸易,以保证国家对石油贸易的有效调控。
2、实施多元化进口战略,构建多元化石油进口新格局。中国和美国同为全球石油消费和进口大国。近年来美国从本国石油安全考虑,为保证稳定的石油供应、分散石油进口风险,在积极扩大海外市场的同时,实行了多元化进口战略。2003年美国从中东进口石油所占其进口总量的比例由2001年的23%下降为20.3%,而从非OPEC国家进口的石油却达到了平均707.9万桶/日,占美国石油进口总量的57.8%,从其周边国家加拿大、委内瑞拉、墨西哥等进口的石油量也已占总进口的45.9%。目前美国从全球30多个国家进口石油,多元化的石油进口格局已初步新形成。相对而言,我国石油进口多元化的格局还尚未形成。主要依靠中东和过分依赖马六甲海峡运输的现状不仅导致了所谓的“中东原油溢价”,也是我国的石油进口面临巨大风险。因此从长远及战略的角度来看,尽管中东作为世界石油富集区是我国石油进口的一个重要市场,但是我们必须实行多元化的石油进口战略,努力开辟新的石油供应地,降低对中东石油的过分依赖。主要包括:促进石油进口来源地区和国家的多元化。积极发展与中亚、俄罗斯和非洲的战略石油合作伙伴关系,增加从周边国家的石油进口;积极推动贸易方式的多元化。改变目前石油进口过分依赖现货采购的现状,逐步实现由现货采购为主向长期贸易方式的转变;努力实现运输方式的多元。中亚是仅次于中东和亚伯利亚的世界第三大石油储集区,里海被预测为“第二个波斯湾”,俄罗斯油气资源得天独厚,拥有世界4.7%的石油储量。近几年随着俄罗斯经济的复苏,前苏联地区的石油出口前景更是被专家和各国政府看好。由于我国与上述国家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而且该地区又是我国目前唯一不经过远洋海运就能够确保的石油供应来源,所以不论是从资源潜力还是地缘关系上看,中亚和俄罗斯都应该是我国一个非常重要的合作伙伴及石油供应基地。我们一定要积极推动俄罗斯到大庆的原油管线、中俄韩天然气管线、哈萨克斯坦到新疆原油管道建设,形成多元化的石油运输网络,最终实现石油供应的多元化。
3、积极参与全球石油资源开发利用,建立稳定的国外石油供应基地。。我国石油人均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6。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随着环境保护的日益受到重视,国内石油资源的不足和短缺将是一个长期必须面对的事实。所以除了直接从国外进口石油以外,必须借鉴美国的经验,实施跨国经营战略,鼓励和扶持国内石油企业到国外去参与石油勘探和开发,充分利用国外石油资源,建立长期稳定的海外石油供应渠道。
境外油气资源富集区主要包括北美、南美北部、西伯利亚、里海、中东、东南亚、北海、非洲等。我们一定要在外交、军事、外贸及金融政策支持下,鼓励国有石油公司,尤其是3大石油石化公司,借鉴国外大石油公司境外找油的经验,采取多种方式,实施境外资源勘探开发战略,重点扩大和巩固同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伊朗、伊拉克、苏丹、委内瑞拉、印尼等国的油气勘探开发业务。争取在10--20年的时间里在海外形成几个具有一定规模的石油生产基地,到2010年拿到3000万吨份额油和300亿m3以上的天然气;到2020年力争达到5000万吨份额油。
4、实施节能和能源结构调整战略,大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目前我国的能源利用率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32%,同时由于我国一二产量比重较高,制造业产品大量出口,使我国的石油消费强度一直偏高。而能源利用效率低是加剧我国石油供需矛盾的一个重要因素。
节能一直是美国能源政策的战略重点。我国作为世界石油消费和进口大国,要化解石油进口风险、保证石油安全也必须大力推进节能战略的实施。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一是加快节能立法,尽快出台国家《节约能源法》,如美国的《能源政策与能源法》(EPCA)、英国的《能源法》,同时从税收、价格、投资等方面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节约用油、拒绝和防止无效低效用油;二是调整产业构,压缩高油耗产业,淘汰高油耗设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发节油型产品,其重点是工业、交通和建筑部门。三是要减少石油开采、加工过程中的石油浪费,提高油气的综合回收率,减少油田低效原油的用量,同时扩大石化企业的装置规模,提高原油利用率;四是要调整能源结构。能源结构调整的方向是提高天然气的消费比例。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天然气工业,推进煤气化、煤液化进程,积极开发利用燃料电池;鼓励应用风能、太阳能可再生能源,以减少对石油的依赖强度。
5、建立国家石油战略储备,确保国内石油供应安全。石油战略储备是防止石油供应中断,保障国家石油安全的重要手段。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我国石油战略储备还处于空白状态。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仅有的没有建立石油战略储备的石油消费大国。从国际经验看,我国的石油战略储备应当包括两类,一是政府储备,二是企业储备。政府储备应以原油为主,并主要储存进口原油,企业储备品种要按照生产与经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只规定储备量,而不规定品种;就石油储备的目标而言,我国石油储备规模2005年应按35天消费量和2010年按50天消费量设定,储备规模分别为2500吨和4500吨。
在加快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等硬件建设的同时,还要抓紧制定诸如日本和德国的《石油储备法》等法律、法规,尽快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国家石油战略储备体系,以便在必要时发挥保障国内石油供应安全、稳定油价、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安全的作用。
⑵ 石油进口国是什么意思
意思这个国家需要进口石油来平衡国内的石油市场。也就是石油不够用需要进口。
⑶ 石油贸易是什么
石油交易的形式主要石油期货交易以及石油现货交易。
国际石油贸易基准油价格形成过程中的金融属性日益突出。尽管现货市场仍是形成国际石油贸易基准油价格的基础,但期货市场具有价格发现功能,并能大大增加交易的流动性,通过标的原油品种的交易,对世界原油价格变化起到了主导作用。
金融属性在世界原油价格形成过程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石油价格金融化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油价涨势。
(3)优化石油进口空间格局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石油交易的形式主要石油期货交易以及石油现货交易。由于现货交易在许多方面都优于期货交易模式,石油现货交易是国际上广泛使用且备受关注的交易方式,尤其是在经济发达的国家中。
2014年2月14日,北京石油交易所开始推出石油现货交易,是我国首个且一个进行石油现货交易的石油所。
作为世界流通的最大商品,影响原油走势的最大因素是供求关系,其次才是金钱效应。
供求关系包括供应和需求,供应只要体现在世界大产油国的供应稳定性以,如地缘政治会影响供应,会比较大的影响油价。
需求则体现在世界大经济体对原油的需求,如果美国中国等国的经济数据,特别是工业类的,如果工业类的经济数据不佳,那么直接影响到对原油的需求量。
由于WTI原油只要供应美国本土,因此美国的经济数据对其短线波动影响最大,其他国家的经济更多的是一种宏观上的衡量,比如油价持续下跌。
所谓金钱效应就是货币政策,如果货币政策宽松,那么一定程度上也会推高油价,如果货币政策紧缩,市场资金变少,那么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油价的涨幅,但是金钱效应的作用要弱于供求关系。
⑷ 世界石油新格局是什么
自1900年灯油时代的结束,现代石油工业逐步发展。而且随着世界政治经济中心的转移与变化,世界油气中心也几经转移。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世界的油气中心主要在美国的墨西哥湾。二战结束后逐步转到中东的波斯湾。经过1973年和1979年两次世界性石油危机的打击,波斯湾作为世界油气中心的地位不断受到非波斯湾地区油气份额上升的挑战。虽然在待开采石油资源和储采比方面,波斯湾仍然占有巨大的优势,但是90年代以来,环里海地区和俄罗斯巨大资源的对外开放和各国不断寻求资源的多元化,使波斯湾地区在出口、价格和运输成本等方面受到挑战,结果必然促使未来国际油气大格局以及相互关系发生变化,从而引起国际油气市场结构、投资结构和各大石油公司战略的重大调整。
冷战结束以后,一个重大的变化是中亚和高加索新独立国家的出现,使环里海地区成为世界新的油气供应源。据国外专家估计,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的石油储量大体在250亿桶以上,相当于科威特加上阿拉斯世绝加北坡和北海的储量。1991年以来,阿塞拜疆和哈萨克斯坦的油田逐步对外开放,引来了大量的国际投资者。近几年来,几十亿美元已经流入环里海地区。国际人士预测,环里海地区将成为21世纪的波斯湾。同时,北非马格里布地区和几内亚沿海地区的油气也将趋于活跃。这些都将意味着中东地位的相对下降和新兴油气资源地位的上升。但是,对于世界来说同时也意味着一个更大的“石油中东地区”的出现,即今后环里海地区将在油气市场开发、出口和地缘政治上与波斯湾连成一体。
不仅如此,人们还看到,目前俄罗斯的油气由于改善管理、产业重组和引进外资等因素,1989年以来石油产量大幅度下滑的局面已经逐步减缓,进入新世纪则开始回升,2005年其石油产量达到4.7亿吨。随着今后俄罗斯法律环境的改善,外资投入的增加,俄罗斯西伯利亚北部、东西伯利亚和它的远东地区以及大陆架的油气资源都将陆续投入开发。据有关专家预计,到2010年,俄罗斯的石油产量大体稳定在5亿吨上下,天然气的产量也势必逐步回升。俄罗斯的天然气和石油将成为欧洲和远东太平洋地区市场的主要能源。正是由于这些变化,中亚和俄罗斯已成为目前国际油气投资者的重点和国际油气竞争的焦点。中东地区和俄罗斯油气的影响是全球性的,今后全球油气贸易、投资和价格都将受到这些变化的冲击。
其他地区市场也在变化。据有关研究估计,西欧北海油田的产量于1998年达到顶峰,为每天600万桶,此后逐步下降。而那时欧洲的需求大体在每天1400万桶,其对外依存度势必增长。现在,俄罗斯的西西伯利亚、北非的阿尔及利亚和中东正在角逐西欧天然气市场,阿尔及利亚会在南欧(意大利、西班牙及法国)市场占有优势,而俄罗斯在西欧、北欧和中欧可能占较大的优势。
与以上广大的油气供应地带相比,世界其他资源地区并不具有重大的结构性变化。首先,亚洲太平洋地区的油气储量和产量不占优势,海上油气的进一步勘探开发将面临深海作业和领土争端两大难题。同时,政府的政策、森圆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性合作还有待推进。目前虽然有些国家(如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文莱等)仍保持出口记录,但从整体看,亚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大量的外部资源。其次,拉美对油气的需求也非常此返塌强劲。各国都将不断开放市场,成为国际石油公司投资的一个热点。墨西哥的市场将逐步开放,其南北供需不平衡的局面在今后的10~15年内将逐步缓和。
由于上述世界油气供应中心的转移与变化,国际油气市场的主动权也在发生转移。在墨西哥湾时代,美国在世界油气市场上具有垄断地位,因此,市场的主动权在美国。在标准石油托拉斯时期,生产者主权非常突出,因此生产者和美国这个国家对世界油气的出口和价格具有较大的影响力。自1960年后,这种个别国家所掌握的市场主动权转移到了石油卡特尔——OPEC手中,此后资源国集团掌握着市场主动权。虽然1986年后这种市场结构有所削弱,但是它左右国际市场价格的势力仍然存在。在目前OPEC与非OPEC基本并存的时代,国际油气市场多元化了,生产者主动权也开始多元化,同时由于全球化的影响,消费大国也对世界的油气供应产生深远的影响。国际市场价格必须同时反映生产国和消费国的共同要求,产油国与消费国必须通过相互对话来维护国际油气市场的稳定发展。目前,OPEC与国际能源机构之间的对话和交流正是这一方面的积极反映。同时这两大机构还强烈呼吁这种对话需要扩大到非OPEC成员国和非国际能源机构的成员国(如俄罗斯、中国和印度)。这些非两大组织的成员国家的介入对于全球油气市场的稳定和油气安全的作用是不可忽视,也是无法替代的。更为重要的是,非成员国的加入对于正在形成中的以“石油中东”为核心的国际油气新格局的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⑸ 地理上,空间格局特征是什么意思
地理上,空间格局的十大特征如下:
①地理空间的宏观分异规律与微观变化特征;
②地理事物在空间中的分布形态游芹、分布方式和分布格局;
③地理事物在空间中互相作用、互相影响的特点;
④地理事物在空间中所表现的基本关系以及此种关系随距离的变化状况;
⑤地理事物的空间效应特征;
⑥地理事物的空间充填原理及规则;笑伏
⑦地理事物的空间行为表神升毕现;
⑧地理空间对于物质、能量和信息的再分配问题;
⑨地理事物的空间特征与时间要素的耦合;
⑩地理空间的优化及区位选择的经济价值。
⑹ 我国跨境油气进口管网初见端倪,解困马六甲尚需时日
泰纳石油管线(泰舍特—纳霍德卡)驶入快车道。相比于迟迟未破土的中缅管道和中巴管道,中国“能源突围”的北方管线铺设,已经驶入了“快车道”。2007年9月俄罗斯总统普京宣布,泰舍特至纳霍德卡石油管道(泰纳石油管线)将先通向中国(图3.6)。泰纳石油管线一期工程全长2800km,预计于2008年底如期完工并投入使用,年输油能力3000万t,原油供应由西西伯利亚地区油田保障。而二期工程预计在2015年完成,年输油能力5000万t,原油供应由东西伯利亚地区油田保障。理论上,泰纳石油管线投入使用后,将极大地缓解中国目前原油进口的压力和风险。日本介入竞争和俄方开价过高的风险趋于消除,中国也将摆脱泰纳石油管线建设初期的被动态势。值得注意的是,这个乐观预期在近日也蒙上了一层阴影:俄罗斯自然资源部2008年4月10日宣布,泰纳石油管线面临原油供应短缺问题,主要原因是各大石油公司不愿投入更多资金开发新油田。从现行开发力度来看,今后10~15年内使泰纳石油管线输油能力由3000万t增至8000万t的目标难以实现。不过,该部门也表示会敦促各石油企业加大勘探力度,并且可能会在2009年将对欧洲供应的部分石油调到泰纳石油管线,以保障每年对华出口3000万t原油的计划。
图3.6 世界主要油气运输管道
(据国新图库)
中哈油气管线(阿塔苏—阿拉山口)成功贯通,但运力有限。我国西部已投入使用的第一条跨境油气补给线——中哈石油管线,西起哈萨克斯坦的阿塔苏、东至中国新疆阿拉山口,全长962km(见图3.6)。中哈石油管道向我国输送的原油中,50%来自哈萨克斯坦的扎纳诺尔油田和阿克纠宾油田,50%来自里海地区的俄罗斯油田。但这条管道目前的输送能力仅为1000万t,即使在2010年二期工程竣工后,其输油能力也仅达到2000万t,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中国原油供应体系大部分依靠海运的局面。
哈萨克斯坦境内已经建成的石油运输管道有:萨马拉(俄)—阿特劳(哈)—黑海新罗西斯克(俄)输油线;奥尔斯克(俄)—阿特劳(哈)—黑海新罗西斯克(俄)输油线;阿斯塔纳—库尔泰输油线;鄂木斯克(俄)—巴甫洛达尔(哈)—阿塔苏(哈)—希姆肯特输油线。“中哈线”建成后,将使上述4条输油管线交织在一起。一旦实现对接,那么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中国3国的石油管道将构成一个整体。这使建立大中亚及里海石油管道网络,促进中—哈—俄在石油领域进一步合作成为可能。“中哈线”使里海石油和西伯利亚石油从西部流入中国市场变成了现实。
中巴石油管线(瓜达尔港—红其拉甫山口)悬而未决。近年来,有关修建中巴石油管线的争议不断,焦点主要集中在:耗费巨资修建中巴石油管线,能在多大程度上增加中国的石油进口多元化指数,降低石油进口运输风险。设计中的“中巴石油管线”的具体路径是,在巴基斯坦西南部的瓜达尔港至新疆的红其拉甫山口之间修建一条石油管线。瓜达尔港距离石油输出大国伊朗边境只有72km。如果“中巴石油管线”计划实现,来自中亚的石油,将从这里直接输送至中国境内。从经济成本方面看,如果按中哈石油管线的建设成本推算,中巴石油管线的总里程为7000km,总投资将起码需要60多亿美元。而通过海运将波斯湾石油运往广州、上海等港口,每吨运价大约10美元,一年2000万吨运量的运费也仅需2亿美元,相比之下,修建中巴石油管线经济上极不划算;从技术角度看,中巴之间横亘着终年地势险恶的喀喇昆仑山脉和帕米尔山脉,在这样的地方铺设管道,而且要常年维护,中国还未有这方面的经验;最为重要的是,中巴石油管线并不能促使中国与沙特等中东国家签署长期稳定的石油供应协议,而巴基斯坦有限的原油产量并不足以支付中巴石油管线的高昂建设费用。
2008年3月20日,举行了中国援建瓜达尔港工程的竣工仪式,一期工程中方提供了1.99亿美元的融资;二期工程,中方的援助预计将高达5亿美元,这也是中国迄今最大的援外工程。尽管决策层目前对巴方修建中巴石油管线的提议不置可否,但援建瓜达尔港的能源战略布局意图应该是不言自明的。事实上,修建中巴石油管线,短期内并不可行。但中长期来看,也不失为一个破解马六甲困局的办法。因此,从石油运输方式多元化的角度来看,开辟其他跨境输油管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缅输气管道(实兑—瑞丽—昆明)项目正式启动,输油管道项目呼之欲出。2008年6月26日,中石油宣布与缅甸联邦政府、大宇联合体签署《缅甸海上A 1,A3区块天然气销售和运输谅解备忘录》、《中缅韩印六家公司联合开展天然气陆上管道可研的合作协议》和《中缅韩印六家公司委托中石油规划总院开展天然气陆上管道可研的委托协议》。该谅解备忘录的签署是中缅天然气合作项目的重要里程碑,这标志着中缅跨境输气管道项目转入正式实施阶段。
缅甸政府同意通过跨境管道向昆明输送天然气,中缅跨境输气管道项目正式启动实施(见图3.6)。按中缅双方达成的共识,缅甸每年可向昆明输送65亿立方英尺 1英尺=0.3048m。
随着中缅天然气项目的展开,运送原油的中缅石油管道到底何时启动,再次提上议事日程。中石油、中石化的有关中缅石油管道具体项目的实施方案和投资计划,已上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这标志着讨论数年的“中缅输油管道”设想终于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中缅石油管道主要是把来自中东和非洲的石油,经远洋油轮从印度洋运至缅甸实兑港输送上岸,再通过长达900km的输油管线经过缅甸曼德勒、云南瑞丽,直达昆明,可能还会延伸至重庆。
在过去几年里,关于投资成本和经济回报的权衡,一直是中缅输油管道迟迟不能敲定的最主要因素。如果从能源供应安全的角度来看,修建中缅输油管道,再多的钱也值得,因为中缅石油管道是中国摆脱马六甲海峡油运困局的最好解决方案。因此,近年来,中国学术界有关降低进口石油海运风险、开辟陆路运输管道的呼声此起彼伏。
中缅输油管道的作用就是分散中国进口石油渠道过于单一的风险。它开辟了中国油运“印度洋线路”,即中国从中东和非洲买来的石油可以直接从印度洋经缅甸过境,进入中国。与之前通过马六甲海峡运抵广东的“太平洋线路”相比,要近1820海里,而且相对安全得多。中缅输油管道建成后,通往中国的油轮可以分流走印度洋路线,这不仅对中国有利,对很多东南亚国家也很有益。
通过对我国石油进口现状的系统分析,不难发现我国石油进口无论是进口来源的多元化还是运输方式的多样化,都还有很大的优化空间,未来我国石油进口战略布局任重而道远。因此,开展中国油气进口运输风险评价研究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⑺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国十条
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现有除尘设施要实施升级改造。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茄拍山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颤中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贺稿有机溶剂。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于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石化企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
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提升燃油品质。加快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力争在2013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在2014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2015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在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环保、工业和信息化、质检、工商等部门联合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的违法行为;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检验,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研究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
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不断提高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节能环保要求,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相关产业和产品技术升级换代。自2017年起,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要求,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5年再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2016年、2017年,各地区要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
(六)压缩过剩产能。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建立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制定财政、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过剩产能压缩。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七)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 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八)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加强灰霾、臭氧的形成机理、来源解析、迁移规律和监测预警等研究,为污染治理提供科学支撑。加强大气污染与人群健康关系的研究。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推进大型大气光化学模拟仓、大型气溶胶模拟仓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九)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到2017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推进非有机溶剂型涂料和农药等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积极开发缓释肥料新品种,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
(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再制造,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到201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左右,在50%以上的各类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各类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以及钢铁的循环再生比重达到40%左右。
(十一)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着力把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要求有效转化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扩大国内消费市场,积极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大幅增加大气污染治理装备、产品、服务产业产值,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产业。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十二)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国家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
(十三)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煤制天然气、煤层气供应。到2015年,新增天然气干线管输能力1500亿立方米以上,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发电项目。
制定煤制天然气发展规划,在满足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和保障水资源供应的前提下,加快煤制天然气产业化和规模化步伐。
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开发利用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到2017年,运行核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
京津冀区域城市建成区、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区域要加快现有工业企业燃煤设施天然气替代步伐;到2017年,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窑炉、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替代改造任务。
(十四)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到2017年,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禁止进口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研究出台煤炭质量管理办法。限制高硫石油焦的进口。
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结合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改造,通过政策补偿和实施峰谷电价、季节性电价、阶梯电价、调峰电价等措施,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鼓励北方农村地区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推广使用洁净煤和型煤。
(十五)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
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加快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逐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快热力管网建设与改造。 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十六)调整产业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与约束作用,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加强对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在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实施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出更高的节能环保要求。强化环境监管,严禁落后产能转移。
(十七)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重点行业准入条件,公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乌鲁木齐城市群等“三区十群”中的47个城市,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各地区可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扩大特别排放限值实施的范围。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十八)优化空间格局。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研究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试点工作。
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到2017年基本完成。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十九)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本着“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节能减排得收益、获补偿”的原则,积极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
分行业、分地区对水、电等资源类产品制定企业消耗定额。建立企业“领跑者”制度,对能效、排污强度达到更高标准的先进企业给予鼓励。
全面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的财税优惠政策,完善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推行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一体化特许经营。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二十)完善价格税收政策。根据脱硝成本,结合调整销售电价,完善脱硝电价政策。现有火电机组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设施改造的,要给予价格政策支持。实行阶梯式电价。
推进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
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完善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政策。
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适时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
研究将部分“两高”行业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完善“两高”行业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积极推进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使用专用设备或建设环境保护项目的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二十一)拓宽投融资渠道。深化节能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拓展节能环保设施融资、租赁业务。
地方人民政府要对涉及民生的“煤改气”项目、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轻型载货车替代低速货车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要将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及其运行和监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在环境执法到位、价格机制理顺的基础上,中央财政统筹整合主要污染物减排等专项,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重点区域按治理成效实施“以奖代补”;中央基本建设投资也要加大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
(二十二)完善法律法规标准。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步伐,重点健全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应急预警、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研究增加对恶意排污、造成重大污染危害的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内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研究起草环境税法草案,加快修改环境保护法,尽快出台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和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出台地方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规章。
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以及汽车燃料消耗量标准、油品标准、供热计量标准等,完善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二十三)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执行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加大环境监测、信息、应急、监察等能力建设力度,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建设城市站、背景站、区域站统一布局的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客观反映空气质量状况。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建设,推进环境卫星应用。建设国家、省、市三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到201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建成细颗粒物监测点和国家直管的监测点。
(二十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明确重点,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十五)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国家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和最好的10个城市的名单。各省(区、市)要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
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业要主动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
(二十六)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建立京津冀、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由区域内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协调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实施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研究确定阶段性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二十七)分解目标任务。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将重点区域的细颗粒物指标、非重点地区的可吸入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国务院制定考核办法,每年初对各省(区、市)上年度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15年进行中期评估,并依据评估情况调整治理任务;2017年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考核。考核和评估结果经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交由干部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等规定,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十八)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由环保部门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环保部门要对有关地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取消国家授予的环境保护荣誉称号。 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十九)建立监测预警体系。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要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其他省(区、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于2015年底前完成。要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三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空气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城市应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按不同污染等级确定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和扬尘管控、中小学校停课以及可行的气象干预等应对措施。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建立健全区域、省、市联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区域内各省(区、市)的应急预案,应于2013年底前报环境保护部备案。
(三十一)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要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 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
(三十二)明确地方政府统领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要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及控制目标,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确定工作重点任务和年度控制指标,完善政策措施,并向社会公开;要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任务明确、项目清晰、资金保障。
(三十三)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力量、统一行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环境保护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相关工作。
(三十四)强化企业施治。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甚至达到“零排放”;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三十五)广泛动员社会参与。环境治理,人人有责。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加强大气环境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繁重艰巨,要坚定信心、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逐步推进,重在落实、务求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本行动计划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狠抓贯彻落实,确保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
⑻ 中国石油市场的格局是什么
1998年以来,中国油气勘探开发领域形成了以三大国家石油公司为主导及延长石油集团参与的市场结构,炼油化工及市场营销形成了以三大国家石油公司、中化集团、外国石油公司及民营企业参与的市场格局。
在成品油批发、零售领域,中国已于2004年底开放成品油零售业务,2007年底开放成品油批发业务。在一段较长整合期结束后,市场将增加新成员,竞争程度提高。但由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主导的基本格局仍将存在,整个成品油市场将维持几大石油公司为主导,其他国有企业、国外公司及众多民营企业参与竞争的局面。
⑼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是什么意思
我国辽阔的陆地国土和海洋国土,是中华民族繁衍生息和永续发展的家园。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纤誉现代化建设全面展开,国土空间发生了深刻变化,既有力支撑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也出现了一些必须高度重视和需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是:耕地减少过多过快,生态系统功能退化,资源开发强度大,环境问题凸显,空间结构不合理,绿色生态空间减少过多等。鉴此,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第一,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这是解决我国国土空间开发中存在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任务。要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推动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构建“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市化格局、“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业发展格局、“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格局。城市化地区要把增强综合经济实力作为首要任务,同时要保护好耕地和生态;农产品主产区要把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首要茄陪任务,同时要保护好生态,在不影响主体功能的前提下适度发展非农产业;重点生态功能区要把增强提供生态产品能力作为首要任务,同时可适度发展不影响主体功能的适宜产业。
第二,实行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和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一是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中央财政要逐年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特别是中西部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实行按主体功能区安排与按领域安排相结合的政府投资政策,按主体功能区安排的投资主要用于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的发展,按领域安排的投资要符合各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鼓励、限制和禁止类产业,科学确定各类用地规模,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标准。二是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在强化对各类地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评价基础上,按照不同区域的主体功颤竖蠢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评价考核。对优化开发的城市地区,强化经济结构、科技创新、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的评价。对重点开发的城市化地区,综合评价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质量效益、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吸纳人口。对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别实行农业发展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工业等指标。对禁止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全面评价自然文化资源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情况。
第三,促进陆地国土空间与海洋国土空间协调开发。海洋主体功能区的划分要充分考虑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海洋开发内容及开发现状,并与陆地国土空间的主体功能区相协调。沿海地区集聚人口和经济的规模要与海洋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统筹考虑海洋环境保护与陆源污染防治。严格保护海岸线资源,合理划分海岸线功能,做到分段明确,相对集中,互不干扰。港口建设和涉海工业要集约利用海岸线资源和近岸海域。各类开发活动都要以保护好海洋自然生态为前提,尽可能避免改变海域的自然属性。控制围填海造地规模,统筹海岛保护、开发与建设。保护河口湿地,合理开发利用沿海滩涂,修复受损的海洋生态系统。
总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必须珍惜每一寸国土,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三类空间科学布局,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个效益有机统一的原则,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⑽ 如何理解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
国土空间发展格局是国家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式在空间上的体现,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基本载体。国土空间发展格局是否合理,决定了一个国家能辩迟否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否在发展中实现人与自然相协调,实现经济社会活动在空间关系上姿兆的协调。
我国幅员辽阔、人迹灶租口众多,各地区自然禀赋差别极大。由于自然和人文条件的差异,并不是所有的国土空间都适宜搞城市建设、发展现代工商业,必须在推动新型城镇化、工业化的同时,保有足够的生态空间和农业生产空间,这样才能保护生态环境、确保粮食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需要充分考虑人口总量和结构变动、经济发展阶段及特点、生态环境条件约束、国家安全和地缘政治格局等因素。其基本途径是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各地比较优势,逐步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格局,在此基础上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实现不同功能空间的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
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必须合理确定不同空间的优先序。根据我国国情,应把保护农业生产空间放在首要位置,其次是生态保护空间,最后是城市开发空间。应按照这一优先序划定“三区三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