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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地质博士怎么报名

发布时间: 2022-12-28 02:12:51

‘壹’ 西安石油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研究和决定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及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学校概况

第六条 学校名称:西安石油大学,英文名称:Xi’an Shiyou University,国标代码:10705。

第七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八条 颁发本科学历证书为西安石油大学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 学校本部位于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邮编:710065;新校区位于西安市沣京工业园沣京大道18号,邮编:710300。

第十条 学校是西北地区惟一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和中国三大石油公司共建院校,是陕西省“十二五”期间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入选院校。

目前,学校拥有1个联合培养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院校”资格。有7个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势学科、1个陕西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2013年学校获批为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有23个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7个本科专业中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陕西省特色专业、5个陕西省名牌专业,5个专业被教育部批准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其中,理工、文史类全部本科专业在陕西省、西藏自治区一批本科批次招生,理工类部分本科专业在山东、河南等16个省份本科一批次招生。现有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3500余人、本科生1.7万余人。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录取时,学校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二条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原则上为“分数优先”;江苏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四条 俄语专业可招收俄语和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五条 美术类专业:陕西省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校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音乐学专业: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市、区)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和录取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美术类校考合格考生等。

第十九条 音乐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无残疾。

第二十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第二十一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学费与资助

第二十三条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收费规定,学校学费收费标准为:文科本科专业3500元/年,理工科、外语、社会体育本科专业45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专业9000元/年。如有变动,以陕西省有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品学兼优奖学金、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奖学金、侯祥麟基金奖学金、中石油奖学金、中石化奖学金、中国石油大庆石油管理局奖学金、中国石油长庆石油勘探局奖学金、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助学金、中海油贫困大学生助学金、校企合作培养奖(助)学金、学科竞赛单项奖学金等多项国家、社会及企业奖(助)学金;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积极联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积极开展勤工助学等工作。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5

咨询电话:029-88382310

招办网址:http://zb.xsyu.e.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西安石油大学

3月30日

‘贰’ 怎么考西安石油大学地质类的博士

考博实质是考公关能力
原则上,考博能否录取是由考生的初试、复试情况决定的,但实际上,考博能否录取是你报考的博导说了算,初试、复试都是走过场,是个形式而已,是用来封别人的嘴的。

‘叁’ 西安石油大学博士点有哪几个

4个。西安石油大学是陕西省省属高水平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自主招生院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中学术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学术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个,也是中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

‘肆’ 2021西安石油大学考研报考条件

2021西安石油大学考研报考条件包括: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同时,教育部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部署做出明确指示,明确2021考研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各院校具体要求会根据学校招生专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2021西安石油大学招生简章公告】
注:有关教育部公布的2021考研报考条件更多详细内容可查看【202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伍’ 西安石油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本科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规定,本着实现本科招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原则,综合考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西安石油大学,英文名称为Xi’an Shiyou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0705,在陕招生代码为8014。学校是由国家设立、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中央与地方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共建院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自主招生院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

第四条 学校雁塔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东段18号,邮政编码为710065;鄠邑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沣京大道18号,邮政编码为710300。

第五条 学校的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全层次学位授予权。

第六条 学校的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凡具有西安石油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西安石油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教务处处长、各院(系)院长(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项议事决策与过程监督,是开展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担任组长,教务处、纪委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各省(区、市)相关规定,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领导招生宣传、开展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十条 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开展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招生类别包括普通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港澳台联招等。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发展战略需要和政策规定,综合考虑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个性化需求以及学校人才培养的长远发展规划,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学校办学条件、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第十四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上线生源与计划的不平衡,录取可能被退档但服从专业调剂的优秀进档考生。预留计划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使用,在正式投档前或录取过程中投放。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加分原则上不得超过20分。录取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分配专业。

第十七条 普通文理类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投档分数相同考生,当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或有成绩位次排序的,按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或成绩位次排序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分配专业时优先考虑文化课总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对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江苏省普通理工文史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专业分配。若投档分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京、津、沪、浙、鲁、琼)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投档,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按照学校向其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报送并公布的要求执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录取参考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二十三条 俄语专业仅招收俄语或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和翻译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校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其他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二十四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相关补充规定要求。

第六章 学费与资助

第二十五条 按照陕西省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学校文史类专业3500元/年,理工类、外语类、体育类专业450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如有变动,以陕西省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健全了以本科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奖学金、中石油奖学金、中海油助学金、腾辉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为主、包含绿色通道、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项目的“奖、贷、助、补、减、免、缓”奖励资助体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陕西省及学校相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于入学资格审查或身体复查不合格的新生,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电话:029-88382310、88382299、81469808、88382304(传真)

邮箱:[email protected]

咨询QQ:800118123、2719290494

招生咨询QQ群:1098389123(陕西)、725838052(新高考改革省份)、839829969(其他省份)

本科招生官微:xsyuzsb

本科招生官网:http://zb.xsyu.e.cn

新浪微博:西安石油大学招办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东段18号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5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陆’ 在职想考博士 怎么报名呢

1、在职想考博士,可以直接去招生单位官网查看博士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2、博士招生简章里面都有报名程序和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如果想报考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则还需要查看博士专业目录,看看是否有相关专业招生。如有具体的报名问题建议直接咨询招生单位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