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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要交什么费用 2025-05-14 17:47:25

石油怎么分配收益

发布时间: 2022-08-01 04:05:12

‘壹’ 中石油分红 按市值分 或者按股份分,哪个合理

不管是哪家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或股份分红,都是按照股份的比例分配的,这样才是对所有股东权益的最大保障,从而凸显公平和合理的原则。不可能按照市值分红,因为市值总是在不断变化的,而公司股份一般不会随时发生改变。

‘贰’ 中国石油股票是如何10派1.31827

2008-08-28公布2008年半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中国石油股份公布2008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26元,稀释每股收益0.26元,每股收益(扣除)0.25元,每股净资产3.8元,净资产收益率6.9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6489000000元,营业收入54952200000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8355000000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696149000000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议于2008年8月26日及27日召开,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中期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同意按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国际会计准则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5%的数额派发2008年中期股息,每10股派人民币1.31827元(含适用税项)。本次中期股息派发予2008年9月18日结束办公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
H股的股息以港币支付。此港币值需按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七日董事会宣派股息日前一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平均收市价港币1.00元=人民币0.87685元计算。因此本公司每股H股股息为港币0.150342元(含适用税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及共同持股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更新相关事项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与北京燃气、铁路物资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更新相关事项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独立董事委员会及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石油收购中国石油集团所持中油香港股权的议案
本公司于2008年8月26日及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向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其下属的香港子公司)以7,592,030,373港元(相当于约972,090,957美元)收购太阳世界(该公司直接持有2,513,917,342股中油香港股份,约占其已发行股本的51.89%)100%的股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将上述第四、第五项议案的相关事宜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及/或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叁’ 三地上市的公司比如中国石油同时在A、H、纽交所上市,总股本怎么算,持股比例怎么算,利润分配怎么算

多地上市的公司,总市值有多个,均为股价×总股本。总市值不是各地市值加总,而是各算各的。不能单纯的把市值相加,各地市值不同只能说明这家公司在不同市场的估值不同。
假设一个公司在大陆和香港两地上市。
总市值并不等于A股股价×A股发行量+H股股价×H股发行量,而是有两个:以A股股价计算的总市值=A股股价×总股本;以H股股价计算的总市值=H股股价×总股本。总股本=A股发行量+H股发行量+B股发行量。当投资者准备购买该公司的A股时,要看市值就看①;准备购买H股时,就看②。公司上市的条件、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有限责任公司是没有上市的资格;
2、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3、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

‘肆’ 原油收益怎么算

原油是双向操作的,做多做空都可盈利,做多就是先买后卖,赚的就是上涨的点数,做空就是现卖再买,赚的就是跌的点数,比如你在235点买,256卖就有20点可赚,如果你在236卖,等到跌为216再买,你也赚20点

‘伍’ 关于石油特别收益金的计算

答案是
29.5美元,计算方法是
120-40=80,然后80*0.4=32美元,然后32-2.5的速算扣除数=29.5美元

‘陆’ 中国石油股票什么时候能分红啊

中国石油股票最近一次分红时间为2021-06-30日,即中国石油上半年的分红每10股派息为1.304元。股票分红的时间是由董事会商议后,会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的下一日就是除权日、除息日即股票分红日,在上市公司的年报中,除了显示每股收益,还会显示分红预案,分红预案包括利润分配预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盈余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有些上市公司会分红,也有些上市公司不会分红。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现金分红,另一种是送红股。
拓展资料
一、中国石油股票的优势
中国石油公司不仅占据行业主导地位,且其油气资源在国内也有着显着优势地位;拥有领先的油气勘探与开发技术,进一步巩固了在行业内的领先优势;在我国规模巨大并持续快速增长的市场中始终是最大的石油产品生产和销售商之一;拥有国内最大规模和最广泛的油气输送管网,强化了市场影响力和渗透力;高效的上下游一体化业务链有利于抵御行业波动风险,提高经营效率;拥有雄厚的财务实力和稳健的财务结构;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良好的治理结构,享誉海内外的品牌、声誉和市场形象。
一、选择优质股票的技巧
1、分析趋势: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考虑进入股市的投资者不少,但很多人都是第一次认识这个股票,对股市还有很多未知数。因此投资者在选择股票时,仔细分析趋势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新手想选择股票,首先要做的是看懂股票的走势,通过K线图分析股票趋势,这样可以使大多数投资者能够对股票做出初步判断。
2、了解自己购买的股票,一般跟随股票交易的趋势买进股票是不好的,当我们跟随趋势买入股票时我们往往不熟悉股票的总体趋势,在不知道股票信息的情况下购买股票很容易被股市压倒。不管是否有投资价值,这都无关紧要,但是要学会完全可以通过干预来硬化股价,因此在选择股票时不仅要有丰富的知识,还要有冷静的头脑和逻辑分析能力。
3、尽量不要选择上涨过多的股票:尽管股市变化很快,但上涨过多的股票并不是普通新手所能处理的,增长的突然增加往往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新手投资者最好不要碰轻易触碰,宁愿选择一些收益相对稳定的股票,而不是跟随这种“暴发户”类型的股票进入市场。

‘柒’ 新疆能源矿产资源收益现状及分配格局

4.3.1 能源矿产资源开发政府收益来源

4.3.1.1 税收收入

(1)资源税。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种。我国自1984年开始对矿产资源征收资源税,1984年10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主要对石油、天然气、煤炭和铁矿石征税,征税范围比较小。1993年全国财税体制改革,对第一代资源税制度作了重大修改。1993年12月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把资源税征收范围扩大至非金属、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和盐等7种。这次资源税调节的重点是改变了资源税征收方式,不再按超额利润征税,而是以销售量或自产自用量征税,征税的目的是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促进矿山合理开发。按照“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原则,根据资源等级、开采条件等客观条件的差异为每一课税矿区规定了使用的税率。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资源税纳税对象为开发应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资源税实行定额税率,从量定额征收。资源税由税务机关征收。

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见表4.2。

表4.2 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表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1994

2005年,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文上调油田企业原油和天然气的资源税税额标准,原油税额为14/元吨~30/元吨,天然气税额为7元/千立方米~15元/千立方米。原油资源税分7个档位:30/元吨、28/元吨、24/元吨、22/元吨、18/元吨、16/元吨、14/元吨,新疆、吐哈、塔里木以及中石化西北分公司的原油课税标准为30元/吨。天然气资源税分5个档位:15元/立方米、14元/立方米、12元/立方米、9元/立方米、7元/立方米。资源税属于地方税,除海上石油天然气不缴纳资源税,陆上石油天然气资源税归地方所有。

(2)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和收入型增值税三种类型。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采用17%的基本税率和13%的低税率,在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对销售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等,按照低税率计征增值税,税率为13%,石油适用普通增值税税率,税率为17%,并实行抵扣制。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销售额。增值税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75%上缴中央,25%留在地方,其中25%中的50%留在市地,剩下的分配到县、乡。

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油气田企业由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根据油气田企业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汇总后,按照各油气田(井口)产量比例进行分配,然后由各油气田按所分配的应纳增值税额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对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的油气田企业,其增值税的计算缴纳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3)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原来实现33%的比例税率。2008年1月起,企业所得税实行25%的比率税率。计税依据为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企业利润。计算公式为

应交企业所得税=企业当期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企业所得税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中央和地方按照6:4分成。中央企业所得税实行总部汇总缴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的企业所得税归中央所有,在北京汇总缴纳。

4.3.1.2 非税收入

(1)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是一种财产性收益,是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财产收益而征收的,是采矿权人开采矿产资源而对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的国家的补偿,是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1994年2月27日,国务院公布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规定》指出凡在本国领域开采矿产资源的企业都应当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石油、天然气、煤炭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为1%,中外合作开采的石油不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计算公式为:

新疆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补偿问题研究

矿产资源补偿费率按照不同矿种具体规定,从0.5%到4%不等,平均费率1.18%。矿产资源补偿费由采矿人缴纳,由地质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征收。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就地上缴中央金库。矿产资源补偿费实行专项管理,并纳入国家预算。矿产资源补偿费主要用于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经费。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成,中央与省、直辖市的为5:5,中央与自治区的为4:6。

(2)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1998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探矿权使用费以勘查年度计算,按区块面积逐年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标准: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千米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千米每年增加100元,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千米每年500元。”《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千米每年1000元。”第7条规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从性质上类似矿产资源的绝对地租。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由登记管理机关收取,全部纳入国家预算管理。具体管理、使用办法,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计划主管部门制定。

(3)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区块的探矿权的,探矿权申请人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价款。”《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采矿权申请人除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

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是指国家和地方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让国家出资勘探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所收取的全部收入,也包括国有企业补交其无偿占有国家出资勘探所形成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是对矿产资源勘查劳动成果的补偿。国家征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国家前期地质勘查投入及其收益被企业无偿使用,避免国家地质勘查所形成的国有资产流失。

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探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自2006年9月1日起,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按固定比例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分成,其中20%归中央所有,80%归地方所有。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在省、市、县的分成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4)矿区使用费。它是一种特殊性收费,目前我国只对开采海洋石油的中外企业和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的企业,按每个油气田年度油气总产量计征,设有起征点,超过部分实行超额累进费率,费率为1%~12.5%。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以实物缴纳。海洋石油的矿区使用费属中央收入,陆上石油的矿区使用费属地方收入。对于已缴纳矿区使用费的企业,不再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并暂不征收资源税。矿区使用费分别由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新缰中外合作油气田矿区使用费费率见表4.3。

表4.3 新疆中外合作油气田矿区使用费费率表

资料来源:《中外合作开发陆上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暂行规定》,1995

(5)石油特别收益金。又称“暴利税”,是专门针对石油行业取得的不合理的过高利润征收的一种税。在2006年3月之前,我国对一般油气开发企业只征收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2006年3月15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决定》(国发〔2006〕13号)及《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决定从2006年3月26日起,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油价上涨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主要是为了调控垄断行业的高利润。石油特别收益金实行五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石油特别收益金属于中央财政非税收收入,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石油特别收益金按月计算,按季缴纳,征收比率按石油开发企业销售原油的月加权平均价格确定,原油价格按美元/桶计征,起征点为40美元/桶。具体征收比率见表4.4。

表4.4 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比率及速算扣除数表

资料来源:《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2006

4.3.2 新疆能源矿产资源开发收益测算

4.3.2.1 新疆能源矿产资源收益的界定

由于矿产资源开发的经济收益便于数量化,能直观地体现在税费中,而社会收益则难以估量,因此,本处测算的新疆矿产资源收益是主要指经济收益。

矿产资源开发总收益=中央收益+地方收益+企业净利润

新疆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补偿问题研究

4.3.2.2 新疆能源矿产资源开发总收益组成(表4.5)

表4.5 新疆矿产资源总收益组成表

续表

注:*为北京汇款

数据来源: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和新疆统计年鉴

4.3.3 新疆能源矿产资源收益分配格局

4.3.3.1 能源矿产资源收益在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分配

矿产资源收益在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主要体现在国家与矿产资源占用者之间的分配关系上[66]。矿产企业凭借投资获得利润,而政府凭借公共权力获得各种税费收入。在我国,国有矿产企业与国家实行利税分流的政策。所谓利税分流是指国家凭借其拥有的双重权力,通过企业上缴税收和利润两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而不是只采取其中的某一种形式,通过这种方式建立起一种国家和企业间的规范化的分配关系。

从表4.6和图4.1可以看出,在新疆矿产资源收益分配格局中,矿业企业收入占矿产资源开发总收益的50%~60%左右,而政府只有40%~50%左右。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国际油价持续上涨,现有矿产资源收益分配体系所暴露出的缺陷越来越突出,矿业企业收益所占份额越来越大,而政府收益份额则成下降趋势。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确定的税率为25%,这比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33%低了8个百分点,这相当于给实行33%税率的企业,每年增加了8%的利润。而生产型增值税一旦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在投资当年,新增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一次性全额抵扣,将导致当年利润大幅上升,这将进一步加大企业和政府的收益分配差距。

表4.6 新疆矿产资源收益分配一览表

注:企业净利润是油气、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行业的利润合计

数据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新疆统计年鉴

图4.1 企业和政府间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图

4.3.3.2 中央和新疆两级政府对矿产资源收益的分配

税收收入方面:增值税75%上缴国家,25%留在地方;陆上资源税归地方政府所有;中央企业所得税全部上缴中央财政,从事石油天然气服务的零散户且在当地注册的企业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央和地方按4:6分成。

图4.2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图

非税收收入方面:矿产资源补偿费中央和自治区按4:6分成;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从2006年9月1日之后中央与地方按2:8分成,之前归属地方所有;新疆目前没有收取矿区使用费。

从表4.6和图4.2可以看出,在新疆矿产资源收益的分配格局中,中央政府所得收益始终大大高于地方政府收益,两者之间的差距在4倍左右,且呈逐年扩大趋势。到2006年两者之间的差距已经拉大到4倍以上。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中央、自治区政府和企业矿产资源收益分配格局基本上呈“两头大,中间小”的格局,即企业和中央政府在矿产资源收益分配中拿走的较多,而地方政府分得的收益太少且所占收益分配比率逐年递减。2001年,新疆政府在矿产资源总收益中占15%,中央政府占35%,而企业在矿产资源总收益中占50%,到2006年,自治区政府在矿产资源总收益比重下降到8%,中央政府收益比重增长到37%,而企业在矿产资源总收益比重则增长到55%。

‘捌’ 中国石油及其它中国内地公司同时有A股和港股,在A股或H股上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除了两个市场上股价

对于中国石油A股和H股及其它中国内地公司同时有A股和港股的实际公司全称相同的公司来说(注意是公司全称相同,有些公司简称相同但全称不同,这实际上是两间不同的公司,如中国重汽,H股实际上是A股的母公司也可以说H股是A股的大股东),但实际上并没有分立成两间股份公司,都是同一间公司,故此它们两者的财务指标都是一样的,原因是两者的财务指标的基础数据都是来源于同一间公司的。对于利润的分配,A股和H股的股东是共同支配或分配,一般没有差异的,对于公司的帐实际上还是统一的,并不需要分开两个市场进行算,,由于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计算口径上会有不同,有时候为了方便H股或境外机构投资者阅读,在相关的财务报表中会有所列示其差异,但总的来说是一样的。

‘玖’ 求中石油股利分配政策及分析

楼主:
平时要多学习,要到交易所的网页上下载你关心的上市公司的通告仔细看,这是最可靠也是最准确的.
5月6日并非公司实施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只是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确定日,也就是说如果你想参加昨天(5月15日)举行的股东大会,你就必须在5月6日收市后帐户里持有股票你才有资格参加;
在中石油今天出的通告中可得知07年度的分配方案已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现在还需上呈审批,等审批通过的结果下来,公司就会出股权登记日通告,这个通告才是与分红有关的,你只要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或买进股票就可获得分配权利,就有资格获得分红,到时是系统自动转帐,不用你做任何操作.估计股权登记日通告还要再等上7-14天的时间才会出.
提醒:就算你是在4月买了中石油,但是如果你在股权登记日那天把股票给卖了,分红跟你还是无关的,记住了.
一楼的说错了!

‘拾’ 中东国家是如何分配石油资源的

(1)石油输出国组织:( “欧佩克”)这是一个石油生产国自愿结成的政府间组织,对其成员国的石油生产进行分配,管理,计划的组织。

1960年9月,由伊朗、伊拉克、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和委内瑞拉的代表在巴格达开会,决定联合起来共同对付西方石油公司以及反对国际石油垄断资本的控制与剥削,维护石油收入。14日,五国宣告成立石油输出国组织,总部设在维也纳。1962年11月6日,欧佩克在联合国秘书处备案,成为正式的国际组织。同时,随着成员的增加,欧佩克发展成为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一些主要石油生产国的国际性石油组织。

欧佩克宗旨:协调和统一各成员国的石油政策,并确定以最适宜的手段来维护它们各自和共同的利益。

(2)石油资源是国家的财富,而在许多落后的中东国家,王公贵族取得了“大头”而普通百姓拿得只是个“零头”。(然而没有石油,这些国家将更没有前途)。

(3)普通百姓是不可能“采油”的。开采石油的启动资本你无法承担。(绝大部分老油田都是由西方石油财团开发的)。你没有看到尼日尔爾利亚百姓“偷油”“抢油”被烧死的场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