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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进口的石油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2-06-21 03:41:27

1. 开个贸易公司,做国外进口石油和国内燃油需要什么相关的手续和证件。

原油进口:目前需要自动配额,属于批文一类的文件,具体还需要同三大油桶打好交道,这类贸易公司如果没有实体的话比较难操作,需要同储运方面衔接好,
成品油可以通过一般贸易方式进行,因涉及危险品,在申报经营范围时需要一些相关批文。获得经营许可,或者得到石化企业代理授权即可。

2. 中国的石油主要从哪些国家进口用什么方式运输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45个国家向中国进口原油。中国进口原油的一半(44.1%)来自9个中东国家,其中,沙特阿拉伯最多。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原油净进口国、排名第二的石油消费国。中国石油进口的大幅增长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国内经济和消费增长的驱动。
一、以下是向中国进口原油的前15个国家/地:
俄罗斯:占中国进口原油总量的15.8%
沙特阿拉伯:占中国进口原油总量的12.4%
安哥拉:占中国进口原油总量的10.4%
伊拉克:占中国进口原油总量的9.4%
阿曼:占中国进口原油总量的7.2%
巴西:占中国进口原油总量的6.8%
伊朗:占中国进口原油总量的6.3%
科威特:占中国进口原油总量的5%
委内瑞拉:占中国进口原油总量的2.9%
美国:占中国进口原油总量的2.8%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占中国进口原油总量的2.8%
刚果:占中国进口原油总量的2.7%
哥伦比亚:占中国进口原油总量的2.1%
马来西亚:占中国进口原油总量的2%
利比亚:占中国进口原油总量的2%
二、运输方式:公路、铁路、海运、国际输油管道等方式
在最开始运输石油的时候,是以公路运输为主的。因为生产力不发达,但是之后随着技术的发展,渐渐地演变到了第二个阶段,那就是铁路运输。相比于公路运输铁路运输的量更,更便宜。
到现在,管道运输才是王道。现在,在中国石油运输的途径当中管道运输占了将近80%,至于咱们在刚开始说到的空运,这根本是不可能的,这赔本的买卖,谁都不可能干。那么管道运输有哪些优点呢?第一个就是量大,那一根根粗粗的管子,就仿佛瀑布一样,源源不断地输送着石油。而且还不需要你太多维护,投入的话,也就是那几根管子,只需要把管子建好就行,建在地下的话,对于地面上的环境也没有什么影响,最大的担忧就是有些人挖路的时候把石油管道挖破了,那这损失可大了去了,这主要是对于挖穿石油管道的那些人而言的。
除了输油管道,还有一种方式就是海运,咱们从国外进口来的石油,除了轮船运输,好像也没有什么别的办法了。咱们先把国外的石油通过大型的油轮运到码头上,然后再通过输油管输送到国内的各大炼油厂,从而提炼出各种石油产品。当然了,咱们还建了一些国际的输油管道,但是也没多少,比如中哈石油管道、中俄石油管道以及中缅输油气管道等等。至于更远的地方要建国际输油管道的话,成本太高,而且打通关系太麻烦,不值得。

3. 在中国市场关于进出口石油、有色金属有哪些相关国家政策还有需要办哪些手续

当前,我国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政策仍未松动,保障资源优先供应国内及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仍是资源管理的核心目标之一。因此,根据资源出口管理政策的基本原则,应继续对原矿及精矿砂实施取消出口退税制度;对高纯度的金属冶炼产品,根据其技术含量及附加值的高低,在不过量出口而导致资源流失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实施低档退税税率政策。

出口产品的关税征收幅度,理论上不能突破《中国加入议定书》附件6的承诺范围,这是出口关税政策调整的总原则。2009年6月,美欧对我国的萤石、焦碳等产品的出口限制问题向WTO提起诉讼,其主要原因就是我们对这些原材料出口加征了出口关税,并且突破了《中国加入议定书》附件6中的承诺范围。从国内外的实践情况看,要做到完全不违规是不太现实的,关键是要把握好度的问题,同时应积极认真地做好应对争议,甚至是应对诉讼的准备,尽可能为政策争取一定的执行期,以便利用时机提高国内经济发展质量。实践中,我国资源型产品出口关税政策调整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符合《中国加入议定书》附件6中的产品出口关税调整,另一类是不符合《中国加入议定书》附件6中的产品出口关税调整。针对这两类问题,出口产品关税政策调整有两种思路:
(1)对符合《中国加入议定书》附件6中的产品。对于符合附件6中的产品,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加征出口关税来限制出口,但是其前提条件是不能突破承诺范围的上限,否则需要征得相关成员国的许可。
(2)对不符合《中国加入议定书》附件6中的产品。对于不符合附件6中的产品,原则上是不能加征出口关税的,但是WTO规则中有个例外原则,主要体现在GATT1994第20条中的(g)款:为了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可以适当限制出口,但是国内也必须同样限制生产与消费;换言之,只要我们国内做好了限制生产与消费的准备工作,仍可以利用传统的出口管理工具来限制过量出口问题。当前,在资源领域,这些限制生产与消费的相关措施主要有: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或环境标准、落实相关生产总量控制指标、停发采矿许可证、提高相关的税费标准及在规划或行政批文中明确相关限产措施等。在做好国内限制生产与消费相关措施的条件下,根据需要限制出口的急需程度不同,可以针对不同的产品而采取差异化的出口关税水平,为限制出口管理服务。

实践中,各成员国所关注的重点一般都是其他国家优势资源的出口管理情况。在我国,我们的优势资源主要有钨、锑、稀土、萤石及高铝矾土等资源。2009年,我国的钨、稀土等资源型产品也加征了出口关税,然而却没有被列入诉讼的范畴,其主要原因肯定与国内搞生产总量控制及停发采矿许可证等系列限产措施密切相关。

4. 燃料油、基础油、石油化工产品、润滑油等想从国外进口,请问有何优惠政策

煤油、钢材、化肥和饲料等商品为“进口优惠税率”。
进口优惠税率又称优惠关税指对于来自受惠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商品所适用的关税率,较一般关税率为低,通常是由于均属于同一国家集团的成员或者由于政治因素的考虑,而给予的优惠待遇。例如同协优惠、共同体优惠及普遍化优惠关税制度(gsp)等均是。
税率调整后,煤油进口税率从现在的40%下调到35%,柴油进口税率从现在的25%下调到20%,汽油进口税率维持20%不变。家禽家畜饲料进口税率从现在的5%下调到4%,饲料矿物添加剂和化学元素等进口税率从现在的5%上调到6.5%。部分钢材,如角钢等进口税率从现在的0%上调到10%。
另外就要看你是从哪个国家进口的了,看看进口国家的政策所对的我国的最惠国待遇是什么。
而且为了获得优惠的进口关税税率,应要求出口商提供一、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8个: 欧盟27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二、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
一般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

三、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
目前主要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等。区域优惠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凭证。
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
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第一章到第八章)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 E)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2005年7月20日起,7000多种正常产品开始全面降税。中国和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至2005年7月4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07年1月60%税目的关税要降到0-5%。2010年1月1日将关税最终削减为零。老挝、缅甸至2009年1月、柬埔寨至2012年1月50%的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3年40%税目的关税降到零。越南2010年5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5年其它四国(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将关税降为零。
可以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10个国家。
2、《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FORM B)
2006年9月1日起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可以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等4个国家。降税幅度从5%到100%不等。
3、《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书(FORM P)
对巴基斯坦可以签发《〈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步下降,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到10%不等。
4.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
自2006年10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F),该日起对原产于我国的5891个6位税目产品关税降为零。
5.其他:中国和捷克 中国和新加坡 中国和非洲最不发达的30国签订的单方面进口关税减免政策。
中国和澳门 香港

5. 朋友在国外手中有石油,如何卖到国内(如何办理手续有进出口石油经营权的民营企业有哪些如何签代理协议)

不可以。中国石油是贸易管制商品,只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还有军队才有进口权。其他企业进口石油,需要通过这些企业的明义。你想做的事情,办不到。

6. 办理进口石油需要哪些手续

需通过中联油、中联化、中海油、中化集团、珠海振戎等五家企业代理进口。其他企业不能办理进口手续。

发改委公布文件所放开的是原油进口使用权,并非原油进口权,所以地方炼厂在进口环节,仍需通过中联油、中联化、中海油、中化集团、珠海振戎等五家企业代理进口。

2015年2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地方炼油厂在淘汰一定规模落后产能或建设一定规模储气设施的前提下使用进口原油。

目前国内原油进口分为国营和非国营贸易,国营主要由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化等大型企业控制;取得非国营贸易原油进口资质的企业已有20余家,但进口原油只能进入按规定程序批准建设的炼厂加工。

放开民营企业进口原油使用权,新增用油企业用油数量依据淘汰自有或兼并重组的落后装置能力、建设储气设施规模的一定比例确定,但上限不超过本企业符合条件的常减压装置设计加工能力总和,并规定了可追溯、可检查的落后产能淘汰确认程序。

(6)自贸区进口的石油怎么办扩展阅读:

一些市场人士并不看好未来地炼进口原油的积极性。一方面,自2013年中化工获得1000万吨进口配额后,地炼原料市场出现骨牌效应,大量性价比较高的内贸原油资源流入地炼手中,如果把进口原油高昂的运输成本考虑在内,进口原油的炼油效益不如内贸原油。

另一方面,地炼与主营炼厂不同,其计划性较弱、趋利性较强,而进口原油从采购到加工的周期较长,一旦原油起伏剧烈,炼厂可能面临长时间的巨额亏损,这是地炼难以承受的,所以地炼可能很难像中字头企业那样成规模并且持续地采购进口原油。

7. 中国采取什么政策,减少进口石油的依赖

一、建立国家战略石油储备
二、拓宽进口渠道,分别从中东、非洲、南美、俄罗斯等不同方向进口石油
三、大力发展“煤变油”技术
四、积极开发绿色能源,寻找替代能源

8. 石油进口许可证,怎么搞

申请获得许可证的条件包括:企业需在国外有原油开采资源;对方国要给予该民企原油出口许可证;我国针对性给予原油进口许可证及原油进口配额。

9. 石油进出口的流程

1.一般进出口石油是用油轮运输的,这里讲进口
2.和一般程序一样 在到达中国的基本港口后,报关 清关
“卸货” 这里卸货就是卸油咯 一般是通过船上与下面的指定管道连接 从管道运输
还有一种就是派专业运输油的汽车来运

10. 进口石油船到港后怎么接船接船后的清关操作都有什么

按照你的问题:
1、船到港前,需要定仓储油罐;确定货代和船代(如外方未指定船代);报关报检所需资料;电放指令尤为重要,因为海参崴、纳霍德卡和瓦尼诺港离中国很近,货在单证之前到达。
船到港后,与仓储单位确定油罐状态和管线状态;待海关等单位联检后(理论上有6小时联检时间),你可随商检登船,参与质检量检(需办临时登船证);确定输油开泵时间,检查泵压和泵油速度,检查油入罐的情况;5万吨燃料油卸货时间一般签订72小时,你需确定停泵时间,查看航海日志;陪同商检鉴定干舱;确认船舶离港时间;油罐检测计量(需停泵2小时之后)。
2、报关报检委托书(原件);燃料油进口许可证(原件);合同、发票、提单、电放指令、舱单、原产地证(以上为复印件)。
3、代理费、商检费(质检、量检、干舱和出鉴定书)、仓储费、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
4、你做的是 CIF 或C&F,船到港前与你无关,油品进罐后,其运输方式看你与买家的合同而定。
5、船代,海事,引水,港调,仓储,货代,海关,国检,边防,外供,银行,外管局。
针对你的问题,粗略回答,具体情况很多很复杂。另请注意,进口整船大宗散货,其操作流程与进口货柜有很多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