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立案后什么时候交诉讼费
民事案件起诉至法院后,需按法定程序交纳诉讼费用,即案件受理费。那么,案件立案后何时需缴纳诉讼费?诉讼费包括哪些部分?费用具体是多少?以下是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案件立案后何时需缴纳诉讼费
诉讼费应在案件立案时立即缴纳。若原告未能当场支付,法院将发送诉讼费用交纳通知,要求原告在七日内完成缴费。若逾期未缴,将被视为主动撤诉。
二、诉讼费包括哪些部分
当事人需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含第一审、第二审和部分再审案件的受理费。需交纳受理费的再审案件包括:提供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案件;以及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2、申请费:当事人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保全措施,支付令,公示催告,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破产,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等事项时,应缴纳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的费用。此外,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时,应按实际成本向法院交纳工本费。
三、诉讼费具体是多少
1、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分段累计交纳,非财产案件按标准交纳。
2、申请费:根据执行金额或价额、保全措施等不同情况,按标准交纳。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出庭费用:由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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