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十五条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第十六条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四、第二次变更到站。第十七条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贰’ 铁路整车货物变更到站
摘要 在原车票开车前48小时以上,任意选择有余票的列车。已取得纸质车票的,请在车站指定售票窗口办理;未换取纸质车票的,也可在12306网站办理。
‘叁’ 火车票变更到站退钱吗手续费扣多少
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时,补收差额,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时,退还差额。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旅客在发站办理改签时,改签后的车次票价高于原票价时,核收票价差额;改签后的车次票价低于原票价时,退还票价差额。
旅客中途下车恢复旅行(含中转)办理签证或在列车上办理变更席位、铺位时,签证或变更后的车次、席(铺)位票价高于原票价时,核收票价差额;签证或变更的车次、席(铺)位票价低于原票价时,票价差额部分不予退还。
(3)货物发送后变更到站费用如何清算扩展阅读: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相关法条:
第四十六条对无票乘车而又拒绝补票的人,列车长可责令其下车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县、市所在地车站或三等以上车站处理(其到站近于上述到站时应交到站处理)。车站对列车移交或本站发现的上述人员应追补应收和加收的票款,核收手续费。
第四十七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站内、列车内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人,站、车均可拒绝其上车或责令其下车;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未使用至到站的票价不予退还,并在票背面作相应的记载,运输合同即行终止。
旅客所持车票日期、车次相符但未经车站剪口的应补剪;中转换乘或中途下车应签证而未签证的应补签。补剪、补签只核收手续费,但已使用至到站的车票不再补剪、补签。
‘肆’ 国际货代中各项费用如何结算。
1.出口整柜(FCL)货物,每票货物的操作费用为人民币250元,允许上下浮动25%。每票超过(含) 3个自然柜,每个自然柜增加50元, 但每票货物的操作费最高不得超过500元。货代企业和货主签定长期代理协议的除外。2.出口散货、拼箱(LCL)货物,每票的操作费用参照上述整柜货物250元/票收取。3.出口散货“进仓费”(CFS CHARGE)按照80元/每立方米收费。4.进口整柜(FCL)货物,每票操作费用为300元。5.进口散货、拼箱(LCL)货物(少于60立方米的进口散货),每票操作费用为300元。6.其他进口散货(包括大宗散货),建议货代和货主(或同行)之间互相协商收费。三.签单费在无船承运业务中,货代企业因为需要国际网络的支持及承担一般货运代理以外的多项服务而收取的费用。1.签单费:每票250元。签单费包括了货代企业必须向船东支付的“单证费”(或称“提单签发费”、“文件费”)。本项收费标准是基于《指导价格》制订时船东的标准,如果船东的“单证费”有所变动,则本项收费标准将相应调整。2.开展拼箱业务的货代企业,不得再收取本项费用。3.开展无船承运业务的,“签单费”可以和“货代操作费”同时收取。四.其他费用项目货代企业除了提供常规的代理服务外,因应货主的要求代货主办理其他相关业务或提供其他服务的,双方可以另行协商收费。1.货代企业受货主委托办理商检的,可酌情收取代理费,每票最高不得超过150元。2.货代企业接受货主委托办理清点货物、监装(或监卸)货物的,可酌情收取代理费,每柜最高不得超过150元。3.货代企业受货主委托配合海关、商检等有关口岸部门查验货物的,可酌情收取代理费,每柜最高不得超过150元。4.邮寄费:货代企业受货主委托办理邮寄提单、核销单等相关文件,费用由货主承担。五.代垫费用1、货代企业在为货主代理、办理各项业务中,为货主代垫的进出口港杂费和各种业务所需的款项,货代企业应该如实地向货主列明各代垫项目的明细费用,不得向货主“加价”收取。2、货代企业代货主垫付各项费用,并不代表本协会认可各种代垫费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六.费用结算1.货代企业应该按票和货主结算其应收和代付的费用,但是双方有协议的则按协议条款执行结算。2.货代和货主按月结算的,货主原则上应该在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发生的费用。3.对于拖延结算的货主,货代企业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或滞纳金。七.其他说明1.冷藏箱、危险箱、框架柜、开顶柜等特种柜型的操作费可根据本《指导价格》的标准上浮25%。2.冷藏箱的插电费及各特种柜型运输中发生的有关额外费用由货主另行支付,不包括在本项上浮幅度内。八.投诉处理 1.对于违反本《指导价格》而向货主“乱收费”的本协会会员企业,知情单位或货主可以向本协会举报,本协会核实后将及时处理并在本协会刊物及网站上公布。投诉电话: 5068436、5068086 周先生、 邵小姐。协会网站: www.cifaxm.org。2.对于非本协会会员企业的“乱收费”货代企业,货主可以向行业主管厦门市贸易发展局投诉。投诉电话:5302635 黄小姐。九.《指导价格》的制订基准日为2005年9月15日。协会将根据厦门港口市场行情和物价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并公布相关的指导价格。十.附件为《关于货代各项主要收费所对应的服务项目的说明》。指导价格》即日起执行,希望本协会会员共同遵守协会章程及有关自律公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为厦门港口事业发展作出贡献。厦门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二00五年九月十六日请到 www.cifa.com上发布您对该公告的看法。
‘伍’ 变更到站要收手续费吗
法律分析:
火车票办理“变更到站”不收取手续费。“变更到站”只办理一次。已经办理“变更到站”的车票,不再办理改签。对已改签车票、团体票及通票暂不提供此项服务。在车站售票窗口办理“变更到站”后,出具纸质车票。变更到站原车票使用现金购票的,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时,补收差额;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时,退还差额,并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均为现金)。原车票在铁路售票窗口使用银行卡购票,或者在12306.cn网站使用在线支付工具购票的,按发卡银行或在线支付工具相关规定,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时,使用银行卡支付新车票全额票款,原车票票款在规定时间退回原购票时所使用的银行卡或在线支付工具;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时,退还差额,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应退票款在规定时间退回原购票时所使用的银行卡或在线支付工具。
法律依据:
《铁路互联网购票须知》 第七条 换取纸质车票后,铁路电子客票失效,请凭纸质车票按现行规定办理改签、变更到站、退票以及进出站、乘车过程中的验证、检票、验票,不能再在12306.cn网站办理改签、变更到站、退票,也不能凭通知(含短信)、电子邮件等在车站售票窗口办理改签、变更到站、退票以及在进出站、乘车过程中的验证、检票、验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由此造成旅客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
衍生问题:
火车退票发票怎么领取
火车票退票费发票合法的收取流程是,需要到车站的售票窗口索取凭证。首先是乘车人本人办理的,请提供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请到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理乘坐旅客列车临时身份证明后,办理退票。购票的退票手续费发票需要到车站的售票窗口索取凭证。在12306办理退票10天内,可凭购票时的有效证件原件到火车站的售票窗口办理。
‘陆’ 请问12306里面可以更改上车地点吗相同车次,变成原来站的下一个站上车,,,费用怎么退
不可以变更上车地点,铁路12306官网可以变更到站但是不能变更上车地点。变更到站产生车费差异时采用多退少补的方法,退款是走原支付途径退回的。你的情况可以采用退票后重新购买车票的方法,只是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离开车时间还有多少小时?因为离开车时间的不同会有不同的手续费发生,手续费的具体情况见下图。
‘柒’ 为什么我在12306变更到站后收取我费用,但是原来的钱却没有退还给我。
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建议咨询一下客服看下什么情况。
(7)货物发送后变更到站费用如何清算扩展阅读:手机分为智能手机(Smart phone) 和非智能手机(Feature phone),一般智能手机的性能比非智能手机要好,但是非智能手机比智能手机性能稳定,大多数非智能手机和智能手机使用英国ARM公司架构的CPU。智能手机的主频较高,运行速度快,处理程序任务更快速,日常更加的方便(例如:诺基亚n81主频有369兆赫兹);而非智能手机的主频则比较低,运行速度也比较慢(例如:诺基亚5000主频就是50兆赫兹)。
‘捌’ 铁路运输柴油运输费怎么算
第一节 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程序 第6条 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程序: 1.按《货物运价里程表》(附件四)计算出发站至到站的运价里程。 2.根据货物运单上填写的货物名称查找《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附件一)、《铁路货物运输品名检查表》(附件三),确定适用的运价号。 3.整车、零担货物按货物适用的运价号,集装箱货物根据箱型、冷藏车货物根据车种分别在“铁路货物运价率表”(附件二)中查出适用的运价率(即发到基价和运行基价,以下同)。 4.货物适用的发到基价加上运行基价与货物的运价里程相乘之积后,再与按本规则确定的计费重量(集装箱为箱数)相乘,计算出运费。 5.杂费按本规则的规定计算。 第二节 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基本条件 第7条 货物运费的计费重量,整车货物以吨为单位,吨以下四舍五人;零担货物以10千克为单位,不足10千克进为10千克;集装箱货物以箱为单位。 第8条 运价里程根据《货物运价里程表》按照发站至到站间国铁正式营业线最短径路计算,但《货物运价里程表》内或铁道部规定有计费经路的,按规定的计费经路计算运价里程。运价里程不包括专用线、货物支线的里程。通过轮渡时,应将规定的轮渡里程加入运价里程内计算。水陆联运的货物,应将换装站至码头线的里程,加入运价里程内计算。 下列情况发站在货物运单内注明,运价里程按实际经由计算: 1.因货物性质(如鲜活货物、超限货物等)必须绕路运输时; 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非铁路责任,托运人要求绕路运输时。 承运后的货物发生绕路运输时,仍按货物运单内记载的经路计算运费。 实行统一运价的营业铁路与特价营业铁路直通运输,运价里程分别计算。 第9条 凡按里程计算核收的货物运输杂费,发站按国铁的运价里程(含铁路局临管线和工程临管线)计算,通过地方铁路的将其通过的地方铁路运价里程合并计入,在地方铁路发到的计算到地方铁路的分界站。 第10条 货物运费按照承运货物当日实行的运价率计算。杂费按照发生当日实行的费率核收。 一批或一项货物,运价率适用两种以上减成率计算运费时,只适用其中较大的一种减成率;适用两种以上加成率时,应将不同的加成率相加之和作为适用的加成率;同时适用加成率和减成率时,应以加成率和减成率相抵后的差额作为适用的加(减)成率。《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中规定的加成或减成,应先计算出其适用的运价率后,再按上述规定加成、减成或加减成相抵。 每项运费、杂费的尾数不足1角时按四舍五人处理。 各项杂费凡不满一个计算单位,均按一个计算单位计算(另定者除外)。 零担货物的起码运费每批2.00元。 第三章 货物运费 第一节 整车货物运费 第11条 整车货物除下列情况外,均按货车标记载重量(以下简称标重)计算运费。货物重量超过标重时,按货物重量计费。 1.使用矿石车、平车、砂行车,经铁路局批准装运《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01、0310、04、06、081”和“14”类货物按40吨计费,超过时按货物重量计费。 2.使用自备冷藏车装运货物时按60吨计费;使用标重低于50吨的自备罐车(表1所列GH95/22、 GY95/22、GH40、GY40型除外)装运货物时按50吨计费。 3.表1所列货车装运货物时,计费重量按表中规定计算,货物重量超过规定计费重量的,按货物重量计费,加冰冷藏车不加冰运输时,按冷藏车标重计费。 4,标重不足30吨的家畜车,计费重量按30吨计算。 货车货物规定计费直量表 表1 车种车型 计费重量(吨 B6 B6N B6A B7(加冰冷藏车) 38 BSY(冷板冷藏车) 40 B18(机械冷藏主) 32 表2 车种车型 计费重量(吨) B19(机械冷藏车〕 38 B20 B21(机械冷藏车) 42 B10 B10A B22 B23(机械冷藏车) 48 SQ1(小汽车专用平车) 85 QD3(凹底平车) 70 GH95/22、 GY95/22(石油液化气罐车) 65 GH40、GY40(石油液化气罐车) 65 5.车辆换长超过1.5的货车(D型长大货物车除外)本条未明定计费重量的,按其超过部分以每米(不足1米的部分不计)折合5吨与60吨相加之和计费。 第12条 承运人提供的口型长大货物车的车辆标重大于托运人要求的货车吨位时,经铁路局批准可根据实际使用车辆的标重减少计费重量,但减吨量最多不得超过60吨。 第13条 按一批办理的整车货物,运价率不同时,按其中高的运价率计费。 第14条 运输超限货物,发站应将超限货物的等级在货物运单货物名称栏内注明,按下列规定计费: 1.一级超限货物:按运价率加50%; 2.二级超限货物:按运价率加100%; 3.超级超限货物:按运价率加150%。 对安装超限货物检查架的车辆,不另收运费。 第15条 需要限速运行(不包括仅通过桥梁、隧道、出入站线限速运行)的货物,按运价率加150%计费。 需要限速运行的超限货物,只核收本条规定的加成运费,不另核收超限货物加成运费。 第16条 超长、超限货物使用游车时,游车运费按主车货物的运价率和游车标重计费。利用游车装运货物,所装货物运价率高于主车货物时,按所装货物的运价率核收游车运费。 运输超限货物或需要限速运行的货物使用游车时,游车运费不加成。 两批货物共同使用游车时,游车运费各按主车货物的运价率及游车标重的1/2计费。 长大货物车运输货物需用隔离车时,隔离车不另核收运费。 自轮运转的轨道机械,以自备货车或租用铁路货车作游车时,按整车9号运价率核收游车运费;以铁路货车作游车时,按整车8号运价率和游车标重核收游车运费。 第17条 站界内搬运的货物,按实际运输里程和该货物适用的运价率计算运费,不另收取送车费。 第18条 途中装卸货物,不论托运人、收货人要求在途中装卸地点的前方或后方货运站办理托运或领取手续,途中装车按后方货运站计算运价里程;途中卸车按前方货运站计算运价里程,不另收取送车费。 第19条 整车分卸的货物,按照发站至最终到站的运价里程计算全车运费和押运人乘车费;途中每分卸一次,另行核收分卸作业费80元(不包括卸车费)。 第二节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费 第20条 零担货物按货物重量或货物体积折合重量择大计费,即每立方米重量不足300千克的轻浮货物,按每1立方米体积折合重量300千克计算,但下列货物除外: 1.本规则有规定计费重量的货物按规定计费重量计费; 2.《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列“童车、室内健身车”、“209其他鲜活货物、9914搬家货物、行李、9960特定集装化运输用具”等按货物重量计费。 零担货物规定计费重量表表2 顺序 货物名称 计费单位 规定计费重量(千克) 1 组成的摩托车: 双轮 三轮(包括正、侧带斗的,不包括三轮汽车) 每辆 每辆 750 750 1500 2 组成的机动车辆、拖斗车(单轴的拖斗车除外): 车身长度不满3米 车身长度3米以上,不满4米 车身长度4米以上,不满5米 车身长度5米以上 每辆 每辆 每辆 每 轴 4500 7500 15000 19500 3 组成的自行车 每 辆 100 4 轮椅,折叠式疗养车 每辆(件) 60 5 牛、马、骡、驴、骆驼 每 斗 500 6 未装容器的猪、羊、狗 每 头 100 7 灵柩、尸体 每具(个) 1000 8 每立方米重量不足300千克的轻浮货物 立方米 300 9 “童车”、“室内健身车”、“209其他鲜活货物”、“9914搬家货物、行李”、“9960特定集装化货物” 实重 第21条 集装箱货物的运费按照使用的箱数和“铁路货物运价率表”中规定的集装箱运价率计算,但危险货物集装箱、罐式集装箱、其他铁路专用集装箱的运价率,按“铁路货物运价率表”的规定分别加30%、30%、20%计算。 自备集装箱空箱运价率按其适用重箱运价率的50%计算。 承运人利用自备集装箱回空捎运货物,在货物运单铁路记载事项栏内注明,免收回空运费。 第22条 运价率不同的货物在一个包装内或按总重量(或按箱)托运时,按该批或该项货物中高的运价率计费。 在货物运单内分项填记重量的货物,应分项计费,但运价率相同时,应合并计算。 第三节 托运人自备或租用铁路机车车辆运输货物的运费 第23条 托运人自备货车或租用铁路货车(不论空重)用自备机车或租用铁路机车牵引时,按照全部列车(包括机车、守车)的轴数与整车9号运价率计费。 托运人自备货车或租用铁路货车装运货物用铁路机车牵引,或铁路货车装运货物用该托运人机车牵引运输时,按所装货物运价率减20%计费。 托运人的自备货车或租用的铁路货车空车挂运时,按9号运价率计费。 第24条 自备或租用铁路的客车、餐车、行李车、邮政车、专用工作车挂运于货物列车时,空车按9号运价率加100%计费;装运货物时按其适用的运价率加100%和标重计费。但换长1.5以下的专用工作车不装货物时不加成。 随车人员按押运人乘车费收费。 第四节 货物快运费、冷藏车运费 第25条 货物快运费,按“铁路货物运价率表”规定的该批货物适用运价率的30%计算核收。 第26条 使用铁路冷藏车运输的货物按“铁路货物运价率表”中规定的冷藏车运价率计费。 途中不需要加温(或托运人自行加温)或制冷的机械冷藏车按机械冷藏车运价率减20%计费。 加冰冷藏车不加冰运输时,按冷藏车运价率计费。 代替其他货车装运非易腐货物的冷藏车、隔热车(即无冷源车)和自备冷藏车,均按所装货物适用的运价率计费。 第五节 自备货车装备物品及集装用具的回送费 第27条 托运人自备的货车装备物品(禽畜架、篷布支架、饲养用具、防寒棉被、粮谷挡板)、支柱等加固材料和运输长大货物用的货物转向架、活动式滑枕或滑台、货物支架、座架及车钩缓冲停止器,凭收货人提出的特价运输证明书回送时,不核收运费。 第28条 托运人自备的可折叠(拆解)的专用集装箱、集装笼、托盘、网络、货车篷布,装运卷钢、带钢、钢丝绳的座架。玻璃集装架和爆炸品保险箱及货车围挡用具,凭收货人提出的特价运输证明书回送时,整车按2号、零担按21号运价率计费。 第四章 杂费 第一节 货运营运杂费 第29条 铁路货物运输营运中的杂费按实际发生的项目和表3“铁路货运营运杂费费率表”的规定核收。 第30条 由承运人过秤并确定货物的重量,或由托运人确定重量的货物经承运人复查重量不符时,核收货物过秤费。 第31条 在温季和热季(按装车时外温确定)使用机械冷藏车装运需要途中制冷运输的未冷却的瓜果、蔬菜,按货物重量核收冷却费。 加冰冷藏车始发所需的冰、盐由托运人准备。如托运人要求承运人供应,承运人则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核收。 第32条 应托运人要求,铁路冷藏车在其他站加冰、盐后送至发站装货时,由发站或加冰站按9号运价率与自加冰站至发站间里程核收货车回送费。 第33条 使用铁路D型长人货物车装运货物时,除核收运费外,并核收下列费用: 1.按货车标重、运价里程,核收长大货物车使用费。 2.按货车轴数,核收长大货物车回送费,托运人取消托运时,仍核收此项费用。 第34条 用铁路机车往专用线、货物支线(包括站外出岔)或专用铁路的站外交接地点调送车辆时,核收取送车费。计算取送车费的里程,应自车站中心线起算,到交接地点或专用线最长线路终端止,里程往返合计,取车不另收费。 向专用线取送车,由于货物性质特殊或设备条件等原因,托运人、收货人要求加挂隔离车时,隔离车按需要使用的车数核收取送车费。 托运人或收货人使用铁路机车进行取送车辆以外的其他作业时,另核收机车作业费。 第35条 整车货物每满250运价公里,核收一个货车中转技术作业费。 第36条 派有押运人押运的货物,核收押运人乘车费。 第37条 使用铁路货车篷布苫盖货车时,向托运人核收货车篷布使用费。 第38条 使用铁路集装箱装运货物,向托运人核收集装箱使用费。使用铁路危险品专用集装箱装运货物时,集装箱使用费加20%核收。 托运人自备集装箱在铁路上运输货物或回空时,按箱向承运人缴纳自备箱管理费。 第39条 整车、零担货物装卸费按《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和铁道部规定的地区适用费率计算,装费由发站向托运人核收,卸费由到站向收货人核收。 集装箱货物装卸费按铁道部《关于简化集装箱装卸作业计费实行综合作业费率的通知》规定的费率,发站和到站的装卸费均由发站向托运人一次核收。 准、米轨间整车货物直通运输的换装费,按铁道部规定的昆明铁路局换装费率计算,从米轨发运的由发站向托运人核收,从准轨发运的由到站向收货人核收。 第40条 货物保价费,按货物保价金额和规定的费率计算。 第二节 延期使用运输设备、违约及委托服务费用 第41条 延期使用铁路运输设备或违约以及委托铁路提供服务的,按实际发生的项目和表4“延期使用运输设备。违约及委托服务杂费费率表”的规定核收。 零担货物暂存费按计费重量计算。 第42条 危险货物和易燃货物的暂存费率按表4规定的费率加100Ok计算。 货物暂存费在应收该费时间段的前三日,按规定的费率计费,自第四日起,允许铁路局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大不得超过规定费率的200%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43条 在专用线(含铁路的段管线、厂管线)、专用铁路内装卸及其他按规定由托运人、收货人自行装卸的铁路货车(长大货物车除外),按《货车使用费核收暂行办法》的规定核收货车使用费。 第44条 由托运人、收货人自行装卸的长大货物车,自调到装卸地点(或交接地点)之日起的第四日起,到装卸完了(或交接地点交接完毕)之日止,按日(不足一日按一日)核收长大货物车延期使用费。 第45条 使用铁路货车篷布超过规定使用期限的,核收货车篷布延期使用费。 使用铁路集装箱超过规定期限的,核收集装箱延期使用费。 第46条 冷藏车送到装车站后,托运人取消托运,应核收空车回送费。已经预冷的机械冷藏车,还应核收一日的制冷费。 由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责任,机械冷藏车超过规定的装(卸)车时间,在此期间需要制冷时,除核收货车使用费外,还应按日(不足12小时按半日)核收制冷费。 第47条 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或发送前取消托运,核收货物运输变更手续费。 发送前取消托运,发站退还全部运费和按里程计算的杂费,如货物运费低于变更手续费时,免收变更手续费,但不退还运费。 货物发送后,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变更到站时,运费与押运人乘车费应按发站至处理站,处理站至新到站分别计算,由新到站向收货人清算,处理站应将变更事项记人货票内。 由于处理变更所发生的杂费,应按实际发生分别核收。 对已承运的货物,因自然灾害发生运输阻碍变更到站时,免收变更手续费,运费按发站至处理站与 处理站至新到站的实际经由里程合并通算。如至新到站经由发站至处理站的原经路时,计算时应扣除原经路的回移里程。杂费按实际发生核收。 第48条 承运后发现托运人匿报、错报货物品名填写运单,致使货物运费减收或危险货物匿报、错报 货物品名按一般货物运输时,按批核收全程正当运费二倍的违约金,不另补收运费差额。 承运后发现整车货物超过计费重量但未超过货车规定容许载重量时,到站对超过部分按该批货物适用的运价率补收全程正当运费;但货物重量超过货车规定的容许载重量或专用线的自装整零货车少报货物重量时,除补收全程正当运费的差额外,另核收该差额三倍的违约金。 到站发现零担货物的实际重量超过发站确定的计费重量时,对超过部分应按该批货物适用的运价率补收全程正当运费的差额。 集装箱货物超过集装箱标记总重量,对其超过部分:l吨箱每10千克;5、6吨箱每50千克;10吨箱、20英尺箱、40英尺箱每100千克均按该箱型运价率的5%核收违约金。 第49条 运杂费迟交金,从应收该项运杂费之次日起至付款日止,每迟延一日,按运杂费(包括垫付款)迟交总额的千分之三核收。 第50条 整车货物托运人在货场内自装或收货人自带装卸人员提货,未及时将货位清扫干净的,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核收货位清扫费。 卸后需由承运人洗刷除污的整车货物,按零担办理的牛、马、骡、驴、骆驼等,均由到站向收货人核收货车洗刷除污费。 收货人自行掏箱,未清扫干净的,向收货人按箱核收集装箱清扫费。 货位清扫、货车洗刷除污费用,允许铁路局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费率的一倍,并报铁道部备案。
‘玖’ 请问铁路运输费是如何计算
第一节 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程序
第6条 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程序:
1.按《货物运价里程表》(附件四)计算出发站至到站的运价里程。
2.根据货物运单上填写的货物名称查找《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附件一)、《铁路货物运输品名检查表》(附件三),确定适用的运价号。
3.整车、零担货物按货物适用的运价号,集装箱货物根据箱型、冷藏车货物根据车种分别在“铁路货物运价率表”(附件二)中查出适用的运价率(即发到基价和运行基价,以下同)。
4.货物适用的发到基价加上运行基价与货物的运价里程相乘之积后,再与按本规则确定的计费重量(集装箱为箱数)相乘,计算出运费。
5.杂费按本规则的规定计算。
第二节 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基本条件
第7条 货物运费的计费重量,整车货物以吨为单位,吨以下四舍五人;零担货物以10千克为单位,不足10千克进为10千克;集装箱货物以箱为单位。
第8条 运价里程根据《货物运价里程表》按照发站至到站间国铁正式营业线最短径路计算,但《货物运价里程表》内或铁道部规定有计费经路的,按规定的计费经路计算运价里程。运价里程不包括专用线、货物支线的里程。通过轮渡时,应将规定的轮渡里程加入运价里程内计算。水陆联运的货物,应将换装站至码头线的里程,加入运价里程内计算。
下列情况发站在货物运单内注明,运价里程按实际经由计算:
1.因货物性质(如鲜活货物、超限货物等)必须绕路运输时;
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非铁路责任,托运人要求绕路运输时。
承运后的货物发生绕路运输时,仍按货物运单内记载的经路计算运费。
实行统一运价的营业铁路与特价营业铁路直通运输,运价里程分别计算。
第9条 凡按里程计算核收的货物运输杂费,发站按国铁的运价里程(含铁路局临管线和工程临管线)计算,通过地方铁路的将其通过的地方铁路运价里程合并计入,在地方铁路发到的计算到地方铁路的分界站。
第10条 货物运费按照承运货物当日实行的运价率计算。杂费按照发生当日实行的费率核收。
一批或一项货物,运价率适用两种以上减成率计算运费时,只适用其中较大的一种减成率;适用两种以上加成率时,应将不同的加成率相加之和作为适用的加成率;同时适用加成率和减成率时,应以加成率和减成率相抵后的差额作为适用的加(减)成率。《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中规定的加成或减成,应先计算出其适用的运价率后,再按上述规定加成、减成或加减成相抵。
每项运费、杂费的尾数不足1角时按四舍五人处理。
各项杂费凡不满一个计算单位,均按一个计算单位计算(另定者除外)。
零担货物的起码运费每批2.00元。
第三章 货物运费
第一节 整车货物运费
第11条 整车货物除下列情况外,均按货车标记载重量(以下简称标重)计算运费。货物重量超过标重时,按货物重量计费。
1.使用矿石车、平车、砂行车,经铁路局批准装运《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01、0310、04、06、081”和“14”类货物按40吨计费,超过时按货物重量计费。
2.使用自备冷藏车装运货物时按60吨计费;使用标重低于50吨的自备罐车(表1所列GH95/22、 GY95/22、GH40、GY40型除外)装运货物时按50吨计费。
3.表1所列货车装运货物时,计费重量按表中规定计算,货物重量超过规定计费重量的,按货物重量计费,加冰冷藏车不加冰运输时,按冷藏车标重计费。
4,标重不足30吨的家畜车,计费重量按30吨计算。
货车货物规定计费直量表
表1
车种车型
计费重量(吨
B6 B6N B6A B7(加冰冷藏车)
38
BSY(冷板冷藏车)
40
B18(机械冷藏主)
32
表2
车种车型
计费重量(吨)
B19(机械冷藏车〕
38
B20 B21(机械冷藏车)
42
B10 B10A B22 B23(机械冷藏车)
48
SQ1(小汽车专用平车)
85
QD3(凹底平车)
70
GH95/22、 GY95/22(石油液化气罐车)
65
GH40、GY40(石油液化气罐车)
65
5.车辆换长超过1.5的货车(D型长大货物车除外)本条未明定计费重量的,按其超过部分以每米(不足1米的部分不计)折合5吨与60吨相加之和计费。
第12条 承运人提供的口型长大货物车的车辆标重大于托运人要求的货车吨位时,经铁路局批准可根据实际使用车辆的标重减少计费重量,但减吨量最多不得超过60吨。
第13条 按一批办理的整车货物,运价率不同时,按其中高的运价率计费。
第14条 运输超限货物,发站应将超限货物的等级在货物运单货物名称栏内注明,按下列规定计费:
1.一级超限货物:按运价率加50%;
2.二级超限货物:按运价率加100%;
3.超级超限货物:按运价率加150%。
对安装超限货物检查架的车辆,不另收运费。
第15条 需要限速运行(不包括仅通过桥梁、隧道、出入站线限速运行)的货物,按运价率加150%计费。
需要限速运行的超限货物,只核收本条规定的加成运费,不另核收超限货物加成运费。
第16条 超长、超限货物使用游车时,游车运费按主车货物的运价率和游车标重计费。利用游车装运货物,所装货物运价率高于主车货物时,按所装货物的运价率核收游车运费。
运输超限货物或需要限速运行的货物使用游车时,游车运费不加成。
两批货物共同使用游车时,游车运费各按主车货物的运价率及游车标重的1/2计费。
长大货物车运输货物需用隔离车时,隔离车不另核收运费。
自轮运转的轨道机械,以自备货车或租用铁路货车作游车时,按整车9号运价率核收游车运费;以铁路货车作游车时,按整车8号运价率和游车标重核收游车运费。
第17条 站界内搬运的货物,按实际运输里程和该货物适用的运价率计算运费,不另收取送车费。
第18条 途中装卸货物,不论托运人、收货人要求在途中装卸地点的前方或后方货运站办理托运或领取手续,途中装车按后方货运站计算运价里程;途中卸车按前方货运站计算运价里程,不另收取送车费。
第19条 整车分卸的货物,按照发站至最终到站的运价里程计算全车运费和押运人乘车费;途中每分卸一次,另行核收分卸作业费80元(不包括卸车费)。
第二节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费
第20条 零担货物按货物重量或货物体积折合重量择大计费,即每立方米重量不足300千克的轻浮货物,按每1立方米体积折合重量300千克计算,但下列货物除外:
1.本规则有规定计费重量的货物按规定计费重量计费;
2.《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列“童车、室内健身车”、“209其他鲜活货物、9914搬家货物、行李、9960特定集装化运输用具”等按货物重量计费。
零担货物规定计费重量表表2
顺序
货物名称
计费单位
规定计费重量(千克)
1
组成的摩托车:
双轮
三轮(包括正、侧带斗的,不包括三轮汽车)
每辆
每辆
750
750
1500
2
组成的机动车辆、拖斗车(单轴的拖斗车除外):
车身长度不满3米
车身长度3米以上,不满4米
车身长度4米以上,不满5米
车身长度5米以上
每辆
每辆
每辆
每 轴
4500
7500
15000
19500
3
组成的自行车
每 辆
100
4
轮椅,折叠式疗养车
每辆(件)
60
5
牛、马、骡、驴、骆驼
每 斗
500
6
未装容器的猪、羊、狗
每 头
100
7
灵柩、尸体
每具(个)
1000
8
每立方米重量不足300千克的轻浮货物
立方米
300
9
“童车”、“室内健身车”、“209其他鲜活货物”、“9914搬家货物、行李”、“9960特定集装化货物”
实重
第21条 集装箱货物的运费按照使用的箱数和“铁路货物运价率表”中规定的集装箱运价率计算,但危险货物集装箱、罐式集装箱、其他铁路专用集装箱的运价率,按“铁路货物运价率表”的规定分别加30%、30%、20%计算。
自备集装箱空箱运价率按其适用重箱运价率的50%计算。
承运人利用自备集装箱回空捎运货物,在货物运单铁路记载事项栏内注明,免收回空运费。
第22条 运价率不同的货物在一个包装内或按总重量(或按箱)托运时,按该批或该项货物中高的运价率计费。
在货物运单内分项填记重量的货物,应分项计费,但运价率相同时,应合并计算。
第三节 托运人自备或租用铁路机车车辆运输货物的运费
第23条 托运人自备货车或租用铁路货车(不论空重)用自备机车或租用铁路机车牵引时,按照全部列车(包括机车、守车)的轴数与整车9号运价率计费。
托运人自备货车或租用铁路货车装运货物用铁路机车牵引,或铁路货车装运货物用该托运人机车牵引运输时,按所装货物运价率减20%计费。
托运人的自备货车或租用的铁路货车空车挂运时,按9号运价率计费。
第24条 自备或租用铁路的客车、餐车、行李车、邮政车、专用工作车挂运于货物列车时,空车按9号运价率加100%计费;装运货物时按其适用的运价率加100%和标重计费。但换长1.5以下的专用工作车不装货物时不加成。
随车人员按押运人乘车费收费。
第四节 货物快运费、冷藏车运费
第25条 货物快运费,按“铁路货物运价率表”规定的该批货物适用运价率的30%计算核收。
第26条 使用铁路冷藏车运输的货物按“铁路货物运价率表”中规定的冷藏车运价率计费。
途中不需要加温(或托运人自行加温)或制冷的机械冷藏车按机械冷藏车运价率减20%计费。
加冰冷藏车不加冰运输时,按冷藏车运价率计费。
代替其他货车装运非易腐货物的冷藏车、隔热车(即无冷源车)和自备冷藏车,均按所装货物适用的运价率计费。
第五节 自备货车装备物品及集装用具的回送费
第27条 托运人自备的货车装备物品(禽畜架、篷布支架、饲养用具、防寒棉被、粮谷挡板)、支柱等加固材料和运输长大货物用的货物转向架、活动式滑枕或滑台、货物支架、座架及车钩缓冲停止器,凭收货人提出的特价运输证明书回送时,不核收运费。
第28条 托运人自备的可折叠(拆解)的专用集装箱、集装笼、托盘、网络、货车篷布,装运卷钢、带钢、钢丝绳的座架。玻璃集装架和爆炸品保险箱及货车围挡用具,凭收货人提出的特价运输证明书回送时,整车按2号、零担按21号运价率计费。
第四章 杂费
第一节 货运营运杂费
第29条 铁路货物运输营运中的杂费按实际发生的项目和表3“铁路货运营运杂费费率表”的规定核收。
第30条 由承运人过秤并确定货物的重量,或由托运人确定重量的货物经承运人复查重量不符时,核收货物过秤费。
第31条 在温季和热季(按装车时外温确定)使用机械冷藏车装运需要途中制冷运输的未冷却的瓜果、蔬菜,按货物重量核收冷却费。
加冰冷藏车始发所需的冰、盐由托运人准备。如托运人要求承运人供应,承运人则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核收。
第32条 应托运人要求,铁路冷藏车在其他站加冰、盐后送至发站装货时,由发站或加冰站按9号运价率与自加冰站至发站间里程核收货车回送费。
第33条 使用铁路D型长人货物车装运货物时,除核收运费外,并核收下列费用:
1.按货车标重、运价里程,核收长大货物车使用费。
2.按货车轴数,核收长大货物车回送费,托运人取消托运时,仍核收此项费用。
第34条 用铁路机车往专用线、货物支线(包括站外出岔)或专用铁路的站外交接地点调送车辆时,核收取送车费。计算取送车费的里程,应自车站中心线起算,到交接地点或专用线最长线路终端止,里程往返合计,取车不另收费。
向专用线取送车,由于货物性质特殊或设备条件等原因,托运人、收货人要求加挂隔离车时,隔离车按需要使用的车数核收取送车费。
托运人或收货人使用铁路机车进行取送车辆以外的其他作业时,另核收机车作业费。
第35条 整车货物每满250运价公里,核收一个货车中转技术作业费。
第36条 派有押运人押运的货物,核收押运人乘车费。
第37条 使用铁路货车篷布苫盖货车时,向托运人核收货车篷布使用费。
第38条 使用铁路集装箱装运货物,向托运人核收集装箱使用费。使用铁路危险品专用集装箱装运货物时,集装箱使用费加20%核收。
托运人自备集装箱在铁路上运输货物或回空时,按箱向承运人缴纳自备箱管理费。
第39条 整车、零担货物装卸费按《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和铁道部规定的地区适用费率计算,装费由发站向托运人核收,卸费由到站向收货人核收。
集装箱货物装卸费按铁道部《关于简化集装箱装卸作业计费实行综合作业费率的通知》规定的费率,发站和到站的装卸费均由发站向托运人一次核收。
准、米轨间整车货物直通运输的换装费,按铁道部规定的昆明铁路局换装费率计算,从米轨发运的由发站向托运人核收,从准轨发运的由到站向收货人核收。
第40条 货物保价费,按货物保价金额和规定的费率计算。
第二节 延期使用运输设备、违约及委托服务费用
第41条 延期使用铁路运输设备或违约以及委托铁路提供服务的,按实际发生的项目和表4“延期使用运输设备。违约及委托服务杂费费率表”的规定核收。
零担货物暂存费按计费重量计算。
第42条 危险货物和易燃货物的暂存费率按表4规定的费率加100Ok计算。
货物暂存费在应收该费时间段的前三日,按规定的费率计费,自第四日起,允许铁路局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大不得超过规定费率的200%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43条 在专用线(含铁路的段管线、厂管线)、专用铁路内装卸及其他按规定由托运人、收货人自行装卸的铁路货车(长大货物车除外),按《货车使用费核收暂行办法》的规定核收货车使用费。
第44条 由托运人、收货人自行装卸的长大货物车,自调到装卸地点(或交接地点)之日起的第四日起,到装卸完了(或交接地点交接完毕)之日止,按日(不足一日按一日)核收长大货物车延期使用费。
第45条 使用铁路货车篷布超过规定使用期限的,核收货车篷布延期使用费。
使用铁路集装箱超过规定期限的,核收集装箱延期使用费。
第46条 冷藏车送到装车站后,托运人取消托运,应核收空车回送费。已经预冷的机械冷藏车,还应核收一日的制冷费。
由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责任,机械冷藏车超过规定的装(卸)车时间,在此期间需要制冷时,除核收货车使用费外,还应按日(不足12小时按半日)核收制冷费。
第47条 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或发送前取消托运,核收货物运输变更手续费。
发送前取消托运,发站退还全部运费和按里程计算的杂费,如货物运费低于变更手续费时,免收变更手续费,但不退还运费。
货物发送后,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变更到站时,运费与押运人乘车费应按发站至处理站,处理站至新到站分别计算,由新到站向收货人清算,处理站应将变更事项记人货票内。
由于处理变更所发生的杂费,应按实际发生分别核收。
对已承运的货物,因自然灾害发生运输阻碍变更到站时,免收变更手续费,运费按发站至处理站与 处理站至新到站的实际经由里程合并通算。如至新到站经由发站至处理站的原经路时,计算时应扣除原经路的回移里程。杂费按实际发生核收。
第48条 承运后发现托运人匿报、错报货物品名填写运单,致使货物运费减收或危险货物匿报、错报 货物品名按一般货物运输时,按批核收全程正当运费二倍的违约金,不另补收运费差额。
承运后发现整车货物超过计费重量但未超过货车规定容许载重量时,到站对超过部分按该批货物适用的运价率补收全程正当运费;但货物重量超过货车规定的容许载重量或专用线的自装整零货车少报货物重量时,除补收全程正当运费的差额外,另核收该差额三倍的违约金。
到站发现零担货物的实际重量超过发站确定的计费重量时,对超过部分应按该批货物适用的运价率补收全程正当运费的差额。
集装箱货物超过集装箱标记总重量,对其超过部分:l吨箱每10千克;5、6吨箱每50千克;10吨箱、20英尺箱、40英尺箱每100千克均按该箱型运价率的5%核收违约金。
第49条 运杂费迟交金,从应收该项运杂费之次日起至付款日止,每迟延一日,按运杂费(包括垫付款)迟交总额的千分之三核收。
第50条 整车货物托运人在货场内自装或收货人自带装卸人员提货,未及时将货位清扫干净的,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核收货位清扫费。
卸后需由承运人洗刷除污的整车货物,按零担办理的牛、马、骡、驴、骆驼等,均由到站向收货人核收货车洗刷除污费。
收货人自行掏箱,未清扫干净的,向收货人按箱核收集装箱清扫费。
货位清扫、货车洗刷除污费用,允许铁路局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费率的一倍,并报铁道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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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程序
第6条 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程序:
1.按《货物运价里程表》(附件四)计算出发站至到站的运价里程。
2.根据货物运单上填写的货物名称查找《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附件一)、《铁路货物运输品名检查表》(附件三),确定适用的运价号。
3.整车、零担货物按货物适用的运价号,集装箱货物根据箱型、冷藏车货物根据车种分别在“铁路货物运价率表”(附件二)中查出适用的运价率(即发到基价和运行基价,以下同)。
4.货物适用的发到基价加上运行基价与货物的运价里程相乘之积后,再与按本规则确定的计费重量(集装箱为箱数)相乘,计算出运费。
5.杂费按本规则的规定计算。
第二节 计算货物运输费用的基本条件
第7条 货物运费的计费重量,整车货物以吨为单位,吨以下四舍五人;零担货物以10千克为单位,不足10千克进为10千克;集装箱货物以箱为单位。
第8条 运价里程根据《货物运价里程表》按照发站至到站间国铁正式营业线最短径路计算,但《货物运价里程表》内或铁道部规定有计费经路的,按规定的计费经路计算运价里程。运价里程不包括专用线、货物支线的里程。通过轮渡时,应将规定的轮渡里程加入运价里程内计算。水陆联运的货物,应将换装站至码头线的里程,加入运价里程内计算。
下列情况发站在货物运单内注明,运价里程按实际经由计算:
1.因货物性质(如鲜活货物、超限货物等)必须绕路运输时;
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非铁路责任,托运人要求绕路运输时。
承运后的货物发生绕路运输时,仍按货物运单内记载的经路计算运费。
实行统一运价的营业铁路与特价营业铁路直通运输,运价里程分别计算。
第9条 凡按里程计算核收的货物运输杂费,发站按国铁的运价里程(含铁路局临管线和工程临管线)计算,通过地方铁路的将其通过的地方铁路运价里程合并计入,在地方铁路发到的计算到地方铁路的分界站。
第10条 货物运费按照承运货物当日实行的运价率计算。杂费按照发生当日实行的费率核收。
一批或一项货物,运价率适用两种以上减成率计算运费时,只适用其中较大的一种减成率;适用两种以上加成率时,应将不同的加成率相加之和作为适用的加成率;同时适用加成率和减成率时,应以加成率和减成率相抵后的差额作为适用的加(减)成率。《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中规定的加成或减成,应先计算出其适用的运价率后,再按上述规定加成、减成或加减成相抵。
每项运费、杂费的尾数不足1角时按四舍五人处理。
各项杂费凡不满一个计算单位,均按一个计算单位计算(另定者除外)。
零担货物的起码运费每批2.00元。
第三章 货物运费
第一节 整车货物运费
第11条 整车货物除下列情况外,均按货车标记载重量(以下简称标重)计算运费。货物重量超过标重时,按货物重量计费。
1.使用矿石车、平车、砂行车,经铁路局批准装运《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01、0310、04、06、081”和“14”类货物按40吨计费,超过时按货物重量计费。
2.使用自备冷藏车装运货物时按60吨计费;使用标重低于50吨的自备罐车(表1所列GH95/22、 GY95/22、GH40、GY40型除外)装运货物时按50吨计费。
3.表1所列货车装运货物时,计费重量按表中规定计算,货物重量超过规定计费重量的,按货物重量计费,加冰冷藏车不加冰运输时,按冷藏车标重计费。
4,标重不足30吨的家畜车,计费重量按30吨计算。
货车货物规定计费直量表
表1
车种车型
计费重量(吨
B6 B6N B6A B7(加冰冷藏车)
38
BSY(冷板冷藏车)
40
B18(机械冷藏主)
32
表2
车种车型
计费重量(吨)
B19(机械冷藏车〕
38
B20 B21(机械冷藏车)
42
B10 B10A B22 B23(机械冷藏车)
48
SQ1(小汽车专用平车)
85
QD3(凹底平车)
70
GH95/22、 GY95/22(石油液化气罐车)
65
GH40、GY40(石油液化气罐车)
65
5.车辆换长超过1.5的货车(D型长大货物车除外)本条未明定计费重量的,按其超过部分以每米(不足1米的部分不计)折合5吨与60吨相加之和计费。
第12条 承运人提供的口型长大货物车的车辆标重大于托运人要求的货车吨位时,经铁路局批准可根据实际使用车辆的标重减少计费重量,但减吨量最多不得超过60吨。
第13条 按一批办理的整车货物,运价率不同时,按其中高的运价率计费。
第14条 运输超限货物,发站应将超限货物的等级在货物运单货物名称栏内注明,按下列规定计费:
1.一级超限货物:按运价率加50%;
2.二级超限货物:按运价率加100%;
3.超级超限货物:按运价率加150%。
对安装超限货物检查架的车辆,不另收运费。
第15条 需要限速运行(不包括仅通过桥梁、隧道、出入站线限速运行)的货物,按运价率加150%计费。
需要限速运行的超限货物,只核收本条规定的加成运费,不另核收超限货物加成运费。
第16条 超长、超限货物使用游车时,游车运费按主车货物的运价率和游车标重计费。利用游车装运货物,所装货物运价率高于主车货物时,按所装货物的运价率核收游车运费。
运输超限货物或需要限速运行的货物使用游车时,游车运费不加成。
两批货物共同使用游车时,游车运费各按主车货物的运价率及游车标重的1/2计费。
长大货物车运输货物需用隔离车时,隔离车不另核收运费。
自轮运转的轨道机械,以自备货车或租用铁路货车作游车时,按整车9号运价率核收游车运费;以铁路货车作游车时,按整车8号运价率和游车标重核收游车运费。
第17条 站界内搬运的货物,按实际运输里程和该货物适用的运价率计算运费,不另收取送车费。
第18条 途中装卸货物,不论托运人、收货人要求在途中装卸地点的前方或后方货运站办理托运或领取手续,途中装车按后方货运站计算运价里程;途中卸车按前方货运站计算运价里程,不另收取送车费。
第19条 整车分卸的货物,按照发站至最终到站的运价里程计算全车运费和押运人乘车费;途中每分卸一次,另行核收分卸作业费80元(不包括卸车费)。
第二节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费
第20条 零担货物按货物重量或货物体积折合重量择大计费,即每立方米重量不足300千克的轻浮货物,按每1立方米体积折合重量300千克计算,但下列货物除外:
1.本规则有规定计费重量的货物按规定计费重量计费;
2.《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列“童车、室内健身车”、“209其他鲜活货物、9914搬家货物、行李、9960特定集装化运输用具”等按货物重量计费。
零担货物规定计费重量表表2
顺序
货物名称
计费单位
规定计费重量(千克)
1
组成的摩托车:
双轮
三轮(包括正、侧带斗的,不包括三轮汽车)
每辆
每辆
750
750
1500
2
组成的机动车辆、拖斗车(单轴的拖斗车除外):
车身长度不满3米
车身长度3米以上,不满4米
车身长度4米以上,不满5米
车身长度5米以上
每辆
每辆
每辆
每 轴
4500
7500
15000
19500
3
组成的自行车
每 辆
100
4
轮椅,折叠式疗养车
每辆(件)
60
5
牛、马、骡、驴、骆驼
每 斗
500
6
未装容器的猪、羊、狗
每 头
100
7
灵柩、尸体
每具(个)
1000
8
每立方米重量不足300千克的轻浮货物
立方米
300
9
“童车”、“室内健身车”、“209其他鲜活货物”、“9914搬家货物、行李”、“9960特定集装化货物”
实重
第21条 集装箱货物的运费按照使用的箱数和“铁路货物运价率表”中规定的集装箱运价率计算,但危险货物集装箱、罐式集装箱、其他铁路专用集装箱的运价率,按“铁路货物运价率表”的规定分别加30%、30%、20%计算。
自备集装箱空箱运价率按其适用重箱运价率的50%计算。
承运人利用自备集装箱回空捎运货物,在货物运单铁路记载事项栏内注明,免收回空运费。
第22条 运价率不同的货物在一个包装内或按总重量(或按箱)托运时,按该批或该项货物中高的运价率计费。
在货物运单内分项填记重量的货物,应分项计费,但运价率相同时,应合并计算。
第三节 托运人自备或租用铁路机车车辆运输货物的运费
第23条 托运人自备货车或租用铁路货车(不论空重)用自备机车或租用铁路机车牵引时,按照全部列车(包括机车、守车)的轴数与整车9号运价率计费。
托运人自备货车或租用铁路货车装运货物用铁路机车牵引,或铁路货车装运货物用该托运人机车牵引运输时,按所装货物运价率减20%计费。
托运人的自备货车或租用的铁路货车空车挂运时,按9号运价率计费。
第24条 自备或租用铁路的客车、餐车、行李车、邮政车、专用工作车挂运于货物列车时,空车按9号运价率加100%计费;装运货物时按其适用的运价率加100%和标重计费。但换长1.5以下的专用工作车不装货物时不加成。
随车人员按押运人乘车费收费。
第四节 货物快运费、冷藏车运费
第25条 货物快运费,按“铁路货物运价率表”规定的该批货物适用运价率的30%计算核收。
第26条 使用铁路冷藏车运输的货物按“铁路货物运价率表”中规定的冷藏车运价率计费。
途中不需要加温(或托运人自行加温)或制冷的机械冷藏车按机械冷藏车运价率减20%计费。
加冰冷藏车不加冰运输时,按冷藏车运价率计费。
代替其他货车装运非易腐货物的冷藏车、隔热车(即无冷源车)和自备冷藏车,均按所装货物适用的运价率计费。
第五节 自备货车装备物品及集装用具的回送费
第27条 托运人自备的货车装备物品(禽畜架、篷布支架、饲养用具、防寒棉被、粮谷挡板)、支柱等加固材料和运输长大货物用的货物转向架、活动式滑枕或滑台、货物支架、座架及车钩缓冲停止器,凭收货人提出的特价运输证明书回送时,不核收运费。
第28条 托运人自备的可折叠(拆解)的专用集装箱、集装笼、托盘、网络、货车篷布,装运卷钢、带钢、钢丝绳的座架。玻璃集装架和爆炸品保险箱及货车围挡用具,凭收货人提出的特价运输证明书回送时,整车按2号、零担按21号运价率计费。
第四章 杂费
第一节 货运营运杂费
第29条 铁路货物运输营运中的杂费按实际发生的项目和表3“铁路货运营运杂费费率表”的规定核收。
第30条 由承运人过秤并确定货物的重量,或由托运人确定重量的货物经承运人复查重量不符时,核收货物过秤费。
第31条 在温季和热季(按装车时外温确定)使用机械冷藏车装运需要途中制冷运输的未冷却的瓜果、蔬菜,按货物重量核收冷却费。
加冰冷藏车始发所需的冰、盐由托运人准备。如托运人要求承运人供应,承运人则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核收。
第32条 应托运人要求,铁路冷藏车在其他站加冰、盐后送至发站装货时,由发站或加冰站按9号运价率与自加冰站至发站间里程核收货车回送费。
第33条 使用铁路D型长人货物车装运货物时,除核收运费外,并核收下列费用:
1.按货车标重、运价里程,核收长大货物车使用费。
2.按货车轴数,核收长大货物车回送费,托运人取消托运时,仍核收此项费用。
第34条 用铁路机车往专用线、货物支线(包括站外出岔)或专用铁路的站外交接地点调送车辆时,核收取送车费。计算取送车费的里程,应自车站中心线起算,到交接地点或专用线最长线路终端止,里程往返合计,取车不另收费。
向专用线取送车,由于货物性质特殊或设备条件等原因,托运人、收货人要求加挂隔离车时,隔离车按需要使用的车数核收取送车费。
托运人或收货人使用铁路机车进行取送车辆以外的其他作业时,另核收机车作业费。
第35条 整车货物每满250运价公里,核收一个货车中转技术作业费。
第36条 派有押运人押运的货物,核收押运人乘车费。
第37条 使用铁路货车篷布苫盖货车时,向托运人核收货车篷布使用费。
第38条 使用铁路集装箱装运货物,向托运人核收集装箱使用费。使用铁路危险品专用集装箱装运货物时,集装箱使用费加20%核收。
托运人自备集装箱在铁路上运输货物或回空时,按箱向承运人缴纳自备箱管理费。
第39条 整车、零担货物装卸费按《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和铁道部规定的地区适用费率计算,装费由发站向托运人核收,卸费由到站向收货人核收。
集装箱货物装卸费按铁道部《关于简化集装箱装卸作业计费实行综合作业费率的通知》规定的费率,发站和到站的装卸费均由发站向托运人一次核收。
准、米轨间整车货物直通运输的换装费,按铁道部规定的昆明铁路局换装费率计算,从米轨发运的由发站向托运人核收,从准轨发运的由到站向收货人核收。
第40条 货物保价费,按货物保价金额和规定的费率计算。
第二节 延期使用运输设备、违约及委托服务费用
第41条 延期使用铁路运输设备或违约以及委托铁路提供服务的,按实际发生的项目和表4“延期使用运输设备。违约及委托服务杂费费率表”的规定核收。
零担货物暂存费按计费重量计算。
第42条 危险货物和易燃货物的暂存费率按表4规定的费率加100Ok计算。
货物暂存费在应收该费时间段的前三日,按规定的费率计费,自第四日起,允许铁路局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大不得超过规定费率的200%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43条 在专用线(含铁路的段管线、厂管线)、专用铁路内装卸及其他按规定由托运人、收货人自行装卸的铁路货车(长大货物车除外),按《货车使用费核收暂行办法》的规定核收货车使用费。
第44条 由托运人、收货人自行装卸的长大货物车,自调到装卸地点(或交接地点)之日起的第四日起,到装卸完了(或交接地点交接完毕)之日止,按日(不足一日按一日)核收长大货物车延期使用费。
第45条 使用铁路货车篷布超过规定使用期限的,核收货车篷布延期使用费。
使用铁路集装箱超过规定期限的,核收集装箱延期使用费。
第46条 冷藏车送到装车站后,托运人取消托运,应核收空车回送费。已经预冷的机械冷藏车,还应核收一日的制冷费。
由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责任,机械冷藏车超过规定的装(卸)车时间,在此期间需要制冷时,除核收货车使用费外,还应按日(不足12小时按半日)核收制冷费。
第47条 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或发送前取消托运,核收货物运输变更手续费。
发送前取消托运,发站退还全部运费和按里程计算的杂费,如货物运费低于变更手续费时,免收变更手续费,但不退还运费。
货物发送后,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变更到站时,运费与押运人乘车费应按发站至处理站,处理站至新到站分别计算,由新到站向收货人清算,处理站应将变更事项记人货票内。
由于处理变更所发生的杂费,应按实际发生分别核收。
对已承运的货物,因自然灾害发生运输阻碍变更到站时,免收变更手续费,运费按发站至处理站与 处理站至新到站的实际经由里程合并通算。如至新到站经由发站至处理站的原经路时,计算时应扣除原经路的回移里程。杂费按实际发生核收。
第48条 承运后发现托运人匿报、错报货物品名填写运单,致使货物运费减收或危险货物匿报、错报 货物品名按一般货物运输时,按批核收全程正当运费二倍的违约金,不另补收运费差额。
承运后发现整车货物超过计费重量但未超过货车规定容许载重量时,到站对超过部分按该批货物适用的运价率补收全程正当运费;但货物重量超过货车规定的容许载重量或专用线的自装整零货车少报货物重量时,除补收全程正当运费的差额外,另核收该差额三倍的违约金。
到站发现零担货物的实际重量超过发站确定的计费重量时,对超过部分应按该批货物适用的运价率补收全程正当运费的差额。
集装箱货物超过集装箱标记总重量,对其超过部分:l吨箱每10千克;5、6吨箱每50千克;10吨箱、20英尺箱、40英尺箱每100千克均按该箱型运价率的5%核收违约金。
第49条 运杂费迟交金,从应收该项运杂费之次日起至付款日止,每迟延一日,按运杂费(包括垫付款)迟交总额的千分之三核收。
第50条 整车货物托运人在货场内自装或收货人自带装卸人员提货,未及时将货位清扫干净的,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核收货位清扫费。
卸后需由承运人洗刷除污的整车货物,按零担办理的牛、马、骡、驴、骆驼等,均由到站向收货人核收货车洗刷除污费。
收货人自行掏箱,未清扫干净的,向收货人按箱核收集装箱清扫费。
货位清扫、货车洗刷除污费用,允许铁路局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费率的一倍,并报铁道部备案。
提高铁路运输质量对线路能力的影响是什么? 供参考http://wenda.google.com.hk/wenda/thread?tid=3eb7bb9a96762959
客运就是旅客运输,为旅客服务,旅客是“上帝”,只有把“上帝”请到“家”,才有旅客运输收入。
中国铁路走过了艰难世纪的历程,在俗称“铁老大”的观念影响下,人们似乎觉得只要是在铁路工作就有了“铁饭碗”,致使工作处于低谷状态,客运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精神状态不佳,服务态度不好,售票没客流,行包没货源,服务没表扬。整个客运工作很被动。尤其是公路与铁路开展了竞争,客运从各个方面都陷入了 “皮软”状态。
针对现状,展开了“客运工作向何处,运输收入哪里来”的大讨论,利用科学管理进行QC攻关,达到提高业务素质,争取服务标准达到一流水平。
服务质量管理第一步骤:
强化学技练兵,业务知识达标。
把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做为提高服务质量的坚实基础。制定业务学习安排,长期规划。落实每日一题,进行每班班前提问,每月一小考,每季一大考,并把考试成绩纳入资金分配。
通过开展业务学习,全客运上上下下形成了“学业务”风,人人背规、学规、用规,根据每班处理无票旅客和遇到的问题,结合规章学习理论和实作,有效的提高了业务素质,使旅客问不倒,难不住,业务学习100%达标。
服务质量管理第二步骤:
改变服务态度,服务水平达标。
服务是客运的重要工作,作为新形势下提高服务质量,强化市场的重要手段,“旅客至上”要始终贯穿在我们的服务之中,一个微笑服务使旅客能感到来到车站如同到家的感觉,并开展了“假如我是一名旅客”的活动,每人到侯车厅当一名旅客,把自己的感受和需求写出来,讲出来,转换成旅客的感受,才能体会到旅客的需求,就是我们服务的标准。
并在各岗推出了服务承诺,集中开展了“无瑕疵”活动,提出:
1、全面承诺旅客,接受社会监督;
2、推行“无差错”售票服务标准;
3、推行“理字当头”服务理念;
4、推出“特色服务出精品”理念。
5、行包“准时、快捷”送货。
服务于旅客,就是客运工作。客运就是旅客运输,这就是一环套一环的环节,只要高标准的服务,才是旅客的满意。服务才能100%达标。
服务质量管理第三步骤:
围绕货主满意,开展服务设计。
行包是客运车间的一个班组,工作性质复杂,即要面对货物,又要面对货主,还要面对站车交接,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有损于客运的形象。过去是等着旅客到车站办托运。服务不周到,曾一度造成没有货源,行包运输收入低。行李员情绪也低落。自开展行包QC攻关活动,大大调动了全体行包人员的积极性,大规模的走出行李房到社会找市场,到市场找货源,而且寻找货源的同志都是利用休班时间,冬季是寒风刺骨,夏季是烈日炎炎,不辞辛苦,没有怨言,只有共同目标:多找货源,多收入,为铁路创市场做贡献。
只要是您的一个电话,就能知道您的货物情况,您的一个要求,就能把您的货物送到家,或送到站,这就是“上门托运,送货到家”的快捷方便的接取送达货物车。开拓思路,迎接挑战,涌闯市场,彻底改变“被动服务货主为主动服务货主”的观念。针对货主想问题,努力创新突破口。这就是行 包组的崭新形象。
服务质量第四步骤:
塑窗口形象,微笑服务“您好”当头。
售票组是客运车间班组,是客运主要窗口,一个“微笑”,一句“您好”,都能体现出车间的形象。售票直接与旅客接触的工具是语言和面部表情。
由于以前售票员“铁”劲大,旅客购票时,面目表情麻木,语言生硬,有旅客来车站买票就买,没有旅客就闲座,加之公路与铁路的竞争,一时期售票厅冷冷清清。客流都给公路竞争而去。
改革必须改革,这是形势的紧迫,生存的竞争,通过组织QC攻关、APCD的循环图,进行原因分析——制定对策——实施方案。售票组开始有管理、有计划的进行客流调查——列车分流——票额计划的分配。
售票组的同志利用休班时间到各大厂矿、学校、部队进行走访,了解客流情况,尤其是节假日更是提前宣传铁路乘车优惠政策和增加零客情况。先后实行电话订票和送票上门。
售票组的同志实行竞争上岗内部调整改革,售票员必须业务精通,为旅客当好购票向导,还要提倡微笑服务,语言文雅大方,音量适宜,“您好”当头,几项相加列入考核,成为竞争上岗条件和奖金分配挂钩,此项举措大大增加售票员的责任感,也赢得了客流。
客运车间通过科学管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落实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做到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覆行承诺。
一、围绕旅客满意,提升服务质量,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旅客需求日益提高的今天,如果没有崭新的服务形象和高标准的服务质量,就难以赢得旅客的青睐。因此,客运部门将以满足旅客需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满足旅客基本需求为出发点:在服务工作中旅客最关注的是与其旅客需求最密切的服务项目的质量,如买票是否方便,托运行李是否随到随托,列车是否正点。
客运工作实现旅客侯车满意,订票、购票满意,托运行李满意,那就是承诺落实了,旅客满意了,客运工作达到服务标准了。
三、创品牌、争一流。
“诚心待客、热情服务”,在工作中不断挖掘旅客多方面的需求,不断创新自己的服务,增强服务特色,确立“一切为了满意旅客的需求”的服务意识,吸引旅客以“真诚、优质、创新”感动旅客,使旅客真切感受到“人民铁路为人民”的铁路品牌服务。
新的世纪,一流的设备,一流的服务,一流的形象,紧扣铁路改革的步伐,这就是时代的要求,生存的价值,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客运也是大动脉的重要部份,**站客运车间也将追赶着潮头,创新着自己的品牌,一流的服务,向国际服务标准化进军。
以上是我站客运车间在质量管理中一点浅薄的体会和探讨。如有不成熟或不妥之处,敬请指正。并希望各站段敬请将更丰富的工作经验传授我们,则盛荣之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