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烂尾楼被收购后新的开发商会对业主增收费用么
司法程序不是很清楚,但是,烂尾楼复工貌似要审批手续,没关系的话,让你重建都有可能。看今年的经济形式就知道没必要收购开发了,除非你的预备资金很足,可以付掉所有工程款,然后慢慢等房子卖。
㈡ 昆明烂尾楼7年后终于复工,业主的损失谁来承担
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昆明某着名的网红烂尾楼若干年后终于迎来了复工。看着工人和机器进入了现场,工地上响起了鞭炮声。居住在某号地块里面的居民们也纷纷跑出来观看。对他们而言复工意味着曙光就在眼前了。当初兴致勃勃,憧憬着未来付出的定金,贷下的房款,当初下决心买期房的时候,开发商给出的灿烂的前景,比如配套小区以及学区房,很多也是为了孩子而特意买到了这里。谁能想到,面临的居然是开发商资金断裂,无法继续开工,而让这里变成了毫无生气的烂尾楼。
开发商是需要负主要责任的,而据详细调查,这位开发商旗下还不止一处尾楼,可见他们的经营以及资金链都遇到了很大的问题,目前只是冰山一角。
㈢ 买的期房现在成了烂尾楼该怎么办
北京栩锐律师认为:烂尾楼,是指已办理用地、规划手续,项目开工后,因开发商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
烂尾楼形成的原因,从开发商的角度来看,一般就两种,一是开发商主动烂尾:由于政策、市场行情等方面的原因,商品房价格持续走低,开发商建设楼盘的目的是为了盈利,一旦开发商发现继续施工只会赔钱、建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时候,就会主动停止楼盘的开发和建设,形成了烂尾楼。
另一种情况是 开发商被动烂尾:这种情况一般不涉及市场行情和政策原因,纯粹的是因为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楼盘建设项目缺乏后续的建设资金;或者是开发商涉及其他债务纠纷、违法建设等不是出于开发商意愿产生的停工,形成了烂尾楼。
北京栩锐律师在业主的想法里,楼盘不建了,那能不能给已经建好的房子交给我们?没有房子的,开发商剩余的资金和资产能不能赔给我们当房款?
每个楼盘项目,都有着复杂的债务关系。开发商不只是欠着业主的房子,还欠着银行贷款和施工方的工程款,有的还欠着巨额的高利贷等其他借贷。楼盘一旦烂尾,每一方都挥舞着手中的刀叉准备切割盘子里这点楼盘和开发商账上的其他资产。相较于业主人小势微、消息滞后,银行、施工方和其他债权人往往在楼盘有烂尾苗头时就开始着手瓜分未售楼盘和开发商的其他资产以减轻自己的损失,等到业主发觉楼盘烂尾想要维-权时,盘中已是一片狼藉,只余残羹剩饭。更有甚者,有些业主交付了房款没有来得及网签的房子也都被其他债权方划走抵债。
虽然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了业主享有一定的优先受偿权,但是是就本楼盘而言的,并不包含开发商的其他资产。而且主要的问题在于业主难以得到第一手的消息,单个业主势单力薄维-权难度大,业主群体意见不一、行动效率低下,在抢夺开发商“遗产”时往往是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的,这个我们后面再详细说明。
业主们关心的另一个问题是,在楼盘烂尾以后,能不能停止偿还银行的按揭贷款?
北京栩锐律师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和业主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是两个相互独立、没有交集的合同。不管业主的房子发生什么变化,不管是倒塌了还是烂尾了,业主和银行的债务关系是不受影响的。往严重点的方向说,业主因为房子烂尾而拒绝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是有权利以业主的其他财产用来赔偿贷款的。同时也会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所以说在业主维-权的过程中,我们是不推荐业主停止偿还银行贷款的。
楼盘烂尾了,业主是不是要立即起诉退房?
北京栩锐律师认为:业主在发现自己的楼盘烂尾了以后,退房是否是维-权的最优选择,是要依照不同的情况来说的。
1.开发商的账户里还有资金的,或者是能有其他方法支付房款的,业主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房,然后从开发商处拿钱走人或者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拿钱走人,业主的权益可以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满足的。但是就我们以往的案例看来,烂尾楼开发商有能力退还房款的情况是极其少见的。
2.如果开发商暂时无力退还业主的房款,而业主仍然向法院起诉要求退房,也是能够胜诉的。但是胜诉之后,要么是空有一纸判决书无法执行,因为烂尾的楼盘涉及方方面面的债务,不是说业主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拿笔画出来一块给业主就能解决的;要么是开发商留下欠条,写着欠某某业主房款多少钱。至于怎么还,开发商拍拍空空如也的口袋表示无能为力,业主又一次回到了起点。有一点业主需要明白,一旦退房官司胜诉之后,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就不存在了,原本的买受人和出卖人的关系变成了现在的普通的债务关系,将不再享有优先受偿权,试想将业主和银行、金融机构等放在同一位置作为债权人向开发商讨债,孰优孰劣一目了然。所以说业主在遇到楼盘烂尾时,起诉退房并不一定就是最优的维-权手段。
遇到楼盘烂尾,业主到底能够做什么?要怎么做?
北京栩锐律师认为:业主在买到烂尾楼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除了我们前面说的,在开发商尚有偿还能力的时候尽早起诉退房,拿到自己交付的房款外,如果开发商没有资金退还业主房款,或者干脆已经跑路,房地产开发公司人去楼空的情况,我们推荐业主维-权的方法是组织团结起来,聘请专业律师发起集团诉讼。
首先,业主们组织起来有什么必要性?
烂尾楼盘的债务关系中,我们一般认为债权人有业主、银行、施工方、其他债权人(民间借贷、高利贷等)四方,然后在实际的案件操作中律师往往发现远远不止四方立场,其原因就在于业主并不是一个统一的组织。一个烂尾楼盘几百业主,存在几十种声音是很常见的,有的业主主张等待复工,有点主张上访、有点主张堵开发商公司,有的主张起诉等等,业主的力量其实是非常分散的。而组织起来的业主,用同一个声音说话,往同一个方向使劲儿,借用山东一个案子的法官的话说:“这几百份起诉书往着一摞,任谁都不敢忽视业主的诉求了。”
业主们自发组织存在什么不足?
很多烂尾楼小区的业主们在维-权时也会建立QQ群或者是微信群,将业主们都拉进来,毕竟“人多力量大”的道理人尽皆知。然而讨论维-权方案的时候往往是各执一词,如果再有开发商或者其他利益单位的奸细挑唆分化,转变风向,业主群体很快就会被分化瓦解,力量进一步的被削弱。
在业主们经过反复的瓦解之后聚集了一部分致力于维护自己权益的业主,具有了初步的组织雏形,可以展开相关的维-权行动。此时的优势在于业主们能够集中力量行动。在我们接触的案例中,大部分的业主们采取的行动是统一穿戴印着口号和诉求的衣服,在小区、售楼处、甚至是政--府部门外拉横幅,或者是一起去上访。这样的维-权行动有效果吗?答案是有效果,没成果。
为什么说有效果没成果呢?因为对于烂尾楼,政府也没有什么短期内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但是也不能让业主就一直这样堵着门,形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如此一来就只能先稳住业主,给出很多承诺劝业主们回去,之后先拖一拖,还解决不了的就干脆给开发商破产清算,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什么是根本性问题?复工给房或者退款给钱,这就是业主们的根本性诉求,是无法通过拉横幅和组织上访能解决的。
北京栩锐律师认为:业主群体内本身也存在很多问题,就我们过往代理案例的经验总结来看,主要有三点不足。
一是组织能力差。我们说的业主组织,并不是金字塔结构一人领导其他人服从,而是类似于合伙人制度,凡事大家商量着来。一个行动往往最多的时间花费在争论和统一意见上了,等大家意见统一了,再去采取行动,很可能已经错过了最佳时机,开发商的资产已经被其他债权人瓜分完毕了。
二是费用和场地问题。烂尾楼维-权的过程是漫长和艰辛的,不是业主们一起吃个饭喝个茶就能解决的。往小了说大家行动一次,吃饭喝水就得上千块;往大了说,打印材料、聘请律师、诉讼费用都不是一个业主能承担的。一开始可能会有个别业主自费承担大家维-权的支出,时间一旦持久,就会感到力不从心。而业主们自发集资维-权,对于资金的使用和监管问题,乃至于资金放在谁的账上,其他业主都难以百分百的信任和放心。
场地问题看似无关紧要,但是当业主真正的组织起来,就会体验到没有活动场地的窘境。几十上百户业主,在哪开会?在某一业主家路程远近不一不说,挤不挤的下是个大问题。在酒店开会,哪个酒店费用谁出又是个问题。所以业主们往往就干脆在物业或者开发商的会议室开会,在人家眼皮底下商量怎么与人家作斗争。或者干脆就在小区的空地上围着坐一圈商量,遇到雨雪天气,会就先别开了,咱们各自先回家避避吧。
第三个不足在于有相当部分的业主存在搭便车的心理,大家开会我旁听,大家维-权我跟着。按说这样也算可以壮大业主声势,并无不可,但是一旦涉及出钱出力,这部分人往往是唯恐避之不及,在维-权艰难时冷眼旁观,遇到阻力时又会作鸟兽散。扰乱军心不说,还容易被人收买,将业主们的行动方案外泄导致维-权失败,所以说搭便车坐享其成的行为是一定要反对的。
北京栩锐律师介绍:专业律师有什么作用?
烂尾楼维权的关键是什么?是抢时间,抢在楼盘和开发商的其他资产还没有被瓜分干净前争取到业主的那一份。上面我们讲了业主们自发组织的诸多不足之处,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组织能力差,行动迟缓。绝大部分业主都缺乏专业的烂尾楼维-权经验和组织业主的能力,毕竟一辈子遇到两次烂尾楼的概率相当的小。而专业的房产律师由于自身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最快速的组织起业主,进入维-权程序。另一方面,与开发商的谈判,与政--府、银行、施工方协调开发商资产,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期判决的执行等方面不仅仅需要专业律师,而且需要专业的律师团队来做。
北京栩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晓宁,执业十几年来一直活跃在房产诉讼领域最前沿。在全国范围内代理过十余起烂尾楼业主的集团诉讼,经典案例有:带领团队为浙江某烂尾楼小区56户业主成功讨回房款;历时两年,多方协调谈判促成河北某烂尾楼小区重组复工的,被当地政--府称为业主代理律师协调复工典范案例。
李晓宁律师代表集团诉讼案例:
1.三亚125户小产权房维权案;
2.无锡金格商业广场数十户分割拆零纠纷案 ;
3.浙江56户烂尾楼集团维权案;
4.上海砖桥贸易城109户纠纷案;
㈣ 厂房维修应记什么会计科目
1、厂房维修费如果金额不大,直接计入相关的费用科目。
借:制造费用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如果维修费用较大,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然后分期摊销。
(1)发生维修支出的费用
借:长期待摊费用--维修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摊销时
借:制造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维修费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成本。
现金:又称库存现金,是指单位为了满足经营过程中零星支付需要而保留的现金。对于企业而言,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督盘点,可以确定库存现金的真实存在性和库存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从而对评价企业的内控制度起到积极作用。
银行存款: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的货币资金。按照国家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的规定,每个企业都要在银行开立账户,称为结算户存款,用来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
长期待摊费用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下,企业应按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按照费用项目披露其摊余价值,摊销期限、摊销方式等。
㈤ 复工复产准备费用的账务处理
摘要 属于甲方原因的设计变更,首先应按合同约定条件进行设计变更索赔。 根据你提供的条件,该次返工所涉及的索赔项目主要有:返工人工费、材料拆除并调整安装的损耗费用、施工机械费用,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顺延)。
㈥ 烂尾楼怎么处理
1、弄清房屋产权归属要经过合法的法律咨询,确定自己的产权归属。购房者应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刊出;如已合法刊出,购房者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刊出证明,以及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等材料,到房管部分请求处理房产证。2、联合交涉维权如果所购买的楼盘仅仅存在“烂尾”可能,能够试着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如果其能在短时间内筹集到资金,完结后续工程,购房者的丢失便可降到最少。若是开发商因为资不抵债而破产,遭遇“烂尾”危机,则不可将房子退给开发商。因为退房以后,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假如开发商最后因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其资产会被法院拍卖,而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开发商的补偿款。若决定要申诉时,业主也必须联合维权。
㈦ 建筑工程停工损失费 包括哪些
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工程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解决建设工程中途停工损失的补偿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使用于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由发包人向承包人补偿的停工损失。因不可抗力或承包人责任导致中途停工的损失应该按其他法规另行处理。
第三条 中途停工后,发承包双方均有采取措施以减少或防止扩大损失的义务。
第二章 补偿原则
第四条 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和现场签证中如对停工日期,看护费用,周转材料和机械停滞以有约定时,应按照约定的原则作为计算补偿的依据。
第五条 事前没有约定补偿原则的,双方可另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按本法第三章,第九章的原则处理。
第三章 停工日期的确定
第六条 无停工协议和签证时,一般应按发承包双方的书面通知或书面报告中的时间确定:根据施工合同通用条款13.2条规定,发,承包人发出书面停工通知或报告后,对方应在14天内确认停工(复工)日期,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者,视为同意该通知或报告中的停工(复工)日期。
第七条 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实际停工日期与通知或报告日期不一致时,应该以现场监理工程师签人的日期为准。但累计日期有误者应予以纠正。
第八条 停工日期均以日历天计算,计算停工损失时,必须有对方收到该文件签收手续的证据。
第九条 根据双方确认的停工日期或根据第五六条确认的停工日期,是计算工地看护费,周转材料和施工机械停止补偿费的依据。
第四章 工地看护费用计算
第十条 为保护已完工程,现场停滞设备,半成品和材料不受损坏和丢失,承包人在现场派驻必须的看护人员,是承包人履行合同责任而采取的必须措施,该看护费应由发包方程承担。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面积在5000M2以内的设看护人员2人/每昼夜,超过5000M2的设看护人员3人以上/每昼夜。
第十二条 每昼夜工资单价由双方协议确定,协商不成的可按40元/每昼夜,即40元/每日历天/人。
第五章 临时设施费的补偿
第十三条 合同承包价中的临时设施费是满足整个合同工期施工需要所支出的费用。如中途停工时,应视具体情况进行补偿。
第十四条 未竣工或中途停工的工程,双方拟解除合同办理结算临时 设施补偿费可分别按以下的方法计算:
1、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已经完成全部临时设施的工程,应按合同价中包括的全部临时设施费计算。
综合基价中的临时设施费=综合基价费用×0.8%
2、未完成全部临时设施的工程,可按临建实际搭设面积占发包方批准 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临建面积的比例分摊:
临时设施补偿费=合同价中的临时设施费×(临建实际搭设面积/发包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临建面积)。
第十五条 工程已竣工结算时,实际工期(合同工期与停工工期之和)超出合同工期时,仍按合同价中的临时设施费用计算。
第六章 剩余材料(半成品)费用计算
第十六条 工程未竣工、双方拟解除合同时,承包人为该工程所备材料(半成品)现场剩余的部分可计算费用,由发包人负担。
第十七条 剩余材料(半成品)数量的确认:发承包双方(监理工程师变可代表发包方、下同)应根据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约定的内容和范围,对承包人为该工程所备剩余的且不能转移至其它工地的材料预予以清点,及时编制有材料(半成品)品种、规格、数量等内容的剩余材料(半成品)清单,加盖单位公盖并由经办人签字,作为计算剩余材料(半成品)费的依据。
第十八条 对于承包人能够尽力将该工程所备的剩余通用材料(半成品),转移至其它工地的运杂费,应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九条 材料价格(半成品)的确定,双方可协商定价。也可以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在该工程施工期所发布的人格信息为准。剩余材料(半成品)费用=∑材料(半成品)数量×单价。
第七章 周转材料停止补偿
第二十条 周转材料停止补偿的范围:停工期间已支设的未浇混凝土和未拆除的脚手架:为保证后续施工需要,发包方签证要求存放在现场的模板和脚手架。
停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清点上述周转材料的数量,组织编制有名称,规格,数量,新旧程度的周转材料停止清单,加盖双方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作为计算周转材料停止补偿费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模板可按以下方法计算补偿费:
钢模板一次摊销量=[一次使用量*(1+损耗量)]/周转次数。
木模板一次摊销量=[一次使用量*(1+损耗量)*K]
模板停滞摊销补偿费=一次摊销量*摊销次数*相应模板单价
注:损耗量,周转次数,损耗率,K值详附表1,2。
摊销次数=停工天数/28天。
第二十二条 脚手架可按以下方法计算补偿费:
一次摊销量=[一次使用量*(1-残值率)]*(耐用周期/一次使用期)。
停滞摊销补偿费=一次摊销量*摊销次数*脚手单价。
注:残值率,耐用周期,一次使用期详附表3,4。
摊销次数=停滞天数/一次使用期(该次数不应超过附表中的周转次数)。
第八章 施工机械停职补偿
第二十三条 施工机械停滞补偿的范围,仅限于停工前后施工所需要的不能移动的尚未拆除的机械。停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清点未拆除的数量,对可以拆除的机械应及时拆除。尽快编制有施工机械名称,规格,数量,新旧程度的停滞机械清单,加盖双方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作为停滞机械补偿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施工机械停滞费按《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相应机械台班停滞费乘以停工日期计算。
第二十五条 根据第二十四条计算方法所的任何一种机械的停滞费均不得高于该施工机械停滞前的尚存净值。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施工机械尚存净值可参照附表5中的施工机械购置原值,使用年限的新旧程度计算。
第二十七条 依据本办法计算的补偿费均应按工程所在地的税率记取税金。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各市在实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映,以便修正。
附表1 组合式钢模板,复合木模板周转次数和施工损耗表
序号 名称 周转次数 施工损耗% 备注
1 钢模板 50 1 包括梁卡具,柱箍损耗为2%
2 零星卡具 20 2 包括U型卡具,L型插销,钩头螺栓,对拉 螺栓,3型扣件
3 钢支撑系统 120 1 包括连接杆,钢管,扣件
4 复合木模板 5 5
5 木支撑 10 5 包括琵琶撑,支撑,垫板,拉板
附表2 木模板周转次数和施工损耗表
序号 名称 周转次数 补损率% 系数K 施工损耗率%
1 圆柱 3 15 0.2917 5
2 异形梁 5 15 0.2350 5
3 整体阳台/拦板/楼梯 4 15 0.2563 5
4 小型构件 3 15 0.2917 5
5 支撑材,垫板拉板 15 10 0.13 5
附表3 脚手架耐用周期和残值表
序号 名称 耐用周期(月) 规格 残值%
1 钢管 180 直径48*3.5 10
2 扣件 120 5
3 底座 180 5
4 木脚手杆,板 42 10
5 竹脚手板 24 5
6 安全网及其他 1次 0
附表4 脚手架一次性使用期表
序号 名称 一次使用期 序号 名称 一次使用期
1 脚手架15米内 6个月 6 脚手架90M内 25个月
2 脚手架24M内 7个月 7 脚手架110M内 32个月
3 脚手架30M内 8个月 8 满堂脚手架 25天
4 脚手架50M内 12个月 9 挑脚手架 10天
5 脚手架70M 内 20个月 10 悬空脚手架 7.5天
附表5 主要施工机械购置原值,使用年限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原值(元) 使用年限
1 塔式起重机 起重量6吨以内
2 塔式起重机 起重机8吨以内
3 自由式塔式起重机 起重力矩100以内
4 自由式塔式起重机 起重力矩200以内
5 卷扬机带塔 牵引力3-5吨 H=40M
6 卷扬机双筒慢速 中型 牵引力10吨
7 卷扬机双筒慢速 中型 牵引力10吨
8 单笼施工电梯 中型75以内
9 单笼施工电梯 中型100以内
10 双笼施工电梯 中型100以内
11 双笼施工电梯 大型200以内
12 砼搅拌机 电动500L内
13 灰浆搅拌机 200L内
14 钢筋调直机 直径14以内
15 钢筋切断机 直径40以内
16 钢筋弯曲机 直径40以内
17 对焊机 75KVA
18 木工圆锯机 直径1000以内
19 木工压刨机 双面600内
㈧ 买到烂尾楼 楼盘停工 业主怎么办
由于现在购买房产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比较少,大都为按揭或分期的,因而,购买的房源变成了烂尾楼,就存在产权归属问题,因而,我们必需要经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如果只是开发商资金断裂,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开发商如果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烂尾房就可以复活。其次,如果开发商破产楼房烂尾,不可将房子退给开发商。因为退房以后,购房者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在之后法院的拍卖破产偿债先后里,优先级别低于消费者关系。最后,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
㈨ 买到烂尾楼后退房,可以拿到哪些补偿
如果你和开发商的购房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必须按照约定赔偿。除了返还房屋价款及相应的利息以外,还包括你前期支出的一些费用,比如测绘费、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这些都是算在消费者的损失当中,由开发商补偿,如果你是全款买房的话,可以要求开发商直接退还所付的款项,要是按揭、公积金买房的话情况就相对复杂一些,我就是按揭买了一套公寓结果烂尾了,后期维权这些款项的处理都是委托秦兵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做的,同时特别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房地产维权的过程很复杂,不是有相关规定购房者可以获得什么补偿你就都能拿到这些补偿的,最好是请个律师,无论是打官司还是协商私了对你来说都是事半功倍的,比起消极应对损失的款项,律师费真的是很小的一部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