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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里捡到钻石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2-05-28 08:36:31

㈠ 田地里捡到钻石属于国家文物吗

您好,这个应该不能算作国家文物,当然古墓里的除外,因为捡到的有可能是别人遗失的,但是一般不算国家文物。
以上就是我个人的一些建议,希望对您的问题有所帮助。

㈡ 26年前山东女子耕地时捡到钻石,卖了27万后被起诉,结果如何

一夜暴富的美梦置信很多人都做过,固然有点不实在际,但这个世上一夜暴富的人还是有的,有人的运气天生就是好到爆,随意捡了一颗石子或许就是无价之宝的钻石也说不定。在山东省的一个小山村里就曾发作过地步里捡到大钻石的真实事情。在26年前,也就是1994年5月8日,山东省郯城县沙敦乡的小塘村中,一位名叫魏元红的乡村妇女正在棉花地里翻土地时,捡到了一颗长得奇异的石子,事情也就由此发作。

这样的结果让陈怀民一家都堕入了低迷的气氛,最后不只一分钱没得到,如今还要倒贴诉讼费,陈怀民咽不下这口吻接着上诉,法院驳回诉讼,但由于陈怀民这次上交钻石有功,于是奖励了3万元钱以及一本证书,至此,一切时间全部尘埃落定。看来天下果真没有白吃的午餐啊!

㈢ 如果我在地里发现了值钱的东西(如钻石,黄金,宝玉……非文物)要被 强制 上交吗

一切地下埋藏的文物古迹属于国家所有。
如果在地里发现了值钱的东西,是要被强制上交的。
如果你损毁文物,要被判刑。

㈣ 在野外探险时捡到金块,钻石,宝石,古董,化石这些,需要上交吗还是就是我的了

应该是要充公的,以前有一期什么节目来的,说的是挖出来一堆青花瓷。然后被文物部门收了。

㈤ 她捡到160克拉钻石,是亚洲第二大钻石,上交后奖励了什么给她

自然界中存在着很多神奇的物质,有的物质拥有几千年的寿命,比人类存在的历史还要长。在漫长的岁月中,一些物质会慢慢发生变化。比如说成分十分简单的碳,原本只是由简单的碳元素构成,掩埋在地底几百年甚至几千年之后,其结构发生变化,原本黯淡无光的碳元素摇身一变,成为了璀璨夺目的钻石。

他觉得现在已经是新时代,他们一家人有手有脚,不靠着钻石也能活下去。后来国家为了奖励魏家,也问过魏振芳要什么奖励。本以为她会要钱,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但没想到她只是要了一台拖拉机,而且还是给村子里所有人用的,这种无私的精神实在让人钦佩。

㈥ 26年前山东农民捡到34克拉钻石卖了27万,被告上法庭,结局如何

很多人都说钻石是上世纪最大的谎言,因为世界最大的钻石矿被买断,因此钻石被富商定义为真爱的象征,其实只是一块坚硬的石头。但是无论如何,现如今钻石的价格高昂已成定局,一克拉钻石就高达上万元。

1995年,当地法院的判决下达给陈怀明,钻石是国家资源,任何人没有权利拥有,应该归还国家。所以大亚公司与陈怀明的协议无效,陈怀明退还1万定金。同时退还27万元,钻石收归国有,陈怀明与701厂共同承担打官司的费用。

这样的结局让陈怀明非常不甘心,事后继续上诉表达不满。最后考虑到钻石是有陈怀明夫妇发现,于是当地政府奖励了他们3万元现金和荣誉证书,此事就此了结。

㈦ 捡到钻石要上交国家吗

捡到东西都一样吧,交还给失主或者交给警察叔叔。记得小时候学过一篇课文,有人在耕地的时候挖出了一大块钻石,就上交给了国家哦。
我这么认真的回答问题,快快采纳吧。

㈧ 我捡到一颗大砖石,想卖了又怕被认出来,怎么办

你可以有以下几种选择:
1、留着自用;
2、送人、送对象;
3、收藏;
4、卖了,也就是你想做的;如果这样的话,你可以:找私人买家(最好是同城的),但是找到之前,最好去做个鉴定,确定一下品质,然后询问下价格,再以5~8折的价格出售(在高别人可能不会买),当然,你们可以商量再去做一次鉴定,以寻得买家的安心,然后你们就可以交易了!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就是,你确定你捡到的是钻石而不是塑料珠子??

㈨ 在菜地里捡到像黄金、宝石、钻石这些宝贝,不上交给国家。是否违法

在菜地里捡到贵重物品,不上交国家是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在菜地里捡到贵重物品,私自占有可能会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据为己有的违法犯罪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所谓他人的遗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如买东西将物品忘在柜台上,到他人家里玩将东西遗忘在人家家里,乘坐出租车把财物遗忘在车里等。应当提出,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㈩ 1,在野外捡到天然宝石,钻石,黄金,贝壳珍珠之类的,是属于自己的还是国家的 2,在中国大陆,挖到

捡到宝石钻石,黄金都是你自己的,捡到文物就是国家的,博物馆会派人过来找你,让你把文物捐出去,为国做贡献,实际上就是找你要文物,做什么贡献?你一点好处都捞不到,我上次看了个新闻,一个农民的传家宝硬是被官方人员骗去捐了,我擦,那是人传家宝,传家宝啊,祖祖代代传下来的就这么上交国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