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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社保怎么降低成本

发布时间: 2022-06-01 15:15:56

❶ 社保入税 企业如何降低人力成本

创新、改革,增加科技含量,增加工作效率,成本自然就降低了。

❷ 企业主,面对社保,公积金,个税,如何降低负担

创新、革新、提高工效、减少用工、增加产能就自然降低负担增加利润了。

❸ 怎样能够合理减少个人所得税

个人收入不同,税率也大不相同。目前我国现行的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对不同所得实行不同税收待遇,就为合理避税留出了空间。比如,某公司副总裁的年薪30万,兼任董事的年薪4万。年薪如果年底一次性领取,那按新办法,这位董事一年就要交76300元的所得税。如果做一下调整,他的月薪降为2万,年薪增加到10万、且分10个月领取,每次领1万(总收入没变),那这位董事的所得税就降为58860元,少交17440元。


一次性支付的费用,通过改变支付方式,变成多次支付,多次领取,就可分次申报纳税;而对于劳务报酬收入,可通过雇主向纳税人提供伙食、交通等服务来抵消一部分劳务报酬,适当降低个人所得税等。


第二种避税选择是针对职工的薪酬激励方式的选择。有“工资+奖金”、薪、股票期权和股息红利4种方案,其中,股票期权方式,职工纳税最少,一般只相当于工资奖金纳税的一半。


此外,要理财网理财专家提醒,还有一些其他理财手段和理财产品可以合理避税,增加收益。


多缴住房公积金减少个税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相关规定,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公积金管理办法》表明,个人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因此市民可以通过增加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来降低工资总额,从而减少应当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利用公积金避税不是一件新鲜的事情,只是公积金不容易自由支取,采取公积金避税的朋友需要注意这一点。


投资基金合理避税

储蓄,往往被工薪阶层作为最重要的理财方式,但扣除20%的利息个人所得税后,本就不高的利息收益就所剩无几了。而投资开放式基金则不一样,除了可能会给自己带来较高收益,还能达到合理避税的效果。

由于基金获得的股息、红利及企业债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期货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均暂不征收个税。


投资国债免征个税

根据规定,个人投资国债和特种金融债所得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债素有“金边债券”之称,是各种理财渠道中最安全、稳妥的投资种类。对于稳健的投资者来说,投资国债能够获得长期稳定并且安全的收益,投资企业债券不但要考虑税收成本,而且要考虑风险。个人投资企业债券取得的利息,需要缴纳20%个税,而国债和特种金融债券则可免征税。


保险所得赔偿免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居民在购买保险时可享受三大税收优惠:一是按有关规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不计当期工资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二是由于保险赔款是赔偿个人遭受意外不幸的损失,不属于个人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三是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得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参加保险所获得的各类赔偿是免税的。

在一些保险公司的险种推销中,避税也是其一大卖点,需要避税的朋友可以考虑此类险种。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在投资分红类保险中,保险收益也无须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教育储蓄免利息税

教育储蓄是国家为了鼓励城乡居民积累教育资金,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而推出的一项储蓄种类。教育储蓄最大的特点之一是国家规定免征利息税,单此一项,教育储蓄的实得利息收益就比其他同档次储种高20%以上。它适用于有需要接受非义务教育孩子的家庭,可以享受两大优惠政策:一是利息所得免除个人所得税;二是教育储蓄作为零存整取的储蓄,享受整存整取的优惠利率。目前,多家银行都开办了教育储蓄业务,且有一年、三年、六年不同期限的储蓄种类。

合理避税在美国亦是屡见不鲜。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高估成本。

这种做法在国内尤其普遍,避税者将日常生活费用,小至铅笔,大至家电,统统打进公司成本中,而成本是不征税的。

捐赠基金。

这种做法在国外屡见不鲜。例如财富500强中的很多公司每年会将大量的钱财投入到他们的基金会中,还有一些有名望的首席执行官,也会热心于捐款。这是因为在很多国家有这样的法律规定,捐赠基金就可以得到税收方面的减免。

购买艺术品。

应该说避税的方法没有比这更好更高雅了。从梵高到达利,从青铜面具到雕塑,把应该纳税的钱用于收藏,这谁也说不出什么来。

❹ 单位个人所得税,如何做好合理避税

1.根据优惠政策进行合理避税:当税率较难改变的时候,我们可以改变应纳税所得额。比如大家可以和公司达成协议,一部分工资薪金通过福利形式发放出来,不以现金形式,因此不会被视为收入,也就没有税收。单位可以增加福利项目,比如免费交通、免费餐点,这样不给员工加薪也能减轻员工的税务负担,变相增加了员工收入。
2.适当提高五险一金的缴纳标准,或者提高其他免税项目可以在工资总额税前进行扣除。拿公积金举例,每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提高后,实际收入并未受影响(公积金可以取出来),然后又有比较明显的节税效果。

❺ 个税太高,怎么进行税务筹划

个税太高,怎么进行税务筹划?

1.根据工资支付方式合理节税

目前的个税法并未对个人非货币性福利收入有具体的管理办法,因此可以通过减少名义收入的方式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进而达到能够接受的税率范围。具体方式上,我们可以和单位协商,将纳税人工资转化为福利性收入。

2.根据五险一金扣除标准合理节税

适当提高五险一金的缴纳标准,或者提高其他免税项目可以在工资总额税前进行扣除。拿公积金举例,每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提高后,实际收入并未受影响(公积金可以取出来),然后又有比较明显的节税效果。



3.根据优惠政策进行合理节税

当税率较难改变的时候,我们可以改变应纳税所得额。比如大家可以和公司达成协议,一部分工资薪金通过福利形式发放出来,不以现金形式,因此不会被视为收入,也就没有税收。单位可以增加福利项目,比如免费交通、免费餐点,这样不给员工加薪也能减轻员工的税务负担,变相增加了员工收入。

4.个税当中,年终奖的税务筹划

年终奖是要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所得计算纳税的,也就是要把年终奖除以12个月,其商数去对照相应的税率档进行纳税。

有关于个人展开税收筹划,其所需遵循的筹划准则主要有:

(1)合法性准则,即保证个税筹划在法令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2)方针性准则,即为筹划工作设置一个预期方针。
(3)事前筹划准则,该准则要求税收筹划需在交税责任产生前进行。
(4)专业性准则,即展开个税筹划需求专业人士指导。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望采纳哦!

❻ 如何合理规划省税,降低社保成本

自2019年1月1日起,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

法兴咨询为您分享 降低社保成本15招

一、承包、业务外包、劳务等方式

双方签订相应协议将门店、车间等承包、外包,如此劳动者与单位之间非劳动关系而是合作关系,自然无需缴纳社保,不过在这种情形下,经营者应取得独立的营业执照,如此,则认定非劳动关系的可能性大增。但在实践中,如企业对劳动者的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管理,恐会认定劳动关系。

二、互联网平台的方式

此模式下,实质上也属于合作或劳务,单位确实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典型的如网约车、外卖送餐等,就属于这种情形。

实际上,这种合作方式是被鼓励且有明确的依据。《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2016年11月30日)六、关于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劳动力、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新技术新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坚持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用人单位生存发展并重的原则,严格依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防止认定劳动关系泛化。”

不过在实践中,如果平台对劳动者有严格的用工管理,那么也可能会认为存在劳动关系。广东高院的最新态度是,原则上以约定为准:“二、网络平台经营者与相关从业人员之间的用工关系性质,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双方属于自负盈亏的承包关系或已订立经营合同、投资合同等,建立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分配机制的,不应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实际履行与约定不一致或双方未约定的,以实际履行情况认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

三、工资拆分支付或以报销支付一部分的方式

部分工资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部分通过现金的方式支付,或者以工作费用报销的方式支付部分劳动报酬,既避税也减少五险一金。

虽简单且效果直接,但不具合法性。并且这种频繁且高额的支付方式,会被大数据所监测,越来越难了,除非发现金。

四、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

非全日制用工下,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1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除工伤保险外,用人单位无需要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因此,非全日制用工下,省社保的效果不言而喻,但要保证平均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24小时,且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15天,难度很大。即便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非全日制,但如果实际上不符合非全日制的用工标准时,也会认定为全日制。

五、异地缴纳社保的方式

各地的社保缴纳标准不一, 比如上海市(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而深圳市(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3%,个人缴费比例8%,因此在深圳缴纳就比上海的成本要低很多。所以在社保缴费比例较低的地方设立单位并为员工缴纳社保,能节省一定的费用,此对于一些工作地点并不固定的员工而言,此情形具有合法性。但对于大多数的企业用工而言,并不合法。尤其是这种社保的缴纳方式,会给社保待遇的实现带来巨大的障碍,比如医疗保险的结算、养老保险的转移等,并不具有可行性。

六、工资待遇福利化等方式

以非工资的形式发放福利。关于工资,是比较广泛的内容,并非只包括我们常见的基本工资、奖金、加班费等,还包括了其他的补贴、津贴,具体在《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有明确的规定。

只是按规定,所谓的福利,多仅为补助性质,价值不可能太高。

七、借用员工的方式

因为社保比例问题,也可以在深圳和上海均成立公司,上海借用深圳的员工,合法性似乎能解决(《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7.用人单位应与其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以及其他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外借和上学期间,劳动合同中的某些相关条款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但无论如何,异地社保,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见前面第五点的说明。

九、双重用工的方式

成立两个法人,由两个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其中工资较低的单位为其缴纳五险。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这里隐含了社会保险关系只能是唯一。当然,也有观点认为,双重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只参保一份,则社保权益与真实的收入不符,会遭受损失。不过无论如何,只要是其中之一缴纳了社会保险,就属合法。不过关于工伤,是可以双重缴纳的。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这种做法看起来好像不错,但实际上如果一个单位用的都是兼职人员,很难解释。

十、放弃社保的方式

由双方签订协议由员工单方声明,明确无需为员工缴纳社保。

这种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并不能免除缴纳社保的义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不过有了这样的约定或声明,仍然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此处不展开说明。

十一、经济补偿金的方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2、经济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将部分工资待遇以经济补偿金的方式支付,既省税,也省五险一金。不过这种情形下需解除劳动关系,且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有相应的标准,如太高也可能会被监测,且频频解除劳动合同,也很难让人相信。

十二、以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责任等方式

似乎不错,且也不必解除劳动关系。不过年年以此,人人如此,谁也不信。

十三、部分款项年终奖等方式

下一年才发放上一年的年终奖,这样上一年的工资总额会较低,但到了下一年,却难以避免。

十四、一个单位用工,另一个单位劳务的方式

成立两个法人,由其中一个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为其缴纳五险一金,另一单位则是以劳务的方式支付劳务费。

实际上也问题不少,一是劳务收入缴税不低,其次如果一个单位的大部分工作由劳务人员完成,说不过去,并且即便是签订劳务协议,还是要进行实质性的审查,符合劳动关系要件的,还会认定属于劳动关系。

其他明显行不通的方式

(一)临时工,所以不缴纳

临时工也是劳动关系,只要不是非全日制,便应缴纳。

(二)试用期所以不缴纳

建立劳动关系即需缴纳社保,与试用期无关。

(三)一部分为工资,另一部分为劳务费

同一人与单位之间不可能是劳动关系同时又存在劳务关系。

(四)困难补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1998年9月25日国税发〔1998〕155号)的规定,“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因此,困难补助有支付的特定条件,是临时性支付,不可能全单位的人都有困难且需支付,所以这个行不通。

❼ 人社局要求社保、工资、个税基数保持一致,但公司是销售型公司,用人成本大大增加,该如何解决这种问题

可以通过优加任务平台,进行新的用工方式梳理和优化,帮助企业享受政策,降低人工成本;通过新业态用工方式梳理和优化,进行用工变革和交易路径重塑,解决用工成本增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