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没我在工程总预算怎么确认成本
没我在工程总预算确认成本方法:
核定征收是由税务机关依据施工企业经营情况,在其正常的生产经营的条件下,对施工企业生产出的产品进行核定,最终按照相关规定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核定征收有三种形式:
1、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乘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2、按成本费用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乘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3、按经费支出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总额乘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㈡ 工程设计费如何计算
工程设计费计算方式:
一、景观设计面积=总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2.7m以上的消防通道(水泥地面)不计算景观面积,如铺装设计则按实际面积计算)。
二、景观工程总造价×费率=设计费基价。
三、设计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景观设计费。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该景观工程设计费的10%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四、工程监理的,按景观工程总造价的2.0%~2.5%收取监造费。
五、编制竣工图的,按照景观工程设计费的8%收取竣工图编制费。
六、园林设计工程专业调整系数:1.1,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Ⅰ级)调整系数0.85,较复杂(Ⅱ级)调整系数1.0,复杂(Ⅲ级)调整系数1.15三个等级进行调整。
工程设计费,别名勘察设计费。一般包括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参加试车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费用。还有做施工图预算的费用。一般按工程总造价的2%-5%提取。
扩展资料:
工程设计收费参考标准(2019年版)
一、国家计委及相关部门在1999年、2002年及2007年,先后出台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
《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计委、环境保护部/计价格[2002]125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
以上规定,构成了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框架,在一定时期内对规范建设项目服务收费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强调了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原来执行的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进行改革。
2014年7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做出如下规定:
放开除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委托服务以外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4项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政府委托的上述服务收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专业服务收费,由委托双方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协商确定。
半年以后,2015年2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
自2015年3月1日起,在已放开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基础上,全面放开5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环境影响咨询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5项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后,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告知委托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2016年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31号,废止了30件规章和1032件规范性文件。1032件规范性文件包括上述5项关于规范建设项目服务收费管理的规定。
至此,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全面放开。
三、2016年3月1日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全面放开以后,上述已经被废止的5项关于规范建设项目服务收费管理的规定仍然在招投标文件和合同中作为参考文件使用。
行业协会在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全面放开以后,就收费参考依据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2016年12月26日,发布了《关于建筑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中设协字[2016]89号);2018年12月26日,发布了《关于园林和景观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中设协字[2018] 119号);2019年1月23日,发布了《关于市政工程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中设协字[2019]7号)。
这些文件能否替代已经废止的收费管理规定,成为市场行为中的收费参考,发挥相应的指导作用,还得拭目以待。
㈢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如何核算
1、当月成本的核算
2、多个工程的成本核算
3、竣工结算的处理
一、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成本核算对象,是在成本计算过程中,为归集和分配费用而确定的费用承担者。
1、成本核算对象确定的原则
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根据工程合同的内容、施工生产的特点、生产费用发生情况和管理上的要求来确定。有的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工作开展不起来,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成本核算对象确定与生产经营管理相脱节。成本核算对象划分要合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划分的过粗,把相互之间没有联系或联系不大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合并起来,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不能反映独立施工的工程实际成本水平,不利于考核和分析工程成本的升降情况;当然,成本核算对象如果划分的过细,会出现许多间接费用需要分摊,增加核算工作量,又难以做到成本准确。
2、成本核算对象划分的方法
1)、建筑安装工程一般应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对大型主体工程(如发电厂房本体)应尽可能以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2)、规模大、工期长的单位工程,可以将工程划分为若干部位,以分部位的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3)、同一工程项目,由同一单位施工,同一施工地点、同一结构类型、开工竣工时间相近、工程量较小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可以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3、工程成本明细帐的建立
成本核算对象确立后,所有的原始记录都必须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填制,为集中反映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生产费用,应按每一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工程成本明细帐,并按成本项目分设专栏,以便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实际成本。
二、成本项目的含义
建筑安装工程成本项目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每项费用都有其特定内容,也都有与其他费用相关之处,熟悉这些,对成本核算非常重要,仅以人工费项目为例:人工费项目包括直接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工人的工资及自工地仓库运料至施工现场的运输工人工资等内容,但不包括材料采购人员、施工机械上人员及材料到达工地仓库以前的搬运、装卸工人工资等。
三、成本核算程序
1、对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以确定应计入工程成本的费用和计入各项期间费用的数额。
2、将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各项费用,区分为哪些应当计入的工程成本,哪些应由其他月份的工程成本负担。
3、将每个月应计入工程成本的生产费用,在各个成本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各工程成本。
4、对未完工程进行盘点,以确定本期已完工程成本实际成本。
5、将已完工程成本转入"工程结算成本"科目中。
6、结转期间费用。
四、成本核算的科目设置
为了按照用途归集各项费用,划清有关费用的界限,正确计算工程成本,应设置"工程施工"、"机械作业"、"辅助生产"、"间接费用"、"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等科目。
1、"工程施工"科目运用应注意的问题
该科目应按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设置二级科目;间接费用项目应通过"间接费用"科目归集并分配;该科目贷方记录已完工程成本。
2、"机械作业"科目运用应注意的问题
该科目核算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该科目应按承包工程和机械类别设置二级科目;该科目贷方记录:分配计入"工程施工"、"其他业务支出"和"专项工程支出"等科目的费用。
3、"辅助生产"科目运用应注意的问题
该科目核算企业非独立核算的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施工、产品生产、机械作业、专项工程等生产材料物资、提供劳务(如设备维修、构件现场制作、固定资产清理、风水电供应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该科目贷方记录:分配计入"工程施工"、"机械作业"和"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的费用或成本。
4、"间接费用"科目运用应注意的问题
该科目核算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现场性费用支出,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核算人员往往把握不住这点,比如,工资分配时,把所有的工资都计入本科目。
五、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及各部门的成本管理职责
1、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应建立健全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物资的管理与清查盘点制度、内部价格制度及内部稽核制度
2、各部门的成本管理职责
1)、计划(经营)统计部门:
编制预算及内部结算单价,按成本核算对象确认当期已完工程的实物工程量和未完工程情况,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单,及时同业主和分包单位进行结算,。
2)、劳动工资部门
制定项目用工记录、统计制度,收集班组用工日报表,建立项目用工台帐,编制职工考勤统计表、单位工程用工统计表。编表时,要符合如下公式:职工人数X日历天数=各项目(生产)用工工日之和+非生产用工工日+各类休价日
3)、物资管理部门:
搞好计划采购,建立材料采购比价制度,按经济批量采购,降低存货总成本;建立健全材料收、发、领、退制度,做好修旧利废工作,耗料注明工程项目或费用项目;加强机械设备的调度平衡和检修维护,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提供机械设备运输记录和机械费用的分配资料。 考试吧
4)、财务部门:
财务部门是成本核算的中心,全面组织成本核算,掌握成本开支范围,参与制定内部承包方案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开展成本预测,进行成本分析。
六、费用核算与分配
工程成本核算,就是将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根据有关资料,通过"工程施工"科目进行汇总,然后再直接或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计算出各个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
成本核算总的原则是:能分清受益对象的直接计入,分不清的需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项费用的核算方法
1、人工费的核算
劳动工资部门根据考勤表、施工任务书和承包结算书等,每月向财务部门提供"单位工程用工汇总表",财务部门据以编制"工资分配表",按受益对象计入成本和费用。
采用计件工资制度的,费用一般能分清为哪个工程项目所发生的;采用计时工资制度的,计入成本的工资应按照当月工资总额和工人总的出勤工日计算的日平均工资及各工程当月实际用工数计算分配;工资附加费可以采取比例分配法;劳动保护费的分配方法同工资是相同的。
2、材料费的核算
应根据发出材料的用途,划分工程耗用与其他耗用的界限,只有直接用于工程所耗用的材料才能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材料费"成本项目,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耗用的材料及各种施工机械所耗用的材料,应先分别通过"间接费用"、"机械作业"等科目进行归集,然后再分配到相应的成本项目中。
材料费的归集和分配的方法:
1)、凡领用时能够点清数量、分清用料对象的,应在领料单上注明成本核算对象的名称,财会部门据以直接汇总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材料费"项目;
2)、领用时虽然能点清数量,但属于集中配料或统一下料的,则应在领料单上注明"集中配料",月末由材料部门根据配料情况,结合材料耗用定额编制"集中配料耗用计算单",据以分配计入各受益对象。
3)、既不易点清数量、又难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材料,可采用实地盘存制计算实际消耗量,然后根据核算对象的实物量及材料耗用定额编制"大堆材料耗用计算单",据以分配计入各受益对象。
4)、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应按实际领用数量和规定的摊销方法编制相应的摊销计算单,以确定各成本核算对象应摊销费用数额。
3、机械使用费的核算
租入机械费用一般都能分清核算对象;自有机械费用,应通过"机械作业"归集并分配。其分配方法
1)、台班分配法。即按各成本核算对象使用施工机械的台班数进行分配。它适用于单机核算情形。
2)、预算分配法。即按实际发生的机械作业费用占预算定额规定的机械使用费的比率进行分配。它适用于不便计算台班的机械使用费。
3)、作业量分配法。即以各种机械所完成的作业量为基础进行分配。诸如,以吨公里计算汽车费用。
4、其他直接费的核算
其他直接费一般都可分清受益对象。发生时直接计入成本。
5、间接费用的核算
间接费用的分配一般分两次,第一次是以人工费为基础将全部费用在不同类别的工程以及对外销售之间进行分配;第二次分配是将第一次分配到各类工程成本和产品的费用再分配到本类各成本核算对象中。分配的标准是,建筑工程以直接费为标准,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标准,产品(劳务、作业)的分配以直接费或人工费为标准。
七、工程成本的计算
企业应在期末对未完工程进行盘点,按照预算定额规定的工序,折合成已完部分分项工程量,再乘以该部分分项工程预算单价,以计算出期末未完工程成本。
利用公式:期初未完工程成本+本期发生的生产费用期末未完工程成本=本期已完工程成本。
八、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成本的均衡性问题
施工的过程分三个阶段,人、材、物的投入也有其不同,每个阶段的成本核算也都有其特点,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注意这些。
1)、筹建期存在的问题
施工项目在筹建期间是一般是没有产值的,费用除计入固定资产及福利费以外,其余一般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工程开工后分期摊入成本。也就是说,成本费用在当期不体现,这样可以避免工程项目在筹建期就出现人为亏损的现象。
2)、正常施工期存在的问题
北方冬季不能施工,但也要有费用发生,发生的应计入工程成本的费用属于未完工程性质的,应计入相应科目核算,如果来年开工后,有可靠的价款收入,则当期发生的费用不予结转,待开工后一次或分期结转,否则直接计入当期成本。
3)、收尾阶段存在的问题
正常施工期应对收尾的费用予以充分估计,通过预提费用计入成本,这样可以防止工程先盈后亏,也能保证工程尾工阶段有足够的资金支持。
2、分包工程核算问题
分包工程分两种形式:一种是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另一种是不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作为自行完成工程量的分包工程在核算上自然与自营工程相同;不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的分包工程在核算上与自营工程没有本质性的差别,只不过它讲的是总体成本,属于临建部分的需要摊销,属于主体部分的要与自营工程同步进行,体现出分包工程利润。在实际工作中,分包工程的核算往往是以款项的支付为依据,而不是采取应收应付制,造成成本不均衡,而且分包工程的利润体现在自营工程之中,无法直观反映二者各自的经营成果,与整个核算体系相分离。
3、成本口径差异问题
施工企业成本核算的特殊方式主要是通过预算成本来衡量实际成本的节约和超支,但目前二者的口径有许多不同。
1)、预算上的施工管理费项目与会计核算内容的不同
如会计上的管理费用,期末转至当期损益。该项费用只与时间相关。
2)、预算上的其他间接费项目与会计核算内容的不同
预算上的其他间接费项目中的劳动保险费与会计核算中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相对应;其他间接费用项目中的临时设施费与会计核算有所不同,会计上通过"临时设施"科目归集临时设施费用,并通过"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科目摊销。
3)、因为预算与会计是两个不同体系,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总是存在的一些差异。
4)、预算上没有的项目,实际中可能发生的费用。
九、成本核算与项目管理的关系
目前,水电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点多、战线长、分布面广,项目上的分权管理已经造成工程局一级管理机构宏观上不同程度上的失控。项目法施工管理模式在实施过程中尚存在着一些短期行为,成本信息失真现象还普遍存在,所以,在用道德、舆论及监督机制约束项目经理行为的同时,实行目标成本管理不失为一个好办法。目标成本是预计收入与目标利润的差额,对于企业而言目标利润率应达到同类企业水平,才不至于落后。对于工程项目而言,目标利润只有达到工程局所要求的水平,企业的目标才能实现。目标成本管理强调的是有为而治,而不是问题出现了才去补救。
十、成本核算的几个相关问题
1、必须明确成本核算只是一种手段,运用它所提供的一些数据来进行事中控制和事前预测,才是它的目的。
2、必须明确成本核算不只是财务部门、财务人员的事情,而是全部门、全员共同的事情。
3、必须提高财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成本核算人员不仅对成本很专研,而且要掌握施工流程、工程预算等相关知识。
4、必须提高财务人员地位,参与成本决策,使企业一切经济活动按照预定的轨道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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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工程施工怎么确认收入和成本
一、核定征收方式下的收入与成本确认
核定征收是由税务机关依据施工企业经营情况,在其正常的生产经营的条件下,对施工企业生产出的产品进行核定,最终按照相关规定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核定征收有三种形式:⑴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⑵按成本费用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⑶按经费支出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总额×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一)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
计算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5%)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毛利率8%~10%)
要注意的是,当用应税所得率和收入总额对施工企业的所得率进行核定时,收入总额的构成与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收入是不一样的。例如,“转让财产收入”并不是转让财产的净收入,而是对财产进行处置所取得的全部收入。
(二)直接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方式
采取直接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时,一是要参照当地施工行业的经营规模、收入水平相似的施工企业的税负水平进行核定;二是必须要依据成本费用支出额进行定率核定;三是需要依据耗用的原料、机器设备等加以推算。如果我们选择前款所列的一种方法而无法对纳税额进行核定时,则可以采用两种或者是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核定。
二、查账征收方式下的收入与成本确认
查账征收,是指施工企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内,根据自己实际的经营状况,向税务部门申请企业的营业额与所得额,再经过税务部门的严格审核后,开出缴款书,然后由施工企业在一定的期限之内缴纳税款。
查账征收与定额征收都是针对所得税的,而且查账征收和定额征收都能够预缴,由于税务部门有时工作会过于繁忙,所以他会要求施工企业提前缴纳一部分税款,用于未来的抵减。查账征收施工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企业所得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支净额)×税率。
查账征收方式下,施工企业按是否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收入与成本的确认又大不相同。不执行建筑造合同准则的施工企业的收入与成本,通常以实际收款确认收入,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确认成本;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施工企业的收入与成本确认涉及因素较多,需要全面考量。现阶段,我国在确认施工企业的收入与成本问题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行为准则进行参考,这就需要我们权衡利弊,从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选择。
三、收入与成本确认的建议
(一)建造合同核算遵循的原则
施工企业在收入与成本核算方面的情况比较特殊、核算的过程也比较复杂,所以需要我们正确使用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两种核算方法。同时还要构建一套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才能够就完成合同的已经发生和即将发生的成本加以科学、全面的评估与计算,从而提高施工企业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具体如下:一是对预计发生的总成本必须做到无偏差、及时、准确;二是对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要及时归类、入账;三是加强计量部门、财务部门以及合同签订部门的交流与沟通,保证信息畅通,同时完善成本核算的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成本核算的可靠性、真实性与准确性。必须注意的是,惟有在预计总成本合理且实际所发生的成本及时、有效归类到位的情况下,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的核算才会更准确,所确认的收入与成本才更真实。
(二)施工企业合同成本的分析
⒈构成: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直接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直接工程费,指耗用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构使用费。二是其他直接费用,指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泥土和钢筋混泥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二次搬运费用以及临时设施摊销等等。
间接费用,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规费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企业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劳动保险费,固定资产的使用费、与建筑相关的设计费用、技术援助费用、办公费、水电费、差旅交通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用、税金等等。
⒉对于成本的处理
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人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在期末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人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的分摊方法主要有人工费用比例法、直接费用比例法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取得的、不计人合同收入的零星收益,这部分收益冲减合同成本。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费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
(三)加强施工企业收入与成本确认的策略
1.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施工企业能够自行申报。税收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施工企业展开纳税宣传,从而使他们能够强化建账、建簿的意识,能够正确对收入与成本进行核算,同时严格执行纳税制度,自行申报,查账征收。如果确实没有建账能力,必须在正确核算收入与成本的前提下,根据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计算应税所得率。
2.加大力度规范建筑市场。政府应该就目前建筑市场比较混乱的情况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以对建筑市场的操作行为加以规范。加大与建造合同相关的法律的立法力度,防止一些企业拖欠工程款项、反复变更工程计划等情况,保障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督促施工企业努力提高自身的财务管理水平,争取在建筑行业建立一套标准化的财务预算制度与申报制度。
3.加强合同成本核算的体系建设。一套完善的合同成本核算体系,能够有效确定合同之外所发生的一些成本,这对于施工企业来讲是非常必要的。在构建合同成本核算的过程中,我们还可以需要参考企业发展实际情况以及创造的经营成果等因素。
㈤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目标成本的确定方法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目标成本的确定方法:
1、根据产品价格、成本和利润三者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来确定产品的目标成本。价格、成本和利润三者之间是相互制约的关系。目标成本实际上是在价格、利润既定的情况下倒算出来的。其计算公式如下:
预测目标成本=预测单位产品售价-单位产品应纳税金-预测单位产品目标利润或:单位产品目标成本=预测单位售价×(1-税率)-目标利润额/预测销售量
特点是:保证利润、挤出成本,它与根据成本高低来决定利润的多少的“保证成本,挤出利润”的方法相比,具有积极的作用。
2、选择某一先进成本作为目标成本。这种方法比较简单,但要注意可行性,如果条件不可比,或情况有变化,就不能硬行搬用,应作必要的调整或修正。
3、根据本企业上年实际平均单位成本和实现企业经营目标要求的成本降低任务测算目标成本。这种方法只适用于可比产品。
㈥ 设计公司成本如何核算
公司设计除员工工资福利外, 还有租金、电脑印刷耗材。
1、人工成本是主要成本, 非常合理。至于为什么比较, 主要原因可能是员工的薪酬和福利太好, 为了拉动业务, 降价的比例很大, 导致毛利率很低。
2、进行成本核算,首先审查生产经营管理成本, 看是否发生、是否发生、是否应计入产品成本, 实现生产的直接管理和控制运营管理成本和产品成本。
3、建议自己粗略的月费, 如工资、出差、商务招待、租金等简单的经营成本分析, 贵公司的账目不一定标准化, 不应该是简单的结论。
4. 成本核算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按照一定的对象进行各种成本的分配和汇总, 以计算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5、成本核算通常是以会计、货币为单位计算, 成本核算是成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企业的成本预测和企业管理决策等都有直接的影响。
(6)工程设计成本如何确认扩展阅读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
1、一般应以独立编制施工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同一"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所包括的多项单位工程或主体工程与附属工程可列为同一成本核算对象。
2、同一施工地点,开竣工时间相近的若干单位工程,可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具备单位工程承包管理条件的,应以单位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3、一个单位工程由几个施工单位共同施工时,各施工单位都应以同一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各自核算自行完成的部分。
4、改建、扩建、修缮、装饰的零星工程,可将开竣工时间相近的一批工程,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5、规模很大、工期很长,或者列为建筑技术科研项目的工程,可按工程的分阶段或分部位,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6、土石方、打桩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以一个单位工程或合并若干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
7、专业分包施工单位应与土建施工单位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保持一致。
成本核算对象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企业各部门必须在各项业务工作中按统一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提供原始记录和核算资料,以保证成本核算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㈦ 求助,工程项目如何确认收入和成本
按照我国会计制度的规定,施工企业的工程结算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计算。实践中,采用了形象进度法,即工程项目部每月末向企业工程管理部门按照施工形象进度估算本月实际完成的施工产值,工程管理部门经过审核后提供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以确认工程结算收入。由于我国建设领域信用体系不健全,建筑市场供求不平衡,以及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致使业主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成了习以为常的现象。另外,由于工程价款结算工作时间上的客观滞后,往往产值上报了,资金却迟迟不到位,这就产生了以下问题:①工程项目部会出于各种目的故意多报或少报工作量:与业主结账时,为了多收工程款,则多报工作量;向施工企业管理部门上报时,想方设法少报工作量,以达到延迟交纳管理费和税金的目的。②由于工程款的收取滞后于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产生了会计上计提了营业税及其附加,对税金入库却没有资金来源,只能靠施企业来垫付税金的结果,加重了工程项目部和企业的税负。笔者认为,可从改进施工企业工程结算账务处理方法上入手,做到既合理又合法地为企业管理服务。
1.统一工程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的收入统计确认口径,一律以监理公司审定的工作量作为统计工作量和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标准。施工项目部按照形象进度计算出来的实际已完工工程量,须经过现场监理公司的审核后报业主进行审定。会计实务上可以统一把工程监理公司审签的工作量作为实际已完工程量上报施工企业和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以此作为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标准,以便统一企业各部门及对外界的数据报告口径。
2.由于收入确认和工程款收取的不同步,税金的计提可参照所得税时间性差异,引入“递延税款”核算办法。虽然按上述办法采用监理公司审签的工程量作为收入的确认标准统一了数据的计量口径,但仍然存在价款收取滞后于收入确认的问题,从而造成应交税金入库困难和资金缺口严重。为了保证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递延税款”科目的引入将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具体做法是:月末按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工程管理部门(或工程统计部门)上报的已完工程量确认工程结算收入,同时计提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然后按照实际收到的工程款计算确认应上交的各种税金,记入“应交税金”科目。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应交税金”科目之间的差额,记入“递延税款”科目,待以后收到工程款再分期转回并上缴入库。“应交税金”科目中计提的各种税金确保按期纳税申报并入库。具体的会计处理为:①月末确认收入时,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②计提税金时,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或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递延税款。③税金入库时,借:应交税金;贷:银行存款。④以后收到拖欠工程款时,借:递延税款;贷:应交税金。⑤税款再次入库时,借:应交税金;贷:银行存款。
采用这种办法进行会计处理,待工程项目完工结算后,根据“递延税款”科目中的金额可以计算出业主拖欠的工程款金额,便于和“应收账款”科目核对。等到工程价款结清后,“应交税金”科目金额和“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科目金额一致,且收入、成本均是按实际已完工作量计算的,符合会计制度关于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的规定。
㈧ 建筑工程设计企业其成本核算科目
摘要 建筑工程设计企业其成本核算科目该科目核算施 企业进行工程施工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手利,其借方登记施,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各项直接费,应负担的自接费以及确认的
㈨ 工程设计费收入的成本构成是什么呢
工程设计费收入的成本构成包括:
1、管理费用,包括设计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办公费和差旅费、水电费等;
2、与设计相关的图纸、资料等费用支出;
3、设计工作所需要的软件、工具成本等。这部分成本如果无法明确对应,可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但是分摊的方法应该保持一贯性;
4、研究开发费、技术转让费等如未计入管理费用,也应单独列出;
5、设计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㈩ 工程设计费用的介绍和计算
导语:“工程设计费”顾名思义意思就是说一个工程从招标开始到一个工程结束竣工所产生的所有的费用。但是一个工程产生的所有的费用就仅仅只有人工费、材料费、地皮、有的还包括工人的饭钱吗?不!当然不只有这些还有其他的费用,而且还很多,下面我就介绍一下一个工程从开始到结束所产生的费用有哪些和这些费用的计算还有一些国家上的费用标准,当然这个是我们中国的标准,其他国家我就不多说了,国情不一样标准也比一样。

我国民用建筑收取费用的项目一共有4个大项目。它们分别是:工程设计费、初步设计工作之前的费用、非标准设备设计费、软件编制费。每个大项目中都还有若干小的项目,就工程设计费来说还有初步设计和概算的费用、施工图设计费用、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的费用、技术交底的费用、参加试车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费用,这还是不包括施工图预算的费用。在这里如果只是包工做施工图设计和初步设计的话要按照各行的工作量比例的1.1百来收取费用;
初步设计之前的费用的话就是设计的研究报告{判断工程的可实行性}、设计任务书、场地的选择和规划等等支出的费用;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紫的是非本工程指定型设备的设计费用,这一项能可能有时有有时没有,因为有些公司她是包括了这些费用的,而收费情况一般是按同一种类设计项目的20个百分点收取费用的{这里面包括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置于最后一个软件编制费指的是在开工之前和这个过程之中计算机控制程序编制的费用,置于价钱的多少是按照软件的使用价值、先进度、和准确性来确定的。以上能是实际操作总结出来的。
关于工程设计费国家其实也有相关的规定的。就勘察设计费{勘察设计费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石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
和工程设计费来说说,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勘察设计费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收费。计算方法:一、对于大、中型建设项目,以及勘察工作量较大的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工程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其中: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比例;工程设计费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算方法:1、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2、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它设计收费3、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以上为对于工程设计费的理解,希望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