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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适用成本计算调节方法

发布时间: 2022-05-13 09:42:14

成本核算方法有哪些

成本核算的意义在于: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及时提供成本信息;优化成本决策,确立目标成本;加强成本控制,促进成本责任制的巩固和发展,增强企业活力。

以下8种简单好用的成本核算方法,请收好~
移动加权平均法
存货的计价方法之一,是平均法下的另一种存货计价方法。即企业存货入库每次均要根据库存存货数量和总成本计算新的平均单位成本, 并以新的平均单位成本确定领用或者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永续制下加权平均法的称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下库存商品的成本价格根据每次收入类单据自动加权平均;其计算方法是以各次收入数量和金额与各次收入前的数量和金额为基础,计算出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其计算公式如下: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本次收入前结存商品金额+本次收入商品金额)/(本次收入前结存商品数量+本次收入商品数量 )
举例:在第一次发出时,期初是300件,2万元;8日购入200件,2.2万元;10日发出存货400件。则加权平均单价为:4.2万/500=84元。所以10日发出存货成本为400*84=33600元。10日余额为100件,8400元。从10日到28日第二次发出做为一个“月”来计算。

期初就是10日的余额100件,8400元,入库为20日购入300件,2.3万,合计为400件,3.14万。28日发出存货200件。则加权平均单价为:3.14/400=78.5元。所以,28日发出成本为200*78.5=15700元。28日余额为200件,1.57元;30日购进200件,2.5万。28日到31日为一个“月”计算,没有发出。所以,31日余额为400件,金额为15700+25000=40700元。

总计,全月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发出存货成本为:33600+15700=49300元。
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出来的商品成本比较均衡和准确,但计算起来的工作量大,一般适用于经营品种不多或者前后购进商品的单价相差幅度较大的商品流通类企业。
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
全月平均法是以本月的期初数量和本月全部进货数量作为权数,取出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期初的进货成本,计算出本月存货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作为基础算出本月的发出存货的成本以及月末的库存实际成本。主要适用于生产企业的产成品、半成品的成本核算;原材料的成本核算。

加权单价=(月初结存货成本+本月购入存货成本)/(月初结存存货数量+本月购入存货数量)
举例:如果期初有原材料单价5元,数量6个,一次购入原材料实际单价6元,数量5个,那么当发出原材料时,我们算发出成本的单价则为:(5*6+5*6)/(5+6)=5.45元/个。
在全月平均法下,采用全月平均法使得本期销货成本介于早期购货成本与当期购货成本之间。这种方法计算得到的销售成本不易被操纵,因而被广泛采用。
全月平均法作为一种平均价格法,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价格波动趋势的影响;存货计价工作可以分散在月内进行。缺点:不利于核算的及时性;与现行成本相比毕竟物价是随行就市的,有比较大的差异。
先进先出法
物料的最新发出(领用)以该物料(或该类物料)各批次入库的时间先后决定其存货发出计价基础,越先入库的越先发出。采用先进先出法时,期末结存存货成本接近现行的市场价值。
举例:
例一:假设库存为零,1日购入A产品100个单价2元;3日购入A产品50个单价3元;5日销售发出A产品50个,则发出单价为2元,成本为100元。先进先出法假设先入库的材料先耗用,期末库存材料就是入库的材料,因此发出材料按先入库的材料的单位成本计算。
例二:对销售而言,先获得的存货先销售出去,使留下存货的日期越来越近,存货价值越接近重置价值。在物价上涨时,此法会导致较低的销货成本,较多的盈余。
例如存货情形如下;1、1月1日进货10个每个5元,小计50元。2、4月1日进货10个每个6元,小计60元。3、8月1日进货10个每个7元,小计70元。4、12月1日进货10个每个8元,小计80元。

假设在12月31日存货数量为15个,则期末存货价值为12月1日10个每个8元小计80元,8月1日5个每个7元小计35元,总计存货价值为115元。

对电脑数据结构而言,称为排序的数据进出方式,从一端进,从另一端出,就好像排队一样。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企业不能随意挑选存货的计价以调整当期利润;缺点是工作量比较繁琐,特别是对于存货进出量频繁的企业更是如此。同时,当物价上涨时,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后进先出法
与先进先出发正好相反。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期,使当期成本升高,利润降低,可以减少通货膨胀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这也是会计实务中实行稳健原则的方法之一。
区别:1、先进先出:发出存货计价时,坚持先购进先发出的原则进行计价;2、后进先出:发出存货计价时,坚持后购进先发出的原则进行计价。

上述两种方法均指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而与存货本身实际发出先后顺序无关。
举例:

2012年3月1日购买A产品3个,单价:8元/个;2012年3月5日购买A产品9个,单价:7元/个;2012年3月9日购买A产品2个,单价:10元/个;2012年3月发出A产品8个。
这发出的8个A产品计价分别为:(1)先进先出:3*8+5*7=59元;(2)后进先出:2*10+6*7=62元。
注:我国已不允许使用后进先出法进行后续计量。
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亦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它是指对发出的存货分别认定其单位成本和发出存货成本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要求具体存货项目具有明显的标志,而且数量不多、价值较大,如大件、贵重的物品。期末存货的各种项目,分别确定每种物品的单位成本和总成本,然后相加各种存货的成本,即为存货期末全部的成本。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各批(次)存货发出数量×该批次存货实际进货单价
举例:某工厂本月生产过程中领用A材料2000KG,经确认其中1000KG属第一批入库单位成本为25元;其中600KG属第二批入库,单位成本为26元;其中400KG属第三批入库,单位成本为28元。
本月发出A材料的成本计算如下:发出材料实际成本=1000×25+600×26+400×28=51800元。
优点: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比较合理、准确。

缺点:实务操作的工作量繁重,困难较大。适用于容易识别、存货品种数量不多、单位成本较高的存货计价。例如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
计划成本法
计划成本法是指企业存货的日常收入、发出和结余均按预先制定的计划成本计价,同时另设“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作为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联系的纽带,用来登记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的差额,月末,再通过对存货成本差异的分摊,将发出存货的计划成本和结存存货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进行反映的一种核算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存货品种繁多、收发频繁的企业。
计划成本法先要制定计划价格,按计划价格发出材料,然后分摊材料差异(成本会计,制造业)。
举例:物品A,计划成本120(暂估入账),实际成本100,计划和实际相差20(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毛利率法
毛利率法是根据本期销售净额乘以前期实际(或本月计划)毛利率匡算本期销售毛利,并计算发出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这种计算方法适用于经营品种较多,月度计算成本确有困难的企业。它是一种简化的成本计算方法,但是全部(或大类)商品的综合毛利率受影响的因素较多,计算结果往往不够精确。在采用该法时,一般只在季度的头两个月使用,季末则必须用“加权平均法”等其他成本计算方法来计算和调整,以便在一个季度范围内使商品销售成本和期末结存商品金额符合实际。
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净额*100%

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退回与折让

销售毛利=销售净额×毛利率销售成本=销售净额-销售毛利=销售净额×(1-毛利率)

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本期销售成本
举例:某批发公司2018年4月初A类商品库存50000元,本月购进50000元,本月销售收入111000元,发生的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为1000元,上月该类商品的毛利率为20%,本月已销售商品和库存商品的成本计算如下:

本月销售净额=111000-1000=110000元销售毛利=110000*20%=22000元本月销售成本=110000-22000=88000元库存商品成本=50000+50000-88000=12000元
零售价法
零售价格法指按照存货成本与零售价格的比率估计存货成本的方法。
它在零售商企业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即可在平均成本法,后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的基础上使用,也可结合成本与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运用。他的核心在于成本与零售价格比率的计算。它的一般在零售商和企业当中比较常见。例如像沃尔玛,中百仓储这样的零售企业。
零售价格法用于零售商为主的企业,即可在平均成本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等成本流动假定基础上运用,也可结合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运用。在美国,零售价格法因公认会计原则和税法均认可而得到广泛应用。零售价格法的好处是它提供了在定期盘存制下准备月度和季度报表所需的数据。

㈡ 成本核算方法有哪些,怎么样才能控制成本最低

成本核算的基本方法有哪些(中华*会计)1、品种法(1)定义以产品品种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2)成本对象品种法的成本计算对象为:产品品种。实际工作中,可以将品种法之下的成本对象变通应用为:产品类别、产品品种、产品品种规格。(3)计算方法及要点品种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要点为:以品种为对象开设生产成本明细账、成本计算单;成本计算期一般采用会计期间;以品种为对象归集和分配费用;以品种为主要对象进行成本分析。4)适用范围品种法适合于大批大量、单步骤生产的企业。如发电、采掘业、管理上只要求考核最终产品的企业。2、分批法(1)定义以产品批别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2)成本对象产品的批。分批法是一种很广义的成本计算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有批号、批次的定义。可以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成本对象:产品品种、存货核算中分批实际计价法下的批、生产批次、制药等企业的产品批号、客户订单即按照客户订单计算成本的方法、其他企业需要并自定义的批(3)计算方法及要点品种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要点为:以批号、批次为成本计算对象开设生产成本明细账、成本计算单。成本计算期一般采用自,工期,一般不存在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若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在产品间分配采用定额法。(4)适用范围单件、小批生产企业、按照客户定单组织生产的企业因而也称订单法3、分步法(1)定义以产品生产阶段、步骤作为成本计算对象,计算成本的一种方法。(2)成本对象分步法下的步同样是广义的,在实际工作中有丰富的、灵活多样的具体内涵和应用方式,分步法下之步在实际应用中,可以定义为下列步含义:部门即计算考核部门成本、车间、工序、特定的生产、加工阶段、工作中心,上述情况的随意组合(3)计算方法及要点较之其他方法,分步法在具体计算方式方法上很有不同,这主要是因为它按照生产加工阶段、步骤计算成本所导致的。在分步法下,有下列一系列特定的计算流程、方法和含义,分步法成本核算一般有如下要点:按照步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费用、计算成本、成本计算期一般采用会计期间法、期末往往存在本期完工产品、期末在产品,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分配生产费用。(4)适用范围:大批大量多步骤多阶段生产的企业;管理上要求按照生产阶段、步骤、车间计算成本;冶金、纺织、造纸企业、其他一些大批大量流水生产的企业等。4、分类法(1)定义以产品类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费用、计算成本的一种方法。(2)成本对象分类法的成本对象为产品类,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定义为:产品自然类别、管理需要的产品类别。(3)计算方法及要点分类法下成本核算的方法要点,可概括如下:以产品类为成本计算对象,开设成本计算单;产品类的成本计算方法同于品种;某类产品的成本计算出来后,按照下列方法再分配到具体品种,以计算品种的成本;类中选定某产品为标准产品;定义其他产品与标准产品的换算系统;按照换算系统之比例将类产品的成本分解计算到具体品种产品的成本。(4)适用范围分类法适合于产品品种规格繁多,并且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的企业。如:鞋厂、轧钢厂等。5、ABC成本法从70年代开始,在一些发达国家开始研究作业成本法(ABC法),现在,已经被很多国家采用。它是一种将制造费用等间接费用不按传统的(以车间为费用归集和分配对象)方法,而是以作业为费用归集和分配的方法,它能够更加合理地分配间接费用,使成本的计算更加合理。由于它只是间接费用的一种分配方法,因此,企业实际上还要结合其他基本核算方法共同使用。成本管理系统能够满足企业成本核算的各种计算方法的选择,但是,由于各个企业的成本核算还有许多具体的、特殊的要求,有的企业的随意性还比较大。再此,建议企业在成本核算中,应该选择适当的成本核算方法,并规范成本的核算过程,减少随意性,一旦确定一种成本核算方法之后,不要随意改变。.求高人指教

㈢ 产品成本计算的基本方法各包括哪些方法各自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1.品种法;品种法是以产品品种作为成本计算对象来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种方法。由于品种法不需要按批计算成本,也不需要按步骤来计算半成品成本,因而这种
成本计算方法比较简单。品种法主要适用于大批量单步骤生产的企业。如发电、采掘等。或者虽属于多步骤生产,但不要求计算半成品成本的小型企业,如小水泥、制砖等。品种法一
般按月定期计算产品成本,也不需要把生产费用在产成品和半成品之间进行分配。

2.分批法。分批法也称定单法。是以产品的批次或定单作为成本计算对象来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分批法主要适用于单件和小批的多步骤生产。如重型机床、船舶、精密仪器和专用设备等。分批法的成本计算期是不固定的,-般把一个生产周期(即从投产到完工的整个时期)作为成本计算期定期计算产品成本。由于在未完工时没有产成品,完工后又没有在产品,产成品和在产品不会同时并存,因而也不需要把生产费用在产成品和产成品之间进行分配。

3.分步法。分步法是按产品的生产步骤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分步法适用于大量或大批的多步骤生产。如机械、纺织、造纸等。分步法由于生产的数量大,在某一时间上往往即有已完工:的产成品,又有未完工的在产品和半成品,不可能等全部产品完工后再计算成本。因而分步法一般是按月定期计算成本,并且要把生产费用在产成品和半成品之间进行分配。

㈣ 成本计算最基本的方法

成本计算的基本方法有直接成本计算法、间接成本计算法、完工成本及未完工成本计算法。

1、直接成本计算法: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的计算。

2、间接成本计算法:解决间接费用如何计算成本的方法。制造费用分配的计算一般以生产工时、机动工时、产值、直接成本为标准。

某种产品应负担的间接费用额 = 该种产品分配标准数×间接费用分配率

3、完工成本及未完工成本计算法:

(1)约当产量法。约当产量即月末在产品的实际数量按其完工程度折算为相当于完工产品的数量。

(2)定额耗用量比例法。即将各种产品成本按完工产品定额耗用量和在产品定额耗用量的比例分别成本项目计算划分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的方法。

(3)在产品定额成本扣除法。定额成本是根据消耗定额资料对各加工步骤的在产品和完工 产品确定的单位定额成本。

(二)成本计算的具体方法

1、品种法。按产品品种组织成本计算,适用于大量大批单步骤生产。

2、分批法。按批别产品组织成本计算,适用于单件小批生产的企业及企业新产品试制、大型设备修造等。

3、分步法。按产品在加工过程中的步骤组织成本计算,适用于大量大批连续式多步骤生产企业。又分为逐步结转分步法和平行结转分步法。逐步结转分步法是指按照产品生产加工的先后顺序,逐步结转产品生产成本,直至最后一个步骤算出产成品成本。平行结转分步法是指按照各步骤归集所发生的成本费用,最后从各步骤一起将应计入产成品成本的份额结转出来,再汇总计算产成品成本。

4、分类法。按照类别产品汇集生产费用,计算出各类产品的总成本,然后将总成本按一定标准在该类产品的各种产品间进行分配,计算出各种产品成本。适用于产品品种、规格繁多,并且可以按一定标准将产品划分为若干类别的制造企业。

㈤ 如何进行成本控制的方法

成本控制是企业根据一定时期预先建立的成本管理目标,由成本控制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在生产耗费发生以前和成本控制过程中,对各种影响成本的因素和条件采取的一系列预防和调节措施,以保证成本管理目标实现的管理行为。
一、成本控制的方法
(一)目标成本管理
目标成本法是一种以市场为主、以顾客需求为导向,在产品规划、设计阶段就着手努力,运用价值工程,进行功能成本分析,达到不断降低成本,增强竞争能力的一种成本管理方法。
目标成本是在产品生产准备前下达给技术、生产等职能部门的产品成本控制目标,即产品在市场上可能接受的销售价格减去合理利润和税金后所能允许发生成本的最大限额。目标成本计算法的思路是建立一种通过具有竞争性的市场价格的估算而得出的目标成本,以便使人们从期望的竞争状态回到能保证目标利润
实现的经营成本和生产效率上来。目标成本计算法通常以顾客愿意支付的价格为基础确定产品或劳务的成本计算方法。目标成本计算应以顾客为导向,它以顾客认可的价格、功能、需求量等因素作为出发点。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目标成本计算又称为“价格驱动成本计算”,它与传统的“成本加成计算价格”相对应。
目标成本计算始于对产品价格的计算。产品价格综合考虑了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产品的功能、性质及市场竞争力。目标成本管理的关键在于确定目标成本,成本预测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①扣除法。首先确定企业的目标利润,然后再从产品销售价格中扣除应缴纳的产品销售税金和本单位目标利润,其余额就是需要努力实现的目标成本。
②经验估算法,也叫调查研究法。它是对同样产品,采取同行业先进企业以及本企业的历史先进水平或上年度的实际成本,结合在计划期内各种变化的因素进行分析研究,根据预测成本降低的可能性及其保证程度,估算出产品目标成本。
③高低点法。根据成本习性将企业成本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用一定时期历史资料的最高业务量与最低业务量的总成本之差与两者业务量之差进行对比,先求出单位变动成本,然后再求得固定成本总额的方法。④回归分析法。根据过去若干期的成本资料,利用最小二乘法,计算出回归直线,确定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然后再讲行成本预测.
目标成本法的执行,与产品生命周期密切相关,特别是在产品规划、设计、生产阶段,目标成本法的作用更加明显。具体包括下面几步:
第一,产品规划阶段。由企业产品开发委员会对市场的产品需求状况和消费倾向等问题进行调研。
第二,产品设计阶段。在此阶段,目标成本法强调价值工程法的运用。根据产品规划书,设计出产品原型。结合原型,把成本降低的目标分解到各个产品构件上。
第三,试生产阶段。在试生产阶段一旦发现产品成本超过目标成本要求,就得重新返回设计阶段,运用价值工程进行再次改进。只有在目标成本达到的前提下,才能进入最后的生产。
最后,生产阶段。进人生产阶段后,目标成本法转向成本维持,保证正常的生产条件,维持既定的水平成本。
(二)作业成本管理
作业成本法又叫作业成本计算法或作业量基准成本计算方法,是以作业为核心,确认和计量耗用企业资源的所有作业,将耗用的资源成本准确地计入作业,然后选择成本动因,将所有作业成本分配给成本计算对象(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作业成本法的指导思想是:“成本对象消耗作业,作业消耗资源”。作业成本法把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包括期间费用)作为产品(服务)消耗作业的成本同等地对待,拓宽了成本的计算范围,使计算出来的产品(服务)成本更准确真实。作业是成本计算的核心和基本对象,产品成本或服务成本是全部作业的成本总和,是实际耗用企业资源成本的终结。
(三)责任成本控制
责任成本是指特定的责任中心(如某一部门、单位或个人)在其所承担的责任范围内所发生的各种耗费。从实质上来说,责任成本制度是企业内部的一种管理制度。具体说,就是要按照企业生产经营组织系统,建立责任成本中心,按成本责任的归属进行成本信息的归集、控制和考核,从而将经济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和具体执行人。责任成本控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建立责任中心。实行责任成本制度,要求企业根据其组织结构特点按照分工明确、权责分明、业绩易辨的原则,合理划分责任中心。责任中心可从不同角度划分,西方责任会计中划分的责任单位主要是利润中心、成本中心和投资中心。我国责任会计理论对责任单位也有不同的划分形式,从责任会计核算与控制内容划分,可将责任单位分为成本费用责任单位、利润责任单位、成本资金责任单位和收入资金占用单位。
(2)建立内部结算制度。内部结算是指在企业内部模拟银行结算方式,对各责任单位的经济事项运用货币形式进行交换的管理方式。建立这种制度的目的,是为企业内部各责任中心之间转移产品或劳务确定合理的内部价格,为各责任中心考核提供依据。建立内部结算制度的关键是制定内部结算价格和选择内部结算方式。
(3)编制责任预算。责任预算是企业总预算在各个责任中心进行合理划分而编制的预算。作为责任会计的重要环节,责任预算具有重要作用,它是控制企业及各责任单位活动的标准,是考评各责任单位业绩的依据,也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手段。
(4)进行责任控制。责任控制是责任会计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以各责任单位的责任指标为基础,以责任预算为依据,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收入、成本、利润、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控制。各责任中心应实行自上而下的控制,各责任中心也应加强自我控制。
(5)建立健全责任成本核算制度。为了及时报告责任中心责任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实际与预算的差异,企业应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责任成本核算制度。
(6)进行责任考核。可以根据责任中心的业绩报告,分析与其责任预算的差异,并查明原因,实行奖惩。通过评价和考核,可以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存在的缺陷,为下一期预算编制提供参考资料。责任成本考核应公平合理,不但能激励各责任中心的积极性,也能通过适当的惩罚约束和控制不当行为,以实现责任中心权责利的统一。
(四)标准成本控制
标准成本法亦称标准成本系统、标准成本会计,是指围绕标准成本的相关指标而设计的,将成本的前馈控制、反馈控制及核算功能有机结合而形成的一种成本控制系统[150]。标准成本系统最初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随着其内容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被西方国家广为采用,目前已成为企业Et常成本管理中应用最为普遍和有效的一种控制手段。
标准成本具有以下特点:以产品成本为对象,融成本计划、成本核算、成本控制为一体,突出成本控制在系统中的核心地位;成本差异揭示及时,按管理区域分类计算、分析和控制各种差异,责任分明;不强调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反映成本差异旨在改进管理,降低消耗。
一个完整的标准成本系统,主要有标准成本的制订、成本差异的计算与分析和成本差异的处理三部分组成。实施标准成本系统一般有以下几个步骤:
①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结合生产特点制定成本中心;
②正确制定单位产品标准成本(成本标准);
③揭示实际消耗与成本标准的差异;
④根据实际产量和成本标准计算产品的标准成本;
⑤积累实际成本资料并认真汇总计算实际成本;
⑥通过标准成本和实际成本的比较,算出标准成本的差异,分析成本差异的原因;
⑦进行标准成本及成本差异的账务处理(纳入会计簿记体系的单位才有);
⑧向成本负责人提供成本控制报告,评价考核各责任部门、人员的业绩。
二、成本控制的步骤
虽然控制对象各有不同,控制工作的要求也各不一样,但控制工作的过程基本是一致的,大致可分为四个步骤:
(1)确定控制标准,即确定评定工作绩效的尺度。管理者应以计划为基础,制定出控制工作所需要的标准。
(2)衡量工作成效,即通过管理信息系统采集实际工作的数据(与已制定的控制标准中所对应的要素),了解和掌握工作的实际情况。在这一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获取信息的质量问题,做到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可靠性、适用性。
(3)分析衡量的结果,即将实际工作结果与标准进行对照,找出偏差并分析其发生的原因,为进一步采取管理行动作好准备。这是控制中最需理智分析的环节,是否要进一步采取管理行动就取决于此。若分析结果表明没有偏差或只存在“健康”的正偏差,那么控制人员就不必再进行下一步,控制也就到此为止了。
(4)采取管理行动,纠正偏差。纠正偏差的方法不外乎两种:要么改进工作绩效,要么修订标准。
三、成本控制的原则
(一)经济原则
经济原则是指因推行成本控制而发生的成本,不应超过因缺少控制而丧失的收益。
1.实用性:成本控制要能起到降低成本、纠正偏差的作用,具有实用性;——成本控制系统应能揭示何处发生了失误,谁应对失误负责,并能确保采取纠正措施。
2.例外管理:对正常成本费用支出可以从简控制,而格外关注各种例外情况;
3.重要性:对成本细微尾数、数额很小的费用项目和无关大局的事项可以从略;
4.灵活性:成本控制系统应具有灵活性。面对出现的预见不到的情况,控制系统仍能发挥作用。
(二)因地制宜原则
成本控制系统必须个别设计,要适合特定企业的特点、适合特定部门的要求、适合职务与岗位责任要求、适合成本项目的特点。
(三)全员参加原则
有效控制成本的关键,是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
(四)领导推动原则
成本控制涉及全体员工,并且不是一件令人欢迎的事情,必须由最高当局来推动。

㈥ 成本调整法的成本调整法的实际运用

例如:某一生产企业为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必须有可供一年生产用的库存材料。1999年,该企业共进货6次,在1999年底,该厂销售产品10000件,假定该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为30元,除材料费用外,其他费用开支每件5元,我们来分析一下采用哪种计算方法对企业最有利: 次数 进货数量 单价 总价 第一次 5000件 15元 75000元 第二次 6000件 16元 96000元 第三次 2500件 20元 50000元 第四次 8500件 21元 178500元 第五次 5000件 18元 90000元 第六次 7000件 20元 140000元 假定该厂本年年初无结存进货材料,当期生产领用数量与年度销售数量一致,则各种方法下的成本计算及税额计算如下:
采用先进先出法,有关计算为:
本期材料成本=15*5000+16×5000=155000(元)
其他费用=5×10000=50000(元)
本期生产成本=155000+50000=205000(元)
由于本期产品全部销售,放产品的生产成本与产品销售成本一致,即产品销售成本为205000元。
产品销售收入=30×10000=300000(元)
假如该厂无其他调整事项,则:
应纳税所得额=300000-205000=95000(元)
应纳所得税额=95000×33%=31350(元)
采用后进先出法,有关计算为:
本期材料成本=20+7000+18×3000=94000(元)
其他生产费用=5×10000=50000(元)
本期生产成本=194000+50000=244000(元)
本期产品销售成本与本期生产成本一致。
产品销售收入=30×10000=300000(元)
假如该厂本期无其他调整事项,则:
应纳税所得额=300000-244000=56000(元)
应纳所得税额=56000×33%=18480(元)
采用加权平均法,有关计算如下:
本期进货材料单价=(7500+96000+5000+178500+90000+140000)/(5000+6000+25000+85000+5000+7000)=18.51(元)
本期材料成本=18、51×10000=185100(元)
其他生产费用=5×10000=50000(元)
本期生产成本=185100+50000=235100(元)
由于本期产品全部对外销售,故产品销售成本数额与本期生产成本数额一致。
本期产品销售收入=30×10000=30000(元)
假如该厂本期无其他调整事项,则;
应纳税所得额=300000-235100=64900(元)
应纳所得税额=64900×33%=21417(元)
显然,在这个例子中先进先出法计算材料成本使企业产品销售所承担的税负最重,纳税额最多,加权平均法次之,后进后出法税负最轻、最少。
当然,这个例子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先进先出法与后进后出法本身不一定哪个更好,这主要看企业如何运用,在这个例子中用后进后出法比用先进先出法的税负要低,主要是因为最后一批材料价格高于第一批价格。企业完全可以从自身需要出发,选择使自己受益最大的计算方法。 对于纳税企业来说,采用什么样的折旧方法在理论上并没有什么区别,因为在利润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固定资产总是要补偿的,只是不同的折旧方法所产生的补偿时间有早晚之分罢了。但是,实际生活中的情况并不是这样,由于不同折旧方法造成的年折旧提取额的不同直接关系到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因而造成累进税率制度下纳税的差异,从下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出这种差异:
例如,当企业固定资产原值为110万元时,使用期限为10年,预计残值为15万元,预计清理费用为5万元。该企业10年内未扣除折旧的年利润维持在20万元。税率为超额累进税率,具体税率同前面述及的材料计算法。
当该企业采用平均年限法时:
年折旧额=[110万元-(15万元-5万元)]÷10年=10万元
年折旧率=10万元÷110万元=9%
扣除折旧后的年利润为:
20万元-10万元=10万元
年应纳税额为:
(10万元-3万元)×27%+3万元×18%=4.21万元
税负水平为:
4.21万元÷10万元×100%=42.1%
当采用快速折旧法提取折旧时,比如前5年利润全部作为折旧提取。即前5年纳税额利税负均为零,那么后5年的年纳税额和税率完全相同,年利润额均为20万元,年应纳税额均为:
(20万元-10万元)×33%+(1万元-3万元)×27%+3万元×18%=5.73万元
年税负为:
5.73万元÷20万元×100%=28.65%
用10年平均后5年的纳税额和税负,则10年平均纳税额为:
5.73万元×5÷10=2.86万元
10年内平均税负为:
2.86万元÷10万元×100%=28.6%
从计算结果可以看出,平均使用年限法使企业承担的税负比快速折旧法要略轻一点。这是因为,平均使用年限法使折旧额摊入成本的数量平均,从而能有效地控制某一年内利润过于集中,而另外年份内利润骤减的现象出现,因此税负较轻。而快速折旧法,由于把利润收入集中在后5年,使后5年的利润收入与前5年形成较明显差距。
因此,后5年实现的超过10年年平均利润的那部分收入必然要承担较重的税负,从而使企业纳税额增加,税负加重。
通过分析可以提出结论:无论是折旧还是利润,凡是大起大落的变化,其所承受的各类损失就重;凡均衡、稳定地发展,就可避免一些损失,特别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例如,某生产加工企业由于不同季节对生产费用的要求标准不同,每个季度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同。
该生产加工企业一年内销售收入分别为:
一季度45000元、二季度32000元。
三季度48000元、四季度49000元。
该生产加工企业一年内各项费用分别为:
一季度27000元、二季度25500元。
三季度32500元、四季度30500元。
该生产加工企业适用税率为:
每季利润收入在7500元以下,税率18%
每季利润收入7500~25000元,税率27%
每季利润收入2.5万元以上,税率33%
A.企业采用实际费用分摊时,第一季度利润收入为:
(45000-27000)=18000(元)
应纳税额:
(1800-7500)×27%+7500×18%=4200(元)
税负为:
4200元/18000元×100%=23.33%
二季度利润收入为:
32000-25500=6500(元)
应纳税额为:
6500×18%=1170(元)
税负为:
1170元/6500元×100%=18%
三季度利润收入为:
(48000-32500)=15500(元)
应纳税额为:
(1550-7500)×27%+7500×18%=3510(元)
税负为:
3510元/15500元×100%=22.64%
四季度利润收入为:
49000元-30500元=18500元
应纳税额:
(1850-7500)×27%+7500×18%=4320(元)
税负为:
4320元/18500元×100%=23.35%
该年内该企业的利润总收入为:
18000+6500+15500+18500=58500(元)
纳税总额为:4200十1170+3510+4320=13200(元)
总税负为13200元/58500元×100%=22.56%
B.当采用平均分摊法时,情况就会发生变化,平均分摊法一般是将一定时期内费用发生额与利润分摊,使单位产品销售收入所含费用和利润均等。依照这一做法,该加工厂的每次销售收入所实现的利润及所纳税额就会发生变化。
平均单位销售收入所含费用的额变为:
27000+25500+32500+30500/45000+32000+48000+49000=0.663元
第一季度利润收入为:
45000-(45000×0.663)=15165(元)
应纳税额为:
(15165-7500)×27%+7500×18%=3419.5(元)
税负为:3419.5元/15165元×100%=22.55%
第二季度利润收入为:
32000-(32000×0.663)=10784(元)
应纳税额为:
(1078-7500)×27%+7500×18%=2236.7(元)。
税负为:2236.7元/10784元×100%=20.74%
第三季度利润收入为:
48000-(48000×0.663)=16176(元)
应纳税额为:
(1617-7500)×27%+7500×18%=3692.5元
税负为:3692.5(元)/16176元×100%=22.83%
第四季度利润收入为:
49000-(49000×0.663)=16513(元)
应纳税额为:
(1651-7500)×27%+7500×18%=3783.5(元)
税负为:3783.5元/16513元×100%=22.91%
全年共得利润收入为:
15165+10784+16176+16513=58638(元)
全年共纳税额为:
3419.5+22367+3692.5+3783.5=13132.2(元)
总税负为:13132.2元/58638元×100%=22.39%
C.不规则摊销法。这是指生产者根据自己需要进行的费用摊销,因而它无什么共同规律可言,但更加灵活。当企业获利过高时,为降低所适用的税率,往往使成本中所含费用过高,以冲减利润;当企业利润低的时候则少摊,以达到避税的目的。当然这种情况是较少见的,因为企业所得税是按年征收的。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平均费用分摊法是抵消利润。减少纳税的最佳选择,只要生产经营者不是短期经营,而是长期从事某一种经营活动,那么将一段时期内(如五年)发生各项费用进行最大限度地平均,那么就可以将这段时期获得的利润进行最大限度地平均,这样就不会出现某个阶段利润额及纳税额过高的现象,从而实现合理而有效地避税。

㈦ 成本核算都有哪几种方法

1、品种法

2、分批法

3、逐步结转分步法

4、平行结转分步法

5、作业成本法

6、分类法

对一个企业来讲,要计算企业的主要产品成本,要根据生产特点和生产组织方式选择采用一种最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但这一种成本计算方法并不一定能满足该企业成本计算和成本管理的全部需要。

(7)如何适用成本计算调节方法扩展阅读:

成本核算的目的:

1、构建全面的企业成本管理思维,寻求改善企业成本的有效方法。

2、跳出传统的成本控制框架,从公司整体经营的视角,更宏观地分析并控制成本。

3、掌握成本核算的主要方法及各自的优缺点,根据情况的变化改良现有的核算体系。

4、掌握成本分析的主要方法,为决策者提供关键有效的成本数字支持。

㈧ 成本核算方法有哪些

成本计算方法有6种,具体分为:

1、品种法是以产品品种为成本计算对象来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方法。它是工业企业计算产品成本最基本的方法之一,主要适用于大量大批生产的简单生产或管理上不要求分步骤计算成本的复杂生产。

2、分批法是按照产品批别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适用于单件、小批生产类型的企业,主要包括:

(1)单件、小批生产的重型机械、船舶、精密工具、仪器等制造企业。

(2)不断更新产品种类的时装等制造企业。

(3)新产品的试制、机器设备的修理作业以及辅助生产的工具、器具、模具的制造等,亦可采用分批法计算成本。

3、逐步结转分步法也称顺序结转分步法,它是按照产品连续加工的先后顺序,根据生产步骤所汇集的成本,费用和产量记录,计量自制半成品成本,自制半成品成本随着半成品在各加工步骤之间移动而顺序结转的一种方法。

逐步结转分步法成本计算对象是最终完工产品和各步骤的半成品。

4、平行结转分步法是各生产步骤只归集计算本步骤直接发生的生产费用,不计算结转本步骤所耗用上一步骤的半成品成本;各生产步骤分别与完工产品直接联系,本步骤只提供在产品成本和加入最终产品成本的份额,平行独立、互不影响地进行成本计算,平行地把份额计入完工产品成本。

平行结转分步法成本计算对象是最终完工产品。

5、作业成本核算法又称ABC成本法,作业成本法把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包括期间费用)作为产品(服务)消耗作业的成本同等地对待,拓宽了成本的计算范围,使计算出来的产品(服务)成本更准确真实。

作业是成本计算的核心和基本对象,产品成本或服务成本是全部作业的成本总和,是实际耗用企业资源成本的终结。

6、分类法是按照类别产品汇集生产费用,计算出各类产品的总成本,然后将总成本按一定标准在该类产品的各种产品间进行分配,计算出各种产品成本。

分类法适用于产品品种、规格繁多,并且可以按一定标准将产品划分为若干类别的制造企业。

(8)如何适用成本计算调节方法扩展阅读:

计算成本应遵循的原则。主要包括:

1、合法性原则。指计入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规定。不合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成本。

2、可靠性原则。包括真实性和可核实性。

真实性就是所提供的成本信息与客观的经济事项相一致,不应掺假,或人为地提高、降低成本。可核实性指成本核算资料按一定的原则由不同的会计人 员加以核算,都能得到相同的结果。真实性和可核实性是为了保证成本核算信息的正确可靠。

3、相关性原则。包括成本信息的有用性和及时性。有用性是指成本核算要为管理当局提供有用的信息,为成本管理、预测、决策服务。及时性是强调信息取得的时间性。及时的信息反馈,可及时地采取措施,改进工作。而这时的信息往往成为徒劳无用的资料。

4、分期核算原则。企业为了取得一定期间所生产产品的成本,必须将川流不息的生产活动按一定阶段(如月、季、年)划分为各个时期,分别计算各期产品的成本。

成本核算的分期,必须与会计年度的分月、分季、分年相一致,这样可以便于利润的计算。

5、权责发生制原则。应由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不论是否已经支付,都要计入本期成本;不应由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虽然在本期支付,也不应主考试本期成本,以便正确提供各项的成本信息。

6、实际成本计价原则。生产所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要按实际耗用数量的实际单位成本计算、完工产品成本的计算要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虽然原材料、燃料、产成品的账户可按计划成本加、减成本差异,以调整到实际成本。

7、一致性原则。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以使各期的成本资料有统一的口径,前后连贯,互相可比。

8、重要性原则。对于成本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作为重点,力求精确。而对于那些不太重要的琐碎项目,则可以从简处理。

㈨ 企业如何选择正确的成本计算方法

成本控制,是指运用以成本会计为主的各种方法,预定成本限额,按限额开支成本和费用,以实际成本和成本限额比较,衡量经营活动的成绩和效果,并以例外管理原则纠正不良差异,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以至超过预期的成本限额。合适的成本核算和管理方法是成本控制的基础,是向管理当局提供决策信息、降低成本费用的重要前提。本文在总结主要成本核算和管理方法的优缺点的基础上,以某机械企业的实际例子说明应该,做好成本控制。
一、主要成本管理方法优缺点按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划分口径和损益确定程序的不同可分为完全成本计算法和变动成本法。完全成本法符合财务会计中的产品成本概念和会计制度对外报告的要求,缺点是不能满足企业决策、计划和控制的需要。运用变动成本法时,将固定制造费用列入期间成本,简化了间接费用的分配过程,有利于强化成本控制和监督。将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责任单位,调动各部门降低成本的积极性。因此变动成本法更利于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
按固定制造费用、辅助生产等间接费用分配方法的不同,可分为以产量为基础的成本计算法和作业成本法。以产量为基础的成本计算法的主要优点是比较简单,在产量是主要成本驱动因素的传统加工业中,该方法比较适用。但是在现代的制造过程中,许多制造费用、辅助生产等间接成本并不与生产数量相关,在此情况下,以产量为基础对间接费用进行分配必然会造成成本信息失真。作业成本法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以作业为核算对象,通过成本动因来确认和计量作业量,进而以作业量为基础分配间接费用。特别是在非产量相关制造费用所占比重较大的高科技领域,可以较精确地计算出产品成本,为经营决策提供较为可靠的信息。作业成本法可以灵活地根据用户、管理责任范围来分析成本,为长期变动产品成本提供可靠的指标,有利于战略层次的决策和管理。作业成本法的主要缺点是分配间接费用比较复杂,会增加财务人员的工作量。
按成本计算的流程不同,可分为分批法和分步法;按成本计算的时态可分为事先进行的估计成本计算、事后进行的实际成本计算和介于两者之间的标准成本计算;按成本计算对象的类型不同可分为业务成本计算、责任成本计算和质量成本计算;按成本计算规范性的不同可分为常规成本计算和特殊成本计算。以上成本计算方法是适应不同的管理要求而产生的,各有其优缺点和适用范围。各企业都需找出适合自身的成本管理及控制方法。本文以某大型中外合资的机械企业(A公司)的成本管理实践为例,作些分析。该公司吸取以上各种成本计算和管理方法的优点,克服其缺点,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经过多年的探索,推出了一种非常行之有效的成本计算与管理方法——聚优成本管理法。
二、聚优成本管理法的理论基础及应用1、理论基础
A公司的主业是工程机械制造业,标准型产品较多,采用变动成本法能够比较好地进行控制和决策,因此变动成本法理论在聚优成本管理法上占有很大的比重。既然变动成本法和完全成本法各有优势和劣势,不如两者兼用,取长补短,既提供完全成本法的资料,又提供变动成本法的资料。由于作业成本法能够比较准确地分配间接费用,就抛弃原先以产量为基础计算成本的方法,采用作业成本法在产品间分配间接费用,从而为决策和控制提供更为准确的成本信息。ERP系统在A公司管理中已被广泛使用,大大减少了实现以上目标的工作量,为聚优成本管理法博采众长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该方法除了吸取了管理会计及成本会计中的部分理论精髓以外,还在控制标准的制定、短期经营决策等方面借鉴了市场营销管理、生产与运作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部分理论知识。
2、基本概念
(1)标准变动毛利=销售收入-标准变动成本-变动营业费用。销售收入专指某一种机型的产品销售收入,标准变动成本则包括该产品的直接材料成本、直接辅助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以及变动制造费用。直接材料和直接辅助材料在物料清单上标明。如果在会计年度内,由于价格变化而产生了材料成本差异,在聚优成本管理法下记入其他变动成本中。直接人工是生产车间从事产品生产的一线工人的工资费用,包括工资和福利费用。制造部门的领导及其他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用不属于直接人工成本,被列入固定制造费用。变动制造费用是公司中为组织和完成生产过程而发生的与产品产量基本上成正比例关系的各项费用。变动营业费用是与销售量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是营业奖励费和服务代理费等。
(2)息税前盈余=标准变动毛利-其他变动成本-固定成本-坏账损失+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固定成本按照是否发生在生产过程中可分为两大类:生产性固定成本为固定制造费用,非生产性固定成本为固定营业费用和固定管理费用。在向政府部门、股东、债权人等外部使用者报送财务报表时,需按照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法规的要求,将生产性固定成本分配到产品制造成本中去。利用以上等式计算的成本和利润主要是为了满足控制与决策等公司内部管理事项的需要。在聚优成本管理法下,固定成本直接冲减当期利润,因而比较容易引起管理当局对它的关注。聚优成本管理法特别强调对债权的管理,所以把坏账损失作为一个单独项目列示在其利润计算公式中。主要原因是A公司的产品单位价值比较大,首付款一般为30%,付款期大多数在1年以上,很容易发生坏账损失。一旦发生坏账,对企业的利润影响比较大。
(3)净利润=息税前盈余-利息-所得税。利息也作为一个单独项目列示出来,主要原因是工程机械行业占用资金比较大,降低筹资成本是控制费用支出的重要内容。
为了提供确切的成本及费用控制信息,聚优成本管理法要求建立标准成本控制系统和预算管理制度,通过分析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实际费用与预算的差异来加强控制。利用以上等式所计算的成本、费用、利润、成本差异及预算差异数据基本上属于管理会计的范畴,主要向公司高管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报告,为加强内部控制,组织科学的决策提供依据。

㈩ 诉讼过程中,如何适用成本计算调解方法

按相关规定。如果适用了简易程序,调解成功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相关法律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