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样调整概算
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是工程项目的最高限额,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未经规定的程序批准,一般不能突破这一限额。但在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经常造成项目总投资超过概算总投资,这就需要做概算调整。
概算调整的原因很多,你没问我就不谈了,下面主要谈怎么调整概算:
1.核实调整概算的范围和内容。首先要比较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与施工图设计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之间的差别,确认设计深度和范围变更所增加的工程量,根据施工合同或市场价格确定工程量单价,形成调整概算额。重大设计变更需要书面报送主管部分认可后方可进行概算调整。
2.收集调整概算的依据和资料。调概人员应该根据项目管部门对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文确定原概算规模,收集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土图设计文件,确定设计变更的范围;到施工现场了解土方情况、建材运输距离、人工单价、建材单价等;掌握建设单位现场发生的办公设备支出、差旅交通费等支出的票据或凭证,确定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数额;深入项目当地了解设备特别是成套工艺设备的采购和安装价格、了解最新的钢材和水泥等建材价格、确认现场发生的签证单的真实工程量、人工工时,现场测量已完成的建筑工程量,客观正确编制调整概算。
3.设备费的调整。轻工业项目中,设备投资占大多数部分,设备投资包括工艺、自动控制、电气安装、公用(给水、排水、暖通)等,设备投资在总投资中占到50%以上的比例。设备投资调整书按照工艺、自控、电气、工艺四个专业进行划分,分列设备的名称、数量、型号、单价、总价等,汇总出原概算和现在概算的差额,形成调整概算,对于重要设备或需注明的情况进行说明。
4. 安装费的调整。安装工程费首先要确定工程量,应根据安装现场施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计算,遇到无法准确估算的情况,可按照行业标准或者以往项目实施的经验确认安装费率,并计算安装费用。其中若发生政策性调差,则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调整文件,将政策性调差计入设备安装费中。安装费调整中工程量的调整是很重要的部分。调概人员可以采取对比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中的材料用量表,计算材料量差,再套取原概算中的材料安装费率得到安装费调整额;也可以依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已完成的预算中的工程量进行调整,对此部分工程量的增加必须进过工程监理和审计单位的审核才能成为调整的依据,避免出现多算或重复计算的情况。
5.建筑工程费的调整。建筑工程费调整重点也是确定工程量的确定,调概时需要比较施土图与初步设计图纸之间的差别,依据设计人员图纸的变化,计算土建工程的工程量的增减。需要特别注意建设项目基础、墙体、梁柱、屋面等工程量比较大的部分的设计变更,核实用钢量有无大的变化,注意建材价格的波动对造价的影响,以上均为概算调整的重点。
6.其它费用的调整。其他费用包括建筑工程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建筑工程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费用,在初步设计阶段一般是以工程费用为基准按照规定的费率记取。调整概算要核实以上费用哪些是已经发生可以按实际支出结算,哪些是尚未发生或者已发生但尚不能统计。预备费在初步设计阶段一般记取工程费用的5%或者以上,此部分费用可以用来冲抵超概的那部分投资。
⑵ 项目概算与控制价是不是一回事
您好!项目概算与控制价完全是两个不同门类、不同作用的东西。一般情况下控制价和预算价是企业在进行招标过程中的一个价格,其中预算价又被称为预算控制价。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颁发,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最高投保限价;预算价就是投保单位报价的最高限价,投保价格都是要低于预算控制价的,两者的区别有以下:
1、含义不同
控制价是招标工程的最高投保限价;而预算价是材料来源地到施工地仓库平均价格。具体来说就是:项目概算:建设工程在施工立项前都会委托造价部门为工程的总体建设费用进行预算。以更好的让资金流入项目,完善业主对项目风险的控制。控制价,是发包方怕投标方暗地操作,联合起来抬价投标,所以给个最高报价,如果报的价格高于控制价为废标。
2、作用不同
招标控制价就是平常说的“预算价”,按各地区的综合定额套取计价,一般只有建安费用;概算价是整体工程的费用,包含了建安费用、设计费用、监理费用等,且建安费用采用的是概算定额套取计价。控制价反应的是省会平均水平,为招标人判断最低投保价低于成本提高参考依据。超过控制价不一定超概算,要核查该工程在立项时概算下的建安费用是多少,施工完成审计的总造价与该概算下的建安费用对比,才知道超概算还是不超概算;预算价则是主要用于加强经济核算、提高工程质量,正确确定工程造价
3、依据不同
控制价是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颁发来计算价格;而预算价由材料原价、供销部门手续费、包装费、采购及保管费注册的。
⑶ 违规套取资金违反什么纪律
套取资金,涉嫌多种违纪行为,甚至涉嫌犯罪。其中又分为单位行为违纪(或涉嫌犯罪)和个人行为违纪(或涉嫌犯罪),又分为直接责任人员违纪(或涉嫌犯罪)和单位领导违纪(或涉嫌犯罪)等,要根据具体违纪(或涉嫌犯罪)事实来定性。 套取资金,涉嫌多种违纪行为,甚至涉嫌犯罪。其中又分为单位行为违纪(或涉嫌犯罪)和个人行为违纪(或涉嫌犯罪),又分为直接责任人员违纪(或涉嫌犯罪)和单位领导违纪(或涉嫌犯罪)等,要根据具体违纪(或涉嫌犯罪)事实来定性。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五)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第九条规定,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
(二)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
(三)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
(四)虚列投资完成额;
(五)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
⑷ 什么是套取、挤占、挪用、截留建设项目资金
套取建设项目资金指的是通过虚报项目、投资规模、已完工程量或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虚报投资完成额,骗取国家建设投资的行为。
挤占建设项目资金指的是将批准概算之外的开支计入项目支出。或者建设资金与行政事业账户或生产经营账户混存混用,货币资金实际结存量小于建设资金货币资金余额。
挪用建设项目资金指的是将项目资金用于批复外项目、行政事业开支等其他方面或借给他人使用(含借给单位和个人)的行为。
截留建设项目资金指的是将应拨给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建设项目资金,不及时拨付,影响到项目正常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