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计算人力成本投入产出比
人力成本是指企业在一定的时期内,在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中,因使用劳动者而支付的所有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的总和。
人力资源成本项目的内含确认之后,就要选择一定的计量基础和计量方法,将人力资源成本加以量化,应根据人力资源成本项目各自不同的特点,把各个项目所涉及的费用直接或经计算相加。在本文中对此处不再详加说明。人力资源成本会计核算分为帐户设置、帐务处理与财务报告三部分。在帐户设置方面,由于人力资源本身是一种特殊的资源,相应地决定了人力资产不同于其他资产的特性,所以帐户设置便不同于传统会计中成本项目的帐户设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科目:人力资产、人力资源、取得成本、人力资源开发成本、人力资源保障成本、人力资产费用、人力资产摊销、人力资产损失准备、人力资产损益。
劳动分配率=人工成本/工业企业增加值
人事费用率=人工成本/销售收入
平均人工成本=人工成本/职工人数
人工成本产出系数=增加值/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销售收入系数=销售收入/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含量=人工成本/总成本
人工成本工资含量=工资总额/人工成本
全员劳动生产率=工业企业增加值/职工人数
Ⅱ 一个员工的真实成本如何计算
大多数企业将员工流动成本狭义地理解为离职成本(离职员工流动的现金成本)或替换成本(即招聘广告费用)等有形成本,而忽略了与此相关的其他成本,特别是员工流动导致企业生产率下降等的无形成本。事实上员工流动的无形成本远远高于员工流动的有形成本。
大多数企业的中高层经理在讨论或分析员工流动尤其是员工自愿流动时,往往只想到企业当前人力资源的损失或流失,而忽略或低估员工流动对企业造成的特殊经济损失以及员工流动对企业造成的中长期的影响。
企业管理人员犯的一个通病是他们往往不相信现有员工是能够进行培训和开发以达到企业发展的要求,但确信新招聘的员工是具有超凡能力的,因此,人们往往会发现这些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不情愿对现有岗位员工支付有竞争性的工资,而情愿对新进的陌生员工支付比原岗位员工资高出30%-50%的工资。这是导致目前部分企业员工流动率偏高从而导致企业员工流动成本不断攀升的一个重要原因。
目前几乎没有一家企业在年度预算中包含完整的员工流动成本(有形和无形)预算,而仅仅包含招聘费用、员工离职经济补偿等部分有形成本预算。
企业中绝大部分的中层经理对于本部门员工流动成本包括有形成本漠不关心,因为有形成本往往是人力资源部的预算范畴。
大多数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没有意识到员工的流动成本已成为当今企业管理中的一个黑洞、底线利润的一个无形杀手。
大多数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已计算员工年度或月度的流动率,但由于本身缺乏对计算员工流动成本重要性的认识,不清楚员工流动成本的具体构成、流动成本的模型和计算公式等因素,没有能够计算或完整计算员工流动成本,尤其是无形成本。
Ⅲ 失业保险缴纳比例是多少
缴费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单位职工人数确定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拓展资料
一、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
1、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实行市地统筹。中央驻鲁单位、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济南军区、省军区所属事业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失业保险费的缴纳,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统一办理登记和征收。具体征缴、管理、使用办法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2、机关和财政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1999年度从单位支出预算中列支,自2000年1月起,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其他事业单位,从自有资金中列支。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3、失业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二、失业保险费列支渠道
城镇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行政事业费或单位自有资金中列支。
三、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计算
按《条例》规定新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的单位,自单位成立之日到《条例》颁布之日的时间,视同单位缴费年限,与纳入失业保险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的职工工作时间,视同个人缴费年限,与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缴费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单位职工人数确定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拓展资料
一、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
1、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实行市地统筹。中央驻鲁单位、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济南军区、省军区所属事业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失业保险费的缴纳,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统一办理登记和征收。具体征缴、管理、使用办法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2、机关和财政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1999年度从单位支出预算中列支,自2000年1月起,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其他事业单位,从自有资金中列支。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3、失业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二、失业保险费列支渠道
城镇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行政事业费或单位自有资金中列支。
三、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计算
按《条例》规定新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的单位,自单位成立之日到《条例》颁布之日的时间,视同单位缴费年限,与纳入失业保险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的职工工作时间,视同个人缴费年限,与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Ⅳ 《经济学》简述失业的成本
失业对于个人来说,是减少了未来的可预期收入,会减低失业者的消费意欲。
对于一个国家(或者一个经济体)来说,失业会减少整个社会的经济动力和消费,失业率越高,社会的不稳定性就会增加,社会保障的资金压力会越大。
Ⅳ 失业赔偿是怎么计算的
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其失业补偿金按照其工作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最高可补偿十二个月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5)失业的成本怎么算扩展阅读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Ⅵ 人力资源成本核算方法
答:人力资源成本核算方法包括三类:
一是人力资源原始成本的核算。人力资源原始成本主要包括三个部分:获得成本(包括招聘成本、选拔成本、录用和安置成本等);开发成本(包括专业定向、在职培训成本、脱产培训成本等);使用成本(包括维持成本、奖励成本、调剂成本等)。
二是人力资源重置成本的核算。人力资源重置成本的内容主要包括方面:获得成本;开发成本;离职成本(包括离职补偿成本、离职成本、离职前低效成本、空职成本等)。
三是人力资源保障成本的核算。人力资源保障成本主要包括劳动事故保障成本;健康保障成本;退休养老保障成本;失业保障成本等
4.人力资源规划系统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⑴人员档案资料,用于估计目前的人力资源(技术、能力和潜力)和分析这些人力资源的利用情况。
⑵人力资源预测,预测未来的人员要求(所需的工作者数量、预计的可供数量、所需的技术组合、内部与外部劳动力供给量)。
⑶行动计划,通过招募、录用、培训、工作安排、工作调动、提升、发展和酬劳等行动来增加合格的人员,弥补预计的空缺。
⑷控制与评价,通过检查人力资源目标的实现程度,提供关于人力资源计划系统的反馈信息。
Ⅶ 失业人士的机会成本是零如何解释
机会成本就是把资源用于其他用途的最大收益。
我觉得失业人士的机会成本为零这个说法有些问题。因为假如这个失业人员在家里从事家务劳动,那么机会成本就不是零了,因为如果她出去干活了,家里就得重新雇个人来干活,一个月还得给她比如说500块,那么这个失业人员外出干活,机会成本就是500了。
如果这个失业人员失业了什么也不干,整天无所事事,他出去干活,对于家庭,对于个人、对于任何人来说都不会 产生成本,那么,他出去工作的机会成本才为零。
Ⅷ 人力资源成本核算有哪些方法
人力资源成本核算方法包括三类:
一是人力资源原始成本的核算。人力资源原始成本主要包括三个部分:获得成本(包括招聘成本、选拔成本、录用和安置成本等);开发成本(包括专业定向、在职培训成本、脱产培训成本等);使用成本(包括维持成本、奖励成本、调剂成本等)。
二是人力资源重置成本的核算。人力资源重置成本的内容主要包括方面:获得成本;开发成本;离职成本(包括离职补偿成本、离职成本、离职前低效成本、空职成本等)。
三是人力资源保障成本的核算。人力资源保障成本主要包括劳动事故保障成本;健康保障成本;退休养老保障成本;失业保障成本等
Ⅸ 失业保险应计什么会计科目
由企业负担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虽然文件只提到“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未明确规定应在哪个具体的成本费用科目核算,但由于社会保险费是按国家规定统一上缴的一项收费,不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只是以工资总额做为计算依据,并不是企业的人工费用,不属于生产成本中的直接人工,所以应该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计提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其他应付款”。
因此,企业为职工交的失业保险,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失业保险
贷:其他应付款
上交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Ⅹ 概述失业的经济成本
失业的影响 – 萨伊给个人和家庭带来物质和精神的负面影响。 – 影响社会稳定。 – 对经济带来负面影响:增加经济运行成本;带来产出 损失;影响社会信心,加重社会经济的不景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