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常規性貨幣政策工具
常規性貨幣政策工具指中央銀行所採用的、對整個金融系統的貨幣信用擴張與緊縮產生全面性或一般性影響的手段,是最主要的貨幣政策工具,包括:存款准備金制度;再貼現政策;公開市場業務,被稱為中央銀行的 「三大法寶」。主要是從總量上對貨幣供應時和信貸規模進行調節。
拓展資料:
貨幣政策工具是中央銀行為達到貨幣政策目標而採取的手段。 貨幣政策工具分為一般性工具和選擇性工具。在過去較長時期內,中國貨幣政策以直接調控為主,即採取信貸規模、現金計劃等工具。1998年以後,主要採取間接貨幣政策工具調控貨幣供應總量。中國的貨幣政策工具主要有公開市場操作、存款准備金、再貸款與再貼現、利率政策、匯率政策、窗口指導、短期流動性調節工具(SLO)、中期借貸便利(MLF)等。2013年11月6日央行網站新增「常備借貸便利(SLF)」欄目,並正式發布常備借貸便利開展情況,標志著這一新的貨幣政策工具的正式使用。
一般性貨幣政策工具是中央銀行調控的常規手段,他主要是調節貨幣供應總量、信用量和一般利率水平。因此,又稱為數量工具。存款准備金制度開始於19世紀20年代波士頓的蘇弗克銀行的改革。以解決鄉村銀行劣幣驅逐城市銀行良幣,要求鄉村銀行在城市銀行存入足額存款,城市銀行則按面值收兌鄉村銀行的銀行券,維持其面額十足流通,保持了銀行券流通的穩定。這項制度成為1913年美國實行《聯邦儲備法》中法定存款准備金制度的基礎。存款准備金制度是指中央銀行在法律所賦予的權力范圍內,通過規定或調整商業銀行交存中央銀行的存款准備金比率,控制其信用規模,並藉以間接地對社會貨幣供應量進行控制的制度。自1998年4月起,中國人民銀行有過大幅度降低了商業銀行的存款准備金和備付金比率。再貼現政策是中央銀行通過制定或調整再貼現利率來干預和影響市場利率及貨幣市場的供應和需求,通過規定貼現票據的資格來控制資金投向的一種金融政策。
⑵ 中國人民銀行可以運用哪些貨幣政策工具
中國人民銀行可以運用的貨幣政策工具有:公開市場操作、存款准備金、再貸款與再貼現、利率政策、匯率政策、窗口指導、短期流動性調節工具。
貨幣政策工具的概述:
1、貨幣政策工具是中央銀行為達到貨幣政策目標而採取的手段。貨幣政策工具分為一般性工具和選擇性工具。在過去較長時期內,中國貨幣政策以直接調控為主,即採取信貸規模、現金計劃等工具。
2、為實現其最終目標有一個傳導機制,並有一個時間過程,一般是:中央銀行運用貨幣政策工具——操作目標——中介目標——最終目標。也就是中央銀行通過貨幣政策工具的運作,影響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活動,進而影響貨幣供應量,最終影響國民經濟宏觀經濟指標。
3、中國貨幣政策的操作指標主要監控基礎貨幣、銀行的超額儲備率和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利率、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回購利率;中介指標主要監測貨幣供應量和以商業銀行貸款總量、貨幣市場交易量為代表的信用總量。
拓展資料:貨幣政策工具的作用
1、公開業務
運用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券等作為交易品種,主要包括回購交易、現券交易和發行中央銀行票據,調劑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需求。
2、存款准備金
通過調整存款准備金率,影響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供應能力,從而間接調控貨幣供應量。
3、銀行貸款
運用再貸款政策、再貼現政策調劑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需求,影響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供應能力。
4、利率政策
根據貨幣政策實施的需要,適時的運用利率工具,對利率水平和利率結構進行調整,進而影響社會資金供求狀況,實現貨幣政策的既定目標。
5、匯率政策
通過匯率變動影響國際貿易,平衡國際收支。
6、常備借貸便利工具
提高貨幣調控效果,有效防範銀行體系流動性風險,增強對貨幣市場利率的調控效力。
⑶ 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工具有哪些
中央銀行常用的貨幣政策工具有:存款准備金制度、再貼現政策、公開市場業務。這三種貨幣政策工具也被稱一般性貨幣政策工具,指中央銀行所採用的、對整個金融系統的貨幣信用擴張與緊縮產生全面性或一般性影響的手段,是最主要的貨幣政策工具。他們主要是從總量上對貨幣供應量和信貸規模進行調節。
【拓展資料】
一、中央銀行常用的貨幣政策工具的調節方法:
1.存款准備金制度的調節方法:存款准備率及法定準備的構成與應保持的限額,對銀行的資產負債比率及經營方向有著直接的影響。
如存款准備率提高,可以促進商業銀行多吸收存款以保持原有的資產規模,或收縮貸款、減少投資、出售債權以適應被壓縮的可用資金規模。
中央銀行通過增大或降低存款准備率來調節商業銀行的信用創造能力、控制貨幣供應量的伸縮,以達到穩定通貨的政策目的,因而存款准備金制度成為中央銀行實施貨幣政策的一項有效工具。
2.再貼現政策的調節方法:現代許多國家中央銀行都把再貼現作為控制信用的一項主要的貨幣政策工具,再貼現是指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將貼現所獲得的未到期票據,向中央銀行轉讓。對中央銀行來說,再貼現是買進商業銀行持有的票據,流出現實貨幣,擴大貨幣供應量。
對商業銀行來說,再貼現是出讓已貼現的票據,解決一時資金短缺。整個再貼現過程,實際上就是商業銀行和中央銀行之間的票據買賣和資金讓渡的過程。
3.公開市場業務的調節方法:公開市場業務可以由中央銀行充分控制其規模,中央銀行有相當大的主動權;公開市場業務是靈活的,多買少賣,多賣少買都可以,對貨幣供應既可以進行「微調」,也可以進行較大幅度的調整,具有較大的彈性。公開市場業務操作的時效性強,當中央銀行發出購買或出售的意向時,交易立即可以執行,參加交易的金融機構的超額儲備金相應發生變化;公開市場業務可以經常、連續地操作,必要時還可以逆向操作,由買入有價證券轉為賣出有價證券,使該項政策工具不會對整個金融市場產生大的波動。
二、中央銀行其它的貨幣政策工具:
1.選擇工具:是指中央銀行針對某些特殊的信貸或某些特殊的經濟領域而採用的工具,以某些個別商業銀行的資產運用與負債經營活動或整個商業銀行資產運用也負債經營活動為對象,側重於對銀行業務活動質的方面進行控制,是常規性貨幣政策工具的必要補充,常見的選擇性貨幣政策工具主要包括:
(一)消費者信用控制;
(二)證券市場信用控制;
(三)不動產信用控制;
(四)優惠利率;
(五)特種存款。
2.補充工具:其它政策工具,除以上常規性、選擇性貨幣政策工具外,中央銀行有時還運用一些補充性貨幣政策工具,對信用進行直接控制和間接控制。包括:
(一)信用直接控制工具,指中央銀行依法對商業銀行創造信用的業務進行直接干預而採取的各種措施,主要有信用分配、直接干預、流動性比率、利率限制、特種貸款;
(二)信用間接控制工具,指中央銀行憑借其在金融體制中的特殊地位,通過與金融機構之間的磋商、宣傳等,指導其信用活動,以控制信用,其方式主要有窗口指導、道義勸告。
⑷ 請談談貨幣政策的工具有哪些如何具體實施的
摘要 您好,您咨詢的信息如下: 貨幣政策工具——又稱貨幣政策手段,是指中央銀行為調控中介指標進而實現貨幣政策目標所採用的政策手段。
⑸ 凱恩斯主義貨幣政策工具主要有哪三種他們是如何調節貨幣量的
凱恩斯主義貨幣政策手段主要有三種及調節貨幣量的方法如下:
(1)公開市場業務:是指中央銀行在金融市場上買進或賣出政府債券,以增加或減少銀行准備金的一種政策手段。在經濟蕭條時期,中央銀行買進政府債券,把貨幣投放市場。這樣,一方面出售債權的企業和家庭得到貨幣,將它存入商業銀行,增加銀行存款,通過貨幣創造乘數作用使存款貨幣成倍增加,使利息率降低;另一方面,中央銀行買進政府債券,還會導致債券價格提高,使利息率下降。利息率下降會引起投資增加,從而有引起收入、價格和就業上升。反之,在通貨膨脹時期,採取相反做法會抑制與消除通貨膨脹。
(2)調整法定準備率:法定準備率是由法律規定的商業銀行准備金對存款的比例。具體做法:在經濟衰退時,降低法定準備率,使銀行可以創造更多的貨幣,增加貨幣供給量,降低利息率,刺激總需求的擴大,使收入、就業和價格都提高。在通貨膨脹時,提高法定準備率,使銀行減少可創造的貨幣,減少貨幣供給量,提高利息率,壓縮總需求,使收入、就業和價格都降低。
(3)調整再貼現率:再貼現率是指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及其他存款機構的貸款利率。具體做法:在經濟衰退時,中央銀行採取降低再貼現率措施,可促使商業銀行向中央銀行貼現,鼓勵商業銀行擴大貸款,刺激投資需求。反之,在通貨膨脹時,中央銀行要提高再貼現率,限制給商業銀行借款,使商業銀行減少貸款,於是貨幣供給減少,利息率提高,抑制投資以及總需求,消除通貨膨脹。
拓展資料:
1. 凱恩斯主義貨幣政策工具:是中央銀行為達到貨幣政策目標而採取的手段。 貨幣政策工具分為一般性工具和選擇性工具。在過去較長時期內,中國貨幣政策以直接調控為主,即採取信貸規模、現金計劃等工具。1998年以後,主要採取間接貨幣政策工具調控貨幣供應總量。
中國的貨幣政策工具主要有公開市場操作、存款准備金、再貸款與再貼現、利率政策、匯率政策、窗口指導、短期流動性調節工具(SLO)、中期借貸便利(MLF)等。2013年11月6日央行網站新增「常備借貸便利(SLF)」欄目,並正式發布常備借貸便利開展情況,標志著這一新的貨幣政策工具的正式使用。
2. 凱恩斯主義貨幣簡介:貨幣政策工具是中央銀行為達到貨幣政策目標而採取的手段。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三條規定,中國貨幣政策最終目標為「保持貨幣幣值的穩定,並以此促進經濟的增長。」 貨幣政策工具分為一般性工具和選擇性工具。
一般性貨幣政策工具包括公開市場操作、存款准備金和再貼現;選擇性貨幣政策工具包括貸款規模控制、特種存款、對金融企業窗口指導等。一般性貨幣政策工具多屬於間接調控工具,選擇性貨幣政策工具多屬於直接調控工具。在過去較長時期內,中國貨幣政策以直接調控為主,即採取信貸規模、現金計劃等工具。1998年以後,取消了貸款規模控制,主要採取間接貨幣政策工具調控貨幣供應總量。現階段,中國的貨幣政策工具主要有公開市場操作、存款准備金、再貸款與再貼現、常備借貸便利、利率政策、匯率政策、道義勸告和窗口指導等。
⑹ 中國人民銀行的貨幣政策工具有哪些
《中國人民銀行法》對我國貨幣政策工具的種類有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第二十三條 中國人民銀行為執行貨幣政策,可以運用下列貨幣政策工具:
(一)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規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備金;
(二)確定中央銀行基準利率;
(三)為在中國人民銀行開立賬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再貼現;
(四)向商業銀行提供貸款;
(五)在公開市場上買賣國債、其他政府債券和金融債券及外匯;
(六)國務院確定的其他貨幣政策工具。
中國人民銀行為執行貨幣政策,運用前款所列貨幣政策工具時,可以規定具體的條件和程序。
【拓展資料】
貨幣政策工具是指中央銀行為達到貨幣政策目標而採取的手段。根據本法第三條的規定,我國的貨幣政策目標為「保持貨幣幣值的穩定,並以此促進經濟增長」。
為實現貨幣政策目標,中央銀行要控制一般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信貸活動,從而控制貨幣供應,進而影響整個國民經濟活動。為了調節金融,穩定貨幣,中央銀行要運用經濟手段,同時輔之以行政手段,控制和調節市場的信貸數量。
按照規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備金
存款准備金政策是指中央銀行依據法律所賦予的權力,要求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按規定的比率在其吸收的存款總額中提取一定的金融繳存中央銀行,並藉以間接地對社會貨幣供應量進行控制的制度。提取的金額被稱為存款准備金,准備金占存款總額的比率稱為存款准備率或存款准備金率。
1.存款准備金制度由兩部分組成:
一是法定準備金。
二是超額准備金。
法定準備金是指以法律形式規定的繳存中央銀行的存款准備金,其運作的原理是中國人民銀行通過調整商業銀行上繳的存款准備金的比率,藉以擴張或收縮商業銀行的信貸能力,從而達到既定的貨幣政策目標。比如提高法定準備金比率,由一定的貨幣基數所支持的存貸款規模就會減少,從而使流通中的貨幣供應量減少;反之,則會使貨幣供應量增加。
超額准備金是銀行為應付可能的提款所安排的除法定準備金之外的准備金,它是商業銀行在中央銀行的一部分資產。
2.我國的超額准備金包括兩個部分:
一是存入中央銀行。
二是商業銀行營運資金中的。
前者主要用於銀行間的結算和清算,以及用於補充現金准備,而後者是用於滿足客戶的現金需要。
⑺ 中國人民銀行為執行貨幣政策,可以運用哪些貨幣政策工具
可以運用在中國人民銀行開立賬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再貼現;
作為調控的銀行,中國人民銀行代表政府制定和實施貨幣金融政策,調節宏觀經濟的運行。中國人民銀行為執行貨幣政策,可以運用下列貨幣政策工具:①規定和集中存款准備金;②確定中央銀行基準利率;③辦理再貼現。中國人民銀行可以根據需要,為金融機構開立賬戶,並為在中國人民銀行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辦理再貼現。再貼現是指商業銀行將貼現取得的票據,向中央銀行再次予以貼現,實際上是商業銀行與中央銀行之間的票據買賣和放款。④向商業銀行提供貸款。中國人民銀行為了調節金融,實現對金融活動的管理,可以向商業銀行提供貸款,並且可以決定對商業銀行貸款的數額、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貸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⑤在公開市場上買賣國債和其他政府債券及外匯。⑥國務院確定的其他貨幣政策工具。
中國人民銀行履行下列職責:
(一)發布與履行其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
(二)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三)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四)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
(五)實施外匯管理,監督管理銀行間外匯市場;
(六)監督管理黃金市場;
(七)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
(八)經理國庫;
(九)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十)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監測;
(十一)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
(十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
(十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
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對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的下列行為進行檢查監督:
(一)執行有關存款准備金管理規定的行為;
(二)與中國人民銀行特種貸款有關的行為;
(三)執行有關人民幣管理規定的行為;
(四)執行有關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規定的行為;
(五)執行有關外匯管理規定的行為;
(六)執行有關黃金管理規定的行為;
(七)代理中國人民銀行經理國庫的行為;
(八)執行有關清算管理規定的行為;
(九)執行有關反洗錢規定的行為。
前款所稱中國人民銀行特種貸款,是指國務院決定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向金融機構發放的用於特定目的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