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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汽車等運輸工具折舊是多少年

發布時間: 2024-06-12 17:09:45

『壹』 現行稅法規定固定資產中 交通運輸設備 使用年限是多少

現行稅法規定固定資產中 交通運輸設備 使用年限是10年。
固定資產計算折舊年限的最低年限有以下: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鬧渣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液做悄等。
通過比較可以發現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法中,對固定資產的定義是有區別的。現行企業所得稅稅法對固定資產並沒有一個明確范圍,就是說沒有明確的價值衡量標准,而增值稅法對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的固定資產有個標准,而且標准相對較低,這主要是基於這類納稅人規模相對較小,固定資產價值一般不大,如果標準定得太高,對應納個人所得稅會產生較大影響。
固定資產標準的不同,將直接決定其稅務處理的規則不同,例如,某取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合夥企業,外購一張辦公桌作為管理部門使用,單位價值為1600元。在增值稅法中,該辦公桌屬於低值易耗品,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但在個人所得稅法中,該辦公桌必須作為固定資產處理,只能分期計算折舊,而不能一次性作為費用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十九條 除不動產之外的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胡段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