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佛教實質上是統治階級統治人民的工具這是真的嗎
是:佛教最開始是印度剎帝利鞏固自己統治的工具,因為在印度歷史中,印度教所帶來的種姓制度對統治階級非常不利,印度並非是王公貴族的天下,而是高種姓的天下。恰巧釋迦牟尼在創立佛教之初的理念是隱忍,對剝削階級的隱忍,活著時候隱忍,死後一起去西方極樂世界。這就是為什麼在當時一個新創立的宗教螚成為統治階級大力扶持的對象,既能削弱印度教的影響力,又能有利地控制底層階級。
否:即使佛教一開始在印度的定位的確是政治家的工具,但後來傳入我國後,再經由我國傳給東亞各國後,它的本質才真正改變。因為離開印度後佛教在沒有印度政治因素的前提下,慢慢在各地發展出了適應各國文化的獨特的體系。再回到樓主的問題上,現在宗教國家已經很少了,所以宗教對國家的影響力已經小了很多,在加上政府重視的文化認同,群眾所認可的也不多是這種外來宗教了,所以至少在現代,佛教並不是政治家的工具,不過在一些國家,宗教卻依然被政治家所利用。
再反觀歷史,信仰基督的羅馬,和仇恨異教徒的歐洲中世紀,到恐怖分子叢生的中東穆斯林。由此可得,宗教對社會的影響常常是負面的。作為新時代的青年,我們認同的應該只有德先生和塞先生。真想修身養性,不妨去看看老子,《易經》,蘇格拉底或柏拉圖的哲學書刊,而不是迷信於宗教。
❷ 國家是統治階級進行階級統治的工具 如何理解
國家決不是從外部強加於社會的一種力量。國家也不像 黑格爾所斷言的是「倫理觀念的現實」,「理性的形象和現實」。 1 1 7 確 切說,國家是社會在一定發展階段上的產物;國家是承認:這個社 會陷入了不可解決的自我矛盾,分裂為不可調和的對立面而又無 力擺脫這些對立面。而為了使這些對立面,這些經濟利益互相沖突 的階級,不致在無謂的斗爭中把自己和社會消滅,就需要有一種表 而上凌駕於社會之上的力量,這種力量應當緩和沖突,把沖突保持 在「秩序」的范圍以內;這種從社會中產生但又自居於社會之上並 且日益同社會相異化的力量,就是國家。
國家和舊的氏族組織不同的地方,第一點就是它 按地區 來劃 分它的國民。正如我們所看到的,由血緣關系形成和聯結起來的舊 的氏族公社已經很不夠了,這多半是因為它們是以氏族成員被束 縛在一定地區為前提的,而這種束縛早已不復存在。地區依然,但人們已經是流動的了。因此,按地區來劃分就被作為出發點,並允 許公民在他們居住的地方實現他們的公共權利和義務,不管他們 屬於哪一氏族或哪一部落。這種按照居住地組織國民的辦法是一 切國家共同的。因此,我們才覺得這種辦法很自然;但是我們已經 看到,當它在雅典和羅馬能夠代替按血族來組織的舊辦法以前,曾 經需要進行多麼頑強而長久的斗爭。
第二個不同點,是 公共權力 的設立,這種公共權力已經不再直 接就是自己組織為武裝力量的居民了。這個特殊的公共權力之所 以需要,是因為自從社會分裂為階級以後,居民的自動的武裝組織 已經成為不可能了。奴隸也包括在居民以內;9萬雅典公民,對於 365000奴隸來說,只是一個特權階級。雅典民主制的國民軍,是 一種貴族的、用來對付奴隸的公共權力,它控制奴隸使之服從;但 是如前所述,為了也控制公民使之服從,憲兵隊也成為必要了。這 種公共權力在每一個國家裡都存在。構成這種權力的,不僅有武裝 的人,而且還有物質的附屬物,如監獄和各種強制設施,這些東西 都是以前的氏族社會所沒有的。在階級對立還沒有發展起來的社 會和偏遠的地區,這種公共權力可能極其微小,幾乎是若有若無 的,像有時在美利堅合眾國的某些地方所看到的那樣。但是,隨著 國內階級對立的尖銳化,隨著彼此相鄰的各國的擴大和它們人口 的增加,公共權力就日益加強。就拿我們今天的歐洲來看吧,在這 里,階級斗爭和爭相霸佔已經把公共權力提升到大有吞食整個社 會甚至吞食國家之勢的高度。
為了維持這種公共權力,就需要公民繳納費用—— 捐稅 。捐稅 是以前的氏族社會完全沒有的。但是現在我們卻十分熟悉它了。隨 著文明時代的向前進展,甚至捐稅也不夠了;國家就發行期票,借 債,即發行 公債 。關於這點,老歐洲也已經屢見不鮮了。 官吏既然掌握著公共權力和征稅權,他們就作為社會機關而 凌駕於社會 之上 。從前人們對於氏族制度的機關的那種自由的、自 願的尊敬,即使他們能夠獲得,也不能使他們滿足了;他們作為同 社會相異化的力量的代表,必須用特別的法律來取得尊敬,憑借這 種法律,他們享有了特殊神聖和不可侵犯的地位。文明國家的一個 最微不足道的警察,都擁有比氏族社會的全部機構加在一起還要 大的「權威」;但是文明時代最有勢力的王公和最偉大的國家要人 或統帥,也可能要羨慕最平凡的氏族酋長所享有的,不是用強迫手 段獲得的,無可爭辯的尊敬。後者是站在社會之中,而前者卻不得 不企圖成為一種處於社會之外和社會之上的東西。
由於國家是從控制階級對立的需要中產生的,由於它同時又 是在這些階級的沖突中產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強大的、在經濟 上占統治地位的階級的國家,這個階級藉助於國家而在政治上也 成為占統治地位的階級,因而獲得了鎮壓和剝削被壓迫階級的新 手段。因此,古希臘羅馬時代的國家首先是奴隸主用來鎮壓奴隸的 國家,封建國家是貴族用來鎮壓農奴和依附農的機關,現代的代議 制的國家是資本剝削僱傭勞動的工具。但也例外地有這樣的時期, 那時互相鬥爭的各階級達到了這樣勢均力敵的地步,以致國家權 力作為表面上的調停人而暫時得到了對於兩個階級的某種獨立 性。17世紀和18世紀的專制君主制,就是這樣,它使貴族和市民 等級彼此保持平衡;法蘭西第一帝國特別是第二帝國的波拿巴主 義,也是這樣,它唆使無產階級去反對資產階級,又唆使資產階級 來反對無產階級。使統治者和被統治者都顯得同樣滑稽可笑的這 方面的最新成就,就是俾斯麥國家的新的德意志帝國:在這里,資 本家和工人彼此保持平衡,並為了破落的普魯士土容克的利益而 遭受同等的欺騙。
此外,在歷史上的大多數國家中,公民的權利是按照財產狀況 分級規定的,這直接地宣告國家是有產階級用來防禦無產階級的 組織。在按照財產狀況劃分階級的雅典和羅馬,就已經是這樣。在 中世紀的封建國家中,也是這樣,在那裡,政治的權力地位是按照 地產來排列的。現代的代議制的國家的選舉資格,也是這樣。但是, 對財產差別的這種政治上的承認,決不是本質的東西。相反地,它標志著國家發展的低級階段。國家的最高形式,民主共和國,在我 們現代的社會條件下正日益成為一種不可避免的必然性,它是無 產階級和資產階級之間的最後決定性斗爭只能在其中進行到底的 國家形式,—— 這種民主共和國已經不再正式講什麼財產差別了。 在這種國家中,財富是間接地但也是更可靠地運用它的權力的。其 形式一方面是直接收買官吏(美國是這方面的典型例子),另一方 面是政府和交易所結成聯盟,而公債越增長,股份公司越是不僅把 運輸業而且把生產本身集中在自己手中,越是把交易所變成自己 的中心,這一聯盟就越容易實現。除了美國以外,最新的法蘭西共 和國,也是這方面的一個顯著例證,甚至一本正經的瑞士,在這方 面也作出了自己的成績。不過,為了使政府和交易所結成這種兄弟 般的聯盟,並不一定要有民主共和國,除英國以外,新的德意志帝 國也證明了這一點,在德國,很難說普選制究竟是把誰抬得更高, 是把俾斯麥還是把布萊希勒德。最後,有產階級是直接通過普選制 來統治的。只要被壓迫階級—— 在我們這里就是無產階級—— 還 沒有成熟到能夠自己解放自己,這個階級的大多數人就仍將承認 現存的社會秩序是唯一可行的秩序,而在政治上成為資本家階級 的尾巴,構成它的極左翼。但是,隨著被壓迫階級成熟到能夠自己 解放自己,它就作為獨立的黨派結合起來,選舉自己的代表,而不 是選舉資本家的代表了。因此,普選制是測量工人階級成熟性的標尺。在現今的國家裡,普選制不能而且永遠不會提供更多的東西; 不過,這也就足夠了。在普選制的溫度計標示出工人的沸點的那一 天,他們以及資本家同樣都知道該怎麼辦了。
所以,國家並不是從來就有的。曾經有過不需要國家、而且根 本不知國家和國家權力為何物的社會。在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而 必然使社會分裂為階級時,國家就由於這種分裂而成為必要了。現 在我們正在以迅速的步伐走向這樣的生產發展階段,在這個階段 上,這些階級的存在不僅不再必要,而且成了生產的真正障礙。階 級不可避免地要消失,正如它們從前不可避免地產生一樣。隨著階 級的消失,國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在生產者自由平等的聯合體 的基礎上按新方式來組織生產的社會,將把全部國家機器放到它 應該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陳列館去,同紡車和青銅斧陳列在一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