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怎麼去
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官渡區
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離吳井路口-公交車站118米;
途徑公交車:26路; 78路; 122路; 140路內環; 140路外環;162路;
乘坐以上公交線路可到;
舉手之勞,希望能幫到你!鐧懼害鍦板浘
㈡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機構設置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內設機構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機關設28個內設機構(正處級)和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信息、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承擔廳機關綜合協調、政務運轉、督促檢查和服務保障工作。
辦公室下設秘書科、財務科、行政科。
(二)政策研究處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協助專家咨詢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發布和宣傳工作。
(三)法規處
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復工作;承辦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有關法律事務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四)規劃財務處
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匯總審核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負責管理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事業經費和國際援助、貸款項目。
(五)就業促進處
擬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指導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和制度建設;指導和規范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服務信息管理;擬訂就業與失業管理辦法;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扶貧公共就業服務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實施辦法;擬訂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入境就業實施辦法;承擔雲南省就業和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六)人力資源市場處
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准入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負責對人力資源市場進行監督檢查;擬訂人員調配政策,承辦特殊需要人員調配、留學回國人員的安置調整工作,承辦省級機關、省屬企事業單位和中央駐昆單位接收大中專畢業生、從昆外調配人員事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和實施掛鉤扶貧幹部(科技副鄉鎮長)選派工作。
(七)軍官轉業安置工作一處(雲南省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
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培訓工作;負責省直和中央駐滇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和隨調家屬安置工作;承擔雲南省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的具體工作。
(八)軍官轉業安置工作二處
擬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有關綜合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管理服務及教育培訓、就業指導工作;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退役金的核發、調整和預(決)算工作;協調、落實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社會保障事宜;指導州(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九)軍官轉業安置工作三處
負責中央有關企業軍轉幹部解困政策的落實;制定全省企業軍轉幹部解困政策;指導各地做好企業軍轉幹部思想教育和信訪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群體性上訪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負責全省企業軍轉幹部資料庫的建設及解困資金的預算、協調工作。
(十)職業能力建設處
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技能鑒定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在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指導下,擬訂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指導技工學校招生工作、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擬訂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准和行業標準的實施辦法;指導和規范職業技能鑒定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鑒定)評審工作;承擔技師聘用管理工作。
(十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綜合管理工作,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有關工作;健全和完善博士後制度;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負責推薦、選拔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科技興鄉貢獻獎」以及優秀拔尖人才;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滇工作或定居政策。
(十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導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核准或備案事宜;指導和管理機關、事業單位除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外的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含特崗教師、運動員)工作;擬訂事業單位招聘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政策。
(十三)農民工工作處
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推動農民工有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承擔雲南省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四)勞動關系處
擬訂勞動關系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規范;擬訂勞動用工登記、聘用合同備案政策,負責省直、中央駐滇單位勞動用工登記、聘用合同備案工作;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辦法,指導、監督省屬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承辦中央駐滇、省屬企業職工轉移進昆備案工作;完善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指導企業勞動定員定額工作;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實施辦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實施辦法;承辦中央駐滇、省屬企業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工時工作制度的審批工作。
(十五)工資福利處
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特殊貢獻人員)的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地方性津貼、補貼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工資統計分析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負責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調整變動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和延後退休的審批、審核工作。
(十六)養老保險處
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政策;擬訂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規劃和標准;擬訂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事業發展規劃;建立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審核州(市)基本養老保險費率;承擔雲南省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七)失業保險處
擬訂失業保險政策、規劃和標准;擬訂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失業預警制度,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指導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工作;牽頭擬訂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
(十八)醫療生育保險處
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規劃和標准;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的設立條件和標准,參與擬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的服務管理及結算辦法;擬訂疾病、生育停工期間的津貼標准;擬訂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
(十九)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處
擬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劃和標准;擬訂城鎮居民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擬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結算辦法和支付范圍、支付標准;參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和管理;指導和監督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政策的實施。
(二十)工傷保險處
擬訂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標准;完善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擬訂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標准和定點醫療機構、葯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資格標準的實施辦法;指導工傷認定工作;承擔勞動能力鑒定有關工作。
(二十一)農村社會保險處
擬訂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政策、規劃和標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經辦機構管理制度;擬訂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
(二十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處
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並組織查處重大案件;負責社會保險基金及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參與擬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承擔雲南省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二十三)調解仲裁管理處
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的實施規范,指導和協調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組織調處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建立仲裁員資格准入制度,組織調解員、仲裁員培訓。
(二十四)信訪處
負責信訪工作;辦理人民群眾來信,接待人民群眾來訪;綜合分析、反映信訪動態,開展信訪工作的調查研究;督辦重要來信、來訪案件,協調處理有關信訪事項。
(二十五)勞動保障監察局
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指導州(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定勞動保障監察員管理培訓制度並組織實施;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
(二十六)外國專家處(對外交流合作處)
負責外國專家管理和擬訂有關管理辦法,指導、協調引進國外技術、管理人才項目工作;負責聘請外國專家引進項目申報和審批工作,管理和撥付項目資助經費,並監督項目實施;負責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示範推廣工作;根據國家外國專家局授權,負責有關行政許可的辦理和《外國專家證》核發工作;負責推薦國家「外國專家友誼獎」人選和組織雲南省「外國專家彩雲獎」的評審、獎勵事宜;承擔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二十七)出國培訓管理處
擬訂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擬訂出國(境)培訓工作管理辦法;歸口管理、指導和協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的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項目資助經費的申報工作,管理項目配套經費;審批、審核因公出國(境)培訓項目。承擔出國(境)培訓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出國(境)培訓成果示範推廣工作。
(二十八)人事處
負責機關、雲南省公務員局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雲南省公務員局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負責機關、雲南省公務員局的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㈢ 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地址在哪裡
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地址在天馬路25號
8753部隊的對面
㈣ 雲南水富哪裡可以辦保育員證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29
㈤ 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縣人社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主要是從事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經辦業務,包括保費收繳、待遇核定與發放等等,工作不累,屬於收入中等的單位,主要是有事業編制,由財政供養,屬於旱澇保收型。
㈥ 人力資源管理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全區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規范性文件,擬訂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人才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加快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和政策創新,以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為重點,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實施人才開發和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負責技工學校管理,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組織實施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統籌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統籌層次。(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六)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6)雲南省水富人力資源管理局在哪裡擴展閱讀關於民辦教育的職責分工。民辦實施高級中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區民辦實施義務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類非學歷教育學校和培訓機構,由區教育局審批和管理;民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術培訓的學校及培訓機構和技工學校,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和管理;對涉及多個辦學層次的民辦學校,由負責審批高層次學校的審批機關統一受理,並徵求其他層次審批機關的意見。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茂名市茂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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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西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
昆明市茭菱路668號。 乘車路線:85、7、C65、56、104、101、153路等。
㈧ 想知道: 雲南省紅河州瀘西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在哪
阿廬廣場旁邊有個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裡面各部門都有辦事點的,很好找
㈨ 求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詳細地址 ! 大學畢業檔案遷移用!!謝謝
曲靖市非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到哪裡報到登記?
答:曲靖市人才服務中心(雲南曲靖人才市場),具體地址為:曲靖市教場西路宏通駕校(原汽車駕駛培訓19站,大花橋街心花園東北方向約500米加油站旁)大門左側學員樓五樓。
公交車乘車路線:市內乘1路、5路、17路、21路、22路到大花橋站。
人才服務中心電話:8967943 8967980 8967981 8967982(傳真)。
非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報到登記須提供哪些材料?
答:《畢業證書》原件、《畢業生就業登記證》原件或《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戶口遷移證》原件。
以上材料請畢業生注意保存,切勿遺失或損壞。
非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報到登記時應注意什麼問題?
答:畢業生報到登記時,首先要明確登記證或報到證上的派遣地址,派遣地址在登記證或報到證的左上角:
1)省內畢業生憑雲南省教育廳派往曲靖市人事局的《畢業生就業登記證》辦理報到登記手續;
(2)省外畢業生《畢業生就業報到證》上的派遣地址為雲南省教育廳或雲南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的應先到省教育廳報到登記,再到曲靖市人才服務中心報到登記,派遣地址為曲靖市人事局或曲靖市人才服務中心或各縣(市、區)人事局的到曲靖市人才服務中心報到登記;
(3)畢業生到我中心報到登記後,請攜帶上述報到登記所需材料到各縣(市)區人
㈩ 昆明市的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哪兒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地址:昆明市官渡區關上中路85號政通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