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土資源部不再保留的了嗎
3月13日上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會議聽取了國務委員王勇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
根據此次國務院機構改革的具體方案,中國將組建自然資源部,不再保留國土資源部、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自然資源部的主要職責是,對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管,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履行全民所有各類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調查和確權登記,建立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負責測繪和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等。
『貳』 中國國土資源部官網
中國國土資源部已不再保留,組建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管理,官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土資源部,為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土資源部管理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國家土地督察局、中國地質調查局。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土資源部的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不再保留國土資源部。
(2)國土資源部如何整合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的主要職責: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擬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極地、深海等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定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准,建立統一規范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地方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3、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准、規范。建立健全全國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
『叄』 如何面對國土資源部門省以下垂直管理
2004年,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對省級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實行垂直管理,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視。根據省、市主管部門的統一部署,已於2005年11月份完成了全縣國土資源系統執法監察機構和鄉鎮國土資源所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在國土資源部門,人們反響尤為強烈,普遍認為黨中央、國務院這一決定順民心,合民意,是一項重大英明決策,給國土資源部門的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
垂直管理後,縣局的工作應一切聽從市局的安排。
拓展資料:
目前實施省以下土地垂直管理體制過程中存在哪些問題?在現階段具體實施省以下土地垂直管理體制過程中還應當解決的問題有:
(1)要理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關系,將中央與地方的土地管理和調控職責劃分得更科學化、指標化、定量化和法制化。
(2)要進一步明確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分配的比例關系,削弱地方政府在與中央政府博弈中的討價還價能力,弱化其因土地制度改革所帶來的外部利潤而形成的強烈的利益驅動。
(3)要切實理順人、財、物與事權的管理。在「管人、管事、管資產」的土地管理方式實施省以下垂直管理後。
(4)要加強對地方國土資源管理隊伍建設的指導。關心地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領導幹部的橫向交流、培養任用問題,爭取在建設國家土地督察制度的過程中,能將省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處級幹部納入人才選拔使用范圍。
(5)要有效完善區域土地執法的協作機制,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土地重大案件專項報告制度,對於頂風違法違紀的案件,一定要嚴肅處理,決不手軟。
(6)要盡快理順鄉鎮基層土地管理部門與土地垂直管理體制的關系,明確其地位和作用,充分發揮鄉鎮土地管理部門所具有的事前監督優勢,造就一支「政府信得過、群眾靠得住」的國土基層管理和執法隊伍。
網路-國土資源廳
『肆』 12336國土資源部官網你好!我在一般農用地上已經養殖一年多了,我當地辦事處和自然資源所都蓋章了包
摘要 中國國土資源部舉報電話為12336。
『伍』 自然資源局組建成後鄉鎮國土所怎麼辦
自然資源局組建成後鄉鎮國土所不再保留。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中規定組建自然資源部。不再保留國土資源部、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鄉鎮國土所主要負責的就是受上級國土部門和同級政府委託,對鄉鎮土地進行管理,編制和日常的地籍的管理工作,主體承擔的還是相對應的行政職能。因此鄉鎮國土所也不再保留。
(5)國土資源部如何整合擴展閱讀
組建自然資源部。將國土資源部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水利部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農業部的草原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
國家林業局的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國家海洋局的職責,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的職責整合,組建自然資源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陸』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的主要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的主要職責有:
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
承擔規范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
承擔優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
負責規范國土資源權屬管理。
承擔全國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
承擔及時准確提供全國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
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擬訂並實施土地開發利用標准,管理和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政府土地儲備、土地開發和節約集約利用。
承擔規范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
承擔地質環境保護的責任。
承擔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
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依法管理礦業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負責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的管理,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采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實施礦業權設置方案。
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礦產資源儲量,組織實施全國地質調查評價、礦產資源勘查,管理中央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國家重大地質勘查專項,管理地質勘查資質、地質資料、地質勘查成果,統一管理中央公益性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勘查工作。
依法徵收資源收益,規范、監督資金使用,擬訂土地、礦產資源參與經濟調控的政策措施。
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組織制定、實施國土資源科技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推進國土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擬訂對外合作勘查、開采礦產資源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境外礦產資源勘查,參與開發工作,依法審批礦產資源對外合作區塊,監督對外合作勘查開採行為。
拓展資料: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土資源部的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將國土資源部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將國土資源部有關農業投資項目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將國土資源部的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將國土資源部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管理,不再保留國土資源部。
參考資料: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柒』 據傳說國土資源部將會合並,將職能權利分入環保部和住建部。這個是真的假的,如果是真的,那什麼時候執
國土資源部將會合並是真的;國土資源部的職能權利分入環保部和住建部是假的;合並已於2018年4月10日完成。
國土資源部並不是被撤銷,而是和其他單位合並組建自然資源部。
合並的原因是為了構建起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提高政府執行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根據人隨職責走的原則,國土資源部的工作人員一並全部劃歸自然資源部,工資不變,但有關補貼會發生變化。
(7)國土資源部如何整合擴展閱讀:
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通過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提出組建自然資源部、應急管理部等。
將國土資源部的職責劃入新組建的自然資源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不再保留國土資源部。
將國土資源部的地質災害防治職責劃入新組建的應急管理部。
『捌』 國土資源部怎麼合並
土地管理並入住建,礦產資源管理並入環保。
這只是傳說,最終會是什麼樣子還不一定呢,看明年人代會開完怎麼說吧
『玖』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等部門對礦產資源開發進行整合意見的通知
( 國辦發 [2006]108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監察部、財政部、商務部、工商總局、環保總局、安全監管總局 《對礦產資源進行整合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對礦產資源開發進行整合的意見
對礦產資源開發進行整合是集中解決礦山開發布局不合理,實現資源規模化、集約化開發的重要手段,是從源頭有效治理礦業秩序混亂的基礎性工作,是調整礦業結構、促進礦業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有效途徑,對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具有重大意義。各地根據 《國務院關於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 國發 [2005]28 號) 的要求,在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同時,開展了以煤炭等重要礦種為重點的整合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但在具體實施中,存在一些亟須解決的問題: 一些地方做法不規范,只注重運用行政手段,不按市場經濟規律辦事,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礦業權人合法權益; 有的地區對整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到位,有畏難情緒,工作進展緩慢; 有些違規礦山企業借整合之名拖延以致逃避關閉等。為進一步推進和規范整合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結合產業政策和產業結構調整需要,按照礦業可持續發展的要求,通過收購、參股、兼並等方式,對礦山企業依法開採的礦產資源及礦山企業的生產要素進行重組,逐步形成以大型礦業集團為主體,大中小型礦山協調發展的礦產開發新格局,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礦山開發合理布局,增強礦產資源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
二、目標任務
通過整合,使礦山企業 「多、小、散」的局面得到明顯改變,礦山開發布局趨於合理,礦山企業結構不斷優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明顯提高,礦山安全生產條件和礦區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礦產資源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明顯增強。
( 一) 礦山開發布局明顯合理。按照礦產資源自然賦存狀況、地質條件和礦產資源規劃,合理編制礦業權設置方案,重新劃分礦區范圍,確定開采規模,一個礦區只設置一個采礦權,徹底解決大礦小開、一礦多開等問題。通過整合,重點礦區和重要礦種的礦業權設置符合規劃要求。
( 二) 礦山企業結構明顯優化。以優並劣,扶優扶強,礦產資源向開采技術先進、開發利用水平高、安全生產裝備條件好和礦區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保護的優勢企業集聚。通過整合,使礦山企業規模化、集約化水平明顯提高,礦山企業數量明顯減少。
( 三) 開發利用水平明顯提高。採用科學的采礦方法和選礦工藝,使礦產資源開採回採率和選礦回收率達到設計要求,共生、伴生礦產得到綜合利用,廢石、尾礦等礦業固體廢物得到安全存放和二次開發。通過整合,使整合區域內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率明顯提高。
( 四) 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強化安全監管監察,落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技術裝備水平和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改善礦山安全生產條件,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通過整合,使因礦山開發布局不合理引起的安全隱患基本消除。
( 五) 礦山生態環境明顯改善。按照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保總局 《關於逐步建立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機制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建立健全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制訂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通過整合,實施廢棄物集中貯存、處置,污染物集中治理並達標排放,重點礦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明顯減少,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得到預防與控制。
三、基本原則
( 一) 統一規劃,分步實施。整合工作應按照礦產資源規劃、國家對有關礦產資源總量控制以及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發展規劃等規定,有計劃地分步實施。
( 二) 以大並小,以優並劣。整合工作應根據資源自然賦存狀況,遵循市場經濟規律,結合企業重組、改制、改造,以規模大和技術、管理、裝備水平高的礦山作為主體,整合其他礦山。
( 三) 突出重點,分類指導。重點整合影響大礦統一規劃開採的小礦、小礦密集區、對國民經濟發展有較大影響的重要礦種和優勢礦產; 根據不同地區、不同礦種和礦山企業的具體情況,因地制宜、因勢利導地做好整合工作。
( 四) 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以資源為基礎、礦業權為紐帶,堅持政府引導和市場運作相結合,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推進整合工作。
( 五) 統籌兼顧,公開公正。兼顧各方利益,依法保護采礦權人的合法權益,積極穩妥推進,維護社會穩定; 公開整合過程,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四、整合范圍
( 一) 重要礦種。煤、鐵、錳、銅、鋁、鉛、鋅、鉬、金、鎢、錫、銻、稀土、磷、鉀鹽等礦種,以及其他對各地經濟社會發展具有較大影響的礦種。
( 二) 重點礦區。影響大礦統一規劃開採的小礦,一礦多開、大礦小開的礦區,小礦密集區,位於地質環境脆弱區范圍內的礦區。
( 三) 其他礦山。開采方法和技術裝備落後,資源利用水平低的礦山; 生產規模長期達不到設計要求,管理水平低、存在安全隱患,社會效益、環境效益較差的礦山。
五、工作安排
整合工作以省級行政區域為單元進行。各省 ( 區、市) 要在 2007 年 3 月底前,完成整合總體方案的編制、備案工作; 在 2007 年年底前,完成 3 個以上重要礦種和 5 個以上重點礦區的整合工作; 在 2008 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整合工作。整合工作分為編制總體方案、制訂實施方案、方案實施和檢查驗收四個階段。
( 一) 編制總體方案。各省 ( 區、市) 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市 ( 地) 、縣級人民政府對礦產資源開發現狀進行調查摸底,確定整合范圍,明確工作任務,編制省級整合總體方案,並報國土資源部和發展改革委備案。省級整合總體方案應包括整合目標、進度安排、任務分工和責任落實等內容。整合區域跨省級行政區域的,由相關省份協商編制總體方案; 協商不一致的,由國土資源部商發展改革委根據礦產資源自然賦存狀況和地質條件協調確定。
( 二) 制訂實施方案。各省 ( 區、市) 人民政府要依據省級整合總體方案組織國土資源部門和市 ( 地) 、縣級人民政府編制礦區整合實施方案。整合實施方案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整合實施方案應包括整合礦區礦產資源概況、已有礦業權設置情況、整合後擬設置礦業權方案、整合工作進度及保障措施等內容。
( 三) 方案實施。按照批準的礦區整合實施方案,確定整合後的主體,明確擬設置采礦權的礦區范圍,按照基本建設程序編制礦山整合技術改造設計方案,重新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等資料,換發采礦許可證等相關證照 ( 煤礦企業還應重新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 ,實施礦山生產系統停產改造,經驗收合格後,按整合後礦山生產技術方案組織生產。生產技術方案要充分採用能夠節約資源和清潔生產的新技術、新工藝。
( 四) 檢查驗收。各省 ( 區、市) 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整合工作進行自查,並向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部際聯席會議提交自查報告。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適時對全國的整合工作進行檢查驗收,並向國務院作出報告。
六、保障措施
( 一) 加強領導,確保實施。整合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的系統工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必須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整合工作由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省級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各成員單位按各自職能具體組織實施,同時加強通力協作,確保整合任務落到實處。有關部門要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審批整合後需重新辦理的有關證照。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指導和協調,及時研究解決整合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 二) 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地方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對整合區域內的資源和礦業權設置情況進行調查摸底,會同發展改革部門組織審查礦區整合實施方案,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參與審查煤炭礦區整合實施方案。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劃定礦區范圍,依法辦理采礦許可證。工商部門負責對擬設礦山企業依法辦理企業名稱預核准和注冊登記手續。環保部門負責對嚴重破壞生態、污染環境的礦山企業依法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對整合後礦山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進行審批。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礦山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工作,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提請當地政府予以關閉,對整合後礦山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審核,依法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負責對整合改造後的煤礦依法辦理煤炭生產許可證。公安部門負責整合礦山爆炸物品管理工作,及時依法處置關閉礦山的爆炸物品,依法核定整合後礦山的爆炸物品用量。監察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對整合工作中存在的濫用職權、失職瀆職、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查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 三) 規范操作,依法推進。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注重運用經濟手段推進整合工作,切實保護參與整合的礦業權人的合法權益。對影響大礦統一規劃開採的小礦,凡能夠與大礦進行整合的,由大礦採取合理補償、整體收購或聯合經營等方式進行整合。國有礦山企業之間的整合可在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監管下,採用資產整體劃撥的方式進行。整合礦山原則上不得擴大礦區范圍,確需擴大的,必須列入省級整合總體方案,並報國土資源部備案。整合前礦業權未進行有償處置的礦山,整合時要按規定進行處置。整合後礦山的設計生產能力不得低於規定的開采規模要求。整合期間,整合區域及其毗鄰地區暫停新設置探礦權、采礦權。按整合實施方案設置的采礦權審批工作要嚴格按規定的許可權進行。按照實施方案被列為整合對象但不願參加整合的礦山,其有關證照到期後,相關部門不再為其辦理證照延續、變更手續,由當地政府依法收回納入整合范圍。已列入關閉名單的礦山企業以及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應予以關閉的礦山企業,不參與整合,其資源需要重新開發利用的,由省級國土資源部門根據礦產資源規劃組織編制礦業權設置方案,並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和國土資源部備案後,按規定的許可權審批探礦權和采礦權。
( 四) 健全制度,加強督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建立監督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加強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有關問題,推動整合工作扎實開展,嚴防整合礦山弄虛作假、超能力生產。凡不能按期完成整合任務的地區,暫停探礦權、采礦權等相關證照的審批。各地要加強政策研究,總結和推廣典型經驗,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礦產資源規劃、礦業權市場准入、礦業權市場配置、礦業權價款收益分配、礦產資源開發管理和礦山生態環境恢復補償等配套制度,切實加強對整合後礦山企業的監管,鞏固整合成果,提高礦產資源管理水平,促進礦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意見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意見。
『拾』 囯地資源和囯資委合並沒有
摘要 兩個單位同為國務院下屬部委,但互不隸屬。國土部的職責於2018年3月,被整合入自然資源部。同時不再保留國土資源部。 國資委的一部分職責劃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