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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國土資源局在什麼位置

發布時間: 2023-02-28 12:02:58

Ⅰ 吉利區國土資源

吉利區位於洛陽市東北部黃河北岸,距市中心35公里,地處東經112°29′~112°38′、北緯34°51′~34°57′之間。西和西北與濟源市接壤,北和東與孟州市相鄰,南瀕黃河與洛陽市孟津縣隔河相望,全區總面積80平方公里,城區面積11平方公里。吉利區古稱河陽,因漢朝在此設立河陽縣而得名,由原新鄉地區孟縣的吉利公社和濟源縣坡頭公社的7個大隊組成。1978年因建設洛陽煉油廠劃歸洛陽市管理,當時為政企合一,稱吉利工區。1982年,經國務院批准正式設立吉利區,作為洛陽市的一個城市區。現轄一個鄉和一個城市街道辦事處,鄉轄29個行政村、57個自然村,辦事處轄8個社區居委會。全區總人口近7萬人,農業人口和非農業人口各佔一半。吉利區因洛陽石化建設而建區,隨洛陽石化發展而發展。經過建區20多年的發展,吉利區已成為一個以石油化工、化纖、紡織等產業為主導,地方工業體系完備,三產協調的石化工業區。

吳國慶 黨組書記、局長

張應戰 黨組成員、副局長

羅玉森 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備戰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吳國慶簡介:河南省洛陽市人,1960年8月出生,漢族,大學學歷,1987年7月入黨。1977年6月參加工作,先後任吉利區吉利鄉工業辦幹部、玻璃廠廠長;1988年11月~1999年3月,在吉利區吉利鄉政府工作(1994年12月任財政所所長);1999年3月~2003年4月,任吉利區吉利鄉政府副鄉長;2003年4月~2008年10月,任吉利區國土資源局副局長;2008年10月至今,任吉利區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機構設置】吉利區國土資源局成立於1997年4月,現有正式職工72人,領導班子成員4人,內設辦公室、監察室、財務室、建設用地股、土地利用股、耕保規劃股、地政地籍股、礦產管理辦公室、土地儲備中心、監察中隊、法規信訪股、工會、測管股、測繪隊14個股室,轄吉利鄉1個國土資源所。

【土地資源】截至2010年底,吉利區土地總面積7716.86公頃,農用地面積為4208.92公頃,建設用地面積為2522.22公頃,未利用地面積為985.72公頃。

【礦產資源概況】吉利區礦產資源主要是天然石英砂,大多分布在黃河灘一帶,該礦種含泥量低,沙質純凈,級配良好,為優質的建築用砂。吉利區有砂石廠5家,礦區分布在黃河北岸。

【耕地保護】2010年3月,吉利區政府與鄉政府、各行政村分別簽訂了《2010年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充實完善了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建立了基本農田動態巡查台賬,鞏固了基本農田保護設施,確保全區耕地保有量不低於2631.06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800公頃。嚴格落實耕地佔補平衡制度,精心組織實施土地開發整理項目,2010年共實施土地整理項目2個,項目區總規模129.95公頃,投資總規模362.41萬元,新增耕地5.27公頃;積極爭取災毀耕地復墾整治項目1個,規模108.8167公頃,總投資161.33萬元,恢復耕地108.6268公頃。

【土地利用管理】2010年,共盤活存量土地7宗,面積20.8485公頃,占供地總量的73.5%,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持續推廣和使用標准化廠房,全年新建標准化廠房13700平方米。2010年,共供應國有建設用地9宗,供地總面積28.3742公頃,土地出讓總價款為4994.719萬元。

【建設用地管理】2010年,新組織上報6個批次建設用地報件和1個單獨選址報件,共報批建設用地總面積2045畝。從省政府取回用地報件6個批次,批回用地總面積2103畝。2010共調查、清點地面附著物12處,簽訂征地協議12份,徵收集體土地632畝,征地補償款共計4529萬元,全部足額撥付給被征地村,為全區基礎設施、民生項目、區政府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早落地、早開工提供了堅實基礎。

【地籍管理】2010年,共發放國有土地使用證362本。其中,發放城鎮住房用地土地使用證330本,獨用宗國有土地使用證32本。發放土地他項權利證書22本,土地登記收費52760元。

【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2010年12月3日,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對吉利區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給予全面檢查,經過內外業工作成果預檢,與會專家一致認為吉利區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完成較好,最後表決預檢一致通過。

【土地變更調查】2010年土地變更調查統一時點是12月31日,涉及圖斑59個,共計變更面積2988畝,新增建設用地面積1521.75畝,其中佔用耕地面積1127.25畝。2010年變更調查補充耕地1178.6畝,年末耕地面積為2631.07公頃。

【測繪管理】2010年,為吉利區40餘家單位提供了測繪服務,測制各種圖紙上百幅,給吉利區城市建設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時,建立了完整的測量備案登記制度,加強轄區內地圖市場和測繪市場的管理,堅決杜絕測繪市場中超越資質許可范圍的測繪活動。

【土地收購儲備】2010年,共儲備土地11宗,面積323.641畝,其中商住用地2宗,面積32.098畝;工業用地9宗,面積291.543畝。

【執法監察】2010年,共組織動態執法巡查780餘次,發現土地違法案件45起,制止41起,立案查處4起,移交4起,申請法院執行4起。另外,聯合鄉政府、公安局、警察大隊、鄉國土所、區保安公司對三處違法佔地行為進行強制拆除,涉及佔地面積9133.4平方米,其中耕地7666.7平方米。

【來信來訪】2010年,共接待處理群眾來信來訪62批次、78人次,矛盾糾紛排查及調處15起不穩定信訪事項。其中,立案10起,結案10起,結案率達100%;完成洛陽市國土資源局交辦案件6起,吉利區信訪局交辦案件4起,結案率100%,群眾滿意率100%。組織召開聽證會5起,涉及12個單位和村莊。在全國「兩會」、河南省第28屆洛陽牡丹花會、上海世博會及新中國成立61周年等重大活動期間,吉利區未發生一起赴京到省的非正常上訪。

【衛片檢查】2010年,第十次衛片執法檢查涉及吉利區5個圖斑、5宗用地,衛片監測面積41.3畝;實地核查土地5宗,面積42.46畝(耕地30.46畝)。其中,新增建設用地2宗,面積30.46畝;實地偽變化2宗,面積2.4畝;焦作孟州市飛地1宗,面積9.6畝。通過對照衛片、實地和檔案進行逐宗核查後,上述5宗用地全部為合法用地。

【窗口辦文】2010年8月,吉利區國土資源局所有行政許可項目一律進入吉利區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受理,實行「一站式」審批、「一條龍」服務和限時辦結制。截至2010年12月31日,窗口共受理報件119件,辦結119件,按時辦結率100%,收費金額計52630元,連續兩次被評為吉利區行政服務中心「流動紅旗窗口」。

(李艷玲 喬曉麗)

Ⅱ 洛陽國土資源局辦公室電話

洛陽市國土資源局內設13個職能科室和洛陽市礦產資源辦公室。

(一)辦公室

主任:田震 電話:63303690、63300018(辦公室) 傳真:63300109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及有關文件的起草;負責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信息、督查、辦公自動化、接待、計劃生育、資產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負責國土資源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

(二)人事教育科(機關黨委)

科 長:符志強 電話:63303208

專職副書記:甘應平 電話:63303378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工作;負責國土資源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編制行業教育培訓規劃,指導行業人員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建、工、青、婦、群團工作,指導精神文明建設和創建工作。

(三)財務科

科長:陳飈 電話:63303258、63303213(結算中心)

編制全局各項專項經費的預算、經費徵收、管理使用計劃,管理局機關的財務經費,歸口管理所屬單位的事業費、業務經費;負責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管理,做好土地稅費的代收代繳、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國家、省、市財政撥付的國土資源、測繪經費、專項經費和其它資金使用;負責系統財務統計工作和局屬各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

(四)總師室

主 任:張昭民 電話:63303690

總工程師:趙振軍 電話:63303282

總經濟師:周慶甲 電話:63301299

負責局系統內國土、礦產、測繪方面的技術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土地、礦產、測繪方面的行業技術標准;組織編制實施洛陽市土地、礦產、測繪方面的技術規范;組織系統內科技成果的審核、申報和推廣應用;負責協調局內部業務關系;組織國土資源綜合統計;組織窗口辦公,負責報件的受理、初審、內部傳遞和批准文件的發出;組織召開業務例會;督查局長辦公會工作安排和負責落實的科室工作進展情況。

(五)法規監察科

科長:朱海波 電話:63304508

組織擬定國土資源、礦產資源、測繪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政策和法規,協調有關立法工作;受理行政復議,承辦行政應訴;辦理系統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審核工作;負責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收集整理和編印;監督檢查全市貫徹執行國土資源、礦產資源、測繪管理法律法規情況;制定執法監察工作制度;負責違法用地、違法探礦采礦、違法測繪案件的立案,制定下達行政處罰決定通知書;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組織查處重大土地、礦產、測繪以及地產交易違法案件。

(六)信訪科

科長:吳建國 電話:63303695

負責人民群眾來信來訪的接待、調查、督辦以及穩定工作。承辦本級受理的、市政府和省國土資源廳交辦的信訪事項;對各縣(市)區國土資源系統信訪工作進行指導,督促檢查各縣(市)區國土資源系統信訪事項的處理。

(七)耕保用地科

科長:趙立安 電話:63305706

負責耕地保護,土地開發、復墾、整理,土地徵收、徵用、轉用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劃定、調整和保護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土地開發、復墾、整理計劃,做好非農業建設佔用耕地的占補平衡工作;承辦市政府審批的建設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承辦報省政府、國務院審批的建設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新增建設用地徵收、轉用方案;負責承辦因建設用地造成的無地、少地農民安置方案的擬定、報批和監督實施。

(八)土地利用科

科長:於建庄 電話:63305876

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有償使用和土地市場管理工作。制定並實施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租賃方案;承辦企業改制土地使用權處置方案審查、報批工作;依法審批國有出讓、租賃土地使用權轉讓和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負責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租賃管理;負責國有土地收購、儲備、開發、利用管理;承辦集體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流轉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全市地價管理,承辦城鎮土地和農用地土地級別、價格評定工作,負責經營性土地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

(九)地籍管理科

科長:王燕華 電話:63305502

負責土地調查、土地登記、土地權屬管理工作。組織全市土地資源現狀調查、土地資源變更調查、土地資源更新調查和動態監測管理工作;負責城鄉地籍調查、土地權屬確認管理;負責土地他項權利登記管理;負責土地權屬糾紛調處工作;負責土地統計工作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工作。

(十)規劃科

科長:張海琳 電話:63304506

組織研究擬定全市國土綜合開發整治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修訂和貫徹實施洛陽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開發利用專項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編制洛陽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以及其它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對用地預審進行審查;指導各縣(市)制定地方性國土資源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市級環境保護規劃、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規劃的制定並監督實施。

(十一)測繪管理科

科長:楊海彥 電話:63304005

負責全市測繪勘測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管理基礎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測繪項目;負責測繪市場和地圖市場管理,協助查處測繪違法案件;負責測繪統計;負責全市測繪單位資質管理;負責國土資源、城鄉建設各類勘測、技術成果的檢查驗收和技術評定。

(十二)礦產開發科

科長:段三傑 電話:63304820

負責全市礦產資源、尾礦資源的開發利用管理;負責職權范圍內全市采礦權授予、延續、變更、注銷的管理;依法負責對礦業權租賃、承包、合作經營的審批;參與礦山企業可行性研究審查,負責組織對礦業權人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的審查;負責上級國土資源部門交辦的采礦許可證、勘查許可證登記中的礦權核查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地礦系統采礦權管理工作,協調處理各種采礦權矛盾糾紛;負責礦產資源開發信息的收集與管理;負責職權范圍內采礦權人年度報告審查;負責全市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管理。

(十三)地質勘查科

科長:朱國要 電話:63303695

依法負責對上級國土資源部門頒發的勘查許可證進行內部核查;負責監督在本市開展的地質勘查項目的實施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開展中、小型地質勘查工作;協調轄區內地質勘查工作,處理各種地質勘查糾紛;負責地質勘查成果的匯集;籌集管理我市地質勘查基金;負責采礦許可證登記中礦業權設置情況的核查;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

(十四)資源與環境科

科長:錢建立 電話:63303103

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和我市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辦法、標准、規程、規范;組織全市礦產資源儲量的登記和統計;負責全市礦產資源佔用和壓覆情況的審查;負責對全市礦產資源儲量進行動態管理;負責組織職權范圍內的礦產資源儲量報告的備案工作;研究擬定全市地質環境保護政策;組織編制全市地質災害防治、地質遺跡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地質環境和地質遺跡的管理;負責起草全市地質災害防治預案;負責地質災害的認定;負責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跡;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全市地質災害和地下水的動態監測、評價和預報;負責組織全市范圍內地質旅遊資源的調查與保護;認定市內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准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跡保護區。

(十五) 紀檢監察室

主任:恆開紅 電話:63303395

(十六)洛陽市礦產資源管理辦公室

負責市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督導、協調、服務和檢查工作;會同市發改委等部門組織實施全市礦產資源整合,調整礦山布局,優化礦業生產結構;建立市內重要礦產戰略儲備制度,協調局相關科室落實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及其它專項規劃;監管全市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組織局相關科室和國土資源監察大隊對礦業違法行為進行依法查處;負責礦產品流通領域的管理工作。

Ⅲ 洛陽市國土資源局龍門分局

洛陽龍門石窟世界文化遺產園區位於中國「八大古都」之一、十三朝古都洛陽市南郊,距市區13公里。龍門石窟同敦煌莫高窟、大同雲岡石窟並稱為中國三大佛教藝術寶庫,為龍門石窟世界文化遺產園區核心景區,是國務院公布的首批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2000年11月,龍門石窟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2007年5月,被國家旅遊局評為全國首批5A級景區。園區東鄰伊濱區,南接伊川縣,北面和西面與洛龍區銜接。轄龍門石窟1個辦事處,河東、河西兩個社區,龍門村、張溝村、郜庄村、寺溝村、郭寨村、魏灣村、東草店村和西草店村8個行政村,人口約3.52萬人。園區是集文化產業、旅遊產業為一體的綜合性文化旅遊經濟園區。園區對外交通發達,北接龍門大道,東鄰二廣高速和焦枝鐵路,西接王城大道,南鄰鄭少洛高速。

王躍平 黨支部書記、局長

王建民 副局長

王曉宇 副局長

王躍平簡介:河南省洛陽市人,漢族,1964年3月出生,本科學歷。現任洛陽市國土資源局龍門分局黨支部書記、局長。1981年11月參加工作,1984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11月~1998年10月在部隊服役,歷任戰士、班長、司務長、指導員、生活服務中心主任、軍需股長;1998年10月~2005年12月,在洛陽市土地規劃管理局監察大隊工作;2005年12月~2010年1月,在洛陽市國土資源局西工分局任副局長;2010年1月起任現職。

【機構設置】龍門分局主要負責龍門石窟世界文化遺產園區內土地、礦產、測繪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土地、礦產規劃編制的實施工作,經授權負責園區內國土資源的管理,完成市國土資源局和龍門石窟世界文化遺產園區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2009年3月8日,依據洛市編〔2008〕147號文件精神,龍門分局隸屬於市國土資源局,由龍門石窟世界文化遺產園區管委會協助管理。機構規格為正科級,現有1名局長、2名副局長,5位工作人員。

【土地資源】龍門石窟世界文化遺產園區土地總面積3109.93公頃。其中,耕地面積608.36公頃,園地面積83.71公頃,林地面積731.66公頃,城鄉建設用地面積622.25公頃,交通水利用地面積77.08公頃,其他建設用地面積126.89公頃。

【地籍管理】積極協調市國土資源局有關科室,為龍門石窟世界文化遺產園區管理委員會、龍門投資公司在龍門東山、龍門西山辦理兩宗國有土地使用證。採取多種服務措施和工作方法,積極為中航光電(六一三所)、登封至洛陽城際鐵路建設用地預審,洛陽市公交公司、新區至龍門煤氣管道、伊濱公園、伊河濕地、城鄉一體化、玉隆園建設項目用地提供服務。

【礦產管理】對轄區內地熱及礦泉水企業進行了初步調查,協助市國土資源局對其中3家符合國土資源部、省政府有關礦泉水開採的管理規定的礦泉水企業,進行了礦泉水注冊登記備案。嚴格按照市政府對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協助龍門石窟世界文化遺產園區管理委員會對園區內唯一一家已停產的鄭州三帆實業有限公司洛陽鵬程煤礦定期檢查。同時,協助洛龍區與龍門石窟世界文化遺產園區管理委員會對鵬程煤礦實施交接管理。

【法律法規宣傳】在第41個「地球日」宣傳活動中,對龍門第一小學進行「地質災害防治有關知識」專題宣講活動,發放《地球知識宣傳冊》300餘份,播放了《國土的隱患》專題片。「6·25」全國土地日,配合新區國土環保局第一次在龍門石窟世界遺產標志廣場開展慶祝活動,出動工作人員20人,大力宣傳土地、礦產管理法律法規知識,現場發放宣傳資料1400餘份,解答群眾反映問題16件40人次,增強了群眾依法依規用地意識。

【執法監察】依法對園區內涉嫌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進行巡查和制止。2010年,根據園區的地理位置把園區的執法檢查巡查區域劃分為4塊,把轄區內主要公路和鄉級道路作為動態巡查的必到之處,採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隨機暗訪相結合,堅持每周巡查一次以上,全年巡查次數達110多次。共發現違法行為12宗,依法處理8宗,強制拆除2宗,督促自拆2宗,結案率達到100%。

【衛片檢查】按照市政府《關於開展2009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對園區內7個圖斑,監測面積301.9畝進行了內業核查和外業調查落實,涉及地塊15宗,實際佔地面積296.68畝。經調查落實,合法用地4宗,實地偽變化7宗,依法查處違法用地4宗並結案歸檔,按照上級要求圓滿完成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統計上報、處理到位、資料歸檔等工作。

【來信來訪】全年接到「連線政府」1宗,「市長熱線」1起、「12336」1起、「領導批轉」1宗、網路「百姓呼聲」2宗、「局長信箱」1封、群眾來信4封,採用直接面對當事人調查並及時落實和反饋情況,全部取得訴求人滿意,未出現重復事項。全年妥善接訪園區內8個行政村涉及宅基地糾紛等群眾信訪事件5批23人次,全部妥善處理,未出現重復上訪事項,全年越級上訪為0。

【廉政建設】從《廉政風險防範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入手,緊密結合實際,圍繞崗位職責,全面查找「批、供、用、管、查」等方面存在的廉政監管風險,重點從規劃修編、土地審批、土地登記、土地收益金、國土資源執法、辦公室綜合管理、物資采購、黨建工作8個方面入手,排查出風險點15個,並制定了具有針對性的防控措施。同時填寫《個人廉政風險點和自我防控承諾表》及《分局廉政風險和防控承諾表》。

(田家強)

Ⅳ 新安縣國土資源局

新安縣位於洛陽市西部,北臨黃河,與濟源市及山西省垣曲縣隔河相望;南與宜陽縣接壤;西與澠池縣及義馬市為鄰;東與孟津縣及洛陽市毗連。地處北緯34°36′~35°05′,東經111°53′~112°19′之間,隴海鐵路、310國道及連霍高速公路橫貫東西。轄10鎮、1鄉,共297個行政村。截至2010年底,新安縣土地總面積116423.94公頃(「二調」數據),總人口50萬人,其中農業人口41萬餘人,人均耕地1.07畝。

朱國要 黨組副書記、局長

李振國 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萬兵 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凡 黨組成員、副局長

郭向陽 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湘潭 黨組成員、副局長、紀檢組長

李根芳 黨組成員、副局長

朱國要簡歷:男,漢族,1967年12月出生,河南郟縣人,中央黨校法律專業畢業,大學學歷,工程師。1994年7月入黨,1985年9月~1988年7月,在沈陽黃金學院采礦專業學習;1988年7月~1998年6月,在洛寧上宮金礦歷任副科長、科長、副礦長;1998年6月~1999年7月,任洛陽市地礦局幹部;1999年7月~2002年4月,任洛陽市地礦局礦產監督檢查科副科長(期間:1999年8月~2001年12月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法律專業學習);2002年4月~2005年4月,任洛陽市地礦局政策法規和執法監察科科長;2005年4月~2008年7月任洛陽市國土資源局法規監察科科長;2008年7月~2008年12月,任洛陽市國土資源局地質勘查科科長;2008年12月任現職。

【機構設置】局機關設辦公室、人事宣教股、紀檢監察室、財務股、總工辦、機關黨辦、行政審批股、法規檢查股、信訪股、耕地保護股、土地利用股、地籍管理股、規劃股、稽徵股、礦產開發股、地質勘察股、資源環境股、冶金礦山辦、測繪管理股、城關礦管站、南李村礦管站、鐵門礦管站、正村礦管站、石寺礦管站、北冶礦管站、石井礦管站、洛新產業集聚區國土資源所、新安產業集聚區國土資源所、國土資源監察大隊29個股室,設土地儲備中心(副科級單位)、土地評估所、地產交易中心、土地勘測規劃隊4個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共計127人。

【土地資源】截至2010年底,土地總面積114623.94公頃,其中,耕地38506.65公頃,園地1330.77公頃,林地27655.24公頃,草地7849.99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4468.62公頃,交通運輸用地2042.43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9670.02公頃,其他土地14900.22公頃。

【耕地保護】2010年,縣政府與各鄉(鎮)簽訂了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將耕地保護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納入黨政幹部管理考核范疇,確定全縣基本農田面積持續穩定在36110公頃以上。在原有基礎上建立健全了耕地保護動態巡查體系,全縣配備了以村幹部為主的土地巡查協管員,定崗定責,嚴格獎懲。對全縣標志牌進行了統一維護更新,完善各鄉鎮耕地保護檔案資料。嚴格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嚴禁向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項目供地,同時積極引導用地單位利用山地、劣質地和空閑地進行項目建設,確需佔用耕地的,嚴格按照「佔一補一」的原則,先補後占,最大限度地減少佔用耕地數量。全縣共補充耕地299.212公頃,其中為市區等異地補充耕地208.1公頃。

【土地整理】2010年,加強土地整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收集整理施工資料,新安縣南李村等兩個鄉(鎮)土地整理項目土地平整工程、田間道路工程、農田水利地埋管工程、高低壓線路架(埋)工程和變壓器安裝工程已基本完成,累計完成工程量占施工招標總工程量的80%;打井工程已完成41眼,水泵安裝也已到位;還有5眼井正在施工。需要變更的工程項目正在與設計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溝通。鐵門鎮土地整理項目於6月12日舉行了開工儀式。

【國土資源規劃修編】2010年4月,全縣各鄉鎮、各產業集聚區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得到市政府批復。礦產資源總體規劃修編工作的圖紙、文本初稿已形成,正在與省、市礦產規劃對接。

【土地利用管理】2010年,辦理供地手續7宗,面積13.22公頃。其中,工業用地5宗,面積8.86公頃;住宅用地1宗,面積3.3公頃;商業用地1宗,面積1.06公頃。已經省政府批準的建設用地批次7個,面積266.72公頃。其中,鄉鎮批次2個,面積68.41公頃;城市批次5個,面積158.31公頃。還有6個批次、面積166.47公頃(其中城市批次3個,鄉鎮批次3個)已上報至河南省國土資源廳或洛陽市政府,正待審批。共受理用地預審項目25個,涉及面積83公頃。認真落實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維護了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

【地籍管理】做好全縣第二次土地調查的掃尾工作,全縣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數據經修改後已上報國土資源部,各種成果資料、文字資料准備完畢,迎接省預檢。認真貫徹《物權法》和《土地登記辦法》,按照土地登記規范化的要求依法依規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248宗,其中集體土地登記219宗,國有土地登記29宗。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12宗。嚴格執行服務承諾制、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和按期辦結制。按照《土地調查條例》要求,做好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工作。及時處理權屬糾紛,維護了社會穩定。2010年,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248宗,其中集體土地登記219宗,國有土地登記29宗。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12宗。

【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根據河南省國土資源廳、洛陽市國土資源局《關於加強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組織上報了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3個,面積80公頃。

【礦產資源】新安縣境內礦藏豐富,已探明的礦種達20餘種,煤炭、硫鐵、鋁礬土、石英石儲量大、品質高、易開采,多分布在新安縣西北的石寺鎮、北冶鎮、鐵門鎮、石井鎮。煤炭總儲量18億噸,是全國100個重點產煤縣之一。硫鐵礦儲量2.2億噸。硫磺產量、質量均居全省第一位。鋁礦石及耐火粘土總儲量3.8億噸,為河南鋁土工業主要原料基地之一。

【礦業管理】全縣煤炭企業兼並重組工作已基本完成,9家煤炭企業完成證照變更並整移交,開始復工技改,其餘企業相關變更手續陸續開展。已經制定非煤礦山資源整合工作方案,嚴格審查全縣礦山企業的開采利用方案,核定礦區范圍,檢查各礦山有無違規違紀開採行為,督促企業按時參加年檢。共有礦山企業96家,實際參加年檢的89家,參檢率95%,應上報市國土資源局年檢企業25家,實際參加25家,參檢率為100%。根據礦山企業開采利用方案,委託河南省地質測繪總院對礦山儲量進行實地檢測,年度儲量報告編制完畢。

【地質環境治理】2010年,組織各礦山企業負責人召開會議,督促礦山企業與具備資質的測繪單位簽訂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編制合同,編制《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85%的礦山企業《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通過專家評審,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存儲工作已按要求開展。2009年國土資源部批復的《新安縣始祖山礦區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已完成勘察設計招投標工作,中標單位正在進行勘察設計。「中國王屋山—黛眉山世界地質公園八里峽景區地質遺跡保護」和「連霍高速沿線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新安段)」兩個地質環境治理項目申報材料已上報省廳批復,共計申請專項治理資金3500萬元。

【執法監察】一是以縣政府的名義制定並下發了《新安縣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監督管理辦法》,明確了各鄉(鎮)人民政府及新安縣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在礦產資源開發監督管理中的職責和責任。二是在新安局內部實行分片包干責任制,採用礦管站日夜常巡查,監察大隊、國土資源警察大隊重點督查和冶金礦山管理辦公室在交通要道設卡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嚴厲打擊各種非法采礦行為。礦管站人員對重點礦區、重點礦山堅持分班晝夜值守、日夜巡查,對違法采礦行為做到早發現、早制止。監察大隊、國土資源警察大隊實行分片巡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發生的各類違法案件得到及時查處。冶金礦山管理辦公室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礦產品運輸的主要路段,分班設卡,對所有運輸礦產品的車輛進行檢查,堵死無證礦產品的運輸通道。三是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各類違法案件69起,其中違法用地22起,違法采礦47起。四是開展衛片執法檢查。第十次衛星遙感圖片執法檢查中涉及新安縣的圖斑有30個,涉及10個鄉(鎮),總面積692.7畝,現場實際測量面積為651.642畝(其中基本農田面積220.665畝,一般耕地面積88.48畝)。其中,需報洛陽市政府辦理農轉用手續13個圖斑、10宗土地、面積254.268畝,已經洛陽市政府審查批復;屬農村居民宅基地建設8個圖斑、面積206.857畝,已按規定完善了手續。屬違法用地,需強制拆除3個圖斑、面積17.21畝已經拆除。每月定期對6家新型燒結類磚廠進行監督檢查,沒有死灰復燃現象發生。

【信訪工作】2010年,依法接待群眾來信來訪177起,366人次,法律咨詢82起,完成縣級交辦案件38起、市級交辦案件5起,處理回復率達100%。辦理縣人大政協建議提案5件,參與行政案件的應訴2起,勝訴2起。

【基層站所建設】在2009年的基礎上完善了基層礦管站工作管理制度,明確了工作職責,為各礦管站充實了執法人員,統一配備車輛及測繪儀器,使其基本達到標准化站所的要求。

(李學波)

Ⅳ 嵩縣國土資源局

嵩縣位於河南省西部,地處伏牛山北麓及秦嶺支脈熊耳山、外方山之間,地理坐標為東經111°24′~112°22′,北緯33°35′~34°21′。全縣總面積3008.9平方公里,轄16個鄉鎮、318個行政村,共有人口56萬人,深山區佔95%,淺山、丘陵區佔4.5%,平川區佔0.5%,故有「九山、半嶺、半分川」之稱。

李樹業 黨組書記、局長

張相軍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郭小玉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武忠民 黨組成員、副局長

索現智 黨組成員、副局長

馬文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

仝小川 黨組成員、副局長

程宗義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吳萬軍 黨組成員

李樹業簡介:嵩縣庫區鄉人,1963年4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本科文化程度。1981年9月~1984年9月在嵩縣庫區鄉中學任教;1984年9月~1995年1月,先後任嵩縣城關鎮水利站站長、縣水利局物資站站長;1995年1月~2002年4月,先後任嵩縣大章鄉副鄉長、木植街鄉副鄉長、黨委副書記;2002年4月~2005年2月,任嵩縣木植街鄉黨委副書記、鄉長;2005年2月~2006年8月,任木植街鄉黨委書記、鄉人大主席;2006年8月~2009年3月,任嵩縣白河鄉黨委書記、鄉人大主席;2009年3月至今,任嵩縣國土資源局局長。

【機構設置】嵩縣國土資源局前身為嵩縣土地管理局,於1989年成立;2003年機構改革,更名為嵩縣國土資源局;2005年9月,縣地礦局與國土資源局合並,2006年5月,鄉鎮土地管理所歸國土資源局管理。2009年底,縣國土資源局有幹部職工244人,內設20個科室,轄16個鄉鎮國土資源所、3個礦管站,擔負著全縣土地、礦產資源保護與開發的雙重職能。2010年底,嵩縣國土資源局有幹部職工250人,內設辦公室、人事紀檢股、財務股、總師室、信訪股、耕保股、利用股、紀檢監察室、工會辦公室、礦產開發股、地質勘查股、儲量股、行政科、地政地籍股、測繪評估股、規劃股、電子政務科17個科室,下設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嵩縣地產交易中心、嵩縣土地儲備整理中心、嵩縣土地勘測隊、嵩縣土地地價評估咨詢事務所、嵩縣地產開發總公司6個股級二級機構,轄城關、車村、閆庄、大坪、田湖、飯坡、木植街、庫區、紙房、德亭、九店、大章、黃庄、白河、舊縣、何村16個鄉鎮國土資源所及城關、大章、車村3個礦管站。

【土地資源】2010年底,嵩縣土地總面積300721.81公頃(4510827.15畝),其中,耕地45855.41公頃(687831.15畝),園地2133.71公頃(32005.65畝),林地199101.06公頃(2986515.90畝),草地19643.35公頃(294650.25畝),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1628.00公頃(174420.00畝),交通運輸用地2330.25公頃(34953.75畝),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10108.03公頃(151620.45畝),其他土地9922.00公頃(148830.00畝)。其中,耕地包含基本農田40027.89公頃(600418.40畝),基本農田保護率為89.6%。

【耕地保護】2010年,全縣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嚴格控制在39896.63公頃,且區位、面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省、市要求,已實行省、市備案並完善保護檔案366卷,建立了縣、鄉、村、組、戶保護責任體系。根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和省、市有關文件要求,確定基本農田保護地塊3329塊,建立保護標志2343塊,鄉鎮級大型保護標志17個,設立巨型立柱標志2個,村級基本農田保護標志新增29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在健全基本農田「五不準」和基本農田責任、質量、用途、環境、監督、審批六項制度的基礎上,建立耕地保護動態巡查、督察員、協管員等制度,確保全縣耕地保護有章可循,向良性循環方向發展。耕地保護占補平衡工作建立完善了「三庫一台賬」,實行規范化管理,2010年,經批准佔用耕地47.3885公頃(710.8275畝),完成補充耕地47.3885公頃(710.8275畝),實現占補平衡有餘。

【國土資源規劃管理】鄉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市、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各項指標的具體落實,是實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據,也是最具有實施意義的一級規劃。2010年3月召開會議,對全縣規劃企業交通、能源等項目用地位置、數據、地類的真實情況再次復核,並科學、合理安排好各鄉鎮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為確保規劃的實施。其主要指標分配情況是中心城區260公頃(3900畝),一般建制鎮37.05公頃(555.75畝),產業聚集區399.68公頃(5995.2畝),獨立采礦用地234.26公頃(3515.4畝),獨立建設用地50公頃(750畝),交通用地234.36公頃(3515.4畝),水利用地18公頃(270畝),其他建設用地259.28公頃(3889.2畝),共計1492.63公頃(22389.45畝)。2010年4月30日,鄉級規劃修編順利通過洛陽市國土資源局、洛陽市政府審查批准。

【土地利用管理】2010年,嵩縣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堅持以「集約、節約用地,堅守紅線、保障發展」為主線,大力推進節約集約用地,促進社會可持續發展。2010年底開發建設的伊東新區所有項目建築容積率在2.5以上,最大限度地開發和利用了空間優勢。繼續加大批而未征土地徵收處置工作,2010年對位於縣城四期開發區原批而未征的土地進行了徵收處置,供地9宗,面積9.0428公頃。積極盤活存量用地,2010年盤活位於縣城瑤北坡村閑置土地17.9畝,其中,規劃城市道路用地7.98畝,規劃住宅用地9.9畝。2010年5月,對規劃住宅用地進行了公開出讓,成交價205萬元。加大「城中村」改造工作力度,2010年度縣城規劃區北店街村內「城中村」改造面積69畝已全面開工建設。

【土地開發整理】2007年新增費嵩縣大坪鄉等兩個鄉鎮土地整理項目,已通過洛陽市國土資源局驗收,項目建設規模為1029.97公頃,總投資2224.91萬元,共完成土地平整土方量28.9352萬方,實現新增耕地31.31公頃,新增耕地率3.04%。2008年新增費嵩縣大坪鄉土地整理項目,涉及大坪鄉和閆庄鎮共11個行政村,項目建設規模1549.47公頃,總投資2046萬元,已完成總工程量的95%,完成後可實現新增耕地46.57公頃。

【地籍管理】地籍管理工作是國土資源管理的基礎,日常登記發證是地籍管理工作一項重要性、經常性工作。2010年共發證1030宗,其中集體土地登記530宗,國有土地登記53宗。同時,為提高地籍工作人員素質,加強地籍管理工作,2010年,派出5名同志參加洛陽市國土資源局舉辦的持證上崗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班,並順利通過考試。

【建設用地管理】2010年共上報建設土地11個批次,其中城市6個批次,佔地總面積165.4020公頃(2481.03畝),鄉鎮5個批次,佔地總面積61.5237公頃(922.86畝),為洛欒高速(嵩縣段)、伊東新區、產業聚集區等一大批縣重點工程項目提供用地保障。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2010年全年嵩縣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供地30宗,供地面積245.765公頃,上繳出讓金15690.43萬元。其中,協議出讓11宗,面積217.8683公頃;原劃撥土地補辦出讓手續1宗,面積0.17公頃;「招拍掛」出讓18宗,面積27.6607公頃(其中普通商品住宅用地17宗,面積16.4784公頃;工業用地1宗,面積11.1817公頃);劃撥供地1宗,為環保局陸渾水庫上游水質自動監測項目用地,佔地面積0.0666公頃。

【地質公園建設】2101年嵩縣國土資源局加強地質公園建設。一是投資70餘萬元,修編了中國伏牛山世界地質公園嵩縣擴展園區總體規劃(2010~2020年)。二是檢查、維護和維修地質遺跡保護設施,新建地質遺跡保護單位6個,勘定地質公園邊界、設置界樁200個,更新景區地質遺跡說明牌8個、新增3個。2010年7月19日,世界地質公園專家考察組對嵩縣白雲山地質公園進行考察,10月1~5日在希臘召開的「2010年第九屆歐洲地質公園會議」上,中國伏牛山世界地質公園嵩縣園區被評審通過。

【礦產資源概況】境內已發現的礦產有32種,金屬礦產有金、鉬、鉛、鋅、鐵、銀、銅等10多種,非金屬礦產有螢石、石英、長石、重晶石、花崗岩、凝灰岩、白雲岩、大理石等20餘種,觀賞石有竹葉石、梅花石、龜紋石。已發現礦床、礦點、礦化點160餘處,初步探明儲量的礦產有金、鉬、螢石、重晶石、花崗岩、瓷石、白雲岩、鉀長石等。共有探礦證172個,采礦證124個,儲量規劃較大的優勢礦產是金、鉬、螢石。其中金探礦證58個,采礦證23個;鉬探礦證11個,采礦證2個;螢石探礦證4個,采礦證36個,黃金、鉬、螢石已成為支柱產業,礦業經濟已成為支柱經濟。

【探礦權管理】加強對探礦權人的監督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探礦權延續、轉讓、變更的會審工作。2010年共會審探礦權延續33個,轉讓項目8個,變更項目1個。二是做好探礦權年檢工作,2010年嵩縣轄區除劃定礦區范圍外應參加年檢項目138個,實際年檢項目127個,年檢率92%,實地抽查項目50個,抽查率39%。

【采礦權管理】嵩縣共有采礦許可證124個,采礦區面積340平方公里,辦證礦種有金、鉬、鐵、鉛、螢石、長石等30餘種。全年新設立礦權2個,延續3個,做好礦產開發統計工作,積極處理礦區邊界糾紛兩起,核查兩權核查函51份。認真做好采礦權年檢工作,2010年全縣應參加年檢企業120個,報送年檢資料111份,檢查率92.5%,合格108個,不合格3個,實地檢查率36%,全年年檢率達95%以上。努力做好資源整合及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2010年完成了78個礦業權數據更新、核查與換證工作,並完成了38個省換證核查意見。同時加強采礦權公示牌的設立和稀土礦區協管人員隊伍建設,2010年新設立采礦權公示牌84塊,任命稀土礦礦區協管員人員38名,真正為企業的科學監督及有效管理提供了詳細准確的數據。

【整合勘查】嵩縣整裝勘查項目是河南省國土資源廳、河南省地礦局為貫徹國土資源部地質找礦改革發展精神實施的礦產資源整合勘查的一種探索和實踐。採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方式,將礦業權、資本技術和管理等要素整合起來,快速實現地質找礦新突破。該項目分為北部和南部兩個區塊,總面積315平方公里,總投資預算1.86億元。該項目被稱為「嵩縣模式」,得到了國土資源部的充分肯定並在全國推廣。嵩縣整裝勘查項目2010年共投入資金1800餘萬元,累計完成鑽探進尺21222.55米,探槽7879.65立方米,採集基本分析樣品5557件。初步探明金資源量為21261.58千克,已達到大型礦床規模。

【礦產資源整合】嵩縣縣委、縣政府先後在全縣展開了金、鉬和螢石礦的資源整合工作,並出台了一系列資源整合文件。一是金礦資源整合。通過整合,全縣有價值的金礦區、探礦區主要集中在中金、山金和地調一隊三家有經濟實力和技術力量比較強的公司。嵩縣8個礦山集中在中金公司企業,已全部整合到位。二是鉬礦資源整合。按照河南省礦產資源整合方案小組辦公室文件要求,洛陽礦業集團為嵩縣鉬資源整合的優勢企業,豐源雷門溝鉬礦、龍羽山川魚池嶺鉬礦為單獨保留企業,縣政府下發了鉬資源整合文件,對鉬資源整合工作召開了專題會議。三是螢石礦資源整合。2009年,國土資源部對螢石礦的整合涉及該縣3個企業,全部由洛陽礦業集團對全縣螢石礦進行整合,整合後原礦日處理將達到1300噸以上,並建成年產6萬噸氫氟酸的化工廠。2010年,將9個礦區整合給洛陽礦業集團,13個已評估完畢,14個礦權評估正在進行之中。

【執法監察】2010年,進一步完善違法預防機制、動態巡查機制。一是設立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電話,拓寬案源發現渠道,加大案件查處問責力度,實行重大違法約談和通報制度,嚴厲查處非法佔地用地、非法勘查開采、越界開采、違法測繪案件。二是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整治力度,共開展大小治理整頓84餘次,執法巡查390次,出動執法車輛338台次、執法人員1164人余次。先後對城關鎮高都川砂金、德亭鎮左峪川砂金和楊河鉬礦、舊縣鎮黃溝鉬礦、木植街鄉、黃庄鄉、何村鄉、大章鎮、大坪鄉等鄉(鎮)轄區內的涉礦違法行為,採取與警察大隊聯合或單獨與有關鄉(鎮)政府配合等方式進行專項治理,先後扣押違法采礦設備48台件,拆除工棚92餘間,驅散民工450餘人,行政拘留涉礦違法人員21人,共立案查處涉土涉礦違法案件137起,已結案137起,其中礦山46起,土地91起,強制拆除12處地基及2處牆體,達到了整治一處、震懾一方的治理效果,全縣礦業秩序呈現出合理開發、有序管理的良好局面。

【信訪工作】在信訪工作中,採取強有力的措施,加強制度建設和責任落實,加大涉土信訪事項排查、化解、處理力度,堅持值班制度,認真做好群眾來訪接待工作,及時化解國土資源矛盾糾紛,確保全縣社會大局的穩定。2010年共接待群眾來信來訪257起、352人次,受理上級黨政信訪部門轉交辦案件106件(其中京訪3件、省訪5件、市訪24件、縣訪48件、市長熱線15件、縣長熱線11件);受理國土資源系統轉交辦信訪案件23件(其中部訪7件、省廳4件、市局12件),到期結案率均達到100%。

【鄉所建設】加強國土資源管理,基層國土所是前沿陣地,是重點,也是關鍵。自開展「完善體制,提高素質」活動以來,嵩縣國土資源局提出了先行試點、以點帶面、逐步推進全縣基層國土所規范化建設的工作思路。對全縣15個基層鄉鎮站所進行高標准建設,先後投資1700多萬元。第一批田湖等5個國土所、3個礦管站辦公樓投入使用,第二批8個站所辦公樓已陸續開工建設。對投入使用的基層國土資源所工作職責、工作制度、工作流程進行統一規范和進一步明確,建立了基層國土資源所工作台賬,配發了執法用車等辦公設施。2010年,車村國土資源所被省廳評為2009年度河南省群眾滿意基層站所。

(郭炳飛)

Ⅵ 洛陽市國土資源局老城分局

洛陽市老城區位於河南省洛陽市區中東部,「前直伊闕(龍門)、後據邙山、左瀍右澗、洛水貫其中」。全區轄1鎮、8個辦事處、21個行政村,總人口13.5萬人。洛陽老城在歷史上曾數度成為中國政治、經濟、文化和交通中心,以其悠悠的帝都歷史承載了博大精深的河洛文化。歷史文化名人燦若星漢:蔡倫造紙、張衡制儀、司馬氏治典、許慎作《說文解字》,李白、曹植等都在洛陽留下了千古詩篇;文物古跡星羅棋布:隋朝的周公廟,唐朝的明堂,宋代的文峰塔,元代的府文廟,明清時期的鼓樓、山陝會館。近年來,老城區依託洛陽雄厚的工業和科研基礎,工業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得到了突飛猛進的發展。邙山鎮更是被國家首批命名為「中國牡丹之鄉」,其獨特的氣候、地理條件使發展牡丹產業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牡丹經濟已成為老城區經濟增長點。

張建國 局長

姚保中 書記

侯光劍 副局長

付幫才 副局長

張建國簡介:安徽省蕪湖市人,漢族,大學學歷,現任洛陽市國土資源局老城分局局長。1981年9月參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9月~1996年10月,在部隊歷任中隊長、正營職作試參謀;1996年10月~2004年7月,在洛陽市國土資源與城市規劃局歷任科員、瀍河分局副局長;2004年7月~2005年12月,任洛陽市國土資源局瀍河分局副局長;2005年12月起任現職。

【機構設置】洛陽市國土資源局老城分局前身是洛陽市土地規劃管理老城分局,1998年3月成立。2004年7月,按照洛陽市機構編制體制改革文件精神,成立洛陽市國土資源局老城分局。2005年9月,依據洛市編〔2005〕32號文件精神,正式更名為洛陽市國土資源局老城分局。2010年,有幹部職工20人,編制6人。

【土地資源】截至2010年底,老城區土地總面積5757.51公頃,農用地面積2314.77公頃,其中耕地1871.30公頃,園地134.49公頃,林地264.55公頃,牧草地44.43公頃;建設用地3229.51公頃,其中居民點及獨立工礦用地2820.21公頃,交通運輸用地274.38公頃,水利設施用地134.92公頃;其他土地213.23公頃。

【耕地保護】切實加強耕地保護工作。嚴格執行占補平衡制度和基本農田「五不準」制度,落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2010年,共整理上報用地19.3071公頃,其中耕地10.0639公頃。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所涉及耕地全部在異地實施了耕地佔補平衡,保證了轄區耕地面積在全市范圍內的總量動態平衡,確保了基本農田穩定在599.3公頃。

【規劃修編】通過細化目標、明確責任、協調配合和有效溝通,完成了老城區邙山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修編工作,新規劃已通過市政府審批,並已開始實施。完成第二次土地調查及成果上報,結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對基本農田的分布、面積、地類等狀況進行匯總登記,做到合理補劃和調整。

【土地利用管理】堅持把節約集約用地放在重要位置,進一步提高現有土地利用率。2003年省投老城區邙山鎮土地整理項目通過洛陽市專家組竣工驗收,項目涉及邙山鎮冢頭村。通過綜合整治,該項目共完成土地平整101.34公頃,實現新增耕地11.78公頃,新增耕地率達到10.16%。

【地籍管理】認真貫徹落實洛陽市國土資源局《關於城市區集體土地登記發證工作職責分工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積極開展土地登記審核工作,通過開展為殘疾、孤寡老人等特殊群體送證上門活動,進一步樹立了國土資源部門的良好形象。同時,認真做好城區項目建設用地掛牌前、摘牌後土地權屬地籍調查49.5萬平方米,為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建設用地管理】堅持把「保護資源、保障發展」作為工作開展前提,積極做好農用地轉用審批及批後跟蹤管理工作。2010年,完成10.0639公頃新增建設用地組件、23.3333公頃中心城區用地計劃編報和鄭州航空站等用地徵收前地面附屬物清查工作,同時,加強協調溝通,確保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等費用及時上繳到位。

【來信來訪】積極穩妥處理涉土信訪糾紛。建立來訪登記處理台賬制度,推行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針對群眾反映的有關土地信訪問題認真調查處理,並及時答復。2010年,共接待來人來訪45起65人次,處理各類信訪糾紛62件,辦結率、反饋率達100%。

【土地收益金管理】加強土地收益金徵收管理。加強領導,提前籌劃,在加強政策法規宣傳的同時,積極開展調查走訪,摸清底數。2010年,共徵收土地收益金73.0416萬元,占年度責任目標的104.35%。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嚴格落實土地日常巡查制度和周報月報制度,將「關口」前移,變事後監察為事前監管。2010年,共發《土地巡查簡報》15期,下達《停止違法行為通知》57份,立案查處違法佔地行為19宗,收繳罰款121萬元。完成第十次土地衛片執法檢查52個圖斑的核實、拍照及資料整理工作,核查面積826.5畝,違法圖斑面積佔新增建設用地的4.9%。有力地打擊了各類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維護了良好的國土資源管理秩序。

【國土資源鄉所建設】堅持從最具體細節抓起,將最基礎的工作抓好,使基層國土資源管理的前沿陣地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在規范政務管理、服務群眾、主動接受群眾監督的同時,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完善了180平方米辦公場所設置,配備了電腦、傳真機、數碼相機等辦公設備。2010年,所屬邙山鎮國土資源所被河南省國土資源廳評定為優秀國土資源所。

(宋亞峰)

Ⅶ 欒川縣國土資源局

欒川縣位於伏牛山南麓豫西山區,縣城距洛陽市200公里,距省會鄭州市349公里。地理坐標為北緯33°39′~34°11′,東經111°11′~112°01′。總面積2477平方公里,轄14個鄉鎮、209個行政村和4個居委會,共有人口32萬人。境內地貌起伏跌宕,形成中山、低山和河谷三種類型。海拔千米以上的中山區面積佔49.4%,千米以下的低山區面積佔34.1%,河谷溝川面積佔16.5%。最高點伏牛山雞角尖海拔2212.5米,最低點伊河出境處海拔450米,相對高差1762.5米。海拔絕對高度大,為欒川地貌特徵。自古有「四河三山二道川,九山半水半分田」之說。

高戰民 黨組副書記、局長

耿向陽 黨組書記

郭景岳 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蘇毅 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少傑 黨組成員、副局長

朱少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新玲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高戰民簡歷:河南省伊川縣高山鄉人,1963年7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大學文化。1979年9月~1982年7月,在豫西農業專科學校(現河南科技大學)學習;1982年7月~1984年8月,在欒川縣食品公司工作;1984年8月~1986年10月,在欒川縣檔案局工作;1986年10~1992年10月,在中共欒川縣委政策研究室工作,1987年12月起任副科級協理員;1992年10月~1994年12月,在中共欒川縣委辦公室工作,任秘書、信息科科長(副科級);1994年12月~1997年1月,任欒川縣城建環保土地局黨組成員、副局長;1997年1月~2002年6月,任欒川縣土地房產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02年6月~2007年2月,任欒川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07年2月~2008年9月,任欒川縣國土資源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正科級)。2008年9月至今,任欒川縣國土資源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耿向陽簡歷:河南省洛寧縣城郊鄉人,1964年1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大專學歷。1981年12月,洛寧縣物資局木材公司全民固定工;1984年9月,任洛寧縣木材公司會計;1987年11月,任洛寧縣木材公司副經理;1986年7月,河南廣播電視大學經濟管理專業畢業;1989年7月,評為助理經濟師;1989年3月,任洛寧縣紀委幹部;1993年2月~1997年3月,任洛寧縣澗口鄉紀委書記;1997年3月~2002年3月,任洛寧縣回族鎮紀委書記;2002年3月~2003年8月,任洛寧縣國土資源局紀檢組長;2003年8月~2007年8月,任洛寧縣國土資源副局長;2007年3月~2008年11月,任洛寧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正科級);2008年11月至今,任欒川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

【機構設置】2010年,欒川縣國土資源局有幹部職工213人,其中,在編人員162人(財政全供51人,自收自支111人),不在編人員38人(有企業手續12人,臨時工26人),退休人員13人;局領導班子指數7人,其中,2正5副(局長1名,黨組書記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內設行政辦公室、通訊報道組、人事教育科、紀檢監察室、後勤服務中心、財務科、國家建設用地科、重點項目辦公室、集體建設用地科、地政地籍科、耕地保護規劃科、法制信訪室、法規監察科、窗口辦、房產交易科、廉租住房管理辦公室、住房維修基金管理中心、房產管理科、危房鑒定辦公室、測管科、租賃辦公室、物業管理辦公室22個科室和土地房產交易中心、土地監察大隊、土地儲備整理中心、土地勘測規劃隊4個二級機構,轄城關、欒川、赤土店、廟子、合峪、潭頭、秋扒、獅子廟、三川、白土、冷水、叫河、陶灣、石廟14個國土資源所。

【土地資源】欒川縣土地總面積為3714004.5畝(247600.3公頃)。其中,耕地面積255900畝(17060公頃),園地面積24519.30畝(1634.62公頃),林地面積3038723.55畝(202581.57公頃),草地面積126316.95畝(8421.13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52949.90畝(10196.66公頃),交通運輸用地24427.20畝(1628.48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37729.35畝(2515.29公頃),其他土地53438.25畝(3562.55公頃)。其中,耕地中包含基本農田232650畝(15510公頃),基本農田保護率100%。全縣人均耕地0.8畝,低於全國和全市平均水平(全國人均1.4畝,全市人均1.02畝)。耕地中,中低產田所佔比例超過80%,人多地少,耕地質量差,可供開發的後備資源嚴重匱乏。

【耕地保護】2010年,欒川縣共完成補充耕地項目79個,面積287公頃(4305畝),占市局下達新增耕地233.3公頃(3500畝)任務的112%。其中,完成補充耕地儲備項目36個,面積145.4公頃(2181畝)。落實耕地佔補平衡制度,完成城市1個批次建設用地和鄉鎮6個批次建設用地的補充耕地工作,共計補充耕地59.9公頃,全縣耕地保有量穩定在17060公頃。規范基本農田管理,確保欒川縣基本農田總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面積穩定在15510公頃。

【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全年處置批而未用土地27.6公頃,完成徵收實施並移交的國有建設用地總面積44.5公頃,2010年供地率達到92%以上;列入年度土地供應計劃的保障性住房用地45畝,完成42畝,占計劃完成率的93%。

【土地整理儲備】2010年,新施工兩個新增費土地整理項目,項目區位於合峪鎮的柳坪、三里橋兩個行政村和秋扒鄉秋扒村,已全部完工,總建設規模151.5公頃,整理後總新增耕地8.5公頃,合計總投資521萬元。同時,欒川縣國土資源局做好了2個老項目的工程整改完善工作(國投欒川鄉土地整理項目,市投廟子鄉土地整理項目)。11月17~19日,市驗收組分別對合峪、欒川、秋扒三鄉鎮的土地整理項目進行了驗收,專家組認定,三個項目財務賬目清晰,內業資料整理齊全,工程施工質量全部達到驗收標准,驗收合格。同時,積極選址申報2009年新增費土地整理項目,完成三川鎮土地整理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預算編制,並上報省市入庫。

【建設用地管理】2010年度完成2009年度報件省政府批回3批,其中,城市批次2個,鄉鎮批次1個,面積約45公頃;2010年度整理上報批次5個,其中,城市批次1個,鄉鎮批次3個,單選批次1個,總面積約46.6公頃。其中3個批次本年度已經市政府審查通過,報省廳審查;另外1個批次已基本整理完畢,當年報市政府待審查。

確保重點工程項目用地,欒川縣國土資源局安排專職人員開展高速公路征地、永吉年產80萬件服裝廠、移動3G基站報批、保障性住房用地、新區醫院、學校文化藝術中心用地等縣重點項目供地,以及做好羅庄、西河「城中村」改造補償安置等工作。對重點項目欒川縣恆裕礦業有限公司提前介入全程服務,6次到實地踏勘為其確定廠址,提供轉用4.3公頃集體土地;欒宜軟木工藝製品廠項目轉用0.6公頃集體土地,已辦完供地手續。協助城關鎮、欒川鄉、城東辦等單位完成欒川一高暨朝陽村整村連片拆遷改造任務,拆遷農戶420戶1680人,拆遷面積16.3萬平方米。參與完成欒川縣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清查工作,清查出涉土問題單位167個,已辦理用地手續26項,項目未實施21項,屬於違法用地已上報省市政府審批12項,已下發整改通知書87項。

【「招拍掛」土地收益】2010年,完成土地出讓金收入1.5億元,比2009年增加0.34億元,增長率29.3%,再創歷史新高。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31宗,其中「招拍掛」出讓19宗,總面積達420.8畝,總價款1.2億元;協議出讓7宗,總面積達85.5畝,總價款2862.3萬元(其中3宗為改變用途補交土地出讓金);劃撥土地5宗,總面積160.9畝。

【標准廠房建設】完成標准化廠房建設8860平方米,其中二層以上項目4個,在建項目2個,新入駐標准化廠房數5個,完成標准化廠房投資額1438萬元,全部為企業自籌資金。

【地籍管理】全年共發放土地使用證283本,土地登記200宗,面積39萬平方米。其中,國有土地131宗,面積37萬平方米;集體土地64宗,面積1.7萬平方米;三房發證5宗,面積0.3萬平方米;他項權利登記41宗,面積8.7萬平方米。完成土地利用現狀位置確定的用地報件圖件及數據資料90餘份,外業調查共計102宗,出具土地利用現狀圖410餘幅。繼續做好城鎮地籍更新調查建庫工作,完成內外業調查資料的收集整理,圖件的製作和上圖工作;已制訂實施方案,按時間安排於12月底結合遙感監測完成任務。

【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自開展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以來,歷經近4年時間,投入990餘萬元,縣、鄉、村參與人員達600餘人,購置惠普DL360G5伺服器、惠普600HP1米繪圖儀、天寶手持GPS定位儀等20餘套設備,完成內外業調查面積2493.2平方公里,形成調查影像工作底圖119幅,高標准、高質量地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調查內外業建庫工作任務。

【土地房產管理】配合各行政事業單位、企業及個人,做好房屋改建、擴建、變更登記、確權等工作。全年給各單位及企業發證17起,面積110086.8平方米;給私有房屋發證200餘起,面積183456.71平方米;房改登記發證24起,面積840平方米,收費32萬元。全年共辦理房地產抵押230起,簽證率達100%,抵押面積56417平方米,抵押金額215382319元。先後配合法院完善處理3起房地產後期產權轉移工作,保障金融信貸工作的正常進行,確保信貸資金的正常回收,依法維護了資金放貸者的合法權益。

【房地產市場管理】全年共辦理房地產交易279起,房產交易139起,面積23236平方米;土地交易140起,面積27250平方米,交易金額達2450萬元;核發預售許可證書4起,批准預售面積62353平方米;商品房預售備案310套,面積為35000平方米,預售金額為8190萬元;辦理商品房按揭面積59184平方米,貸款金額為7832萬元;辦理房地產抵押簽證140起,抵押房產面積78302平方米,抵押土地面積152997平方米,貸款金額為9953萬元。使房地產市場形成了健康有序發展的良好局面。

【房屋安全鑒定】全年完成房屋安全鑒定248戶,面積41178.89平方米。2010年汛期前,對教育系統的房屋狀況進行全面排查,針對重大隱患,拿出方案,作出處理決定;同時對教育系統房屋安全鑒定費欠款予以追繳,確保房屋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人民調解委員會】為快速、有效、依法調處國土資源糾紛,創新國土資源糾紛調解機制,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機制在創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2010年11月30日,縣政府在國土資源局成立欒川縣國土資源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至12月31日,成功調解國土資源歷史遺留矛盾糾紛3起,收到了良好效果。被縣政府評為「依法行政先進單位」。

【安居惠民工程】2010年,全面完成南苑新村、利民、伊源小區廉租住房項目,總計建築面積47000平方米,總投資額4300萬元,實物配租入住176戶;完成市下達2010年廉租住房租賃補貼保障戶725戶,累計發放租賃補貼200萬元。較好地解決了全縣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測繪管理】一是建立測量標志台賬,重新對現有的測量標志台賬進行整理,分發到各鄉鎮。二是對縣或有測繪資質的4家測繪單位進行檢查和換證。三是完成1954北京坐標系、1980西安坐標系縣境內坐標轉換參數的計算。四是建立統一的測繪共享系數系統,確保全縣測繪成果相互利用。

【欒川「7·24」大洪災】2010年7月24日,欒川縣遭遇了百年不遇的大洪災。災情發生後,欒川縣國土資源局在第一時間向省國土資源廳、市國土資源局報告,7月28日,洛陽市國土資源局局長趙建國等一行8人,在欒川縣國土資源局局長高戰民、黨組書記耿向陽等人的陪同下,深入欒川災區國土資源局受災幹部職工家中,察看受災情況;7月28日下午,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郭公民與洛陽市國土資源局局長趙建國等一行10人到欒川石廟等地察看災毀耕地情況;欒川縣國土資源局上下積極行動,捐款捐物總價值達21.6萬余元;參加實驗中學等義務清淤勞動;調查被洪水沖毀耕地和群眾房屋情況,全縣14個鄉鎮有1494戶房屋或倒塌或受損,倒房5910間,災毀耕地共計756.14公頃,其中基本農田718.33公頃;及時義務實施群眾和單位房屋安全鑒定,受潭頭鎮政府委託,欒川縣國土資源局抽調房屋安全鑒定辦6名同志無償對潭頭鎮湯營村部分房屋進行現場勘查鑒定,對148戶給出正確鑒定報告,向群眾和各級政府提供了有效合法依據,達到了房屋安全有效使用;積極幫助所包倒房重建村陶灣鎮協心村做好倒房重建工作,給倒房重建村協心村支持款8.6萬余元;向上級爭取恢復耕地補助資金1067萬元,使災毀耕地恢復工作能夠正常有序開展,較好地完成了市縣交辦的中心工作任務。

【執法監察】2010年,共查處各類違法案件88起,立案88起,結案73起,移送法院7起。國土資源違法違規案件結案率達到90%以上;年度違法佔用耕地面積沒有超過新增建設用地佔用耕地總面積的10%,無重大土地違法違規案件發生。縣政府牽頭,國土資源局、規劃局、住建局、公安局、監察局等十幾個單位組成聯合執法隊,對縣城規劃區內非法佔地,嚴重影響城區規劃的建築及臨時設施,進行了集中整治,全年強行拆除3次,共拆除違法佔地17宗,涉及土地面積12532.2平方米,拆除違法建築面積4177.4平方米。其中衛片檢查4宗,使縣城規劃區的土地違法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起到了良好的震懾作用。為確保欒川縣第10次衛片執法檢查任務順利完成,縣政府主管領導親自出面與各鄉鎮政府協調,使本縣的衛片檢查工作順利進行。在第10次衛片執法檢查中,全縣涉及圖斑9處,總宗地數10宗,總面積167.6畝,耕地面積109.8畝。此項工作已順利通過市、省驗收。

【國土資源警察隊伍建設】國土資源警察大隊於2009年2月3日成立後,與局監察大隊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採取聯合辦案、共同巡查、依法同查同辦的原則,加大國土資源聯合執法力度,全面提高依法科學管理國土資源水平。全年共配合局監察大隊在全縣范圍內進行12次巡查,依法制止5起違法佔地案件。配合行政執法126餘人次,制止全縣違法佔地等其他違法行為31起,批評教育26人。配合拆除違章建築3000餘平方米。協助局監察大隊查處土地違法案件20起,在2010年4月22日縣政府組織各有關部門在縣城對違法佔地及違法建築統一行動中,警察大隊幹警密切配合,圓滿完成任務,得到縣政府等領導的表揚和好評。

【信訪穩定】2010年,全縣國土資源系統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120起。其中,鄉鎮受理101起,結案98起,結案率97%;縣局受理19起,其中,重訪4起,結案18起,結案率95%。市局和縣政府批轉、交辦的信訪事項5起,結案5起,結案率達到100%。到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參與行政聽證1起;到伊川法院參與訴訟1起;到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參與審理案件3起,均取得了較好效果。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維持率達到90%以上,全年信訪接待率、穩控率均控制在責任目標之內。

【鄉所建設】在市、縣、鄉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和社會各界人士的關懷與支持下,欒川縣國土資源局2010年投資200餘萬元,在廟子、石廟、叫河三鄉鎮,建成了高標准鄉鎮國土資源所辦公樓。至此,欒川縣有陶灣、獅子廟等5個鄉鎮國土資源所的單獨辦公場所。這批辦公樓的建成和投入使用,標志著欒川縣基層國土資源所規范化建設又上了一個新台階。

【幹部隊伍建設】按照「三年可以交流,五年應該交流,八年必須交流」的原則,對4個鄉鎮國土資源所和9個科室及二級機構負責人,進行了交流任職,達到鍛煉幹部、激發活力的目的。重新修訂完善了12項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權、用制度管人。

【住村扶貧與新農村建設】為陶灣鎮西溝村、廟子鄉北凹村和陶灣鎮協心村這三個村解決幫建資金8.1萬元,協調資金93萬元。

(趙福海)

Ⅷ 洛陽市國土資源局

洛陽市位於河南省西部,介於東經111°8′~112°59′,北緯33°35′~35°05′之間,北依黃河,南鄰秦嶺,地理位置險要,自古以來乃兵家必爭之地。洛陽市東與鄭州市接壤,西與三門峽市為鄰,南連平頂山、南陽二市,北與焦作市相接,總面積15208平方公里。轄九縣(市)六區,人口654.4萬人。洛陽是我國著名新興工業城市,又是享譽海內外的歷史文化名城,素有「九朝古都」美稱。洛陽地處秦嶺山脈東段,地勢總體南高北低,南部山區有伏牛山、熊耳山、外方山等山脈,最高山峰為欒川縣雞角尖山峰,海拔2212.5米。北部為伊洛盆地及邙山丘陵。最低點為偃師市伊洛河河床,海拔118米。全區相對高差為2094.5米。洛陽市跨黃河、長江兩大水系,主要流域面積為黃河水系,洛河、伊河為主幹河流。二者在偃師境內交匯後稱為伊洛河,匯入黃河。南部老灌河、白河、汝河自北西向南東匯入長江。

趙建國 黨組書記、局長

趙力爭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張耀虎 黨組副書記、調研員

高士義 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衛平 副局長(市政協副主席)

李登峰 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縣級)

王躍欣 黨組成員、副局長

陶洲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趙建國簡介:漢族,山西省左權縣人,本科學歷,中國共產黨黨員。1972年入伍,在部隊歷任排長、作戰參謀、作訓科長,兩次榮立個人三等功;1987年,任焦作市山陽區常委、武裝部部長;1992年,任焦作市中站區委常委、副書記;1997年,任山陽區委常委、區長;2001年,任焦作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2007年3月至今,任洛陽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機構設置】2004年,根據中共洛陽市委、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洛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洛發[2004]14號),撤銷洛陽市國土資源與城市規劃局,成立洛陽市國土資源局,撤銷市地質礦產局,其職能並入洛陽市國土資源局。洛陽市國土資源局為主管全市土地、礦產、測繪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2010底,全局實有在職人員266人,退休人員41人,其中,局機關編制55人,實有62人。局機關內設辦公室、調控和監測科、人事教育科(機關黨委)、財務科、總師室、法規監察科、信訪科(首問服務科)、耕保用地科、土地科用科、地籍管理科、規劃科、測繪管理科(洛陽市測繪局)、礦產開發科、地質勘查科、資源與環境科15個職能科室。市局下轄13個二級機構,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7個,分別為監察支隊、澗西分局、西工分局、老城分局、瀍河分局、龍門分局、伊洛產業聚集區國土資源分局,編制人數共72名,實有113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6個,分別為洛陽市土地儲備整理中心、洛陽市地產交易中心、洛陽市土地登記評估中心、洛陽市礦業發展中心、洛陽市國土資源信息中心、洛陽市國土資源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編制人數共84人,實有91人。

【土地資源】洛陽市土地總面積15235.8平方公里。東部陵谷川地區位於洛陽市東北部,主要包括洛陽市4個城市區,洛龍區的7個鄉鎮,吉利區及偃師市的15個鄉鎮,孟津縣的6個鄉鎮,新安縣的1個鎮。總土地面積19.01萬公頃,佔全市土地總面積的12.48%。該地區主要是海拔300米以下的平原地區,土壤較肥沃,以褐土、潮土為主。地下水位較淺,農田水利設施好。光照熱量條件較差。由於耕作條件好,農業生產歷史悠久,靠近城市,是洛陽市糧食、蔬菜高產區。有發達的交通條件,工業基礎雄厚,鄉鎮企業、集市貿易有一定規模,非農業人口集中,工副業比較發達。

北中部丘陵區位於洛陽市北中部,包括新安、孟津、宜陽、伊川、嵩縣、汝陽和偃師的67個鄉鎮,土地面積52.41萬公頃,佔全市土地總面積的34.41%。該區大部分地貌為海拔500米左右的丘陵和淺山,地勢起伏,切割嚴重,多為黃土覆蓋。土壤以褐土為主,質地黏重,有機質含量小,肥力差。農業是該區的主導產業。

中南部低山區包括宜陽、洛寧、嵩縣、欒川、汝陽五縣的23個鄉鎮。土地面積29.33萬公頃,佔全市土地總面積的19.26%。該區大部分為海拔1000米以下的低山區,土壤主要是褐土、棕壤兩大類。光照資源豐富,無霜期長,年降水量600~800毫米。荒山荒坡較多,耕地資源較少,種植業發展受自然條件特別是水土條件的限制。該區以低山為主,各種地形均有分布。

西南部中山區包括洛寧、欒川、嵩縣、汝陽四縣的29個鄉鎮,土地面積51.55萬公頃,佔全市土地總面積的33.85%。該區地處伏牛山和熊耳山腹地,山高坡陡,地形復雜,一般海拔1000~2000米。由於地形起伏,土壤、氣候、降水明顯表現出地域分異和垂直分異規律,土壤根據海拔由低到高依次為褐土、山地褐土、山地棕壤等。

【國土資源規劃修編】2010年,《洛陽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已上報國務院,通過了國土資源部等大多數部委的審查,待國務院審批。繼2009年全市十個縣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獲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實施後,全市142個鄉級規劃分別通過了省、市聯合組織的初審、復審,2010年5月,洛陽市人民政府批准實施。編制完成了《洛陽市礦產資源規劃(2008~2015)》(送審稿),2010年12月23日由河南省國土資源廳組織專家對該礦產資源規劃進行了初步審查,洛陽市國土資源局正按初步審查意見修改完善礦產資源規劃,並擇機上報河南省國土資源廳預審。

【建設用地報批】2010年,全市共上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審批建設用地86個批次,用地總面積3140.8263公頃。其中,上報國務院審批單獨選址項目4個,土地面積1137.4411公頃(含單獨選址項目用地);上報省政府審批建設用地67個批次,土地面積1743.0845公頃;上報市政府審批農用地轉用15個批次,土地面積260.3007公頃,報件一次通過率達98%。全市共經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批復建設用地79個批次,用地總面積2585.4138公頃。其中,國務院批復單獨選址項目4個,土地面積7003.0666公頃;省政府批復建設用地60個批次,土地面積1624.8033公頃;市政府批復建設用地15個批次,土地面積260.3007公頃。

【耕地保護】2010年,嚴格執行基本農田「五不準」制度,把基本農田落實到了地塊和農戶。對基本農田規劃調整、佔用和補劃,洛陽市始終堅持「總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布局更優化」的原則。2010年,全市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穩定在37.52萬公頃以上,耕地面積穩定在42.73萬公頃以上。實現了先儲備後使用,基本農田質量達到了國家規定的質量標准。2010年,省廳下達洛陽市補充耕地883.0公頃,全年批准補充耕地項目立項27個,立項面積6634.3210公頃;驗收補充耕地項目20個,驗收面積3028.1059公頃,驗收的20個項目均已經省廳核查確認並列入補充耕地儲備庫,超額完成了省廳下達的完成883.0公頃補充耕地任務指標。嚴格執行建設用地項目與補充耕地項目掛鉤制度,嚴格加強耕地佔補平衡項目管理,已建立了耕地後備資源庫、年度占補平衡項目庫和耕地儲備庫,建立了耕地佔補平衡台賬。繪制了各縣(市、區)補充耕地位置圖。2010年,洛陽市共經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批准佔用耕地1710.5690公頃,補充耕地1710.5691公頃,連續11年實現占補平衡有餘。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2010年,全年供應土地255宗,1613.2028公頃,土地出讓收入59.4999億元,創歷史新高。按土地使用類型劃分,工業76宗,939.28公頃;商住123宗,278.2225公頃;保障性住宅9宗,34.6025公頃;其他47宗,361.0978公頃。按供地方式劃分,劃撥54宗,387.6029公頃;協議出讓42宗,571.0215公頃;「招拍掛」出讓159宗,654.5784公頃。其中,市本級全年供應土地87宗,537.7651公頃,土地出讓收入47.0438億元。按土地使用類型劃分,工業19宗,190.9341公頃;商住40宗,157.8728公頃;保障性住宅7宗,27.2437公頃;其他21宗,161.7145公頃。按供地方式劃分,劃撥29宗,190.2799公頃;協議出讓13宗,91.5293公頃;「招拍掛」出讓45宗,255.9559公頃。

【節約集約利用土地】2010年,啟動了國土資源節約型城市創建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國土資源節約型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創建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型城市活動的實施意見》(洛政[2010]45號),召開了國土資源節約型城市創建工作動員大會。同時,開展了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模範縣(市、區)創建活動,洛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為國家級創建試點,河南洛陽工業園區、宜陽縣產業集聚區、宜陽縣、孟津縣為省級創建試點。加大了產業集聚區標准化廠房建設力度,全年新建標准化廠房179.52萬平方米。

【土地開發整理】2010年,全市范圍內共實施了69個國家、省、市投資以及使用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安排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這些項目分布在8縣1市4區,項目建設總規模22033.26公頃,總投資47632.2018萬元,新增耕地面積2149.46公頃。該批項目中已有55個項目通過了竣工驗收,14個項目已經完工或接近完工,准備接受竣工驗收。此外,利用河南省財政下達洛陽市的2009年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申報批准了13個土地整理項目,建設總規模5319.24公頃,新增耕地面積187.52公頃,預算總投資12625.77萬元,目前該批項目正在進行實施前期准備工作,即將開工建設。

【第二次土地調查】2010年,按時保質完成了全市第二次土地調查各項任務。2010年1月,完成了全市第二次土地調查統一時點更新和變更調查工作;5月,全面完成全市第二次土地調查自查整改及基本農田調查資料庫修改上報工作;11月,完成各縣(市、區)鄉鎮地籍調查外業調查成果預檢,市區及各縣城城鎮地籍調查資料庫基本完成;11月30日至12月3日,省第二次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專家組,對全市15個縣(市、區)第二次土地調查農村土地調查成果進行預檢,經專家組評審,全部通過省級預檢。

【地籍管理】2010年,按照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全國地籍管理規范化建設的通知》要求,對照《地籍管理規范化建設內容及標准》逐條進行認真落實。截至2010年底,市本級以及各縣(市)區均已經達到了省級地籍管理規范化建設標准。在土地登記發證方面,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市國有土地使用權累計發證數469781本,發證率為88.3%;集體土地所用權累計已發證數為2870本,發證率為97.1%;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累計已發證數為17813本,發證率為89.8%;宅基地累計已發證數為1363271本,發證率為92.5%。市本級年度共辦理單位土地登記390宗,總面積10766023.2平方米;辦理土地抵押登記276宗,抵押面積7876843.8平方米,抵押金額565018.27萬元;辦理城鎮住房分割登記發證22525本,變更登記發證13692本。2010年,受理土地糾紛案件3起,已調查報政府處理決定2起,協調處理1起;代理市政府訴訟案件3起,2起勝訴,1起在開庭審理中;處理信訪案5起,結案4起;共處理、答復市長熱線、訴求熱線事項32起。

【地產交易】2010年,全市進行了57宗土地的公開掛牌交易,成交53宗,總成交面積276.68萬平方米,成交金額42.43億元。土地市場競爭激烈,洛陽新區土地價格出現639萬/元畝的新高,澗西區土地賣到621萬/元畝,瀍河區土地賣到361萬元/畝。

【礦產資源】2010年,全市已探明礦產4大類76種,其中金屬礦產22種,非金屬礦產45種,能源礦產7種,水汽礦產2種。共發現礦床(點)1067個,其中大型礦床41個,中型礦床69個,小型礦床415個。礦產資源潛在經濟總價值(不包括水汽礦產)20250億元。在已探明礦產資源中,鉬、鎢、金、鋁、煤、耐火粘土和白雲岩在河南省占重要地位。礦產資源的分布以下特徵:一是門類齊全、遠景較大。北部伊洛盆地以沉積礦產為主,是煤炭、鋁土礦、耐火粘土等外生礦產的重要成礦區和礦產地;南部熊耳山—外方山地區是金、銀和有色金屬成礦集中區和資源基地。在已發現的76種礦產中,包含了能源、黑色金屬、有色金屬、貴金屬、稀有金屬、冶金輔助材料、化工、建材等特種非金屬、地下水資源等礦產。二是蘊藏豐富、儲量集中。洛陽市的主要優勢礦產資源儲量在河南省均占重要地位,其中鉬礦佔全省探明儲量的91%,鎢礦佔99%,金礦佔26%,銀礦佔24%,鋅礦佔18%,螢石礦佔38%,耐火粘土佔25%,冶金用石英岩佔84%。主要礦產分布集中,形成了一批著名的大型、特大型礦田和礦床,主要包括1大銀礦(洛寧鐵爐坪)、2大鋁礦帶(新安、偃師)、3大煤田(新安、偃龍和宜陽)、5大鉬礦(欒川上房溝、三道庄、南泥湖、嵩縣雷門溝和汝陽東溝)、7大金礦(洛寧上宮、青崗坪、嵩縣祁雨溝、廟嶺—牛頭溝、前河、欒川潭頭、康山)。三是組分復雜、一礦多用。許多礦床都含有多種有益組分,多數已達工業要求,可用為共生或伴生礦床綜合利用。如金礦中伴生的銀、鉛、碲,鉛鋅礦中伴生的銀、銦,鉬礦中伴生的鎢、錸,伴生的硫和硅灰石,鋁土礦中伴生的鎵、鋰等。此外還有一區多礦即復式礦床現象,如鋁土礦層頂底板共生的煤炭、熔劑灰岩、高嶺土、耐火粘土、鐵礬土、硫鐵礦和山西式鐵礦等。四是交通便利、易於開發。洛陽地處隴海、焦枝兩大鐵路干線交會處,境內公路四通八達,同時伊、洛兩大河流水量充沛,煤電資源充足,為礦山建設提供了相當優越的外部條件。

【礦產資源整合】2010年,積極穩妥推進礦產資源整合,完成《河南省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整合總體方案》規劃的12個省定重點整合礦區整合工作任務。整合礦區內原有采礦權44個,整合後設采礦權12個,減少採礦權32個;整合礦區內原有探礦權16個,整合後設探礦權2個,減少探礦權14個。按照省政府關於煤炭企業兼並重組政策要求,在市煤炭兼並重組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協助市煤炭局研究制定了洛陽市煤炭企業兼並重組實施方案。全市54個小煤礦由義煤集團等省重點骨幹煤炭企業兼並重組。

【采礦權管理】2010年,全市共有各類采礦證702個。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額連續三年超過億元,2010年全市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12104.523萬元。

【地質勘查管理】2010年度,洛陽市范圍內共有地質勘查項目477個。其中,3個項目為國土資源部發證,其餘全部為河南省國土資源廳發證。省國土資源廳在洛陽市共設立50個地質周轉金計劃勘查項目,投入計劃勘查基金32億元。全市共有各類探礦權人263個。在洛陽市工作的地勘單位共有56家,分別來自地礦、化工、核工業、煤田、武警黃金部隊等行業部門和地礦中介機構。2010年度,全市共完成勘查市場投入11814.04萬元,完成技術人員投入4152個人月。具體投入勘查工作量:機械岩心鑽探65274米;槽探82257立方米;坑道施工23490米。另外還完成了部分地質填圖、剖面測量、地球物理、地球化學測量及樣品分析等工作。在勘查項目監督管理方面,2010年度共完成勘查項目轉讓審查13個,延續項目審查92個。共完成412個勘查項目年度報告審查。

【地質環境治理】2010年,在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做好2010年省兩權價款礦山地質環境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洛陽市地質災害防治項目類2個,省財政下撥資金911萬元,中央財政資金488萬元;地質遺跡保護(地質公園)項目類2個,省財政下撥資金845萬元;同時爭取到一個國家級礦山環境治理類項目,中央財政下撥補助資金3500萬元。這些項目的實施將使一些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活動造成的礦山地質環境破壞得到恢復,地質遺跡得到有效保護,使一些地質災害隱患得到消除或減弱。

【測繪管理】2010年,全市具有測繪資質的單位共有66家,其中甲級1家,乙級15家,丙級17家,丁級33家。2010年3月15日,市政府制定印發了《洛陽市測繪管理辦法》。制定了洛陽市基礎測繪「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研究制定了「十二五」期間洛陽市測繪發展的總體目標。進一步滿足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基礎地理信息服務的需求,加強測量標志保護工作,測量標志完好率達到90%以上。洛陽市國土資源局獲2010年「全省測繪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鄉所建設】2010年,全市對基層國土資源所實行統一化、專業化、規范化、人性化「四化」管理。積極籌措資金,先後爭取縣(市、區)財政資金近3000萬元,全市146個鄉所有128個鄉所擁有獨立的辦公場所;按照「六個必備」的要求,87%的鄉所配齊了執法巡查車輛,購置了電腦、傳真機、列印機、復印機、掃描儀等辦公辦案器材;嚴格落實「四本五簿八上牆」規范化建設標准,114個鄉所達到了省定標准,達標率為78.1%;大力實施「人才工程」,努力提高基層國土資源管理隊伍業務素質,共有450名基層鄉所工作人員參加了相關知識的學習和培訓。2010年,積極開展基層鄉所「創先爭優」活動,全市16個鄉所被省國土資源廳表彰為優秀鄉所、24個鄉所為先進鄉所、69個為標准鄉所,共獲上級獎勵資金297.615萬元。

【執法監察】2010年,不斷強化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力度,充分發揮聯合執法機制對資源的保護作用。一是全力做好第十次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工作。第十次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監測圖斑405個,519宗地,面積12089.91畝。其中,軍用土地4宗,151.23畝;實地偽變化193宗,2684.52畝;新增建設用地322宗,9254.16畝(耕地8845.94畝)。新增建設用地中,合法用地289宗,8977.69畝(耕地8643.21畝),違法用地33宗,276.47畝(耕地202.73畝),全市違法佔用耕地面積佔新增建設用地佔用耕地總面積的比例為1.95%。在土地衛片執法檢查中,罰款238.8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34萬元,沒收違法建築物面積8.97萬平方米,拆除違法建築物面積1.42萬平方米,復耕土地面積21.4畝。2010年11月,此項工作順利通過國家驗收。二是完善聯合執法制度。完善國土資源監察隊伍和警察隊伍合署辦公、聯合辦案等各項工作制度,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流程,建立獎懲措施,構建快速反應機制,嚴厲打擊各類國土資源違法行為。2010年,共依法查處各類國土資源違法案件29宗,收繳罰沒款1000餘萬元。市國土資源監察支隊先後被國土資源部、洛陽市人民政府表彰為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先進單位和依法行政先進單位。三是進一步完善了「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電話制度。充分發揮了群眾對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監督舉報作用,與衛星遙感監測、動態巡查等共同構成發現和查處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快速反應平台。

【年度榮譽】2010年,洛陽市國土資源局獲得全國「雙保」先進單位;再創省級文明單位稱號;「全省測繪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洛陽市政府給市國土資源局記集體二等功一次。

(周天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