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一個什麼樣的單位
你好,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在原來的國土資源局的基礎上,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
②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什麼單位
摘要 自然資源局就是之前的國土局負責用地面積開發性質審批的,規劃局就是負責建築設計方案或者效果圖等流程審批,從本質上來說這兩個都是對土地的利用進行管控的,由於部門調整許多地方國土和規劃開始融合了改名自然資源
③ 規劃局、城建局、住建局、建設局他們的全稱是什麼,有什麼關系
規劃局的職責,它是一個公共機構,規劃局一般都在規劃城市建設。
1,制定城市發展戰略和城鎮規劃的政策法規。
2,參與編制土地規劃和區域規劃。
3,負責大型項目的選址和可行性論證。
4,負責城鄉規劃設計、施工管理、勘察設計。
5,負責組織制定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參與研究和制定專業規劃和城鎮體系規劃
6,負責城市規劃的審批和審批工作。
7,參與城市新區開發和舊城改造的組織。
8,負責城鄉、風景區各類建設項目的「選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頒發。
9,負責違法建設活動的調查、處罰和城市規劃審批。
10,負責鄉鎮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村鎮系統規劃審批。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12,城建局是城市建設局的縮寫,是與城市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重要經濟部門。
13,城建局現已與房屋建設局分離。
14,城建局負責城市建設(主要是指城市管理團隊負責城市的外觀)。
15,房委會主要是房屋、房屋的審批、規劃、發放等。幾年前,只有建設委員會後來被城建局取代,後來又被細化為城建局和城市房屋建設局。
16建設局,又稱房屋局,被稱為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局。縣(區)級主管建築業行政主管部門,建設局和住房和發展局是一個概念。他們只要求不同的名字,並決定對當地政府的命名。
(3)天津規劃資源局干什麼的擴展閱讀:
規劃局
(一)貫徹國家有關城市規劃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地方法規、規章和政策,制訂相關技術標准、規程、規范和辦法,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組織研究城市空間發展戰略,研究城市規劃、城市測繪和地名管理工作等重大問題。
(二)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近期建設規劃、詳細規劃、區域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及市政府其他指令性規劃;組織指導、綜合平衡其他專業和專項規劃;指導區縣編制職責范圍內的各類規劃;依法審查、審批各類規劃。
(三)負責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市政基礎設施規劃管理及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規劃管理工作;組織規劃項目的實施;依法實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管理制度。
(四)負責全市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工作;根據城市規劃要求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提出規劃設計條件;根據城市規劃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意見,認定建設用地定點申請,確定建設項目用地位置和界限;依法實行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管理制度。
(五)對城市規劃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依法實行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管理制度。
(六)負責全市城市雕塑、城市景觀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管理;負責全市城市規劃設計招投標管理;負責組織城市規劃成果公告、公示及展示的實施工作。
(七)負責全市城市測繪管理工作;制訂城市測繪發展規劃和計劃,負責城市測繪成果的管理和運用;負責測繪單位的資質管理。
(八)負責全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制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章、規范、規程和辦法。監督檢查全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開發和利用工作。
(九)負責全市城市規劃地理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地下空間、地下管線規劃信息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地名規劃和管理工作;承擔市地名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城市規劃隊伍繼續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相關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
(十二)對區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實行業務領導。
(十三)承擔市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城建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市市政工程、園林綠化、市容環境衛生、風景名勝區(以下稱城建行業)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有關地方性行政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制定行業作業標准、管理辦法、操作規程並指導監督實施。
(二)按有關規定,負責城建行業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三)按有關規定,負責編制城建行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編制城建行業有關的年度建設項目、維護計劃和資金使用計劃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有關城建行業各類工程的技術、質量監督工作。
(六)按有關規定,負責城建行業行政許可事項工作。
(七)承擔市綠化委員會城市組的工作,承擔城市森林防火、防颱防汛和除雪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八)指導區市縣業務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④ 請問規劃局是干什麼的額
(一)貫徹國家有關城市規劃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地方法規、規章和政策,制訂相關技術標准、規程、規范和辦法,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組織研究城市空間發展戰略,研究城市規劃、城市測繪和地名管理工作等重大問題。
(二)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近期建設規劃、詳細規劃、區域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及市政府其他指令性規劃;組織指導、綜合平衡其他專業和專項規劃;指導區縣編制職責范圍內的各類規劃;依法審查、審批各類規劃。
(三)負責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市政基礎設施規劃管理及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規劃管理工作;組織規劃項目的實施;依法實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管理制度。
(四)負責全市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工作;根據城市規劃要求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提出規劃設計條件;根據城市規劃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意見,認定建設用地定點申請,確定建設項目用地位置和界限;依法實行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管理制度。
(五)對城市規劃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依法實行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管理制度。
(六)負責全市城市雕塑、城市景觀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管理;負責全市城市規劃設計招投標管理;負責組織城市規劃成果公告、公示及展示的實施工作。
(七)負責全市城市測繪管理工作;制訂城市測繪發展規劃和計劃,負責城市測繪成果的管理和運用;負責測繪單位的資質管理。
(八)負責全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制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章、規范、規程和辦法;
監督檢查全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開發和利用工作。
(九)負責全市城市規劃地理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地下空間、地下管線規劃信息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地名規劃和管理工作;承擔市地名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城市規劃隊伍繼續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相關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
(十二)對區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實行業務領導。
(十三)承擔市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拓展資料:
規劃局機構(一)辦公室。
負責本局系統的辦文、信息、會務、調研、保密、宣傳、接待、外事等工作;負責局領導政務活動安排及重要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局工作規則的制訂;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固定資產管理及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編制規劃建設資金計劃和計劃實施的預算、決算;負責機關和局系統財務管理工作,對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
(二)總師室(掛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牌子)。
組織承辦市人大、政協的議案提案和建議的答復工作;負責局新聞發言人工作;配合局領導協調全局技術業務工作及重點項目的跟蹤落實;負責全局的業務發展規劃和科研工作;負責局技術委員會和業務例會工作;承擔市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政工人事處(掛機關黨委辦公室牌子)。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務群團、政治學習、思想教育、業務培訓;負責全局紀檢監察及廉政建設,受理有關控告申訴和來信來訪,查處黨員幹部的違法違紀行為;負責局系統內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導局系統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工作人員的計生、出國及赴港澳台的審核和報批工作。
(四)政策法規處。
組織城市規劃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與報批,提出相應的立法計劃;負責本系統行政案件的復議、應訴;負責城市規劃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法規資料的收集、編撰;負責局系統的普法教育。
(五)綜合業務處。
負責局業務受理、公文督辦及信訪工作;依法制定本局辦事規程和服務標准並組織實施;重點為福田、羅湖、南山三區對口服務,統籌協調轄區舊城舊村改造規劃編制與實施工作,配合區政府改善交通市政設施和公共配套設施。
(六)規劃處(掛市地名辦牌子)。
組織編制全市總體規劃、次區域規劃、分區規劃、法定圖則;負責地名的命名、更名和注銷工作,建立地名檔案;負責指導全市城市規劃基礎信息、檔案管理工作;參與制定土地利用規劃、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和土地供應計劃。
(七)建設用地處。
負責全市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定點及面積核定工作,對建設項目提出規劃設計條件;負責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及建設用地方案圖,根據規劃調整建設項目選址及用地方案圖;負責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參與建設用地計劃和土地劃撥、出讓、轉讓方案的制定;參與大中型項目建設的可行性研究與論證。
(八)城市與建築設計處(掛市雕塑辦牌子)。
負責編制詳細藍圖,編制城市公園、城市雕塑、燈光夜景、地下空間(人防除外)及重點地區街景等各類城市設計;制訂城市設計指引;負責建設工程、裝飾裝修工程的設計方案和初步設計的業務管理;負責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組織管理市政府交辦的大型規劃設計項目的咨詢、招投標和方案競選工作;負責勘察設計單位的資質管理,負責勘察設計行業及市場管理。
(九)交通市政處。
負責組織編制交通、道路、軌道、給排水、電力電信、燃氣等綜合規劃及各層次市政專項規劃;協助管理各專業職能部門編制的各類基礎設施專項規劃;負責核發市政交通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市政建設工程的規劃、市政工程項目設計方案和初步設計的管理;組織市政工程項目規劃驗收。
(十)規劃督查處。
負責對城市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未取得「一書兩證」或不按「一書兩證」要求進行的違法建設行為;負責建築工程及小區規劃驗收;負責臨時建設工程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勘察設計市場及地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
參考資料:網路天津市規劃局
⑤ 規劃局是干什麼的
國土資源部規劃司,組織編制全國及區域性的國土規劃、國土資源五年規劃,擬訂區域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城鄉統籌、國土綜合整治、西部開發、東北振興及中部崛起等區域性政策。
主要職責:
(一)負責部內各項規劃工作的歸口管理。
(三)組織編制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相關土地利用專項規劃,指導和審核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對規劃執行進行監督管理,參與土地開發整理重大工程審核。
(四)組織編制全國土地利用計劃,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管和評估考核。
(五)組織編制全國礦產資源規劃,組織和參與編制地質礦產、地質環境保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資源儲備和海洋資源等專項規劃,組織編制和管理國土資源調查評價規劃和年度計劃,並進行監督檢查。
(六)負責制定重要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指導目錄和開發總量指標;負責重要勘查、開采規劃區的劃定與管理;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采、保護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等項目的規劃審核。
(七)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擬訂相關政策;參與報國務院審批的建設用地、開發區設立和擴區、涉及項目用海等的審核。
(八)負責部門基本建設投資項目管理,承擔部對口國家發展改革委的重大專項的歸口管理;承擔部進口物資免稅審核工作。
(九)組織審查土地利用和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的行業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負責報國務院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承擔其他設市城市總體規劃用地規模的核定。
(十)負責編制礦產資源保護專項規劃、計劃,負責節能減排、循環經濟、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等新經濟工作。
(十一)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5)天津規劃資源局干什麼的擴展閱讀
司內共設5個處,分別是:
(一)國土綜合處(區域發展辦公室)
組織編制實施全國及區域國土規劃、國土資源五年規劃,指導地方編制國土規劃;組織開展全國和重點地區國土綜合開發整治工程;負責部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等新經濟工作;負責司內行政事務管理工作。承擔部西部辦、東北辦、節能減排辦等區域開發辦公室的日常事務性工作;參與國家西部大開發、東北振興、中部崛起、區域國土資源開發、城鄉統籌等區域發展工作。
人員編制:4名。其中處長1名,副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二)土地規劃處
組織編制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擬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和實施的政策措施;指導和審核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參與報國務院審批的建設用地、開發區設立和擴區等的審核;組織審查涉及土地利用的行業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負責報國務院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承擔其他設市城市總體規劃用地規模的核定。
人員編制:4名。其中處長1名,副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三)土地計劃處
組織編制全國土地利用計劃;負責土地利用計劃執行監督和評估考核;擬訂土地利用計劃管理相關政策;指導地方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國或區域性的土地利用專項規劃;指導和審核地方相關土地利用專項規劃;負責城鄉建設用地布局調整、土地整治等周轉指標的計劃管理及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
人員編制:2名。其中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1名。
(四)地質礦產規劃處
組織編制全國礦產資源規劃,指導和審核地方礦產資源規劃;組織、協調或參與編制地質礦產專項規劃;制定重要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指導目錄和開發總量指標;負責重要勘查、開采規劃區的劃定與管理;組織審查涉及地質、礦產的各項規劃;組織編制和管理國土資源調查評價規劃和年度計劃,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編制礦產資源保護專項規劃、計劃。
人員編制:3名。其中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五)投資管理處
參與國家審批、核准、備案的建設項目土地利用相關前期工作,承擔建設項目用地預審,並擬訂相關政策;參與涉及建設項目用海的相關審核工作;負責部對口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專項的歸口管理;承擔部門基本建設投資項目論證、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部門重大基本建設項目報批;承擔部進口物資免稅審核工作。
人員編制:2名。其中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1名。
⑥ 請問規劃局的主要業務職責有那些
市規劃局是主管城市規劃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市規劃的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起草有關城市規劃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政策、法規、規章,經審議批准後組織實施;受市政府委託,負責組織杭州市城市化有關政策、城市發戰略的研究;負責組織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調整、修訂和報批工作
(二)負責組織分區規劃、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和詳細規劃的編制工作(含控制性詳細規劃);負責城市分區
規劃和重要詳細規劃的報審及其它詳細規劃的審批工作。
(三)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選址定點,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核定建設項目用地具體位置,提供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四)負責審核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改建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等各類工程設施,核發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臨時(雜項)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檢查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的實施和規劃竣工驗收工作。
(五)參與初步設計階段前的方案設計審核,與市建委聯合下文審批。對重要地段的重要建築的方案設計,與市建委聯合上報市政府批准。
(六)負責組織城市規劃管理法規和技術規范的起草、修訂;辦理涉及城市規劃管理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城市測繪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測繪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注冊規劃師的考試和執業制
度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規劃和測繪的信息、檔案工作。
(八)負責指導城市規劃區內的村鎮規劃編制和審查工作;負責對各縣(市)城鎮規劃業務進行指導和對
縣(市)政府所在地城鎮總體規劃進行技術鑒定工作。
(九)承辦市城市規劃委員會、市城市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助市城市規劃專家咨詢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6)天津規劃資源局干什麼的擴展閱讀:
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文件的起草;負責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信訪、接待、信息、會務工作;負責市人大、政協有關提案的辦理、督辦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後勤等工作。
人事處(組織宣傳處)
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市注冊規劃師考試的有關工作;辦理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聘、工資福利和離退休人員管理等事項。
⑦ 城市規劃局是做什麼的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鄉規劃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規程、標准,負責擬訂全市有關城鄉規劃的規范性文件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編制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近期建設規劃、有關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參與、指導編制鎮規劃、村莊規劃,並承擔審批和報批責任;負責城市設計的審批;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和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編制城鄉綜合交通規劃及各類交通專項規劃;制定、下達規劃編制指令性計劃;參與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參與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儲備、出讓計劃;負責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相關的規劃管理工作;提出重大市政、公共設施及其他建設項目的年度計劃和用地布局。
(三)負責全市建設項目(含各類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廣場、停車場、綠化、雕塑、戶外廣告、建築物外立面裝修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程建設項目,下同)的規劃選址、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工作,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負責建設項目規劃、建築設計方案招投標及初步設計審查工作;負責建設工程驗線和竣工規劃核實工作。
(四)組織編制歷史名城(鎮、村)、歷史街區(地段)、歷史建築的保護規劃,指導各層次保護規劃的實施工作;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文物古跡、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評定及報批工作;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全市風景名勝區的評定及報批工作;會同相關部門確定城鄉地名的命名。
(五)負責全市城鄉規劃實施的監督管理,組織檢查城鄉規劃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城鄉規劃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城鄉規劃執法監督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六)負責全市城市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管理和行業管理,參與建築設計行業管理;負責或參與城市規劃測繪、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資料庫及共享平台的建設、維護和應用工作;組織實施各類管線的普查,指導和管理各類管線資料庫的動態更新維護工作;推廣運用城鄉規劃、設計和管理辦公自動化。
(七)負責全市城鄉規劃的業務發展、科技進步、信息交流、技術培訓、政策咨詢等工作;承擔市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⑧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什麼單位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2018年黨政機構改革後,以原國土資源局整合規劃局、發改委、住建局等部門相關職能組建而成的政府工作部門。
⑨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職責范圍
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的工作職責是:
1、履行全民所有各類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
2、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
3、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4、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
5、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6、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
7、負責地質災害、森林火災防治相關工作。
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的招聘條件是: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這個就是以前的規劃局和國土局合並而來的,主要任務就是做以前規劃局的活和國土局的活。這裡面具體有規劃設計室(國有土地規劃設計,農村集體用地規劃設計,還有就是測繪),然後還有地礦科等,國土就是土整中心,不動產登記中心(包括下轄的合鄉鎮所)
拓展資料:1、自然資源局,主要整合了原市國土資源局和市規劃局的主要職能,同時劃轉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市水利局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市農業委員會的林業管理職責以及原市環境保護局、原市城鄉建設局、原市園林局的風景名勝區等管理職責。
原市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管理職責、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職責、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分別劃轉至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此外,市自然資源局對外保留市林業局牌子。
2、自然資源局也管理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管理中國地質調查局。
法律依據: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省委、省政府批準的《永嘉縣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第三條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縣有關自然資源管理、國土空間規劃和測繪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