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資源綜合利用自備電廠和非資源綜合利用自備電廠
國家經貿委關於印發
《資源綜合利用電廠(機組)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
資源綜合利用電廠(機組)是指利用余熱、余壓、城市垃圾、煤矸石(石煤、油母頁岩)、煤泥和農林廢棄物等低熱值燃料以及煤層氣、沼氣、高爐煤氣等生產電力、熱力的企事業單位,以下簡稱資源綜合利用電廠。資源綜合利用電廠發電原料限定在《資源綜合利用目錄》范圍內。常規自發自用且發電原料不在《資源綜合利用目錄》范圍內(常規燃煤機組)為非資源綜合利用電廠
2. 什麼是資源綜合利用率
資源綜合利用是解決可持續發展道路中合理利用資源和減輕環境污染兩個核心問題的有效途徑,既有利於緩解資源匱乏和短缺問題,又有利於減少廢物排放。
如:2010 年,全國煤矸石、煤泥發電裝機容量達2100萬千瓦,相當於減少原煤開采4000 多萬噸,綜合利用發電企業達400 多家,帶動就業人數近10 萬人;從鋼渣中提取出約6503萬噸廢鋼鐵,相當於減少鐵礦石開采近2800 萬噸;通過綜合利用各類固體廢物累計減少堆存佔地約16 萬畝;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年產值超過1 萬億元,就業人數超過2000 萬人。
我國綜合利用指數為50%, 資源開發利用少、高能耗、低產出、廢棄資源多就是資源利用效率不高。許多可以綜合利用的組分尚未利用,反而造成了環境的污染。
3. 什麼叫資源綜合利用
中文名稱:資源綜合利用英文名稱:integrated
use
of
natural
resources定義1:對自然資源各組成要素進行多層次、多用途的開發利用過程。應用學科:地理學(一級學科);資源地理學(二級學科)定義2:以先進的科學技術方法,對自然資源各組成要素進行的多層次、多用途的開發利用。應用學科:
資源科技(一級學科);資源科學總論(二級學科)
主要是指在礦產資源開采過程中對共生、伴生礦進行綜合開發與合理利用;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渣、廢水(液)、廢氣、余熱余壓等進行回收和合理利用;對社會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各種廢物進行回收和再生利用。
資源綜合利用目錄
伴生資源生產的產品
1
、煤系伴生的高嶺岩(土)、鋁釩土、耐火粘土、膨潤土、硅藻土、玄武岩、輝綠岩、大理石,花崗石、硫鐵礦、硫精礦、瓦斯氣、褐煤蠟、腐植酸及腐質酸鹽類、石膏、石墨、天然焦及其加工利用的產品;
2
、黑色金屬礦山和黃金礦山回收的硫鐵礦、銅、鈷、硫、螢石、磷、釩、錳、氟精礦、稀土精礦、鈦精礦;
3
、有色金屬礦山回收的主要金屬以外的硫精礦、硫鐵礦、鐵精礦、螢石精礦及各種精礦和金屬,以及利用回收的殘礦、難選礦及低品位礦生產的精礦和金屬;
4
、利用黑色、有色金屬和非金屬及其尾礦回收的鐵精礦、銅精礦、鉛精礦、鋅精礦、鎢精礦、鉍精礦、錫精礦、銻精礦、砷精礦、鈷精礦、綠柱石、長石粉、螢石、硫精礦、稀土精礦、鋰雲母;
5
、黑色金屬冶煉(企業)回收的銅、鈷、鉛、鋅、釩、鈦、鈮、稀土,有色金屬冶煉(企業)回收的主要金屬以外的各種金屬及硫酸;
6
、磷、鉀、硫等化學礦開采過程中回收的鈉、鎂、鋰等副產品;
7
、利用采礦和選礦廢渣(包括廢石、尾礦、碎屑、粉末、粉塵、污泥)生產的金屬、非金屬產品和建材產品(
*1
);
8
、原油、天然氣生產過程中回收提取的輕烴、氦氣、硫磺及利用伴生鹵水生產的精製鹽、固鹽、液鹼、鹽酸、氯化石臘和稀有金屬。
4. 資源綜合利用的名詞解釋
為減少重復,特將《目錄》中多次出現的名詞解釋如下:
*1 建材產品:包括水泥、水泥添加劑、水泥速凝劑、磚、加氣混凝土、砌塊、陶粒、牆板、管材、混凝土、砂漿、道路井蓋、路面磚、道路護欄、馬路磚及護坡磚、防火材料、保溫和耐火材料、輕質新型建材、復合材料、裝飾材料、礦(岩)棉以及混凝土外加劑等化學建材產品。
*2 冶煉廢渣:包括轉爐渣、電爐渣、鐵合金爐渣、氧化鋁赤泥、有色金屬灰渣,不包括高爐水渣。
*3 化工廢渣:包括硫鐵礦渣、硫鐵礦煅燒渣、硫酸渣、硫石膏、磷石膏、磷礦煅燒渣、含氰廢渣、電石渣、磷肥渣、硫磺渣、鹼渣、含鋇廢渣、鉻渣、鹽泥、總溶劑渣、黃磷渣、檸檬酸渣、製糖廢渣、脫硫石膏、氟石膏、廢石膏模。
5. 鋁鎳鈷磁鐵廢料回收利用算不算資源綜合利用
鋁、鎳、鈷、磁鐵廢料回收利用算資源綜合利用。
一、資源綜合利用:
主要是指在礦產資源開采過程中對共生、伴生礦進行綜合開發與合理利用;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渣、廢水(液)、廢氣、余熱余壓等進行回收和合理利用;對社會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各種廢物進行回收和再生利用。
二、產品
1
、煤系伴生的高嶺岩(土)、鋁釩土、耐火粘土、膨潤土、硅藻土、玄武岩、輝綠岩、大理石,花崗石、硫鐵礦、硫精礦、瓦斯氣、褐煤蠟、腐植酸及腐質酸鹽類、石膏、石墨、天然焦及其加工利用的產品;
2
、黑色金屬礦山和黃金礦山回收的硫鐵礦、銅、鈷、硫、螢石、磷、釩、錳、氟精礦、稀土精礦、鈦精礦;
3
、有色金屬礦山回收的主要金屬以外的硫精礦、硫鐵礦、鐵精礦、螢石精礦及各種精礦和金屬,以及利用回收的殘礦、難選礦及低品位礦生產的精礦和金屬;
4
、利用黑色、有色金屬和非金屬及其尾礦回收的鐵精礦、銅精礦、鉛精礦、鋅精礦、鎢精礦、鉍精礦、錫精礦、銻精礦、砷精礦、鈷精礦、綠柱石、長石粉、螢石、硫精礦、稀土精礦、鋰雲母;
5
、黑色金屬冶煉(企業)回收的銅、鈷、鉛、鋅、釩、鈦、鈮、稀土,有色金屬冶煉(企業)回收的主要金屬以外的各種金屬及硫酸;
6
、磷、鉀、硫等化學礦開采過程中回收的鈉、鎂、鋰等副產品;
7
、利用采礦和選礦廢渣(包括廢石、尾礦、碎屑、粉末、粉塵、污泥)生產的金屬、非金屬產品和建材產品;
8
、原油、天然氣生產過程中回收提取的輕烴、氦氣、硫磺及利用伴生鹵水生產的精製鹽、固鹽、液鹼、鹽酸、氯化石臘和稀有金屬。
6. 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業 包括哪些
廢棄資源綜合利用主要是指在礦產資源開采過程中對共生、伴生礦進行綜合開發與合理利用;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渣、廢水(液)、廢氣、余熱余壓等進行回收和合理利用;對社會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各種廢物進行回收和再生利用。
回收的產品:
1、煤系伴生的高嶺岩(土)、鋁釩土、耐火粘土、膨潤土、硅藻土、玄武岩、輝綠岩、大理石,花崗石、硫鐵礦、硫精礦、瓦斯氣、褐煤蠟、腐植酸及腐質酸鹽類、石膏、石墨、天然焦及其加工利用的產品;
2、黑色金屬礦山和黃金礦山回收的硫鐵礦、銅、鈷、硫、螢石、磷、釩、錳、氟精礦、稀土精礦、鈦精礦;
3、有色金屬礦山回收的主要金屬以外的硫精礦、硫鐵礦、鐵精礦、螢石精礦及各種精礦和金屬,以及利用回收的殘礦、難選礦及低品位礦生產的精礦和金屬;
4、利用黑色、有色金屬和非金屬及其尾礦回收的鐵精礦、銅精礦、鉛精礦、鋅精礦、鎢精礦、鉍精礦、錫精礦、銻精礦、砷精礦、鈷精礦、綠柱石、長石粉、螢石、硫精礦、稀土精礦、鋰雲母;
5、黑色金屬冶煉(企業)回收的銅、鈷、鉛、鋅、釩、鈦、鈮、稀土,有色金屬冶煉(企業)回收的主要金屬以外的各種金屬及硫酸;
6、磷、鉀、硫等化學礦開采過程中回收的鈉、鎂、鋰等副產品;
7、利用采礦和選礦廢渣(包括廢石、尾礦、碎屑、粉末、粉塵、污泥)生產的金屬、非金屬產品和建材產品;
8、原油、天然氣生產過程中回收提取的輕烴、氦氣、硫磺及利用伴生鹵水生產的精製鹽、固鹽、液鹼、鹽酸、氯化石臘和稀有金屬。
《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業環境管理體系實施指南》的意義價值
《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業環境管理體系實施指南》(GB/T 29750-2013)更好地應用於回收加工行業的環境管理工作中,圍繞回收加工企業環境因素、環境影響、污染物治理技術、主要設施設備及運行控制的特點;
建立回收加工業收集、運輸、貯存、拆解和處理全過程管理和控制的環境管理體系要求是非常必要的,這無疑將大力提升中國回收加工行業的環境管理水平,更好地提高自然資源利用效率,實現修舊利廢、物盡其用。
實現科學回收、高效收集、合理安全處置,避免環境風險;積極推動廢舊物資的無害化、資源化處理產業的健康發展;助推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循環經濟。
7. 什麼事資源綜合利用產值
1.資源綜合利用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按照國家審批或核准許可權規定,經政府主管部門核准(審批)建設的電站。
(二) . 利用煤矸石(石煤、油母頁岩)、煤泥發電的,必須以燃用煤矸石(石煤、油母頁岩)、煤泥為主,其使用量不低於入爐燃料的60%(重量比);利用煤矸石(石煤、油母頁岩)發電的入爐燃料應用基低位發熱量不大於12550千焦/千克;必須配備原煤、煤矸石、煤泥自動給料顯示、記錄裝置。
(三). 城市生活垃圾(含污泥)發電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垃圾焚燒爐建設及其運行符合國家或行業有關標准或規范;使用的垃圾數量及品質需有地(市)級環衛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每月垃圾的實際使用量不低於設計額定值的90%;垃圾焚燒發電採用流化床鍋爐摻燒原煤的,垃圾使用量應不低於入爐燃料的80%(重量比),必須配備垃圾與原煤自動給料顯示、記錄裝置。
(四). 以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可利用的熱能及壓差發電的企業(分廠、車間),應根據產生余熱、余壓的品質和余熱量或生產工藝耗氣量和可利用的工質參數確定工業余熱、余壓電廠的裝機容量。
(五). 回收利用煤層氣(煤礦瓦斯)、沼氣(城市生活垃圾填埋氣)、轉爐煤氣、高爐煤氣和生物質能等作為燃料發電的,必須有充足、穩定的資源,並依據資源量合理配置裝機容量。
2.資源綜合利用產值就是通過綜合利用所產生的具有一定經濟價值的項目,且被相關部門認可的產品產值。
-------僅供參考
8. 什麼是資源綜合利用
中文名稱:資源綜合利用英文名稱:integrated use of natural resources定義1:對自然資源各組成要素進行多層次、多用途的開發利用過程。應用學科:地理學(一級學科);資源地理學(二級學科)定義2:以先進的科學技術方法,對自然資源各組成要素進行的多層次、多用途的開發利用。應用學科: 資源科技(一級學科);資源科學總論(二級學科)
主要是指在礦產資源開采過程中對共生、伴生礦進行綜合開發與合理利用;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渣、廢水(液)、廢氣、余熱余壓等進行回收和合理利用;對社會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各種廢物進行回收和再生利用。
資源綜合利用目錄
伴生資源生產的產品
1 、煤系伴生的高嶺岩(土)、鋁釩土、耐火粘土、膨潤土、硅藻土、玄武岩、輝綠岩、大理石,花崗石、硫鐵礦、硫精礦、瓦斯氣、褐煤蠟、腐植酸及腐質酸鹽類、石膏、石墨、天然焦及其加工利用的產品;
2 、黑色金屬礦山和黃金礦山回收的硫鐵礦、銅、鈷、硫、螢石、磷、釩、錳、氟精礦、稀土精礦、鈦精礦;
3 、有色金屬礦山回收的主要金屬以外的硫精礦、硫鐵礦、鐵精礦、螢石精礦及各種精礦和金屬,以及利用回收的殘礦、難選礦及低品位礦生產的精礦和金屬;
4 、利用黑色、有色金屬和非金屬及其尾礦回收的鐵精礦、銅精礦、鉛精礦、鋅精礦、鎢精礦、鉍精礦、錫精礦、銻精礦、砷精礦、鈷精礦、綠柱石、長石粉、螢石、硫精礦、稀土精礦、鋰雲母;
5 、黑色金屬冶煉(企業)回收的銅、鈷、鉛、鋅、釩、鈦、鈮、稀土,有色金屬冶煉(企業)回收的主要金屬以外的各種金屬及硫酸;
6 、磷、鉀、硫等化學礦開采過程中回收的鈉、鎂、鋰等副產品;
7 、利用采礦和選礦廢渣(包括廢石、尾礦、碎屑、粉末、粉塵、污泥)生產的金屬、非金屬產品和建材產品( *1 );
8 、原油、天然氣生產過程中回收提取的輕烴、氦氣、硫磺及利用伴生鹵水生產的精製鹽、固鹽、液鹼、鹽酸、氯化石臘和稀有金屬。
9. 什麼是礦產資源綜合利用
采礦權人和相關單位通過科學的采礦方法和先進的選礦工藝,將共生、伴生的礦產資源與開采利用的主要礦種同時采出,分別提取加以利用。同時,對暫時不能綜合開采或含有有用組分的尾礦,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提高礦產資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