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浙江環境標志認證,十環認證,哪裡可以辦理
希望能夠幫到你!!答案好的話,一定要採納喲! 中環聯合(北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即:環保部環境認證中心)是國內唯一一家經環保部授權負責中國環境標志(十環標志)認證工作的機構。 權威的服務機構: 十環認證服務中心( www.10huan-China.com )是由多年豐富認證經驗資深人員組成的專家認證團隊,與中環聯合認證中心有著多年良好的合作關系,至今為止為國內多家企業順利通過十環認證審核,並保持著95%以上成功通過率。 十環認證產品包含:辦公設備、建材、家電、日用品、辦公用品、汽車、傢具、紡織品、鞋類等。
Ⅱ 浙江CNAS認證在哪裡可以
杭州冠博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做如下回答:
CNAS是一個機構,即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他是認監委授權的在中國開展實驗室認可的唯一機構,不存在浙江省的CNAS認可。實驗室認可指的是CNAS對具備某個產品的某個項目的檢測能力的認可。要想獲得認可,必須儀據ISO/IEC17025建立實驗室的管理體系,編寫管理體系文件並執行。關鍵是你實驗室是否具有相慶的技術人員、場地、環境、方法,並能出具可靠的檢測結果。
一般的講,外銷企業可以申請實驗室認可。通過實驗室認可的企業在自己的檢測報告上加蓋CNAS標識章,這在ILAC成員國此檢測結果均被互認。從而消除了人為設置的一些障礙,有利於企業的市場佔有及產品銷售。
Ⅲ 3c認證在哪個部門辦理
法律分析:在中國質量認證中心辦理。
法律依據:《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 第五條 國家鼓勵開展平等互利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國際互認活動,互認活動應當在國家質檢總局、國家認監委或者其授權的有關部門對外簽署的國際互認協議框架內進行。
Ⅳ 3C認證到哪些部門辦理
華盛認證,專業產品3C認證輔導,網路一下就可搜到哦。免費輔導。
Ⅳ 辦理浙江省企業產品執行標准備案登記證需到哪裡辦理,需要帶哪些材料
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標准化處,地址:杭州天目山路222號。包含企業代碼證,營業執照,企業產品執行標准備案申請表,企業標准文本及電子文本,企業標准編制說明,企業標准審定紀要(5-7名本專業技術專家名單,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等),以上資料需原件及復印件。
Ⅵ 在浙江做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有哪些機構
浙江的質量體系認證機構有兩家——浙江公信認證有限公司和萬泰認證有限公司,其他在浙江的基本都是北京的或國外的認證機構駐浙江的分中心或辦事處
Ⅶ 浙江哪裡有綠色食品認證機構
小白mm:你可以在你金華當地的「市綠色食品辦公室」申領的。
希望如下內容對你有助:
一、申報認證
1. 認證申請
1.1 申請人向其所在市綠色食品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綠辦)領取《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等有關資料,或從浙江農業信息網綠色食品子網(網址http://www.zjagri.gov.cn)下載。
1.2 申請人填寫並向所在市綠辦遞交《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證執行綠色食品標准和規范的聲明;
(2)生產操作規程(種植規程、養殖規程、加工規程);
(3)公司對「基地+農戶」的質量控制體系(包括合同、基地圖、基地和農戶清單、管理制度);
(4)產品執行標准;
(5)產品注冊商標文本(復印件);
(6)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7)企業質量管理手冊;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 受理及文審
2.1 市綠辦收到上述申請材料後,進行登記、編號,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認證材料的審查工作,並向申請人發出《文審意見通知單》。
2.2 申請認證材料不齊全的,申請人收到《文審意見通知單》後10個工作日內提交補充材料。
2.3申請認證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請人本生長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請。
2.4 申請認證材料合格的,執行第3條。
3. 現場檢查
3.1市綠辦制定現場檢查計劃,並在計劃得到申請人確認後,委派2名或2名以上檢查員進行現場檢查。
3.2檢查員根據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綠中心)《綠色食品檢查員工作手冊》和現場檢查計劃要求,按現場檢查表中檢查項目進行逐項檢查。每位檢查員單獨填寫現場檢查表和現場檢查意見。現場檢查工作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檢查後2個工作日內向市綠辦遞交現場檢查評估報告。
3.3現場檢查不合格,市綠辦書面通知申請人,認證結論按不通過處理,本生產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請。
4.產品抽樣
4.1 現場檢查合格,當時可以抽到適抽產品的,檢查員依據中綠中心《綠色食品產品抽樣技術規范(試行)》進行產品抽樣,並填寫《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特殊產品(如動物性產品等)另行規定。
4.2 當時無適抽產品的,檢查員與申請人當場確定抽樣計劃。
4.3申請人將樣品、產品執行標准、《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和檢測費寄送綠色食品定點產品監測機構。
5.環境調查
5.1檢查員在現場檢查工作的同時,依據中綠中心《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試行)》開展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並詳細填寫《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表》和《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調查人員明細表》。調查後2個工作日內向市綠辦遞交調查報告。
5.2經調查確認,產地環境質量符合中綠中心《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試行)》規定的免測條件,免做環境監測。
5.3 根據中綠中心《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試行)》的有關規定,經調查確認,有必要進行環境監測的,執行第6條。
6. 環境監測
6.1市綠辦收到檢查員報送的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後,有必要進行環境監測的,在2個工作日內給綠色食品定點環境監測機構發送《綠色食品環境質量現狀調查任務通知書》。
6.2 定點環境監測機構收到通知單後,40個工作日內出具環境監測報告2份,連同填寫的《綠色食品環境質量監測情況表》2份,報送市綠辦。
7. 產品檢測
7.1綠色食品定點產品監測機構自收到樣品、產品執行標准、《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檢測費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檢測工作,出具產品檢測報告2份,連同填寫的《綠色食品產品檢測情況表》2份,報送市綠辦。
8.預審
8.1市綠辦自收到檢查員現場檢查評估報告、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表》、《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調查人員明細表》、《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定點環境監測機構報送的《環境監測報告》及《綠色食品環境質量監測情況表》,定點產品檢測機構報送的《產品檢測報告》及《綠色食品產品檢測情況表》後3個工作日內簽署《市綠辦綠色食品預審情況表》,連同認證申請材料各一式二份報送浙江省綠色食品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綠辦)。
9.初審
9.1省綠辦收到市綠辦報送的上述材料後,5個工作日內做出初審結論。
9.2初審結論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補充說明」的,省綠辦向市綠辦發送《綠色食品認證初審通知單》。由市綠辦督促申請人在5個工作日內將補充材料報送市綠辦,市綠辦收到補充材料後3個工作日內報送省綠辦。
9.3初審結論為不合格的,省綠辦向市綠辦發送《綠色食品認證初審通知單》,由市綠辦通知申請人本生長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請。
9.4初審結論為「合格」的,省綠辦將上述材料及《省綠辦綠色食品認證情況表》報送中綠中心。
10. 認證審核
10.1 中綠中心認證處收到省綠辦報送材料及申請人直接寄送的《申請綠色食品認證基本情況調查表》後,2個工作日內下發受理通知書,書面通知申請人,並抄送省綠辦。省綠辦收到受理通知書後,發送市綠辦。
10.2 中綠中心認證處組織審查人員及有關專家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核,20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核結論。#p#分頁標題#e#
10.3 審核結論為「有疑問,需現場檢查」的,中綠中心認證處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檢查計劃,書面通知申請人,並抄送省綠辦,由省綠辦發送市綠辦。得到申請人確認後,5個工作日內派檢查員再次進行現場檢查。
10.4審核結論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補充說明」的,中綠中心認證處向申請人發送《綠色食品認證審核通知單》,同時抄送省綠辦,由省綠辦發送市綠辦。市綠辦在收到《綠色食品認證審核通知單》後,要求申請人在10個工作日內將補充材料報送市綠辦,市綠辦在5個工作日內報送省綠辦,省綠辦在5個工作日內報送中綠中心認證處。
10.5審核結論為「合格」或「不合格」的,中綠中心認證處將認證材料、認證審核意見報送綠色食品評審委員會。
11. 認證評審
11.1 綠色食品評審委員會自收到認證材料、認證處審核意見後10個工作日內進行全面評審,並做出認證終審結論。
11.2 認證終審結論分為兩種情況:
(1)認證合格
(2)認證不合格
11.3 結論為「認證合格」,執行第12條。
11.4 結論為「認證不合格」,評審委員會秘書處在做出終審結論2個工作日內,將《認證結論通知單》發送申請人,並抄送省綠辦,省綠辦發送市綠辦。本生產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請。
12. 頒證
12.1 中綠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將辦證的有關文件寄送「認證合格」申請人,並抄送省綠辦,由省綠辦發送市綠辦。市綠辦督促申請人在60個工作日內與中綠中心簽定《綠色食品標志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12.2中綠中心簽發證書。
12.3 省綠辦收到綠色食品使用證書、《綠色食品標志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登記後,發送市綠辦,由市綠辦發送申請人。
二、續展認證
1. 續展定義、條件
1.1續展是指綠色食品生產企業的產品在綠色食品標志使用許可期滿,按規定的時限和要求提出申請,經認證許可在該產品上繼續使用綠色食品標志。
1.2 續展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2.1企業年度檢查合格;
1.2.2企業應在綠色食品標志商標使用證(以下簡稱證書)有效期滿3個月前向所在地的市綠辦提出續展申請;
1.2.3產品(或原料)產地規模擴大或產地區域發生改變,如需進行產地環境質量監測,企業應在證書有效期滿5個月前向所在地的市綠辦提出續展申請;
1.2.4企業應根據產品生產季節,合理安排續展申請時間,保證續展申請時有適於抽樣檢測的產品。
2. 續展工作基本要求
2.1市綠辦應在證書有效期滿2個月前向省綠辦報送續展的有關材料。
2.2市綠辦應有計劃地組織安排綠色食品企業第三年度的年檢工作和續展工作。
2.3因年檢結論不合格被取消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的產品,自取消標志使用權後一年內不再受理該產品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申請。再行申請時,不按續展處理,按《綠色食品認證程序(試行)》執行。
2.4續展產品證書的起始時間與上一個周期的終止日期相銜接。
3. 續展申請
申請人向所在地市綠辦提交《綠色食品標志續展認證申請書》及以下材料(以下統稱續展申請材料):
(1)保證續展產品嚴格執行綠色食品標准和規范的聲明
(2)經核準的證書復印件
(3)續展期的原料供應購銷合同(包括公司與基地的協議或合同等)
(4)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 受理、文審
4.1市綠辦收到續展申請材料後,進行登記、編號,並在2個工作日內依據綠色食品標准和有關規定完成文審工作,向申請人發出《續展產品文審意見通知單》,同時抄送省綠辦。
4.2續展申請材料不齊全,要求申請人收到文審意見通知單後3 個工作日內提交補充材料。
4.3續展申請材料不合格,通知申請人本生產周期不再受理該產品申請,再行申請時,按《綠色食品認證程序(試行)》執行。
4.4續展申請材料合格,安排現場檢查和產品抽樣。
5. 現場檢查、產品抽樣
5.1續展認證檢查與第三年度年檢工作合並進行,由持有相應注冊專業類別檢查員證書的監管員(當監管員不具備條件時,由監管員和檢查員共同實施)2人或2人以上依據中綠中心《綠色食品檢查員工作手冊》和《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試行)》的有關規定,赴現場逐項檢查,3個工作日內完成續展現場檢查工作並向市綠辦遞交現場檢查評估報告及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
5.2現場檢查合格,安排產品抽樣:
5.2.1第三年度中綠中心抽檢合格產品,免產品抽樣檢驗。
5.2.2申請人提供了近一年內綠色食品產品質量定點監測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符合綠色食品產品檢驗項目和質量要求的,免產品抽樣檢驗。
5.2.3需要抽樣檢驗的產品,安排產品抽樣。檢查員依據中綠中心《綠色食品產品抽樣技術規范(試行)》進行產品抽樣和封樣,並填寫《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特殊產品(如動物性產品等)抽樣另行規定。
5.3申請人將已封樣品、產品執行標准、《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 和檢驗費寄送綠色食品產品質量定點監測機構。
5.4年檢和續展認證檢查不合格,不安排產品抽樣。一年內不再受理其申請。#p#分頁標題#e#
6. 環境監測
6.1經環境質量現狀調查確認,產品或產品原料產地范圍、產地面積、產地環境質量等均未發生改變的,免予環境監測。
6.2產品或產品原料產地范圍、產地面積、產地環境質量任一項發生改變,符合免測條件的,免予環境監測。有必要進行環境監測的,市綠辦自收到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後,2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綠色食品環境質量定點監測機構對變化范圍進行環境監測。
6.3綠色食品環境質量定點監測機構收到通知單後,20個工作日內出具環境監測報告,連同填寫的《綠色食品環境監測情況表》,報送市綠辦。
7.產品檢測
綠色食品產品質量定點監測機構自收到樣品後,15個工作日內完成檢測工作,出具產品檢測報告,連同填寫的《綠色食品產品檢測情況表》,報送中綠中心,同時抄送市綠辦。
8. 認證審核
8.1市綠辦收到檢查員現場檢查評估報告和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後,2個工作日內簽署意見,並將續展有關材料報送省綠辦。由省綠辦審核後報中綠中心。
8.2中綠中心收到上述材料、環境質量監測報告和產品檢測報告後,5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核結論。
8.2.1審核結論為「需要補充說明」的,中綠中心認證處向申請人發送《綠色食品認證審核通知單》,同時抄送省綠辦。省綠辦通知市綠辦要求申請人在10個工作日內將補充材料報送中綠中心,並抄送省、市綠辦。
8.2.2審核結論為「需再行現場檢查」的,中綠中心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檢查計劃,書面通知申請人,並抄送省綠辦,省綠辦及時通知市綠辦。得到申請人確認後,市綠辦在5個工作日內派檢查員再次進行現場檢查。
8.2.3審核結論為「不合格」的,本生產周期不再受理該產品申請。再行申請時,不按續展處理,按《綠色食品認證程序(試行)》執行。
8.3中綠中心主任做出續展認證結論。
9. 頒證
9.1中綠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將辦證通知寄送續展認證申請人,並抄送省綠辦,省綠辦及時通知市綠辦。
9.2申請人與中綠中心簽定《綠色食品標志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9.3中綠中心簽發證書。
Ⅷ 我在浙江武義磁力積木3c認證在哪裡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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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磁力積木是適用於14周歲以下兒童玩耍的玩具,則屬中國強制性CCC認證范圍,需符合兒童玩具安全標准GB 6675-2014的要求。中國玩具類產品CCC發證機構主要有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北京中輕聯認證中心等,玩具類產品CCC認證檢測資質的實驗室主要有中國家用電器研究院、中國進出口玩具檢測中心、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浙江省質量檢測科學研究院......等幾十家實驗室供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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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3C認證是什麼怎麼辦理都到那些部門辦理
是中國政府為保護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國家安全、加強產品質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製度。在中國質量認證中心辦理。
辦理流程:
1、 產品認證申請
(1) 凡生產CCC目錄內產品的企業,具有法人地位,並承諾在認證過程中承擔應負的責任和義務的企業,向認證機構提供申請。
(2) 認證機構對資料進行評審,將向申證企業發出「認證收費通知」和「送樣通知」。
(3) 在確認申證企業已交納認證費用後,將向檢測機構下達測試任務。
(4) 申證企業接到「送樣通知」後,應及時按要求將樣品送交指定的檢測機構。
(5) 申請費收費標准為600元/單元
2、 產品型式試驗
(1) 接到樣品後檢測機構將按申證產品所依據的標准及技術要求進行檢測試驗。
(2) 型式試驗合格後,檢測機構按規定的報告格式出具型式試驗報告,送交認證機構進行評定。
(3) 型式試驗時間一般為整機30個工作日(因檢測項目不合格,企業進行整改和復試的時間不計算在內)。當整機的安全件需要進行隨機試驗時,按安全件最長的試驗時間計算(從收到樣品和檢測費用起計算)。
(4) 產品檢測費按國家認監委國認證函(2002)111號文件執行。
3、工廠質量保證能力檢查
(1) 對初次申請認證的企業,認證機構在收到檢測機構產品試驗合格結果的報告後,將向申證企業發出工廠檢查通知,同時向認證機構工廠檢查組下達工廠檢查任務函。
(2) 檢查人員根據《產品認證工廠質量保證能力》的要求對申證企業進行現場檢查,並抽取一定的樣品對檢測結果的一致性進行核查。
(3) 工廠檢查合格後,檢查組應按規定的報告格式出具工廠檢查報告,送交認證機構進行審核評定。
(4) 工廠審查後提交報告時間一般為5個工作日,以審核員完成現場審查,收到生產廠遞交的不合格糾正措施報告之日起計算。
(5) 工廠審查費收費標准為每個監督審核員每個工作日3500元。
4、認證結果評定及批准認證證書
(1) 認證機構合格評定人員接到產品型式試驗報告和工廠審查報告後,根據認證機構對認證結果的評定要求做出評定。
(2) 認證機構領導將根據評定結果簽發認證證書。
(3) 認證結論評定、批准時間以及證書製作時間一般不超過5個工作日。
(4) 批准與注冊(含證書費)收費標准為每800元/單元。
5、獲證後的監督
(1) 認證機構對獲證企業的監督每年不少於一次;
(2) 認證機構將按批準的認證監督計劃向獲證企業發出認證監督檢查和年金收費通知,同時向監督檢查組下達監督任務通知,獲證企業應根據要求做好准備。
(3) 認證機構合格評定人員對監督檢查組遞交的「監督檢查報告」和檢測機構遞交的「抽樣檢測試驗報告」進行評定,評定合格的獲證企業可繼續保持認證證書。
(4) 監督復查費按不超過認證時的工廠審查費和產品檢測費的各25%收取。
6、費用的補充說明
(1) 單元的劃分原則上是依據產品型號
(2) 年金標准為獲得產品每年400元/單元。
(3) 認證標志費
標志費的具體收費標准為:8毫米標志每枚0.07元;15毫米標志每枚0.14元;30毫米標志每枚0.28元;45毫米標志每枚0.52元;60毫米標志每枚0.56元。標志批准使用費標准為每一種標志使用形式每年1000元。
(9)浙江產品認證哪裡辦理擴展閱讀
一、認證意義
「3C」認證,是產品進入市場的通行證,是安全的防火牆。「3C」認證是一種對產品的合格評定,有了這個評定的標志,消費者才能對自己使用的產品感到放心。
作為與安全方面密切相關的家庭用電產品,認清是否有「3C」標志,是避免購買偽劣產品的基本方式,沒有「3C」標志的,肯定未進行相關檢驗和認證,沒有安全保障。
目前家庭用電產品中,國家對部分產品尚未制定統一的認證標准,這類產品包括電子類產電話、電視、信息等弱電產品,因此這些產品無「3C」標志是正常的。
二、在中國
中國政府為兌現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於2001年12月3日對外發布了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從2002年5月1日起,國家認監委開始受理第一批列入強制性產品目錄的19大類132種產品的認證申請。
其是中國政府按照世貿組織有關協議和國際通行規則,為保護廣大消費者人身和動植物生命安全,保護環境、保護國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製度。
Ⅹ CE認證在哪裡可以辦理呀求解答。
「CE」標志是一種安全認證標志,被視為製造商打開並進入歐洲市場的護照。CE代表歐洲統一(CONFORMITE EUROPEENNE)。凡是貼有「CE」標志的產品就可在歐盟各成員國內銷售,無須符合每個成員國的要求,從而實現了商品在歐盟成員國范圍內的自由流通。
CE是法語COMMUNATE EUROPEIA的縮寫,英文意思為EUROPEAN CONFORMITY,即歐洲共同體,事實上,CE還是歐共體許多國家語種中的"歐共體"這一片語的縮寫,原來用英語片語EUROPEAN COMMUNITY 縮寫為EC,後因歐共體在法文是COMMUNATE EUROPEIA,義大利文為COMUNITA EUROPEA,葡萄牙文為COMUNIDADE EUROPEIA,西班牙文為COMUNIDADE EUROPE等,故改EC為CE。
在歐盟市場「CE」標志屬強制性認證標志,不論是歐盟內部企業生產的產品,還是其他國家生產的產品,要想在歐盟市場上自由流通,就必須加貼「CE」標志,以表明產品符合歐盟《技術協調與標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這是歐盟法律對產品提出的一種強制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