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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產品公示多久能發采購公告

發布時間: 2022-05-10 22:44:32

① 單一來源采購公示幾天

法律分析:單一來源采購供應商公示期限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八條 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准,符合政府采購法第31條第一項規定情形,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采購人應當將采購項目信息和唯一供應商名稱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在所在地財政局指定媒體上發布招標公告,說明采購項目基本情況和採用單一來源的理由,公告期,5個工作日內。

② 政府采購需要公示嗎要公示多長時間

看是採取什麼方式采購了,如果是公開招標和競爭性談判,就必須公示,從招標公告上網到投標截止,不得少於二十天。中標公告是公示七天,無質疑就可以簽合同。但如果是詢價或單一來源采購,就不一定要上網了。還有定點采購也不用上網公示。

③ 政府采購單一來源公示後多久可以開標

政府采購公告時間不能包括開標時間,公告時間至開標開始時截止,即公告到期時投標活動隨之結束,同時開標活動開始。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四章 開標、評標與定標第三十八條 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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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范圍

(1)采購主體

政府采購活動中的采購主體包括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國家機關是指依法享有國家賦予的行政權力,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以國家預算作為獨立活動經費的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

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團體組織是指我國公民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2)采購資金

采購人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采購的,屬於政府采購的管理范圍。財政性資金包括預算資金、預算外資金和政府性基金。使用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借款,視同為財政性資金。

④ 采購意向發出多久出采購公告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7-12

⑤ 招標公告公示期一般幾天

招標公示期一般不得少於三天,招標公示期分以下三種情況:
1、公開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不少於3日;
2、公開招標的政府采購項目要長期公示;
3、公開招標的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
需要明確中標候選人公示與中標結果公示的不同,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
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由於以上中標候選人的公示環節,已經充分公布了中標候選人的信息,並保障了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提出異議的權利,因此中標結果的公示性質僅僅是一種告知性公示,只是向社會公布中標結果,因此對此也沒有時間規定。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二條 投標文件中有含義不明確的內容、明顯文字或者計算錯誤,評標委員會認為需要投標人作出必要澄清、說明的,應當書面通知該投標人。投標人的澄清、說明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評標委員會不得暗示或者誘導投標人作出澄清、說明,不得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第五十四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⑥ 進口產品論證用公示嗎,一般公示多久

一般來說這種論證是需要一定的公司的,一般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應該是公示15天

⑦ 請問政府采購所有程序公告日都是幾天。公開招標不少於20天。競爭性談判和詢價采購和邀請招標呢

公開招標公告的時間是最短5個工作日,20日是指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的最少時間。

邀請招標的資格預審公告期限是不得少於7個工作日。

競爭性談判和詢價采購方式目前無明確統一規定,地方政府如山東省魯財庫〔2007〕35號文件《山東省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中有提到:

(第十七條)競爭性談判資格公告的期限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

(第二十條)自談判文件發出之日起至參加談判供應商遞交報價文件截止之日止,一般項目不得少於7個工作日,大型或技術復雜項目不得少於10個工作日。

(第三十八條)從詢價采購文件或詢價函發出之日至規定的報價截止之日,不得少於2個工作日。

(7)進口產品公示多久能發采購公告擴展閱讀:

具體的政府采購制度是在長期的政府采購實踐中形成的對政府采購行為進行管理的一系列法律和慣例的總稱。具體來說,政府采購制度包括以下內容:

一、政府采購政策,包括采購的目標和原則;

二、政府采購的方式和程序;

三、政府采購的組織管理。

相對於私人采購而言,政府采購具有如下特點:

一、資金來源的公共性

二、非盈利性

三、采購對象的廣泛性和復雜性

四、規范性

五、政策性

六、公開性

七、極大的影響力

政府采購的主體是政府,是一個國家內最大的單一消費者,購買力非常大。據統計,歐共體各國政府采購的金額占其國內生產總值的14%左右(不包括公用事業部門的采購)。

美國政府在20世紀90年代初每年用於貨物和服務的采購就占其國內生產總值的26%-27%,每年有2000多億美元的政府預算用於政府采購。

正因為如此,政府采購對社會經濟有著非常大的影響,采購規模的擴大或縮小,采購結構的變化對社會經濟發展狀況、產業結構以及公眾生活環境都有著十分明顯的影響。正是由於政府采購對社會經濟有著其他采購主體不可替代的影響,它已成為各國政府經常使用的一種宏觀經濟調控手段。

政府采購范圍

(1)采購主體

政府采購活動中的采購主體包括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國家機關是指依法享有國家賦予的行政權力,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以國家預算作為獨立活動經費的各級機關。

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團體組織是指我國公民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2)采購資金

采購人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進行采購的,屬於政府采購的管理范圍。財政性資金包括預算資金、預算外資金和政府性基金。使用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借款,視同為財政性資金。

(3)采購內容和限額

政府采購的內容應當是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貨物、工程和服務,或者雖未列入《集中采購目錄》,但采購金額超過了規定的限額標準的貨物、工程和服務。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政府采購最低限額標准由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中的采購內容一般是各采購單位通用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如計算機、列印機、復印機、傳真機、公務車、電梯、取暖鍋爐等貨物,房屋修繕和裝修工程,會議服務、汽車維修、保險、加油等服務。

中央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采購內容還包括在中央部門內通用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如防汛抗旱和救災物資、醫療設備和器械、氣象專用儀器、警用設備和用品、質檢專用儀器、海洋專用儀器等。《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中的采購內容,無論金額大小都屬於政府采購的范圍。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的采購內容,采購金額超過政府采購的最低限額標準的,也屬於政府采購的范圍。

⑧ 招標公告的公示期是多久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十五條規定:

招標人應當按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出售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自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五日。
也就是說,招標公告的公示期最短不得少於五日,但是我國招投標法律並未對招標公告的具體公示時間做出要求。

⑨ 采購法規定詢價采購的公示期是多少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采購法》規定詢價采購的公示期一般為7天,也可以為10天或15天。
詢價采購是指采購人向有關供應商發出詢價單讓其報價,在報價基礎上進行比較並確定最優供應商的一種采購方式。采購的貨物規格、標准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以採用詢價方式采購。
確定被詢價的供應商主觀性和隨意性大。被詢價對象應由詢價小組確定,但是往往被采購人或代理機構「代勞」,在確定詢價對象時會憑個人好惡取捨,主觀性較大。法律還規定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於三家的供應商,一些采購人和代理機構怕麻煩不願意邀請過多的供應商,只執行法律規定的「下限」,某代理機構的詢價資料中被詢價的供應商一律為三家,還有些詢價項目,參與的供應商只有二家,甚至僅有一家。詢價一般不設詢價保證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采購法》第二十五條 政府采購當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其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應商參與競爭。
供應商不得以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評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競爭性談判小組的組成人員、詢價小組的組成人員行賄或者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或者成交。
采購代理機構不得以向采購人行賄或者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謀取非法利益。
第四十條 採取詢價方式采購的,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詢價小組。詢價小組由采購人的代表和有關專家共三人以上的單數組成,其中專家的人數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詢價小組應當對采購項目的價格構成和評定成交的標准等事項作出規定。
(二)確定被詢價的供應商名單。詢價小組根據采購需求,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於三家的供應商,並向其發出詢價通知書讓其報價。
(三)詢價。詢價小組要求被詢價的供應商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
(四)確定成交供應商。采購人根據符合採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並將結果通知所有被詢價的未成交的供應商。

⑩ 在政府采購網公示期多久

在政府采購網上公示什麼政府采購信息? 招標公告?中標公告?投訴處理決定?
根據《政府采購法》和《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政府采購涉及公告的期限總結如下:
公開招標: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於二十日。投標供應商對中標公告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公告發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采購單位提出質疑。招標采購單位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十五日前,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發布更正公告,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
邀請招標:資格預審公告的期限不得少於七個工作日。
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招標采購單位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十五日前,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發布更正公告,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

《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第二章政府采購信息公告范圍與內容:第八條除涉及國家秘密、供應商的商業秘密,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予保密的政府采購信息以外,下列政府采購信息必須公告:
(一)有關政府采購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
(二)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購目錄、政府采購限額標准和公開招標數額標准;
(三)政府采購招標業務代理機構名錄;
(四)招標投標信息,包括公開招標公告、邀請招標資格預審公告、中標公告、成交結果及其更正事項等;
(五)財政部門受理政府采購投訴的聯系方式及投訴處理決定;
(六)財政部門對集中采購機構的考核結果;
(七)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不良行為記錄名單;
(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公告的其他政府采購信息。
第九條除本辦法第八條規定內容外,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可以根據管理需要,增加需要公告的政府采購信息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