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產品的商標,包裝及售後服務都是產品的組成部分嗎
嚴格來說不屬於產品的組成部分,但與產品密不可分,所以很難界定,客戶有時候也許就是因為產品的商標,包裝及售後服務而購買你的產品的。
⑵ 品牌屬於產品的整體概念的什麼部分
有行產品。包括特色,包裝,質量,款式,品牌
⑶ 商標的具體概念
商標是用來區別一個經營者的品牌或服務和其他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的標記。
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准注冊的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如果是馳名商標,將會獲得跨類別的商標專用權法律保護。
商標通過確保商標注冊人享有用以標明商品或服務來源,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以獲取報酬的專用權,而使商標注冊人受到保護。
從廣義上講,商標通過對商標注冊人加以獎勵,使其獲得承認和經濟效益,而對全世界的積極和進取精神起到促進作用。
商標保護還可阻止諸如假冒者之類的不正當競爭者用相似的區別性標記來推銷低劣或不同產品或服務的行為。這一制度能使有技能、有進取心的人們在盡可能公平的條件下進行商品和服務的生產與銷售,從而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
商標是產品與包裝裝潢畫面的重要組成部分,設計精美、寓意深刻、新穎別致、個性突出的商標,能很好地裝飾產品和美化包裝,使消費者樂於購買。
(3)商標屬於產品的哪個部分擴展閱讀:
如何判斷注冊商標是否具有欺騙性?近日,浙江塔牌紹興酒有限公司(下稱塔牌公司),與中糧長城酒業有限公司(下稱中糧酒業公司)之間的糾紛,再次為商標申請人敲響了「欺騙性商標」的警鍾。
近日,雙方糾紛有了新的進展。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法院認定第10895337號「塔牌 手工冬釀PAGODABRANDDONGNIANG及圖」商標(下稱爭議商標)在除黃酒以外的其他核定商品上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製作工藝、加工方式、生產時間等特點產生誤認,其使用在米酒、清酒、黃酒等第35類商品上具有欺騙性。
至此,雙方糾紛暫告一段落,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稱商評委)對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的裁定最終被撤銷,而且被判令針對中糧酒業公司就爭議商標所提出的無效宣告請求重新作出裁定。
注冊商標遭遇被無效危機
記者了解到,塔牌公司於1995年1月注冊成立,2013年10月被認定為傳統純手工紹興黃酒釀造示範基地。
爭議商標由塔牌公司於2012年5月10日向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後經異議程序准予注冊,2013年8月14日核定使用在果酒(含酒精)、葡萄酒、酒精飲料(啤酒除外)、米酒、清酒、黃酒、料酒、燒酒等第33類商品上。
2016年2月2日,中糧酒業公司針對爭議商標向商評委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主張爭議商標使用在酒類產品上是對產品製作工藝、加工方式、品質的直接描述,缺乏商標應有的顯著特徵。
同時,「手釀」系列商標系中糧酒業公司獨創,其對「手釀」商標享有在先使用權利,爭議商標與其已經在先使用並具有較高知名度的「手釀」與「黃中皇手釀」等系列商標構成近似,系對其商標的搶注,損害了其在先使用權。
此外,爭議商標的注冊具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產生誤認,爭議商標的注冊將擾亂市場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據悉,在法定期限內,塔牌公司並未向商評委進行答辯。
2016年10月28日,商評委作出無效宣告請求裁定認為,爭議商標整體並未直接表示核定使用商品的製作工藝、加工方式等特點,亦不屬於有害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產生其他不良影響的標志。
中糧酒業公司沒有其將「手釀」作為商標單獨使用的證據,而且爭議商標與中糧酒業公司所主張在先使用並有一定知名度的「黃中皇手釀」系列商標在呼叫、外觀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塔牌公司並未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中糧酒業公司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但是商評委認為,爭議商標注冊使用在葡萄酒、黃酒等酒類商品上,易使消費者認為其標明的商品是在冬天手工釀造而成,進而對爭議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的製作工藝、加工方式、生產時間等特點產生誤認。綜上,商評委裁定對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塔牌公司不服商評委所作裁定,隨後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並向法院提交了「塔牌手工冬釀」產品檢驗報告、「塔牌手工釀造」工藝介紹、「塔牌手工冬釀」黃酒所獲得的榮譽等證據,據此主張該公司的「手工冬釀」產品系在冬天低溫狀態下采手工釀造工藝醞釀而成,「手工冬釀」系列產品具備爭議商標表現的特點,不會使消費者產生誤認。
是否具有欺騙性得以釐清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手工冬釀」是酒類商品的一種加工工藝和方法,意為「手工冬天釀造」,塔牌公司提交的證據能夠證明其生產的黃酒採用了手工釀制的方法,爭議商標的描述既沒有背離商品的固有特性也沒有與事實不符,所以爭議商標不具有欺騙性。
同時,爭議商標中的「塔牌及圖」與爭議商標核定使用商品沒有直接聯系,具有較強的顯著性,雖然「手工冬釀」是酒類商品的一種加工工藝和方法,但相關公眾系通過商標整體進行商標識別,在「塔牌及圖」具有較強顯著性的情況下,爭議商標不宜被認定為不具顯著特徵。
綜上,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判決撤銷商評委所作裁定,並判令商評委重新作出裁定。
商評委不服一審判決,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稱,「手工冬釀」是一種加工工藝,用來描述指定商品的製作工藝、加工方式等特點。爭議商標中的漢字組合「手工冬釀」在該標志中相對獨立,為其顯著認讀部分。
爭議商標核定使用在葡萄酒、燒酒等酒類商品上,容易使相關公眾對爭議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的製作工藝等特點產生誤認。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爭議商標由中文「塔牌」與「手工冬醸」、英文「PAGODABRANDDONGNIANG」及圖形組合而成,「塔牌」與「手工冬醸」均屬於爭議商標的顯著識別部分。
雖然「手工冬釀」是黃酒商品的一種加工工藝和方法,但依據在案證據不足以認定爭議商標在黃酒商品上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製作工藝、加工方式、生產時間等特點產生誤認。
但是,爭議商標在葡萄酒、米酒、燒酒等其他核定商品上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對相關商品的製作工藝、加工方式、生產時間等特點產生誤認,爭議商標在上述商品上的使用具有欺騙性。
綜上,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駁回商評委上訴,維持一審判決。(王國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商標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如何判斷注冊商標是否具有欺騙性?
⑷ 商標、logo、品牌之間有什麼關系或者區別嗎
品牌和商標其實是一樣的,商標(品牌)代表一個產品的名稱,區分於其他產品,同時也區分該產品的服務來源(是屬於哪個企業的)。
還有一種屬於商號,比如可口可樂公司旗下品牌有可口可樂、雪碧、芬達,其中可口可樂既屬於商號(因為公司名稱就是可口可樂,但是在中國商號只受市工商部分保護)也屬於商標,雪碧和芬達只屬於商標。
商標(品牌)分為三種狀態:
已注冊(注冊代表受法律保護)、已申請但未注冊成功、未注冊,這三種是由法律狀態所區分。
⑸ 商標是什麼商標的概念
商標的具體含義
商標(英文TradMark),是指生產者、經營者為使自已的商品或服務與他人的商品或服務相區別,而使用在商品及其包裝上或服務標記上的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所構成的一種可視性標志。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orld Intellectnal Proporty Organization ,簡稱WIPO)對商標的定義為:商標是用來區別某一工業或商業企業或這種企業集團的商品的標志。
國際保護工業產權協會(AIPPI)在柏林大會上曾對商標作出的定義:"商標是用以區別個人或集體所提供的商品及服務的標記".
法國政府在其《商標法》中則表述為:"一切用以識別任何企業的產品、物品或服務的有形標記均可視為商標".
商標具有的特徵為:
(1)商標是用於商品或服務上的標記,與商品或服務不能分離,並依附於商品或服務。
(2)商標是區別於他人商品或服務的標志,具有特別顯著性的區別功能, 從而便於消費者識別。商標的構成是一種藝術創造。
(3)商標是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的可視性標志。
(4)商標具有獨占性。使用商標的目的就是為了區別與他人的商品或服務,便於消費者識別。所以,注冊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具有專用權、受到法律的保護,未經商標權所有人的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與該注冊商標相同或相類似的商標,否則,即構成侵犯注冊商標權所有人的商標專用權,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商標是一種無形資產,具有價值。商標代表著商標所有人生產或經營的質量信譽和企業信譽、形象,商標所有人通過商標的創意、設計、申請注冊、廣告宣傳及使用,使商標具有了價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標的價值可以通過評估確定。商標可以有償轉讓,經商標所有權人同意,許可他人使用。
(6)商標是商品信息的載體,是參與市場競爭的工具。生產經營者的競爭就是商品或服務質量與信譽的競爭,其表現形式就是商標知名度的競爭,商標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務的競爭力就越強。
使用在商標上的符號:
TM——商標符,指已經向商標局登記(申請注冊)、或持有人聲明擁有權利的商品商標。
SM——同上,用於服務商標。
R——注冊符,指已經商標局核准注冊的商標。
商標的具體含義
⑹ 商標是不是品牌,兩者之間有什麼聯系
可以這么簡單理解,商標都是品牌,但品牌不一定注冊了商標,比如很多老字型大小,就沒有注冊商標,被別人搶注了
⑺ 商標是什麼意思
商標是用來區別一個經營者的品牌或服務和其他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的標記。
根據《商標法》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准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 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製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第四十八條 本法所稱商標的使用,是指將商標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用於識別商品來源的行為。
⑻ 什麼是商標
你好,商標是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在其生產、製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上或者服務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務上採用的,用於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聲音、顏色組合,或上述要素的組合,具有顯著特徵的標志,是現代經濟的產物。在商業領域而言,商標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作為商標申請注冊。經國家核准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受法律保護。商標通過確保商標注冊人享有用以標明商品或服務,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以獲取報酬的專用權,而使商標注冊人受到保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條的規定,從事生產、製造、加工、揀選、經銷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
根據《商標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計算。有效期期滿之前十二個月可以進行續展並繳納續展費用,每次續展有效期仍為十年。續展次數不限。如果在這個期限內未提出申請的,可給予 6 個月的寬展期。若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續展注冊的,商標局將其注冊商標注銷並予公告。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