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三包服務是哪三包規定時間
三包是指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三包的期限分別有7日、15日、30日、90日、5年的規定。
三包的期限規定: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
4、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所謂「三包」是指包修、包換、包退。對商品或服務實行「三包」,是經營者對商品(服務)承擔質量保證的一種方法。其意義有二:一是促進經營者保證商品或者服務達到國家規定的質量要求;二是有助於消費者的消費需求得到最大程度的實現,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三包的基本內容是:經營者對所經營的商品(服務)在一定期限內若發生質量問題,便有免費修理、更換、退貨的義務,如果經營者不履行此義務,則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1)產品三包是多少天擴展閱讀:
在《產品質量法》和《消法》頒布以前,國家只規定了對大宗家用電器產品實行「三包」。但是隨著我國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產品質量問題大量出現,消費者怨聲載道,因此《產品質量法》不僅進一步明確修理、更換、退貨制度,而且擴大了「三包」范圍,從大宗家用電器產品、—耐用消費品擴大到了受《產品質量法》調整的所有能夠適用「三包」的產品,以充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然而有部分消費者甚至經營者,由於不熟悉《產品質量法》,以為「三包」范圍僅限於國家規定必須實行三包的家用電器和部分耐用消費品(即列入《實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錄》的商品),這是當前廣泛存在的對「三包」認識的一個誤區,為此本書將在以下條目中對「三包」的范圍和內容作出盡可能詳細的解釋。
❷ 國家對家居產品的三包規定是什麼期限是多少
有規定。最低保修期限是兩年。
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依據產品不同,三包規定的保修期也是不同,具體時間規定如下: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
(1)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l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一年,主要部件(主板、液晶屏、背光模組)為三年。
(2)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4、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5、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三包產品
1、第一批實施三包的部分產品共18種:自行車、彩電、黑白電視、家用錄像機、攝像機、收錄機、電子琴、家用電冰箱、洗衣機、電風扇、微波爐、吸塵器、家用空調器、吸排油煙機、燃氣熱水器、縫紉機、鍾表、摩托車。
2、新三包規定中明確,實行三包的產品目錄將由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和調整。
3、隨著平板電視機、行動電話、固定電話、微型計算機、家用視聽產品等五類新產品的加入,我國共有23種產品納入「三包"政策范圍之內。
4、進口產品同樣適用於新三包規定。
5、未納入新三包規定的產品,出現了質量問題,銷售者均應依法負責修理、更換、退貨並賠償由此而受到的損失。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三包政策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天貓家居推「終生質保」服務:最長延至30年
❸ 家用電器三包有效期是多少天
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退貨、更換、維修」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那麼,家用電器三包有效期是多少天呢?
了解到「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1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分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
新《消法》規定:「沒有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那麼,作為已經出台了三包規定的家電產品,三包有效期該如何計算呢,而《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屬於部門行規,因此,處理這類問題時應該以新《消法》為准,「在具體的執行過程中,也可能會出現由於理解的偏差,造成執行上存在差異的情況。」
據了解,一般家用電器、手機等商品的三包期為一年。在三包有效期內,商品出現質量問題,商家維修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另外家電「包修」與「保修」意義也不同,「保修期」只是保證修理,是指非三包商品的「保修期」或者三包商品除去第一年以後的「保修期」。在這個期限內,商家為消費者維修商品,雖然不收取維修費用,但需消費者支付一定的材料費。
值得一提的是,消費者在購買家電商品時,一定要注意商家是否把包修期限明確寫入產品說明書及包(保)修卡上,最好要求商家對產品「保修」的具體項目、收費情況等出具文字說明。
最後,友情提醒,不少網友發現家電壞了,喜歡先自己修修看,實在不行才去找專業人員。孰不知,這樣的做法會直接危害到自己的生命健康。曾經有報道一市民因自行修理家中的電視,結果電視沒修好,卻引發了一場燃燒事故。故,建議用戶如果家電壞了,盡量找正規單位的專業維修人員修理
❹ 國家新三包規定是什麼
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退貨、更換、維修」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保證辦法。需要注意的是三包政策對應的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造成的故障服務。是屬於產品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
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出現以下情況,有權要求經銷者承擔三包責任。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沒有說明的;
2.不符合明示採用的產品標准要求;
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
5.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新的三包政策規定三包時間。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
4.「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5.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❺ 國家三包有效期是多久
法律分析:三包是指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三包的期限分別有7日、15日、30日、90日、5年的規定。《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一)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的(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四)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五)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三包時間范圍,7天:商品在購買7天內,出現質量性能故障問題。可以退貨換貨或者維修。15天:商品在購買15天內,出現質量問題導致的無法使用,可以換貨或者維修。三包有效期從提走商品日開始計算。家電等有效期基本是一年,主要零部件是一到三年左右,整機的三包期限是半年到一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第八條 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及三包憑證辦理修理、換貨、退貨。
第九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一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和證明,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者按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退貨,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二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第十三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換貨條件的,銷售者因無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願調換其他型號、規格產品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願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對已使用過的商品按本規定收取折舊費。折舊費計算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其中應當扣除修理佔用和待修的時間。
❻ 商品的三包指什麼
三包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
三包政策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屬於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
國家三包法對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第一條 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明確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稱為三包)的責任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規定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部分商品,系指《實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中所列產品。目錄由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商業主管部門、工業主管部門共同制定和調整,由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發布。
第三條 列入目錄的產品實行誰經銷誰負責三包的原則。銷售者與生產者、銷售者與供貨者、銷售者與修理者之間訂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規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
第四條 目錄中規定的指標是履行三包規定的最基本要求。國家鼓勵銷售者和生產者制定嚴於本規定的三包實施細則。
本規定不免除未列入目錄產品的三包責任和銷售者、生產者向消費者承諾的高於列入目錄產品三包的責任。
(6)產品三包是多少天擴展閱讀:
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出現以下情況,有權要求經銷者承擔三包責任。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沒有說明的;
2.不符合明示採用的產品標准要求;
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
5.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❼ 新的鞋類三包規定
國家鞋類三包規定:
第一條 :鞋類商品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30天;
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90天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包括有效憑證)之日起計算。
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或三包憑證,經營者予以退貨、更換、修理。
皮面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為3個月、革鞋、布面鞋、漆皮鞋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為1個月。
第二條 :鞋類商品有下列質量問題的,經營者承擔退貨、更換、修理的「三包」責任。
(一)出現嚴重脫膠(有側幫縫線的除外)、裂漿、裂面、裂綁、裂底、斷跟、泛硝、表皮脫落、塌芯、釘頭突出、網面破裂(如旅遊鞋)等質量問題的;
(二)經消費者協會認定有其他質量問題的;
(三)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條: 鞋類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出現本辦法第三條所列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選擇退貨、更換或者修理。
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性退清貨款。
(7)產品三包是多少天擴展閱讀:
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出現以下情況,有權要求經銷者承擔三包責任。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沒有說明的;
2.不符合明示採用的產品標准要求;
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
5.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❽ 產品質量保證期限是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
依據產品不同,三包規定的保修期也是不同,具體時間規定如下: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六條 消費者協會和其他消費者組織是依法成立的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
第三十七條 消費者協會履行下列公益性職責:
(一)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咨詢服務,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引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
(二)參與制定有關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准;
(三)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四)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五)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六)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鑒定,鑒定人應當告知鑒定意見;
(七)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訴訟;
(八)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各級人民政府對消費者協會履行職責應當予以必要的經費等支持。
消費者協會應當認真履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職責,聽取消費者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社會監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費者組織依照法律、法規及其章程的規定,開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