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把東西賣的超過原有價格的3倍是否構成犯罪
屬於違法行為。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一交易場所同時使用兩種標價簽或者價目表,以低價招徠顧客並以高價進行結算的。存在價格欺詐的情況下,是可以進行索賠的。虛構原價,虛構降價原因,虛假優惠折價,謊稱降價或者將要提價,誘騙他人購買的。
法律分析
根據法律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這種價格違法行為通常稱作價格欺詐行為,又稱欺騙性價格表示,是指經營者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條件,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以下價格行為構成價格欺詐行為。1、標價簽、價目表等所標示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質地、計價單位、價格等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准等有關內容與實際不符,並以此為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購買的。2、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一交易場所同時使用兩種標價簽或者價目表,以低價招徠顧客並以高價進行結算的。3、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誘導他人與其交易的。4、標示的市場最低價、出廠價、批發價、特價、極品價等價格表示無依據或者無從比較的。5、降價銷售所標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務,其折扣幅度與實際不符的。6、銷售處理商品時,不標示處理品和處理品價格的。7、採取價外饋贈方式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不如實標示饋贈物品的品名、數量或者饋贈物品為假劣商品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第十四條 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一)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二)在依法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積壓商品等商品外,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三)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四)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務,對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其他經營者實行價格歧視;(六)採取抬高等級或者壓低等級等手段收購、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變相提高或者壓低價格;(七)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牟取暴利;(八)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
Ⅱ 商品價格高於市場價多少可以投訴
法律分析:超過30%一般為不合理價格可以投訴。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物價過高的,公民可以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進行舉報投訴,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制度。哄抬物價是屬於違法的行為,價格管理部門可以對其進行處罰。
法律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
第七條 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八條 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採取抬高等級或者壓低等級等手段銷售、收購商品或者提供服務,變相提高或者壓低價格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Ⅲ 我國有沒有規定商品售價超過進價的幾倍或怎樣的是違法的
我國沒有規定商品售價超過進價的幾倍銷售屬於違法的行為,只有某些商品超過市場價格的數倍或超出政府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價格的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一條 經營者進行價格活動,享有下列權利:
(一)自主制定屬於市場調節的價格;
(二)在政府指導價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價格;
(三)制定屬於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產品范圍內的新產品的試銷價格,特定產品除外;
(四)檢舉、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價權利的行為。
第十二條 經營者進行價格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執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和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
(3)產品不得高於市場價多少倍擴展閱讀: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九條經營者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一)超出政府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價格的;
(二)高於或者低於政府定價制定價格的;
(三)擅自製定屬於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范圍內的商品或者服務價格的;
(四)提前或者推遲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
(五)自立收費項目或者自定標准收費的;
(六)採取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擴大收費范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的;
(七)對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的;
(八)違反規定以保證金、抵押金等形式變相收費的;
(九)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服務並收費的;
(十)不按照規定提供服務而收取費用的;
(十一)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其他行為。
Ⅳ 超出市場價多少倍屬於違法
商品價格高於市場價多少算違法?
商品價格高於市場價30%就算違法。
超過30%一般為不合理價格可以投訴。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物價過高的,公民可以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進行舉報投訴,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制度。
哄抬物價是屬於違法的行為,價格管理部門可以對其進行處罰。
價格受哪些因素激凱影響?
1、產品采購成本
不管做什麼都是存在成本的,沒有一上來就賺到錢的,所以要考慮的第一點就是采購成本。
一個產品的生產成本包括原材料、研發製造經費、運輸成本、工廠本身所得利潤等方面,有創新思想的賣家可能會在此基礎上做稍微變動,成本也會再增加一點。
2、產品質量
賣家有的是自己有工廠,產品品質方面不用擔心,沒有工廠的賣家需要在市場上采購,采購商品品質高低直接影響到商品定價,進貨成本高的賣家再稍加利潤,整個商品包裝下來定價不會低。
3、期望利潤
賣家的預期利潤也是影響定價的一大因素。賣家將商品售賣出去需要投入前期的大量人力物力成本。
根據對產品本身會取得的市場反應去考慮是否對成本加大利潤,判斷有沒有必要投入過多成本,想要取得的利潤又是多少都會反映在定價上。
4、市場供求比
競爭對手市場所需對產品價格也有很明顯的落差比。當一個新品出現大受歡迎而庫存又不充裕的情況出現,商品供小於求,物以稀為貴價格會隨之上漲。
也可以成為飢餓營銷;當賣家准備了大量存貨,買家購買的時候選擇多樣化,為了增大產品競爭力,價格下調也是不可避免的。
5、競爭對手
競爭對手是免費的最佳的老師,在一個相對來說較大的購物平台上,一個產品肯定不止漏鉛羨一個賣家,與競爭對手價格相差太大不是明智的選擇,競爭對手的定價是賣家定價,調整的參考依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第四十二條
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
經營者被責令暫停相關營業而不停止的,或者轉移、隱匿、銷毀依法登記保存的財物的,處相關營業所得或者轉移、隱匿、銷毀的財物價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
拒絕按照規定提供監督檢查所需資料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的,責令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以罰款。
第四十五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或者各級人民政府有關返拍部門違反本法規定,超越定價許可權和范圍擅自製定、調整價格或者不執行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的,責令改正,並可以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Ⅳ 當手機價格超出市場價3倍屬不屬於違法
當手機價格超出市場價3倍屬於違法行為。
法律分析
交易商品價格超出市場價太多屬於哄抬物價,其含義是投機者們意在強行抬高價格水平的交易活動,其手段有散布謠言和按略高於現行價格的價格水平輸入指令等。哄抬物價是投機商人牟取暴利的手段之一,它直接損害廣大消費者的利益,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秩序,是一種投機違法行為。處罰哄抬物價的法律依據是價格法中的相關規定,商品的價格是基於當地的生產經營以及居民需要情況來確定的,商家不得隨意更改物價,或者哄抬物價,否則是需要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的。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市場價格定價首先是要和商標的實際的價值符合。其次價格應該和市場的大部分同等商標價格符合,不能過高或者過低來擾亂市場秩序。並且對商品的產地、原價以及進購方式有所隱瞞的話,那麼也是屬於市場價格欺詐行為。商家或者經營者利用非法手段來囤積物品,而後哄抬物價的行為,對整個的市場經營環境造成了嚴重不利的影響,具體情況下可以結合實際的犯罪事實來進行合法的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法律依據
《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
第七條 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八條 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採取抬高等級或者壓低等級等手段銷售、收購商品或者提供服務,變相提高或者壓低價格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九條 經營者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一)超出政府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價格的;(二)高於或者低於政府定價制定價格的;(三)擅自製定屬於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范圍內的商品或者服務價格的;(四)提前或者推遲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五)自立收費項目或者自定標准收費的;(六)採取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擴大收費范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的;(七)對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的;(八)違反規定以保證金、抵押金等形式變相收費的;(九)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服務並收費的;(十)不按照規定提供服務而收取費用的;(十一)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其他行為。
Ⅵ 酒水最合理的價格要比成本高出多少才合算
一般價格控制在出廠價的12倍左右
Ⅶ 商品賣價高出進價4-5倍算違法嗎如果算違法怎麼處置
超過價格部門核定最高以下為正常。如果超過進價的十倍是暴利。屬於違法行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的規定,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
法律分析
低價買入高價賣出屬於正常的市場交易規則,這體現了民法的自主交易原則。 中國實行市場經濟,除部分由政府定價商品外,其他商品價格由市場自由調節。只要是買賣雙方自願商定的價格,買方對商品的用途、質量、性質有充分了解的,就是合法行為。如果賣方刻意隱瞞商品缺陷,或以欺詐、脅迫方式強迫買方購買的,買方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除買賣合同,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賣方進行賠償。國家允許自由買賣的商品,經營者低價買入,高價賣出,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是經營者都採取的獲得經濟利益的經營方式,不違法。相反,高價買入,低價賣出是不正常的表現,有可能涉嫌構成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行為。買賣,一般指雙方通過實物或者貨幣進行交換以換取自己所需物品,一般會簽訂買賣合同,買賣是人類最早、最基本的交易行為。一物數賣,自古有之,有物價波動之際,最為常見,而此實際多出於罔顧信用,圖謀私利。它由買賣主體、買賣客體和買賣內容三要素構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第三條 國家實行並逐步完善宏觀經濟調控下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價格的制定應當符合價值規律,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極少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市場調節價,是指由經營者自主制定,通過市場競爭形成的價格。本法所稱經營者是指從事生產、經營商品或者提供有償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和個人。政府指導價,是指依照本法規定,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定價許可權和范圍規定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指導經營者制定的價格。政府定價,是指依照本法規定,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定價許可權和范圍制定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