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農產品營銷的主體是農產品哪個方面
農業生產者外購的農產品加工後出售已不屬於免徵增值稅范圍的農產品,免徵增值稅范圍的農產品指的是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的農產品。
而農業生產者外購的農產品加工後銷售農產品,不屬於免徵增值稅范圍的農產品的原因有二:一是銷售主體已不屬於農業生產者,屬於工商業者;二是銷售的產品是加工後的商品,而不是原產農產品。
❷ 承擔產品質量的責任主體有哪些
承擔產品質量的責任主體有是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即從事產品生產、銷售活動的各類企業及個體工商戶。責任主體不履行保證產品質量的義務時,應當承擔法律後果,包括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和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❸ 承擔產品質量責任的責任主體是誰
承擔產品質量的責任主體是生產者和銷售者。但社會團體、社會中介機構如果對產品質量作出虛假承諾、保證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要承擔連帶責任。因此,責任主體特殊情形下不再局限於生產者和銷售者。在廣告中對產品質量作虛假宣傳,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依照廣告法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產品質量法》第三條生產者、銷售者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產品質量法》第八條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產品質量監督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法律對產品質量的監督部門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
❹ 侵權責任法對產品責任的責任主體是如何認定
產品責任主體有:生產者、銷售者、運輸者、倉儲者、或其它第三人。具體如下:
第四十一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四十二條 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四十三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
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
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第四十四條 因【運輸者】、【倉儲者】等【第三人】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四十五條 因產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生產者、銷售者承擔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四十六條 產品投入流通後發現存在缺陷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及時採取警示、召回等補救措施。未及時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補救措施不力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四十七條 明知產品存在缺陷仍然生產、銷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
❺ 保險產品的經營主體是
保險市場上的經營主體主要包括兩類:一類是保險產品的供給方,即所謂的保險人;另一類就是為促成保險交易提供輔助作用的保險中介。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保險人可以採取多種組織形式,最為常見的是公司制,因此,很多時候都會直接用「(再)保險公司」來稱呼保險人。保險人一般為法人,但也存在自然人為保險人的情況,如英國的勞合社。保險中介的形式比較多樣,主要包括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估人等。他們的活動范圍也比較廣泛,包括充當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的交易媒介,協助建立保險合同關系;也包括獨立於保險人與投保人之外,以第三者的身份處理保險合同當事人委託辦理的保險事故鑒定、估損和理賠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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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產品責任的責任主體是
產品責任的責任主體是產品生產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❼ 產品責任的主體有哪些
產品責任的責任主體是生產者或銷售者。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受害人可請求生產者擔責,也可以請求銷售者擔責。生產者和銷售者擔責後,可向實際的過錯方追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一千二百零三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第一千二百零四條因運輸者、倉儲者等第三人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❽ 什麼是企業產品標準的制定和實施主體
企業產品標准制定的主體是企業,實施主體也是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