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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熱水礦產品資源稅每噸多少錢

發布時間: 2023-05-15 02:40:58

1. 地熱繳納資源稅嗎

將於9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下稱《資源稅法》),明確將地熱列為能源礦產,要求「按原礦1—20%或每立方米1—30元」的稅率標准征稅。
由於目前的地熱開發技術以「水熱型」中深層地熱為主,即通過抽灌深層地下水實現取熱。因此,各地在制定地熱資源稅徵收實施細則時,都不約而同採取了以水量計征方式。據不完全統計,截至8月20日,北京、河北、山西、廣東、浙江、江蘇、江西、甘肅、寧夏等約二十個地區公布了當地地熱資源稅適用稅率,與《資源稅法》同步施行,各地實際執行稅率每立方米1—30元不等。
然而讓地熱界普遍不解的是,一方面,地熱利用減排效益突出,與太陽能、風能一樣同屬清潔的可再生能源。為何非但沒有補貼,反要收稅?另一方面,地熱供暖作為占絕對主流的應用領域,其與民生息息相關。動輒數十萬、甚至上千萬的資源稅,讓目前尚處微利階段的地熱供暖事業如何做大做強?
征稅金額偏高
為地熱發展蒙上陰影
梳理近期各地政策,整體看來,各地按地熱水用途分類從量計征,且標准差異化顯著。如北京市一般用途的地熱水稅率為每立方米8.5元,消耗型地熱水(如溫泉、洗浴等)為每立方米30元,回灌型為每立方米1元;河南省消耗型地熱水每立方米12元,回灌型每立方米1元;河北消耗型地熱水每立方米30元,回灌型每立方米2元;浙江、江蘇等南方地區則不區分用途,每立方米地熱水分別徵收3元、10元。
一位不願具名的地熱供暖企業負責人算了一筆賬,在地熱水約50℃的地區,每平方米供熱面積需抽灌2立方米地熱水,按河北2元/立方米的稅率來算,每100萬供熱面積就需繳稅400萬元,加上實際收費面積要小於供暖面積,企業的額外成本將超過500萬元。「如此一大筆資源稅將使地熱供暖項目的可持續性大打折扣。」該負責人直言。
近兩年受北方清潔取暖大勢推動,地熱開發利用才剛走上快速發展軌道,尤其在北方,特別是資源豐富的縣級地區,地熱集中供暖已蔚然成風。
「在採暖季,地熱井需要24小時不間斷抽灌,地熱水流量非常大。對一口供暖面積約5萬平方米的地熱井而言,每小時約需抽灌水100立方米,一個供暖季(120天)就高達29萬立方米,即便按每立方米一塊錢的最低標准收取資源稅,每口井每個取暖季就要交稅29萬元。」談及即將到來的資源稅,多位地熱企業人士一籌莫展
河北於2016年出台了《河北省礦產資源稅實施辦法》,對一般用途的地熱利用,按取水量2元/立方米計征;而根據同期出台的《河北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對水源熱泵回水徵收0.3元/立方米的水資源稅。但由於缺乏統一規范的計量方式和標准,實際上,河北並未按上述標准徵收,多數縣市仍採取了免徵或少征做法。
現如今,《資源稅法》正式將地熱以法律形式納入征稅范圍,業內對此普遍持異議。另有不願具名的地熱開發企業負責人對記者直言:「如果稅務部門真要收,我們就考慮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2. 地暖一噸水多少稅費啊

1元/噸徵收。資源稅開征之後,即便按照最低標准1元/噸徵收,地熱行業橡虧腔亦空中無法承受。不妨以國內某地部分地熱井運行指標做參照:假定地熱井每小時抽梁衫采100立方米地熱水,供10萬平方米建築供暖。

3. 礦產資源稅是什麼徵收標准又是怎樣的

礦產資源稅
國家對采礦權人徵收的稅收。是實施礦產資源有償開採制度的基本形式之一,是針對自然資源的稅種。
礦產資源稅徵收標准
在資源稅開征的三十多年裡,我國已經把礦產資源基本納入資源稅費管理體系中,但征稅范圍偏窄,稅費重疊等問題長期沒有解決。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張天犁更坦言,大多數資源品目資源稅實行從量定額計征的做法,早就不適應市場的需求。原來按照總量定額徵收,比如一噸固定多少錢,現在全面推廣從價計征,按照企業銷售收入,規定比例稅率范圍,能夠在稅率和礦產品價格之間建立一個自動調節機制。
以鋁土礦為例,去年末受到國內氧化鋁價格跌入歷史低位的影響,國產礦石價格每噸下滑了近50元。如果按照資源稅從量計征原則,不論市場價格漲跌礦山都得負擔每噸20元左右的費用。這種情況,導致價格上漲時礦產被大量無序開發,價格下跌時企業又不堪重負。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通知要求,7月1日起,鐵礦、金礦、銅礦等21個列舉名稱的資源品目以及未列舉名稱的其他金屬礦都會納入從價計征范圍,稅率幅度范圍為1%到15%。各地可在此稅率幅度范圍,根據本地情況確定適用稅率。納入改革的礦產資源稅收入全部為地方財政收入。
礦產資源稅費改革
為適應市場變化,加快礦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11月29日,國土資源部會同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商務部共同發布《全國礦產資源規劃(2016-2020年)》。明確“十三五”時期礦產資源管理與礦業發展目標,及未來工作重點。
當前,我國能源資源需求增速放緩,但需求總量仍維持高位運行。國土部預計,到2020年,我國一次能源消費量約為50億噸標准煤,鐵礦石7.5億噸標礦,精煉銅1350萬噸,原鋁3500萬噸。受國際礦業市場影響,國內勘查投入趨於下行,增大了我國礦產資源安全供應風險。
另一方面,受世界經濟低迷、需求放緩、能源結構調整等因素影響,全球礦產品供應總體過剩,價格急劇下跌,礦業固定資產投資增速放緩。國內礦業企業普遍經營困難,煤炭、鋼鐵、水泥等行業產能過剩。同時,世界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迅猛發展,我國相關礦產資源產業發展層次低,資源保護力度有待加強。

4. 資源稅是什麼意思

問題一:什麼是資源稅? 1、什麼是資源稅?其特點有哪些?資源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開采應稅礦產品和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應稅數量徵收的一種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采《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規定的礦產品或者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為資源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繳納資源稅。
資源稅的特點:
(一)征稅范圍較窄
自然資源是生產資料或生活資料的天然來源,它包括的范圍很廣,如礦產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動植物資源等。目前我國的資源稅征稅范圍較窄,僅選擇了部分級差收入差異較大,資源較為普遍,易於徵收管理的礦產品和鹽列為征稅范圍。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對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將越來越重要,因此,資源稅的征稅范圍應逐步擴大。中國資源稅目前的撫稅范圍包括礦產品和鹽兩大類。
(二)實行差別稅額從量徵收
我國現行資源稅實行從量定額徵收,一方面稅收收入不受產品價格、成本和利潤變化的影響,能夠穩定財政收入;另一方面有利於促進資源開采企業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率。同時,資源稅按照資源條件好、收入多的多征;資源條件差、收入少的少征的原則,根據礦產資源等級分別確定不同的稅額,以有效地調節資源級差收入。
(三)實行源泉課征
不論採掘或生產單位是否屬於獨立核算,資源稅均規定在採掘或生產地源泉控制徵收,這樣既照顧了採掘地的利益,又避免了稅款的流失。這與其他稅種由獨立核算的單位統一繳納不同。2、什麼是城鎮土地使用稅?由誰繳納?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凡在土地使用稅開征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不論通過出讓方式還是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都應依法繳納土地使用稅。 廠區以外的公共綠化用地和向社會開放的公園用地,暫免徵收土地使用稅。 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免於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免稅單位和個人將土地用於生產經營或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從改變土地用途和出租土地使用權的次月起,按本辦法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無償提供給應稅單位和個人使用的土地,由應稅單位和個人繳納。
3、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徵收范圍是怎樣規定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具體包括: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其他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經營者和其他個人。不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人員。 集貿市場用地不交稅
免稅單位無償使用納稅單位的土地不納稅;
納稅單位無償使用免稅單位的土地納稅.
納稅義務人
1.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是納稅人。
2.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實際使用人和代管人為納稅人。
3.土地使用權未確定的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其實際使用人為納稅人;
4.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納稅人,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例如:幾個單位共有一塊土地使用權,一方佔60%,另兩方各佔20%,如果算出的稅額為100萬,則分別按60、20、20的數額負擔土地使用稅。
征稅范圍
徵收范圍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國家所有、集體所有的土地。
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在華機構的用地也要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4、簡述房產稅的概念和特點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現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後開征的,1986年......>>

問題二:資源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稅率是多少? 資源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按照固定稅額從量徵收。
1.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銷售的,以銷售數量為課稅數量。
2.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產用)數量為課稅數量。
一、原油 8-30元/噸
二、天然氣 2-15元/千立方米
三、煤炭 0.3-5元/噸
四、其他非金屬礦原礦 0.5-20元/噸或者立方米
五、黑色金屬礦原礦 2-30元&#儲7;噸
六、有色金屬礦原礦 0.4-30元/噸
七、鹽
固體鹽 10-60元/噸
液體鹽 2-10元/噸
國家為了發揮資源稅調節資源級差收入的功能,在確定資源稅稅額時,根據資源貯存狀況、開采條件、資源優劣、地理位置等客觀存在的差別而產生的資源級差收入,實施差別稅額進行調節。
資源條件好的,稅額高一些;資源條件差的,稅額低一些。所以各個地方的資源稅稅率是不一樣的,是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確定。

問題三:資源稅的納稅范圍是什麼?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高頓網校為您解答:
資源稅范圍限定如下:
(1)原油,指專門開採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氣,指專門開采或與原油同時開採的天然氣,暫不包括煤礦生產的天然氣。海上石油、天然氣也應屬於資源稅的徵收范圍,但考慮到海上油氣資源的勘探和開采難度大、投入和風險也大,過去一直按照國際慣例對其徵收礦區使用費,為了保持涉外經濟政策的穩定性,對海上石油、天然氣的開采仍然徵收礦區使用費,暫不改為徵收資源稅。
(3)煤炭,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選煤及其他煤炭製品。
(4)其他非金屬礦原礦,是指上列產品和井礦鹽以外的非金屬礦原礦。
(5)黑色金屬礦原礦,是指納稅人開采後自用、銷售的,用於直接入爐冶煉或作為主產品先入選精礦、製造人工礦、再最終入爐冶煉的金屬礦石原礦。
(6)有色金屬礦原礦,是指納稅人開采後自用、銷售的,用於直接入爐冶煉或作為主產品先人選精礦、製造人工礦、再最終入爐冶煉的金屬礦石原礦。
(7)鹽,包括固體鹽和液體鹽。固體鹽是指海鹽原鹽、湖鹽原鹽和井礦鹽。液體鹽(俗稱鹵水)是指氯化納含量達到一定濃度的溶液,是用於生產鹼和其他產品的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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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四:什麼是資源稅? 資源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開采應稅礦產品和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應稅 資源稅數量徵收的一種稅。(去年資源稅改革,石油天然氣按銷售額徵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采《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規定的礦產品或者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為資源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繳納資源稅。
稅率如下:
一、原油 銷售額的5%-10%
二、天然氣 銷售額的5%-10%
三、煤炭 焦煤 每噸8-20元
其他煤炭 每噸0.3-5元
四、其他非金屬礦原礦 普通非金屬礦原礦 每噸或者每立方米0.5-20元
貴重非金屬礦原礦 每千克或者每克拉0.5-20元
五、黑色金屬礦原礦 每噸2-30元
六、有色金屬礦原礦 稀土礦 每噸0.4-60元
其他有色金屬礦原礦 每噸0.4-30元
七、鹽 固體鹽 每噸10-60元
液體鹽 每噸2-10元

問題五:請問,資源稅是怎樣定義的? 資源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開采應稅礦產品和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應稅 數量徵收的一種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采《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規定的礦產品或者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為資源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繳納資源稅。資源稅是對自然資源征稅的稅種的總稱

問題六:鐵礦石資源稅減按40%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說:
2012年以來,中國鐵礦石資源稅便是按照80%徵收,並以原礦產量來計算,每噸徵收12元左右。減免至40%後,原礦資源稅成本降低6元/噸,折算成鐵精礦,每噸成本降低20~30元。

問題七:資源稅的征稅對象和計稅依據分別是什麼 資源稅的征稅對象:在我國境內開采應稅礦產品或者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原油、天然氣、煤炭、其它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鹽七類。
計稅依據: (1)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銷售的,以銷售數量為課稅數量。
(2)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自用的,以自用數量為課稅數量。

問題八:紅利稅和資源稅是什麼意思 紅利稅屬於個人所得稅,按20%的稅率徵收。資源稅又叫礦產資源稅,是對煤、原油等資源類原礦徵收的一種稅,觸般在生產環節徵收,如果收購的是未稅礦產品,需要代繳,一般是從量徵收

問題九:資源稅與價格的聯動作用是什麼意思 發揮資源稅與初級產品價格聯動的杠桿調節功能,使價格水平及其形成機制更好地反映資源的稀缺性,更好地反映市場上資源產品供求關系和應有的完全成本,促進企業節能降耗和社會公眾生活更加低碳。
就是價格方面具有優勢。

問題十:資源稅票據中的稅款所屬期是什麼意思 資源稅票據中的稅款所屬期是說你繳納的是哪個時間段產生的資源稅

5. 資源稅的計算公式

從價計征:
應納稅額=應稅銷售額*比例稅率
從量計征:
應納稅額=應稅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二、資源稅稅目稅率表
1、原油銷售額的5%-10%
2、天然氣銷售額的5%-10%
3、煤炭焦煤每噸昌好做8-20元其他煤炭每噸0.3-5元
4、其他非金屬礦原礦普通非金屬礦原礦每噸或者每立方米0.5-20元貴重非金屬礦原礦克或者每克拉0.5-20元
5、黑色金屬礦原礦每噸2-30元
6、有色金屬礦原礦
稀土礦每噸0.4-60元
其他有色金屬礦原礦每噸0.4-30元耐衡
7、鹽固體鹽每噸10-60元
液體鹽每噸2-10元
自然資源是生產資料或生活資料的天然來源,它包括的范圍很廣,如礦產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動植物資源等。我國的資源稅征稅范圍較窄,僅選擇了部分級差收入差異較大,資源較為普遍,易於徵收管理的礦產品和鹽列為征稅范圍。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對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襪余和有效保護將越來越重要,因此,資源稅的征稅范圍應逐步擴大。中國資源稅征稅范圍包括礦產品和鹽兩大類。
法律依據:《資源稅暫行條例》第四條規定,資源稅的應納稅額,按照從價定率或者從量定額的辦法,分別以應稅產品的銷售額乘以納稅人具體適用的比例稅率或者以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乘以納稅人具體適用的定額稅率計算。

6. 一般納稅人礦產品銷售怎樣征稅

企業對外銷售的應稅礦產品,按規定計算出應稅礦產品應繳納的資源稅稅額,借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等賬戶,貸記「應交稅金譽禪—應交資源稅」賬戶;上交資源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

例如,某煤礦2000年7月生產原煤5 500噸,當月銷售4 000噸,自己使用滲明1
500噸;同時生產天然氣50萬立方米,當月全部銷售,計算該煤礦當月應納的資源稅(雞西礦務局煤礦的單位稅額為0.5元/噸)。假定煤礦12月份對外銷售原煤3
000噸,每噸不含稅售價為120元,成本為80元。則該煤礦會計處理如下:

(1)確認收人時:

借:銀行存款 421 200

貸:主營業務收人360 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1 200

(2)計提資源稅時:

應納資源稅稅額=3 000 × 0. 5=1 500(元)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1 500

貸:應交稅金—應交資源稅1 500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屬礦、非金屬礦采選叢虛告產品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08〕171號)文件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金屬礦采選產品、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由13%恢復到17%。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礦產品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關稅〔2008〕99號)文件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附件所列稅目礦產品的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由13%提高到17%。

7. 礦產資源稅徵收標準是什麼

礦產品,包括:原油,天然氣、煤炭、金屬礦產品和其他非金屬礦產品等。鹽,包括:固體鹽、液體鹽。稅目和稅率(1)原油8一30元/噸(2)天然氣2-15元/千立方米(3)煤炭0.3一5元/噸(4)其他非金屬礦原0.5-20元/噸或者立方米(5)黑色金屬礦原礦2一30元/噸(6)有色金屬礦原礦0.4-30元/噸(7)鹽固體鹽10一60元/噸液體鹽2一10元/噸
《資源稅徵收管理規程》 第四條 計稅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包括應稅產品實際銷售和視同銷售兩部分。視同銷售包括以下情形:(一)納稅人以自采原礦直接加工為非應稅產品的,視同原礦銷售;(二)納稅人以自采原礦洗選(加工)後的精礦連續生產非應稅產品的,視同精礦銷售;(三)以應稅產品投資、分配、抵債、贈與、以物易物等,視同應稅產品銷售。《資源稅徵收管理規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有視同銷售應稅產品行為而無銷售價格的,或者申報的應稅產品銷售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應按下列順序確定其應稅產品計稅價格:(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產品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產品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三)按應稅產品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資源稅稅率)(四)按後續加工非應稅產品銷售價格,減去後續加工環節的成本利潤後確定。(五)按其他合理方法確定。

8.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海南省資源稅具體適用稅率等有關事項的決定

一、《資源稅法》規定實行幅度稅率的,本省相關資源稅的具體適用稅率在國家規定的稅率幅度內,具體按照《海南省資源稅稅目稅率表》執行。二、《資源稅法》規定可以實行從價計征或者從量計征的,本省地熱、石灰岩、其他粘土、礦泉水稅目實行從量計征,砂石稅目實行從價計征。地熱水、礦泉水的水資源費並入資源稅。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減征或者免徵資源稅:
(一)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過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災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損失的,可以按損失金額的50%減征資源稅,但減稅額最高不超過其遭受重大損失當年應納的資源稅;
(二)納稅人開采共生礦,共生礦與主礦產品銷售額分開核算的,共生礦減征10%資源稅;
(三)納稅人開采伴生礦,伴生礦與主礦產品銷售額分開核算的,對伴生礦免徵資源稅;
(四)納稅人開采低品位礦減征50%資源稅;
(五)納稅人開采尾礦免徵資源稅。
符合前款規定的,由納稅人申報享受各項優惠政策,相關資料留存備查。四、根據工作需要,主管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當地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提供共伴生礦、低品位礦、尾礦等應稅礦產品的認定情況以及與減免稅相關的其他信息,有關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應予以協助支持。
本決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海南省資源稅稅目稅率表

附件
海南省資源稅稅目稅率表
稅目征稅對象稅率能源礦產地熱原礦4元/立方米金屬礦產黑色金屬鐵原礦9%選礦4%鈦原礦9%選礦3%有色金屬鋅原礦5%選礦3.5%鋁土礦原礦5%選礦3.5%金原礦6%選礦3%鋯原礦10%選礦3%非金屬礦產礦物類高嶺土原礦4%選礦3%石灰岩原礦5元/噸選礦5.5元/噸天然石英砂、脈石英、粉石英原礦7%選礦3.5%其他粘土(鑄型用粘土、磚瓦用粘土、陶粒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紅土、水泥配料用黃土、水泥配料用泥岩、保溫材料用粘土)原礦5元/立方米選礦5元/立方米岩石類大理岩原礦6%選礦6%花崗岩原礦6%選礦4.5%其他岩石類(白雲岩、石英岩、砂岩、輝綠岩、安山岩、閃長岩、板岩、玄武岩、片麻岩、角閃岩、頁岩、浮石、凝灰岩、黑曜岩、霞石正長岩、蛇紋岩、麥飯石、泥灰岩、含鉀岩石、含鉀砂頁岩、天然油石、橄欖岩、松脂岩、粗面岩、輝長岩、輝石岩、正長岩、火山灰、火山渣、泥炭)原礦5%選礦3.5%砂石原礦4%選礦4%水氣礦產礦泉水原礦7.2元/立方米鹽海鹽2%

9. 陝西地熱居民取暖資源稅怎麼計算

陝西地熱居銀納民取暖資源稅稅率為1%-20%或者每立方米1-30元。根據查詢相關資料信息,資源稅法規定,對地熱資源實行幅度稅收,稅率為1%-20%或者每立方米1-30元。資源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開采應稅礦產鋒虛沒品和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就譽念其應稅數量徵收的一種稅。

10. 資源稅如何計算

資源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稅率是多少?
資源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按照固定稅額從量徵收。

1.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銷售的,以銷售數量為課稅數量。

2.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產用)數量為課稅數量。

一、原油 8-30元/噸

二、天然氣 2-15元/千立方米

三、煤炭 0.3-5元/噸

四、其他非金屬礦原礦 0.5-20元/噸或者立方米

五、黑色金屬礦原礦 2-30元&#儲7;噸

六、有色金屬礦原礦 0.4-30元/噸

七、鹽

固體鹽 10-60元/噸

液體鹽 2-10元/噸

國家為了發揮資源稅調節資源級差收入的功能,在確定資源稅稅額時,根據資源貯存狀況、開采條件、資源優劣、地理位置等客觀存在的差別而產生的資源級差收入,實施差別稅額進行調節。

資源條件好的,稅額高一些;資源條件差的,稅額低一些。所以各個地方的資源稅稅率是不一樣的,是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確定。
資源稅的計稅依據
計算資源稅應納稅額的依據。現行資源稅計稅依據是指納稅人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和自用數量。具體是這樣規定的: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銷售的,以銷售數量為課稅數量;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自用的,以自用數量為課稅數量。另外,對一些情況還做了以下具體規定:1)納稅人不能准確提供應稅產品銷售數量或移送使用數量的,以應稅產品的產量或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折算比換算成的數量為課稅數量。 2)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與稀油劃分不清或不易劃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數量課稅。3)煤炭,對於連續加工前無法正確計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產品的綜合回收率,將加工產品實行銷售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數量作為課稅數量。以原煤入洗為例,洗煤這一加工產品的綜合回收率是這樣計算的:綜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後的等級品數量÷入洗的原煤數量)×100%洗煤的課稅數量=洗煤的銷量、自用量之和÷綜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後的等級品包括洗精煤、洗混煤、中煤、煤泥、洗塊煤、洗末煤等。4)金屬和非金屬礦產品原礦,因無法准確掌握納稅人移送使用原礦數量的,可將其精礦按選礦比折算成原礦數量作為課稅數量。選礦比的計算公式如下:選礦比=精礦數量÷耗用的原礦數量5)納稅人以自產自用的液體鹽加工固體體鹽,按固體鹽稅額征稅,以加工的固體鹽的數量為課稅數量。納稅人以外購的液體鹽加工團體鹽,其加工固體鹽所耗用液體鹽的已納稅額准予抵扣。資源稅以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或自用數量作為課稅數量。由於對鹽征稅的品目既有固體鹽,又有液體鹽,而且液體鹽與固體鹽之間可以相互轉化。為確保對鹽徵收資源稅的不重不漏,根據現行稅法有關規定,應按如下不同情況分別確定鹽的課稅數量:①納稅人生產並銷售液體鹽的,以液體鹽的銷量為課稅數量。②納稅人以其生產的液體鹽連續加工鹼等產品(固體鹽除外)銷售或自用的,以液體鹽的移送使用數量為課稅數量;如果沒有液體鹽移送使用量記錄或記錄不清、不準的,應將加工的鹼等產品按單位耗鹽系數折算為液體鹽的數量作為課稅數量。例如,某燒鹼廠利用自製液體鹽生產燒鹼,該廠燒鹼的單位耗鹽系數(該系數的計算公式為:耗鹽系數=生產的燒鹼數量÷耗用的液體鹽數量)為 1:6。已知該廠1995年2月生產燒鹼3萬噸,則該廠2月份液體鹽的移送使用數量為:3×6=18(萬噸)③納稅人以其生產的液體鹽再加工為固體鹽銷售或自用,以固體鹽的數量為課稅數量(液體鹽不再征稅);納稅人以外購液體鹽加工團體鹽銷售或自用,以固體鹽的數量為課稅數量,但在計算固體鹽應納稅額時,液體鹽的已納稅額可從中抵扣。④納稅人利用鹽資源直接生產海鹽原鹽、湖鹽原鹽、井礦鹽等固體鹽銷售或自用,以固體鹽的銷售或自產自用量為課稅數量;以上述固體鹽連續加工粉洗鹽、粉精鹽、精製鹽等再制鹽或者用於連續加工酸鹼、製革等產品,應按單位加工產品(再制鹽、鹼等)耗鹽系數折算為固體鹽的數量為課稅數量。再制鹽的耗鹽系數是指單位再制鹽的數量與其耗用的原料鹽數量的比例。例如,如果1噸粉洗鹽、粉精鹽、精製鹽分別需要耗用1.1、1.2、1.5噸的海鹽原鹽,那麼,粉洗鹽、粉精鹽、精製鹽的耗鹽系數分別是1:1.1、1:1.2、1:1.5。這種情況下海鹽原鹽課稅數量的計算公式為:海鹽原鹽的課稅數量=加工的粉洗鹽、粉精鹽、精製鹽等再制鹽數量÷耗鹽系數湖鹽原鹽、井礦鹽等再制鹽的課稅數量的計算同海鹽原鹽。
資源稅如何計提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資源稅
資源稅計算
原煤銷售額不含從坑口到車站、碼頭等的運輸費用

應納資源稅=240X200X5%=2400
資源稅的納稅稅率
計算課稅對象每一單位應征資源稅額的比例。現行資源稅稅率採用定額稅率,簡稱為稅額或單位稅額。資源稅在稅額方面的規定,其主要內容一是如何確定稅額,二是由誰確定稅額。資源稅稅額基本上是按照應稅產品的資源等級並兼顧企業的負擔能力確定的。資源稅資源等級的劃分,主要是組織行業專家按照不同礦山或礦區的資源賦存及開采條件、選礦條件、資源自身的優劣及稀缺性、地理位置等多項經濟、技術因素綜合確定的。資源等級的高低比較全面、客觀地反映了各礦山資源級差收入的高低,所以資源稅就根據資源等級相應確定了級差稅額。等級高的,稅額相對高些;等級低的,稅額相對低些。另外,部分稅目資源稅稅額的確定同1994年流轉稅負的調整是統籌考慮的,如鐵礦石、鎳礦石、鋁土礦、鹽等。因為一部分礦產品原礦和鹽的深加工產品實施規范化增值稅後降低的稅負過多,為穩定財政收入,這部分稅負需要前移並通過徵收資源稅的方式拿回來。通過對原礦徵收資源稅,推動礦產品價格的提高,拿回其深加工產品降低的稅負,但確定資源稅額有一個限度,即:某一礦產品的國內市場價格加上資源稅稅額,不高於進口同類產品的價格。資源稅依照應稅產品的品種或類別共設有7個稅目和若干個子目,並規定了相應的定額稅率(簡稱稅額)。考慮到資源稅的稅目多(還涉及劃分礦產品等級的問題)、稅額檔次多,而且隨著資源條件的變化需要適時調整稅額,這樣,資源稅稅額的核定許可權就不宜高度集中。因此,資源稅現行稅額採用了分級核定的辦法。首先,資源稅稅目、稅額幅度的確定和調整,由國務院決定;其次,納稅人具體適用的稅目(即子目)、稅額,由財政部有關部門,在國務院規定的稅額幅度內確定,並可根據納稅人資源條件及級差收入的變化等情況適當進行定期調整;再次,一部分子目和一部分納稅人具體適用的稅額授權省級人民 *** 確定(含調整),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一部分子目」是指在財政部規定的《資源稅稅目稅額明細表》中未列舉名稱的其他非金屬礦原礦、其他有色金屬礦原礦,這些子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人民 *** 決定徵收或暫緩徵收資源稅;「一部分納稅人」是指在財政部規定的《幾個主要品種的礦山資源等級表》中未列舉名稱的納稅人適用的稅額,由省級人民 *** 根據納稅人的資源狀況,參照表中確定的鄰近礦山的稅額標准,在浮動30%的幅度內核定。為確保不同的應稅品目都能能執行其相應的規定稅額,如果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不同的應稅產品,未按規定分別核算或者不能准確提供不同稅目應稅產品的課稅數量,從高確定其適用稅額。現行資源稅稅目稅額幅度規定如下:資源稅(1)原油8.00~30.00元/噸(2)天然氣2.00~15.00元/噸(3)煤炭0.30~5.00元/噸(4)其他非金屬礦原礦0.50~20.00元/噸(5)黑色金屬礦原礦2.00~30.00元/噸(6)有色金屬礦原礦0.40~30.00元/噸(7)鹽:固體鹽10.00~60.00元/噸液體鹽2.00~10.00元/噸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應納稅額=課稅數量×單位稅額
資源稅中換算比是怎麼來的
將原礦單價利用選礦比換算出精礦價格,再利用同期市場上的精礦價格除以這個價格。
如何計算和繳納資源稅
根據《資源稅暫行條例》第四條規定,資源稅的應納稅額,按照從價定率或者從量定額的辦法,分別以應稅產品的銷售額乘以納稅人具體適用的比例稅率或者以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乘以納稅人具體適用的定額稅率計算。

因此,資源稅分為從價計征,從量計征兩種

從價計征

應納稅額=應稅銷售額*比例稅率

從量計征

應納稅額=應稅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資源稅的計算減免
資源稅計稅依據為應稅產品的課稅數量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2011年11月1日資源稅的稅目稅額幅度表 稅目 稅率 一、原油 銷售額的5%-10% 二、天然氣 銷售額的5%-10% 三、煤炭 焦煤 每噸8-20元 其他煤炭 每噸0.3-5元 四、其他非金屬礦原礦 普通非金屬礦原礦 每噸或者每立方米0.5-20元 貴重非金屬礦原礦 每千克或者每克拉0.5-20元 五、黑色金屬礦原礦 每噸2-30元 六、有色金屬礦原礦 稀土礦 每噸0.4-60元 其他有色金屬礦原礦 每噸0.4-30元 七、鹽 固體鹽 每噸10-60元 液體鹽 每噸2-10元 資源稅稅目、稅額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課稅數量:(1)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銷售的,以銷售數量為課稅數量。(2)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自用的,以自用數量為課稅數量。其他規定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資源稅的減免稅1.開采原油過程中用於加熱、修井的原油免稅2.納稅人開采過程中由意外事故等造成損失的,可照顧減免稅3.國務院規定的其它減免稅項目
資源稅礦山採石稅率計算
主要資源稅礦山採石是哪一種項目,按噸計稅。
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怎麼計算公式
煤炭資源稅自2014年12月1日起改為從價計征

應納稅額=應稅煤炭銷售額×適用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