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產品合格證去哪裡辦
法律分析:食用農產品合格證需要到當地的農業行政管理部門和衛生局辦理此批次的農產品質量檢測合格證明。生產者需要承諾此農產品未使用禁止或者限制使用的農葯,獸葯和非法添加物,並且在種植和養殖過程中完全按照農葯安全間隔期和獸葯獸葯休葯期的規定。並且農產品的農葯和獸葯的殘留檢測需要通過國家質檢標准,對農產品的安全以及質量的真實性負責。其中合格證的內容包括名稱,數量,產地,聯系方式,日期,承諾證明和可追溯的二維碼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第三十四條 國家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要求,制定並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對生產中或者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查。監督抽查結果由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許可權予以公布。
監督抽查檢測應當委託符合本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條件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進行,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費用,抽取的樣品不得超過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數量。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抽查的農產品,下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另行重復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