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產品整體概念分為五個層次:
1、核心產品:指整體產品提供給購買者的直接利益和效用,通俗來說核心產品體現了產品的使用功能,是客戶真正要買的東西。每一種產品實際上都是為了解決某些問題而提供的服務,這是產品的核心所在。核心產品在產品整體概念中是屬於最基本且最主要的部分。
2、基本產品:基本產品也稱一般產品或形式產品,它代表核心產品的宏觀化,一般指產品在市場上出現的物質實體形態,即指核心產品藉以實現的形式,主要包括產品的造型式樣、品質、特徵、商標和包裝這五個方面。即便是純粹的無形服務,也會具備類似的形式特點。
3、期望產品:是指客戶在購買產品時期望得到的與產品密切相關的一整套屬性和條件。
4、延伸產品:指客戶購買基本產品和期望產品時獲得的各種附加利益的總和,包括產品說明書、質量保證、產品運送、安裝、維修和技術培訓等,這些都是在服務上給予消費者實實在在的好處。
5、潛在產品:指對於現有產品或開發物而言,在未來可能通過改進和變革而產生的潛在狀態的產品。潛在產品在一定程度上呈現了現有產品可能的演變趨勢和前景,對於引領市場是很重要的。在產品設計時,設計具有前瞻性的潛在產品是需要扎實功底的。
(1)下列哪個屬於核心產品的內容擴展閱讀:
產品整體概念的五個層次是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菲利普-科特勒等學者提出的,認為使用五個層次來表述產品整體概念可以更為深刻和准確。在產品整體概念中,營銷人員在規劃市場供應物時,必須要充分地考慮到能提供顧客價值的上述五個層次。
關於產品幾個層次的概念可能有些抽象,舉個例子或許更容易讓人理解。譬如,夏天太熱,想買台空調降暑,那麼用戶心中會對心儀的空調產生一個期望產品;購買了一台空調,空調就是一個基本產品,客戶得到了空調的室內溫度調節等功能(這就是核心產品),商家為客戶提供免費配送、安裝及售後服務,這便是延伸產品(附件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