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一般納稅人采購農產品沒有發票怎麼辦
一般納稅人采購農產品沒有發票的處理方法是:
1、向稅務機關申請領購農產品收購專用發票自己開具;
2、叫出售農產品的人到稅務局申請代開發票。
一般納稅人從農業生產者采購農產品,由一般納稅人開具收購發票。農產品收購發票是指收購單位向農業生產者個人(不包括從事農產品收購的個體經營者)收購自產免稅農業產品時,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的發票。現行的農產品收購,不再使用農產品專用收購發票,而使用增值稅普通發票,系統在發票左上角自動列印「收購」字樣。
在購銷合同關系中,若銷售方不開具發票,購買方一般不可拒絕付款。因為在購銷合同關系中,交付貨物和支付相應貨款是合同雙方的合同主要義務,而開具發票,屬於合同的附隨義務,即使合同一方不開具發票,並不影響付款,所以,付款是必須的。但是,若在購銷合同中的支付條件約定,如「付款方收到貨物且收到收款方開具的發票後才付款的」,此時,開具發票已成為了合同付款的條件,那麼,購買方有權以此拒絕付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條 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
第十六條 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先徵收稅款,再開具發票。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委託其他單位代開發票。
禁止非法代開發票。
B. 農產品開銷售普通發票在哪開
農產品開銷售普通發票在主管稅務機關開。
拓展資料:
完善農產品銷售發票的管理,區別兩種發票的性質:
一個農產品加工企業他既是免稅農產品的采購者也是銷售再加工農產品的銷售者,農產品采購的發票是可以抵扣計算增值稅進項稅額的,經過加工後的農產品的銷售是應稅產品,是要交納增值稅銷項稅的,那麼農產品加工企業自行填開農產品采購發票他的隨意性非常大會出現如下問題:
農產品加工企業在開據發票過程中存在一處收購數家或數十家產品只開一張發票的現象,並且多為現金交易,收購業務的真實性難以核對也為虛開代開收購發票提供極大的可能,也給稅務部門的日常管理及調查取證工作增加了難度,
由於農產品收購企業手中持有發票,一些企業利用現行增值稅進項、銷項相抵的特點,採取提前或滯後的方式調節當期應稅額,人為調整稅款以達到少交稅或不交稅的目的,有些企業採取少購多開增加企業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使企業成本加大逃避企業所得稅的征繳,有些農產品加工企業通過高開收購農產品價格,虛開農產品采購發票,使企業虛增產量、加大出口銷售額,以達到騙取國家出口退稅的目的。把農產品收購發票交給企業自己管理很難能做到公平稅負以法納稅,這如同法官給自己判案,缺少的是監管。
C. 從農民手中收購農產品,銷售時需要開發票,如何取得發票
從農民手裡收購農產品,有兩個途徑取得發票。一是向稅務局申請領購農產品收購發票(與增值稅普通發票一樣),如果你經常向農民收購農產品,建議採取此種方法比較好。二是讓農民去稅務局代 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由於農民銷售農產品是免稅的,所以農民去稅務局代 開發票不需要交稅,此種方法適合與偶爾發生收購農產品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