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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os機成本是多少 2025-05-24 08:41:56

機電產品最多延期多久

發布時間: 2022-07-02 03:27:20

Ⅰ 工程延期最多可延期多少天

法律分析:領取了施工許可證之後,最多可以延期六個月,分兩次延期。建設工程也不能無限延期,如果施工許可證超出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廢止,應當重新申請或者辦理相關的手續後才能繼續進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Ⅱ 機電設備的保修期是多久三包政策是怎麼樣的

機電設備的保修期一般是2年,有的是1年半,你要看廠家的相關的規定是怎麼樣的,三包是指在一定的時期內包修。包換,包退。

Ⅲ 壓力容器檢驗延期 最多可以延長幾個月

應該是可以的,你們可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或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取得聯系,打個申請延期檢驗的報告,說明你們的難處,求得他們的支持,我想是沒問題的。祝你好運!

Ⅳ 特定機電產品進口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條為規范特定機電產品進口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和《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制定本細則。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進口單位將特定機電產品進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的行為。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簡稱為外經貿部)負責會同海關總署制定、調整和公布特定機電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第四條申請進口特定機電產品的資格與條件:
(一)申請進口單位應當在近三年內沒有逃匯、套匯、騙取出口退稅、走私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申請進口單位應當具有所申請特定產品的經營權;
(三)申請進口單位應當具有與所申請特定產品相適應的生產、銷售、維修、服務和配件供應能力;
(四)申請進口單位應當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
(五)申請自用的可不具備本條(二)、(三)、(四)項規定的資格與條件,但是應當提交合理的申請理由和適當的申請數量。第五條申請進口特定機電產品應當提供如下文件:
(一)申請進口特定機電產品的報告;
(二)《機電產品進口申請表》(如附件一);
(三)營業執照及行政主管部門核准經營范圍的法定文件(復印件);
(四)採用國際招標方式進口特定產品的,還應當同時提供國際招標主管機構簽發的《國際招標評標結果通知》;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第六條特定機電產品進口審批原則:
(一)保障科研、教育、文化、衛生及其他社會公益事業進口自用;
(二)優先考慮生產、銷售、服務能力強的進口單位的申請;
(三)考慮申請進口單位近三年進口該特定產品的實際有效業績;
(四)適當考慮新增的申請進口單位;
(五)其他需要考慮的因素。第七條進口特定產品,申請進口單位應當如實填寫《機電產品進口申請表》一式兩份,向相關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沿海開放城市、經濟特區外經貿主管機構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簡稱地方外經貿主管機構、部門機電辦)辦理核實手續。在未設立機電辦的部門,向本單位工商注冊地或者法人登記地的地方外經貿主管機構辦理核實手續。經地方外經貿主管機構、部門機電辦核實後,向外經貿部申請辦理進口手續。第八條外經貿部收到進口單位申請後,應當在30天內進行審核並決定是否簽發《機電產品進口許可證》(如附件二)。第九條進口單位憑《機電產品進口許可證》對外簽約、向銀行購匯,海關憑《機電產品進口許可證》辦理驗放手續。第十條《機電產品進口許可證》的有效期、變更、換發和延期《機電產品進口許可證》有效期為一年。在有效期內因特殊原因需要變更《機電產品進口許可證》中有關項目內容的,進口單位應當持原《機電產品進口許可證》到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換證手續;原發證機關應當收回舊證,並在換發的新證的備注欄列印「換證」字樣。實際用匯額不超過原定用匯額10%的,不需變更《機電產品進口許可證》。在有效期內因特殊原因需要對《機電產品進口許可證》延期的,進口單位應當到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換證手續,《機電產品進口許可證》只能延期一次。第十一條《機電產品進口許可證》如有遺失,進口單位應當立即向原發證機關掛失,經原發證機關核實後,如無不良後果,予以重新補發。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適用本細則:
(一)進口特定產品的零部件,構成整機特徵的;
(二)加工貿易項下進口特定產品用於生產內銷產品或者留作自用的;
(三)外商投資企業進口特定產品用於生產內銷產品的;
(四)採用租賃貿易、補償貿易等貿易方式進口特定產品的;
(五)以無償援助、捐贈和經貿往來贈送等方式進口特定產品的;
(六)我國駐外機構或者境外企業在境外購置的特定產品,需調回自用的;
(七)其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本細則:
(一)加工貿易項下進口特定產品用於復出口的;
(二)將特定產品進口到我國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並用於復出口的;
(三)由海關監管,暫時進口特定產品的;
(四)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和自用進口特定產品的;
(五)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Ⅳ 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條為規范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依據《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及《貨物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辦法》,制定本細則。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進口單位將屬於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機電產品進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的行為。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簡稱為外經貿部)負責對屬於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機電產品的進口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並負責會同海關總署制定、調整和公布自動進口許可機電產品目錄及發證機構名錄。(現行發證機構名錄見附件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沿海開放城市、經濟特區外經貿主管機構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簡稱為地方外經貿主管機構、部門機電辦),負責對本地區、本部門屬於自動進口許可的機電產品進口工作的管理。第四條進口單位辦理自動進口許可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機電產品進口申請表(如附件二);
(二)行政主管機構核准申請進口單位經營范圍的法定文件的復印件;
(三)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屬下列情況的,還應當提供相應文件:
(一)投資項目下進口機電產品,需提供國家投資項目主管機構項目批准文件或者備案文件;
(二)進口採用國際招標方式采購的機電產品,需提供國際招標主管機構簽發的《國際招標評標結果通知》。第五條進口屬於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機電產品,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
(一)進口計量器具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計量器具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凡是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准或者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強制執行的標準的產品不應當進口;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進口機電產品應當符合環境保護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進口煙草專用機械應當符合國家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經營許可的要求;
(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進口機電產品應當符合大氣環境保護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六)進口無線電發射設備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
(七)進口衛星電視接收設備應當符合《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等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
(八)進口音頻視頻復制生產設備、棉紡設備、彩色復印設備等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九)進口密碼設備應當符合國家保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十)申請進口單位應當近三年內沒有逃匯、套匯、騙取出口退稅、走私等違法、違規行為;
(十一)進口的機電產品應當符合我國參加的雙邊和多邊貿易協定的有關規定;
(十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或者產業政策另有規定的。第六條自動進口許可的程序
(一)進口屬於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機電產品,申請進口單位應當在辦理海關報關手續前到相關的地方外經貿主管機構、部門機電辦辦理自動進口許可手續。未設立機電辦的部門,申請進口單位應當向本單位工商注冊地或者法人登記地的地方外經貿主管機構辦理自動進口許可手續。
(二)相關地方外經貿主管機構或者部門機電辦收到符合本細則規定的《機電產品進口申請表》後,在管理上可行的限度內,應當立即簽發《自動進口許可證》(如附件三),最多不超過10個工作日。第七條進口單位憑《自動進口許可證》向銀行辦理售付匯;海關憑《自動進口許可證》辦理驗放手續。第八條《自動進口許可證》的有效期、變更、換發和延期《自動進口許可證》有效期為一年,某些製造周期長的設備可延長一年。在有效期內因特殊原因需要變更《自動進口許可證》中有關項目內容的,進口單位應當持原《自動進口許可證》到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換證手續;原發證機關應當收回舊證,並在換發的新證的備注欄列印「換證」字樣。實際用匯額不超過原定用匯額10%的,不需變更《自動進口許可證》。在有效期內因特殊原因需要對《自動進口許可證》延期的,進口單位應當到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換證延期手續,《自動進口許可證》只能延期一次。

Ⅵ 機電產品質保期規定

一般三包規則是一年整機,三年重要部件,七天包退15填包換,不知道你的水泵如何了,但法律應該要求不能低於三包規則的吧

Ⅶ 煙草行業機電產品進口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和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海關總署聯合下發的《關於印發特定產品進口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國經貿〔1993〕564號)和《關於印發機電產品進口登記須知的通知》(國經貿〔1993〕565號)的規定,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加強煙草機械的專賣管理,貫徹煙草行業技術裝備政策,積極引進國外先進的煙草機械製造技術和設備,合理調整進口結構,保證我國煙草行業經濟效益持續、穩定的增長和技術進步的健康發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機電產品系指機械設備、電子產品及其零部件、元器件。其中,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和對外經濟合作部公布的特定機電產品中「煙草加工及製作機器」(稅則號84781000)、「煙草加工製作機器用的零件」(稅則號84789000)系指所有煙草機械(含儀器、儀表)及其零部件,屬特定產品管理,按本辦法第三章的規定辦理。其它機械設備、電子產品及其零部件、元器件的進口,屬進口登記管理的范圍,按本辦法第四章的規定辦理。第三條國家煙草專賣局頒發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的各卷煙廠(含地方煙廠)雪茄煙廠、煙葉復烤廠、煙草專用機械廠、卷煙紙廠、煙用絲束生產廠、濾嘴棒成型廠、煙絲廠等生產企業進口機電產品,均按本辦法辦理。第四條租賃貿易、補償貿易等進口的機電產品按本辦法辦理。第二章進口管理機構第五條國家煙草專賣局設立機電產品進口辦公室。在國家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的指導下負責本行業機電產品的進口管理工作。第六條國家煙草專賣局機電產品進口辦公室根據行業經濟發展的需要,對年度機電產品進口總規模進行宏觀調控。第七條國家煙草專賣局機電產品進口辦公室的具體職責是:
一、確定年度機電產品進口規模。編制下達進口計劃;
二、驗核進口機電產品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資金落實情況;
三、依據行業技術裝備政策、確定進口機電產品的國別、產品型號、數量等;
四、會同中國煙草進出口總公司確定對外簽訂合同單位;
五、核准機電產品進口申請表,簽發機電產品進口登記表;經國家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同意並發給機電產品進口證明;
六、按照國家統計制度規定,報送機電產品進口統計資料和進口管理情況;
七、承辦國家煙草專賣局及國家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交辦的事項。第三章特定產品管理第八條需要進口煙草機械及其零部件的企業、須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煙草專賣局同意並向國家煙草專賣局申報進口計劃、同時報送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批准文件。第九條國家煙草專賣局機電產品進口辦公室根據煙草行業技術改造的需要和年度機電產品進口規模、行業技術裝備政策及技貿結合的需要,經綜合平衡後下達進口計劃。進口計劃原則上每半年下達一次。第十條凡列入國家煙草專賣局機電產品進口辦公室進口計劃的產品,申請進口單位需填寫《機電產品進口申請表》(見附件一)一式二份,國家煙草專賣局機電產品進口辦公室核查合格並簽署意見後報國家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發給《機電產品進口證明》(見附件二)。第十一條按本辦法申請進口機電產品的單位,須在領取進口證明後方可通過中國煙草進出口總公司對外談判簽約。第十二條《機電產品進口證明》的有效期為1年。產品製造周期長的為二年。進口產品在有效期內因正當原因沒有到貨的,進口單位可以申請延期。第十三條《機電產品進口證明》簽發後需要變更或延長有效期的,進口單位應書面說明原因,報國家煙草專賣局機電產品進口辦公室,辦理變改或延期手續。第四章進口登記管理第十四條申請進口單位應在對外簽訂合同前到國家煙草專賣局機電產品進口辦公室辦理進口登記。第十五條申請進口單位領取並按要求填寫《機電產品進口登記申請表》(以機電產品進口申請表代用,見附件一)。國家煙草專賣局機電產品進口辦公室收到按要求填寫的《機電產品進口登記申請表》後,凡符合登記條件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給申請進口單位發《機電產品進口登記表》(見附件三)。
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登記時,要在十個工作日內向申請進口單位說明理由和需延長的時間,如在十個工作日內沒有提出異議,則准予自動登記。

Ⅷ 北京電工證疫情期間最多能夠延期多久

三個月
可以到復審點,拿出社區防控證明,就可以得到延期三個月的優待,所以盡快去辦理,國家有政策可以復審的。
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需要復審的,應當在期滿前60日內,由申請人或者申請人的用人單位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從事特種作業的情況、安全培訓考試合格記錄。電工操作證復審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換證的,應當按照前款的規定申請延期復審。

Ⅸ 報關期限的報關期限與有效期

1 進口貨物許可證 有效期1年
2 出口貨物許可證 有效期6個月
3 進口配額證明 有效期3個月
4 重要工業品進口登記證明 有效期6個月
5 特定商品進口登記證明 有效期6個月
6 自動進口許可證 有效期6個月
7 機電產品進口許可證 有效期1年
8 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證 有效期1年 上
9 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 有效期3個月, 延期3個月 1 進口貨物: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
2 出口貨物:因當在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後裝貨的24小時前
3 進口轉關貨物:應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小時內向進境地海關辦理轉關手續,並在海關限定期限內運抵指運地海關之日起14日內辦理進口報關手續。
4 進口轉關貨物:電子數據申報之日起5天內向進境地海關辦理轉關手續,出口轉關貨物應在電子數據申報之日起5天內向啟運地海關辦理出口轉關手續。
5 出口退關貨物:應自決定不再出口之日起3天內向海關申請退關。
6 進出境運輸工具申報時限:船舶抵達口岸前或抵達口岸後24小時、飛機降停或起飛前2小時 1 進出口貨物:海關放行之日起3年內
2 保稅貨物、減免稅貨物:海關規定的監管期及其後的3年內(監管之日+3年) 1 進口料件加工成品復出口期限為1年
2 出口料件加工成品復進口期限為6個月
3 加工貿易合同期滿或最後一批加工成品後辦理合同核銷期限1個月
4 保稅倉庫貨物儲存期限為1年
5 特定減免稅進口飛機、船舶、建材為8年,機動車輛及家電為6年,機器設備為5年
6 過境貨物向海關申報進境後應在6個月內復運出境
7 進口誤卸、溢卸貨物自運輸工具卸貨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退運或申報進口手冊
8 出口加工區運往區外維修,測試或檢驗貨物應自運出之日起2個月內運回加工區,延期1個月
9 出口加工區委託區外加工期限為6個月,加工完畢必須運回區內, 延期6個月
10 加工貿易外商提供不作價設備海關監管期限為5年,使用完畢或監管期滿必須復運出境 1 進口貨物: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超過3個月未向海關申報
2 過境(轉運、通運)貨物:自貨物進境之日起超過3個月期限未向海關申報
3 進口誤卸、溢卸貨物:自運輸工具卸貨之日起3個月未向海關辦理退運或申報進口手續, 延期3個月
4 保稅倉庫貨物儲存期滿超過3個月仍未轉為進口或復出口 1 展覽品:自進境之日起6個月內復運出境, 延期6個月
2 暫准進口貨物:於進口之日起6個月內復運出境
3 集裝箱:自進境之日起3個月復運出境, 延期3個月
4 暫時進出口的貨樣、廣告品進境之日起6個月 1 一般擔保期20天
2 暫時進口貨物為進境之日起6個月內 1 對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
2 特殊情況下扣留48小時 納稅義務人、擔保人自海關填發稅款交款書之日起超過3個月未交納稅款

Ⅹ 機電產品自動進口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多久、如何更改、若遺失如何重新辦理

1、出口商品配額當年有效(另有規定者除外),各類進出口企業應於當年12月16日前向發證機關申領次年的出口許可證。

2、各發證機關可於當年12月15日起,根據外經貿部下達的下1年度預分出口配額簽發下1年度的出口許可證。出口許可證發證日期應填為下1年1月1日(不能提前使用出口),並將發證數計入下1年度的發證統計。

3、從1998年4月1日起,除供港澳鮮活冷凍商品的出口許可證有效期仍為1個月外,其它商品的出口許可證有效期一律為6個月。

4、出口許可證因故在有效期內未使用或未使用完部分,可在有效期內退回原發證機關,發證機關審核後退回原出口配額並刪除原許可證,重新簽發許可證。

5、出口許可證需要跨年度使用時,發證機關可在當年將出口許可證的有效期直接打到下一年度,最遲不得超過2月底。跨年度的出口許可證不得再延期。

6、當發證機關在年度交替之間調整時,原發證機關所簽發的出口許可證不再向調整後的發證機關換領,其許可證有效期最遲不能超過次年2月底。臨時調整發證機關按當時規定辦理。

7、出口許可證一經簽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修改證面內容,如需更改證面內容,應在有效期內由原發證機關刪除原許可證,重新換發出口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