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建考點怎麼記比較有效,最後的時間怎麼牢記一建考點呢
備考的時候就關掉手機網路,集中精力專心學習。
備考要找到自己適合學習的時間段
有些人喜歡前半夜熬夜學習然後睡覺,有些人習慣先休息好,第二天早上早起學習。
建議最好集中一個時間段,找到自己能夠集中注意力的學習時間段。
多刷題,多記憶
「題海戰術」是最常用的鞏固記憶的方法。
利用考試100刷題是隨時隨地都能進行,一分鍾能刷一到兩道題,每天上下班、吃飯時候刷幾分鍾,積少成多,也能刷不少題。
一建的考試知識點非常集中,做歷年真題的時候在書上用不同顏色的筆做標記,你會發現80%的知識點都是重合的,如果時間少就專攻這些干貨,一定要學精學透。如果再沒有時間,就只背關鍵字就可以。
對於實務案例,多選題沒有把握的不要選,以穩為主。案例題盡量多答,把你所能想到的和其相關的全都答上,但一定要把你覺得有把握的知識條理清晰、文字工整地寫在前幾條,覺得沒太有把握的寫在後面。
一分耕耘一分收獲,既不想付出努力,又沒有過人的天賦,還想得到滿意的結果,天底下哪有那麼好的事?
人都是有惰性,平時不學習,考試干著急!臨近一級建造師考試趕緊幡然醒悟、奮起學習吧!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 一建學習順序
一級建造師科目學習順序建議:
一、先看公共課:
1、先看容易掌握的,後看難掌握的;
2、根據歷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各科目章節分值分布,先看分數多的重點章節,後看分數少的次要章節;
3、先看三門課(項目管理、法規、經濟)都要考的,後看本科目獨有的。
我幸運的在忙碌的工地現場通過了一級建造師。
先前我也是想一門一門看還是幾門課穿插看,後面考過的經歷告訴我,剛開始最好一門一門快速過一遍教材,知道法規,管理啥的包括哪些內容,哪些是考試重點,分數考的多。實務專業題目有不少是管理法規中的知識,所以管理法規是基礎,基礎要先學好。
前期一門一門過,後面就得穿插的看了,如果你是在工地,工作又忙的情況,你有時又有應酬,你會一門課程看後另一門課程內容又忘光光了。不過,天資聰敏的不在此列。
3. 抗辯權是一建法律中哪一章的內容
廣義上的抗辯權是指妨礙他人行使其權利的對抗權,至於他人所行使的權利是否為請求權在所不問。而狹義的抗辯權則是指專門對抗請求權的權利,亦即權利人行使其請求權時,義務人享有的拒絕其請求的權利。大陸法系國家的民法典、我國台灣地區民法典及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均未對抗辯權下一個明確的定義。只有我國的《擔保法》第二十條第二款對抗辯權做了明確的規定,它將抗辯權定義為:「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4. 一級建造師的,一共有4門課程,我不知道是應該先學習哪個再學習哪個他們之間有什麼樣的關聯
如果四門課都還沒開始學習,那麼進度建議是:
第一步:先快速瀏覽實務案例(真題),找出考試規律,每年案例要考的都有:《項目管理》中的網路計劃和工期索賠、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法規》中的招投標、安全生產條例、保修,《經濟》中的一個計算,如此等等。
第二步:再學習《項目管理》《法規》《經濟》中的重要章節(注意每個章節都要邊看書邊做各科真題,否則看了白看),尤其是與《實務》案例有關的章節。事實證明,與實務案例有關的章節往往也是各科分數最多的章節。
第三步:回頭把實務案例真題逐個作答,搞透。
第四步:其他三門的非重點章節。
第五步:《實務》的非重點章節。
對於這幾門的課程的關聯是管理和法規都說實務的基礎,經濟倒是相對獨立的。
5. 一建里含泥量在第幾章節
在第五章吧。
含泥量是指集料中顆粒粒徑小於0.080mm的黏土、游泥和塵屑的總含量。黏土粒徑小於0.005mm,主要礦物為高嶺石、水雲母和蒙脫石。淤泥和塵屑顆粒粒徑一般為0.005—0.050mm,前者存在於集料礦床中,主要成分為石英和難溶的碳酸鹽礦物,後者在破碎石料時產生。這些極細物質在集料顆粒表面形成包裹層,妨礙與水泥石的黏結。或以鬆散顆粒出現,大大增加了表面積,從而增加了需水量。特別是黏土顆粒,乾燥時收縮,潮濕時膨脹,體積不穩定,對混凝土有很大的破壞作用。中國標准規定,砂、石的含泥量,按質量計,對高於或等於C30的混凝土分別不大於3%和1%,對低於C30的混凝土分別不大於5%和1%,對有抗凍、抗滲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分別不大於3%和1%,對C10和C10以下的混凝土可酌情放寬。對特細砂的含泥量也有明確規定。
6. 最近復習一建的法規,在看到有關《著作權法》相關章節的時候,心中有個疑問:
首先,著作權是自動保護原則,不管發表沒有發表,都自動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其次,公民創作的作品保護期限是作者死後50年,也就是說,沒有發表的,死後五十年內都受著作權法保護。
第三,法人作品的保護期是五十年,從作品首次發表後開始計算,也就是說,法人作品也是不管發表沒發表都受著作權法保護,只是保護期從發表後開始計算五十年,所有會有你書裡面講的,如果50年都沒有發表,就不再受著作權法保護了。
以上參見著作權法第二十一條。
當然啦,這些說的都是著作財產權
7. 材料送檢的數量和批量在一建的哪個章節
第四章第二節。
材料進場時,應提供材料或產品合格證,並根據供料計劃和有關標准進行現場質量驗證和記錄。質量驗證包括材料品種、型號、規格、數量、外觀檢查和見證取樣。驗證結果記錄後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備案。
材料進入現場時,應進行材料憑證、數量、規格、外觀的驗收外觀的驗收需填報外觀檢驗記錄,其中憑證驗收包括發貨明細、材質證明或合格證,進口材料應具有國家商檢局檢驗證明書。
8. 一建考試科目有哪些
一建考試科目: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分綜合考試和專業考試,綜合考試包括《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三個科目,這三個科目為各專業考生統考科目,專業考試為《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一個科目。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該科目分為10個專業,即:建築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考生在報名時根據工作需要和自身條件選擇一個專業進行考試。
作答要求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分兩天,以紙筆作答方式進行。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卷,考生答題時要仔細閱讀位於試卷封二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專用答題卡首頁的作答須知,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劃定區域內作答。主觀題部分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筆書寫作答,客觀題部分必須使用2B鉛筆填塗。客觀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8)一建法律產品服務在哪個章節擴展閱讀: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資格考試報名: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9. 一級建造師考試各科目章節所佔分值是多少
1Z301000建設工程基本法律知識(20分左右),1Z302000施工許可法律制度(10分左右),1Z303000建設工程發承包法律制度(15分左右),1Z304000建設工程合同和勞動合同法律制度(25分左右),1Z305000建設工程施工環境保護、節約能源和文物保護法律制度(10分左右)。
以及1Z306000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制度(20分左右),1Z307000建設工程質量法律制度(15分左右),1Z308000解決建設工程糾紛法律制度(15分左右)。
級建造師考試科目有公共課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之分,公共課包括《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3個科目;
專業實務共有10個方向供考生進行選擇:《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礦業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
10. 2011一建考試教材有哪些變動
2011年版一級建造師教材《建設工程法律法規》變化內容
2011年版考試用書的第1章內容是"建設工程基本法律知識",在2010年教材中本部分內容分布於1Z301020法律體系和法的形式、1Z301030 民法、1Z301160 土地管理法、1Z301190保險法、1Z302080合同的擔保、1Z304000建設工程法律責任中。
2011年 2010年
1Z301010建設工程法律體系 1Z301021 法律體系
1Z301012法的形式和法的效力 1Z301022 法的形式
1Z301030建設工程代理制度 1Z301033 代理制度
1Z301032 建設工程代理行為的設立和終止 1Z301033代理制度中的第五點
1Z301040建設工程物權制度 1Z301035物權制度
1Z301042土地所有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地役權 1Z301160土地管理法
1Z301050建設工程債權制度 1Z301034債權制度
1Z301060建設工程知識產權制度 1Z301036知識產權制度
1Z301070建設工程擔保制度 1Z302080合同的擔保
1Z301080建設工程保險制度 1Z301190 保險法
1Z301090建設工程法律責任制度 1Z304000 建設工程法律責任
1Z301092建設工程民事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1Z301031 民事法律關系
1Z301032 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
1Z304010 民事責任
1Z301093建設工程行政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1Z304020 行政責任
1Z301094建設工程刑事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1Z304030 刑事責任
第1章內容變化
新增
1、1Z301010 建設工程法律體系中
1Z301012新增知識點:法的形式的具體分類
新增目:1Z301013 建設法律、行政法規與行政法的關系
2、1Z301020 建設工程法人制度中
1Z301021新增知識點:法人的分類
新增目:1Z301023 企業法人與項目經理部的法律關系
3、1Z301030 建設工程代理制度中
1Z301031新增知識點:代理的法律特徵
1Z301032新增知識點:建設工程代理行為的設立
4、1Z301040 建設工程物權制度中
1Z301042新增知識點: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地役權
新增目:1Z301043 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消滅和保護
新增目:1Z301053 建設工程債的常見種類
5、1Z301060 建設工程知識產權制度中
1Z301062新增知識點:授予專利權的條件;專利的申請和審批;商標權:著作權主體;著作權的保護期;計算機軟體的法律保護;
新增目:IZ301063 建設工程知識產權的保護
新增目:IZ301064 建設工程知識產權侵權的法律責任
6、1Z301070 建設工程擔保制度中
IZ301072新增知識點:建設工程施工常用的保證種類
7、1Z301080 建設工程保險制度中
新增目:1Z301082 建設工程保險的主要種類和投保收益
8、1Z301090 建設工程法律責任制度中
IZ301092新增知識點:建設工程民事責任的主要承擔方式
刪除
1、刪除目: 2010版1Z301031 民事法律體系
2010版1Z301032 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
2、刪除目:2010版1Z301162 了解建設用地管理制度
3、刪除目:2010版1Z304022 熟悉行政處罰程序
擴展
1、1Z301011 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此部分內容進行了展開
2、1Z301012 中法的效力層級
3、1Z301033 內容原來有所提及,現更為全面
4、1Z301040 內容擴充多
5、1Z301052 建設工程債的發生根據,原為小點,現單獨列出
6、1Z301062 中專利權內容擴充
2011年版一級建造師教材《建設工程管理》變化內容
2011年考試用書中1Z302010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制度這部分在2010年考試用書中主要分布在1Z301040 建築法及1Z301010建造師管理制度。具體如下表所示:
2011版 2010版
1Z302010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制度
1Z302011 施工許可證和開工報告的適用范圍
1Z302012 申請主體和法定批准條件
1Z302013 延期開工、核驗和重新辦理批準的規定 1Z301040 建築法
1Z301041 施工許可制度
1Z302014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1L302020 施工企業從業資格制度
1Z302021 企業資質的法定條件和等級 1Z301040 建築法
1Z301042 企業資質等級許可制度
1Z302022 禁止無資質或越級承攬工程的規定
1Z302023 禁止以他企業或他企業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的規定 1Z301040 建築法
1Z301045 掌握工程承包制度
1Z301046 掌握工程分包制度
1Z302024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1Z302030 建造師注冊執業制度
1Z302031 建設工程專業人員執業資格的准入管理 1Z301040 建築法
1Z301043 專業人員執業資格制度
1Z302032 建造師考試和注冊的規定 1Z301010 建造師管理制度
1Z301011 注冊管理
1Z302033 建造師的受聘單位和執業崗位范圍 1Z301010 建造師管理制度
1Z301012 執業管理
1Z302034 建造師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Z301010 建造師管理制度
1Z301012 執業管理
1Z301014監督管理
1Z302035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第2章內容變化
新增
1、1Z302010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制度
新增目:1Z302011 施工許可證和開工報告的適用范圍
新增目:1Z302012 申請主體和法定批准條件
新增目:1Z302013 延期開工、核驗和重新辦理批準的規定
新增目:1Z302014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1Z302011新增知識點:不重復辦理施工許可的建設工程;開工報告審查的主要內容;開工報告制度與建設監理中開工報告的不同
1Z302012新增知識點:施工許可證的申請主體;已增加的施工許可證申領條件
1Z302013新增知識點:中止施工的解釋
2、1Z302020 施工企業從業資格制度
新增目:1Z302022 禁止無資質或越級承攬工程的規定
新增目:1Z302023 禁止以他企業或他企業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的規定
新增目:1Z302024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1Z302021新增知識點:施工企業的資質許可;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的申請、延續和變更;外商投資建築企業的規定
1Z302022新增知識點: 禁止無資質或越級承攬工程的規定,禁止以他企業或他企業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
3、1Z302030 建造師注冊執業制度
新增目:1Z302032 建造師考試和注冊的規定
新增目:1Z302033 建造師的受聘單位和執業崗位范圍
新增目:1Z302034 建造師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新增目:1Z302035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1Z302032新增知識點:建造師考試的相關內容;二級建造師的注冊;二級建造師注冊的受理與審批;執業資格的考核認定
1Z302034新增知識點: 注冊建造師的繼續教育
1Z302035新增知識點: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擴展
1Z302014擴展知識點: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1Z302021擴展知識點:企業資質的法定條件;施工企業的資質類別和等級
1Z302021擴展知識點: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序列;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序列;勞務分包企業資質序列;
1Z302024擴展知識點: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1Z302033擴展知識點:建造師執業的范圍
刪除
刪除目:1L301013 執業工程規模標准
刪除目:1Z301044 工程發包制度
刪除目:1Z301047 工程監理制度
1Z301042刪除內容: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
1Z301043刪除內容: 建築業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的共同點
1Z301045刪除內容: 工程承包制度中禁止轉包
1Z301012刪除內容:受聘單位的變更
1Z301014刪除內容:建造師信用檔案管理
變化
1Z301041變化內容:不需要申請施工許可證的工程類型由5種變為2種(去掉2、4、5,第5條軍用房屋建築單獨成條,改為另行規定的建設工程);
1Z302034變化內容:
①《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中注冊建造師不得有的行為由原來9項變為13項
②注冊機關的監督管理由原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採取5種措施減少為4種,去掉原第5條。
2011年版一級建造師教材《建設工程法律法規》變化內容
一級建造師考試網 更新:2011-6-2 編輯:流雲飛瀑
2011年考試用書中1Z303000 建設工程發承包法律制度分為三節,主要包含了2010年考試用書的1Z3010000建設工程法律制度中的1Z301044、1Z301045、1Z301046、1Z301050(一節)、1Z304041、1Z304042、1Z304046的部分內容。
2011年 2010年
1Z303020建設工程承包制度 1Z301045 工程承包制度
1Z303023建設工程分包的規定 1Z301046 工程分包制度
1Z303010建設工程招投標制度 1Z301050招標投標法
1Z303011建設工程必須招標的范圍、規模和招標方式 1Z301051 掌握招標投標活動的原則及適用范圍
1Z303012招標的基本程序和禁止肢解發包的規定
1Z301052 掌握招標程序
1Z301056 掌握開標程序
1Z301057 掌握評標委員會的相關規定和評標方法
IZ303013投標文件的法定要求和投標保證金 1Z301053 掌握投標的要求
IZ303015聯合體投標的規定 1Z301054 掌握聯合體投標
IZ303014禁止投標人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定 1Z301055 掌握禁止投標人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定
IZ303016中標的法定條件 1Z301058 掌握中標的要求
IZ303017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IZ304042 熟悉建設單位法律責任
IZ304046 了解招標代理單位法律責任
IZ303024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IZ304041 掌握施工單位法律責任
IZ304042 熟悉建設單位法律責任
第3章內容變化
新增
1、IZ303010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制度
1Z301012新增知識點:投標有效期、投標保證金的形式、投標保證金的
退還及投標文件的送達與簽收
1Z303013新增知識點:《(標准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和(標准施工招標文件) 試行規定》中明確規定招標文件應包括的內容
1Z303015新增知識點:聯合體投標保證金
1Z303016新增知識點:中標人的確定條件
2、IZ303020建設工程承包制度
新增目:1Z303021建設工程總承包的規定
1Z303022新增知識點:共同承包的適用范圍,共同承包的資質要求,共同承包的責任
1Z303023新增知識點:分包工程的范圍、轉包和違法分包的界定
3、新增節:1Z303030 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刪除
1、IZ301050招標投標法
1Z301051刪除知識點:投標活動所應遵循的原則
1Z301052刪除知識點:投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對招標文件的強制性要求和標底
1Z301057刪除知識點:評標專家的選取、評標專家應當符合的條件、不得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的情形、對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職業道德要求和保密義務、對招標代理機構行為的限制性規定
2、1Z301040建築法
刪除目:1Z301044 掌握工程發包制度
改動及擴展
1、 將2010年版本中必須招標的項目范圍和規模標准在2011年版本中被擴展為為三條知識點。
2、2010年版本中1Z301040 建築法1Z301045 工程承包制度改為2011年版本中1Z303000建設工程發承包法律制度中的第二節1Z303020建設工程承包制度,建設工程承包制度的范圍變大。
3、2010年版本中1Z301040 建築法1Z301046 工程分包制度改為2011年版本中IZ303020建設工程承包制度。
4、2010年版本中1Z301052 掌握招標程序中第二條招標方式改為2011年版本中IZ303011建設工程必須招標的范圍、規模和招標方式中的第四條。
5、2010年版本中1Z301056 掌握開標程序這節改為2011年版本中IZ303012招標基本程序和禁止肢解發包的規定中一、招標基本程序的(六)開標。
6、2010年版本中IZ301057 掌握評標委員會的相關規定和評標方法改為2011年版本中IZ303012招標基本程序和禁止肢解發包的規定中一、招標基本程序的(七)評標。
7、2011年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中與2010年比有一些擴展。
2011年版一級建造師教材《建設工程法律法規》變化內容
一級建造師考試網 更新:2011-6-2 編輯:流雲飛瀑
2011年考試用書中1Z304000建設工程合同和勞動合同法律制度這部分在2010年考試用書中主要分布在1Z301180勞動法和1Z302000合同法中。具體如下表所示:
2011年 2010年
1Z304011合同的法律特徵和訂立原則 1Z302011合同法原則及調整范圍
1Z302012合同的分類
1Z304012合同的要約與承諾 1Z302031合同的生效
1Z302021要約
1Z302022承諾
1Z30401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內容 1Z302023合同的一般條款
1Z302024合同的形式
1Z304016無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規定 1Z302032無效合同
1Z302034效力待定合同
還有的填不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