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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如何調控

發布時間: 2022-05-05 01:13:18

1. 價格與供求是如何進行雙向調節進而影響生產要素的流動

摘要 1.調節生產規模。我們知道,市場經濟中商品的供求關系是不斷變化的,進而影響到商品價格的變化,而這種變化對生產經營者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信號。生產者為了實現利潤的最大化,需要按照價格的變動來進行生產和銷售。當市場上某種商品供過於求時,這種商品的價格就會下跌,那麼生產經營這種產品的廠家利潤就會減少,從而主動縮減這種產品的生產規模,調減產量。這樣做的結果會使這種產品的供給量減少,供不應求,價格上漲,生產者利潤增加,這時,生產者又會主動擴大生產規模,增加產量。這一過程可以用圖表示為:

2. 在自由競爭市場中,價格是如何調節商品供給和需求而最終實現均衡的

1、使市場需求量和市場供給量相等的價格稱之為均衡價格。
均衡價格有時又被稱 作市場出清價格,在這種價格水平下,買者願意而且能夠購買的商品數量正好與賣者願意而 且能夠出售的數量相等,既不存在過度需求,也不存在過度供給,市場處於均衡狀態。

需求量是隨著商品的價格上升而下降,而供給量是隨著商品價格的上升而上升,一個上 升、一個下降,則必定有一個均衡點,在這個均衡點上,其價格和產量既為需求方所接受, 也為供給方所接受,由此形成的是均衡價格和產量。

2、均衡價格是在市場供求關系中自發形成的,而均衡價格的形成過程就是市場價格機制的調節過程。
市場的價格機制是指價格具有的調節市場供求達到一致而使稀缺資源按需要的比例配置的內在功能。當市場價格偏離均衡價格時,市場上會出現 需求量和供給量不相等的非均衡狀態。一般來說,偏離的市場價格會自動地回復到均衡價格水平,從而使供求不相等的非均衡狀態逐步消失。如果社會上每一件商品和勞務都能實現供求平衡,按需要配置稀缺經濟資源這一基本的社會經濟問題就會自動地解決,而無須計劃和政府幹預。供參考。

3. 豬肉價跌破每斤15元,豬肉價格是怎麼調控下來的

豬肉它是人們餐桌上常見的一個食材,不少家庭都會購買豬肉吃。在春節的時候,不少居民就會買豬肉放家裡儲存,等到親朋好友來到家裡的時候,將豬肉拿出來招待朋友。豬肉的價格也一直是不穩定的,在過年的時候豬肉的價格高達三四十元一斤,不少居民表示出吃不起。如今豬肉的價格已經下降,甚至跌破了每斤15元的價格。

豬肉價格是怎麼調控下來的?

現在的人也比較注重身體的健康,身材太胖一系列疾病就會隨之而來,所以也不敢吃豬肉了。豬肉雖然它吃起來很美味,做法也有很多種,但是也不可以天天吃,這樣會讓身體儲存更多的脂肪。現在誰都希望自己的身材好,能夠穿美美的衣服,吃太多的豬肉就會讓身材走形。長胖了的話穿衣服也不好看,讓人看上去沒有精神。也導致豬肉的價格層層下跌,出現了滯銷的情況。

4. 國家是怎麼控制物價不斷的上漲請具體點說明!

首先,找准價格上漲的主要原因,增強政策措施的針對性。引起當前價格上漲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產品供給不足,同時,對於非食用農產品需求過快擴大,以及總需求加快增長的苗頭,也要高度警惕。穩定價格的重點應該放在增加短缺產品供給方面,同時注意控制非食用性農產品需求增長。從緊的貨幣政策和總需求管理的各項措施,主要目標宜集中到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方面。考慮到當前世界經濟的諸多不確定性,要高度警惕其增長加快減速,並較嚴重影響到我國出口增長的可能,在貨幣政策、總需求調控政策方面注意留出一定的靈活空間,以利於適時適度加以調整。

其次,注意防止食品價格和農產品生產出現較大波動。農產品生產存在自然周期,任何刺激因素,包括市場和政策方面,對增加相應產品當期供給效果都是有限的;但對相應產品下期供給增長,效果則是顯著的。為此,在刺激農產品生產擴大的各種因素比較集中的時期,應注意其對當期和下期的不同效果,注意調控好這些因素的作用程度,包括適當監控食品價格上漲幅度,把握好各項支持政策的力度,努力減小當期供給與下期供給之間的波動。

第三,統籌兼顧短期政策與長效機制建設的關系。當前農產品價格上漲包括兩類因素,一是由於農產品生產成本增加推動的趨勢性攀升;二是部分農產品生產的周期性波動。從穩定農產品生產和價格角度出發,應該加快完善農業扶持政策體系,促進工農產品比價關系平穩調整。與此同時,應加快建立農產品生產和價格的穩定機制,包括提高儲備能力和供求調節水平;構建城鄉一體化的農產品流通大市場;推動糧食、畜產品生產專業化、產業化,積極發展行業中介組織;發展農業保險和疫情疫病防控體系等。注意將短期政策與長效機制的建設密切結合,著力促進長效機制的形成,逐步減小農產品生產和價格的波動。

第四,從我國人口大國國情出發,吃飯問題必須立足國內。特別在國際能源與農產品價格開始建立聯系的形勢下,更要堅持這一基本原則。不僅糧食要立足國內平衡,而且與吃飯相關的其他農產品也應該主要立足國內平衡。否則一旦依靠進口,由於人口規模導致的進口數量,會引起國際市場相關產品供求關系和價格的較大變動,既不利於我國的進口,也不利於國際市場穩定。農產品在利用國際市場提高效益時,必須以保證13億人口吃好飯為基本前提,由此出現的效益損失,宜通過農業扶持政策予以補償。

第五,注意統籌協調好農產品食品需求與非食品需求的關系。我國人均農業資源有限,首先要保證吃飯的需要;提高農產品市場效益,必須堅持不與人爭糧,不與糧爭地的原則。

最後,在搞好需求調控的前提下,宜積極擇機推動資源價格改革。在競爭激烈的環境中,資源成本增加主要不是通過連鎖漲價的方式表現,不會導致全面的價格上漲;而主要會促進企業加強成本管理,注意降低消耗,注意推進技術創新等,總體有利於經濟效益提高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5. 國家是怎麼控制價格的

一般農產品國家都是採取托市的辦法控制最低價格,以保證農民的基本收入,比如:大豆底價3750無限量收儲。
但是綠豆,大蒜可能你更多的是想知道國家如何控制其高漲的價格的。方法有:1.政策手段,通過國企向市場拋售更多農產品,以滿足市場需求,如:國儲拋糖、棉等。
2.行政手段,利用政府強制措施對農產品的買賣限價,如發現哄抬價格者,進行罰款或拘捕。如近期的炒蒜,炒綠豆者都有在殺雞儆猴。
PS:價格很高才出行政手段,中國領導做事的風格通常都是這樣的,問題出來了才去解決問題,而不是預防為主的方法策略。

6. 價格總水平的調控措施主要有哪些

1.直接調控
它是指國家通過行政命令等手段對價格總水平進行控制。最常見的是國家對所有商品價格和勞務價格實行管制,採取固定價格模式,把定價權掌握在國家手中,國家也就控制了價格總水平。這種形式破壞了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雖可求得某一時期價格總水平的穩定,但從長遠看,是不符合客觀經濟規律的,會給以後的不穩定埋下隱患,穩定也只是暫時的,因此,它只是國家調控價格總水平的權宜之計。
2.間接調控
它是指國家通過經濟手段,利用市場機制的作用,對價格總水平進行調節和控制。也就是國家不直接控制價格,而是對影響價格總水平的各種因素或條件進行調節,即通過經濟政策,規定、法律對微觀經濟主體進行約束,從而達到調控價格總水平的目的。如國家通過稅收、財政、信貸、分配、投資等杠桿或制度,以及價格相關條例和法規規范價格行為,調整產業和消費結構,使社會總供給和總需求相對平衡,以保持價格總水平的基本穩定。
3.直接調控與間接調控相結合
它是指國家對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的極少數商品價格和勞務價格實行直接管理和控制,對一般商品價格和勞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國家通過雙重調控手段,達到有效調節和控制價格總水平的目的。世界各國現在大多採用此調控方式。
由於我國的經濟體制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這就決定了我國調控價格總水平的方式以間接調控為主、輔之以直接調控的方式。即以法律為依據、以經濟手段為主要方式,對放開的價格進行必要的間接宏觀調控,對極少數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商品價格和勞務價格,國家直接管理和調控。這樣既順應了市場經濟的需要,又達到了調控價格總水平的目的,保持了物價的基本穩定。

7. 國家是如何調控價格的

法律分析:國家實行並逐步完善宏觀經濟調控下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價格的制定應當符合價值規律,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極少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第三條 國家實行並逐步完善宏觀經濟調控下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價格的制定應當符合價值規律,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極少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

市場調節價,是指由經營者自主制定,通過市場競爭形成的價格。

本法所稱經營者是指從事生產、經營商品或者提供有償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和個人。

政府指導價,是指依照本法規定,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定價許可權和范圍規定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指導經營者制定的價格。

政府定價,是指依照本法規定,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定價許可權和范圍制定的價格。

8. 政府調控價格有哪些手段

政府調控市場價格可以通過經濟、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對市場價格的形成、運行和市場價格變動進行直接或者間接的干預和約束,以保證價格機制有效地發揮作用。與此同時,也可以通過信息發布引導社會心理預期,通過新聞等社會監督規范市場價格行為。

(1)經濟調控手段。經濟調控手段是市場經濟國家普遍使用的重要調控手段之一,它是指政府根據價格形成的內在規律和市場供求規律,調節商品的需求和供給,影響價格形成的各種要素,從而達到調控市場價格的目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經濟調控手段主要有:

①貨幣政策。在經濟運行的不同階段,政府運用貨幣政策,調節貨幣供應量和貨幣使用方向,從而調節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促使其平衡,實現價格總水平的基本穩定。貨幣政策是穩定價格總水平最有力的手段。

②財政政策。國家財政稅收負有穩定經濟的使命,又通過公平稅負和鼓勵競爭,以促進產業結構優化、經濟效益提高和經濟平穩發展的重要作用。在市場有效需求不足情況下,政府可通過增加財政支出,帶動對社會商品和服務的購買,克服市場疲軟引起的就業不足和經濟衰退。在市場需求過旺引起價格總水平不斷上升的情況下,可通過減少政府財政支出,減少對社會產品和服務的需求量,以促進供求平衡,平抑價格。

③投資政策。投資需求是影響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平衡的重要因素。政府可以根據情況,適時運用投資政策,通過調節投資總規模,促進社會總供給與社會總需求的基本平衡,從而實現價格總水平的基本穩定。

④進出口政策。在市場供不應求的情況下,政府可以通過採用限制出口、擴大進口的政策手段,緩解一些商品的國內市場供不應求矛盾;在市場供過於求的情況下,政府可以採取限制進口、鼓勵出口的政策手段,緩解一些商品的國內市場供大於求矛盾,從而可以達到穩定國內價格總水平的目的。

⑤重要商品儲備制度。所謂重要商品儲備制度,是政府為平抑或穩定某些重要商品市場價格水平,建立起這些商品的調節性庫存,通過吞吐庫存來調控市場價格的管理制度。政府選擇儲備的重要商品,一般要滿足以下條件:一是對國計民生有重要影響;二是經常存在著交替出現的供求不平衡矛盾,即有時供不應求,有時供過於求;三是產銷數量較大;四是商品的長期存儲在技術上比較經濟。一般來說,符合這些條件的重要商品主要是對國計民生有重大影響的農副產品,如糧、棉、植物油和糖等主要農副食品,以及原油、重要稀有金屬等戰略物資。重要商品儲備是為政府調控市場價格服務的。當重要商品的市場供給出現較大缺口,價格暴漲時,要適時拋售儲備商品,增加市場供給,平抑市場價格;反之,當供大於求、價格下滑時,政府要適時入市收購,轉入儲備,增加市場需求,遏制價格過度下滑。

⑥價格調節基金制度。所謂價格調節基金,是政府為了平抑市場價格,用於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經營者的專項基金。1988年國務院在《關於試行主要副食品零售價格變動給職工適當補貼的通知》中,明確提出了要在全國城市中建立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的要求,目前全國多數城市都建立了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制度。《價格法》確定了價格調節基金的法律地位,第二十七條規定,政府可以「設立價格調節基金,調控價格,穩定市場」。價格調節基金是針對某些容易發生市場價格波動、對國計民生有重大影響的商品的調控而設置的。這些商品主要有糧、棉、油、肉、蛋、菜、糖等農副產品。目前我國已建立的價格調節基金主要有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糧食風險調節基金。價格調節基金主要用於:一是扶持商品生產。包括對所調控商品的生產基地建設的資金支持,對生產者的收購獎勵或補貼。二是對流通企業的政策性差價補貼。三是支持市場建設。對有利於價格調控而建立的某些商品的批發市場和直銷市場建設,政府可以用價格調節基金支持。

西方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經過多年的摸索,在運用經濟手段調控市場價格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而且把許多做法制度化、法制化。德國的《經濟穩定與增長促進法》明確規定,穩定市場價格是國家四大經濟目標之一;成立獨立於政府的聯邦銀行,把保證貨幣穩定作為其第一位任務;嚴格限制財政赤字,規定財政赤字不能靠銀行發鈔票彌補,只能到資本市場上借貸;規定實際工資增長不超過勞動生產率的增長;保持對外貿易和國際收支平衡等。美國很早就運用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調節社會總需求。當經濟衰退、價格下跌、不利於經濟復甦時,實行擴張的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當經濟高速增長、通貨膨脹加劇時,採取緊縮的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通過控制貨幣供應量的增長率來調節市場價格。在日本,為了控制通貨膨脹,政府通過削減支出、增稅等財政政策,避免使過熱的經濟進一步升溫。日本銀行則通過提高法定利率和控制貨幣供應量,控制或延緩企業設備投資。在保障供給方面,始終把提高勞動生產率放在首位,重視運用進口手段調節國內價格,加強能源等重要物資的儲備。實行價格調節基金制度,防止價格暴漲暴跌,也是國外不少國家採取的有效辦法。如日本建立了蔬菜供給安全基金制度,基金來源為國家財政補貼、地方財政補貼和參加基金組織的菜農交納的基金,三項來源的比例為4:1:1,用以平抑蔬菜價格的劇烈波動,保護消費者和生產者利益。

在西方市場經濟國家一般都利用價格政策對農業生產和市場銷售進行一定程度的干預。農業是一種特殊的產業,由於完全的市場調節不利於農業的發展,客觀上需要國家採取一定的政策進行調節。而在各種政策中,價格又是一種既靈活又有效的調節機制。因此,世界各國包括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都沒有放棄國家對農產品價格的干預,而且這種干預甚至在不斷完善的基礎上還時有加強。這些干預更多的也是採取經濟的手段。

(2)法律調控手段。法律調控手段是用法律規范來調整價格關系,使價格的制定、調整、實現、爭議及裁決等行為法制化。從一定意義上說,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離開法制的市場經濟,即缺乏競爭規則和秩序的市場,必將造成市場和社會生活的混亂。因此,價格的管理和調控也必須通過立法,規范市場價格行為,保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通過立法把行政的和經濟的調控手段規范化,並保障其在價格調控中有效地運用。價格調控的經濟和行政手段一旦取得了法律的形式,便在更高的形態上對價格進行著間接調控,具有了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因而,價格調控的法律手段在世界各國都得到了不斷充實和完善.依法行政得到廣泛普及。

用法律手段調控價格,主要是規范價格調控的形式;規范價格調控和干預的許可權;規范價格行為主體的權利和義務;規范價格監管機構的設置、職權、責任;規范價格違法行為的檢查與處罰方法;規范價格調控手段和措施的運用。

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為維護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反對價格欺詐和價格壟斷,都根據本國國情制定了有關的價格法規,嚴格依法行政。這些法規一般都規定:禁止同行業間共謀價格壟斷;禁止企業實行有害競爭的價格歧視;禁止損害消費者利益的欺騙性定價;保護公平貿易等。如原聯邦德國制定的《反對限制競爭法》,其主旨就是「國家有責任維護競爭秩序」,並設有反壟斷機構。禁止企業之間在價格、質量和產量問題上達成壟斷市場的協議;規定凡是出現「支配市場現象」,即某一家企業控制了l/3的有關市場、年銷售額在2.5億馬克以上者,或3家及3家以下的企業集團控制了50%或更多的市場,以及5家及5家以下的企業控制了2/3或更多的市場、年銷售額各達l億馬克以上者,均受法律的禁止。此外,德國在維護競爭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規還有:《反對不正當競爭法》、《調節一般業務條件法》、《折扣法》和《關於附加贈送物品條例》等。美國在反壟斷方面制定了《反托拉斯法》。日本也制定了《關於禁止私人壟斷以及商品公正交易法》和《市場法》。

由於我國目前仍處在經濟體制轉軌過程中,法制不健全。要用法律手段調控市場價格,當務之急是要加快立法步伐,盡快制定反價格欺詐、反價格壟斷、反價格歧視等方面的法規規章。

(3)行政調控手段。行政調控手段是指政府用行政命令方式,對商品價格的形成、變動所進行的直接管理。政府通過行政手段控制市場價格的變動,是政府經濟職能的一個重要方面,不管是計劃經濟體制的國家,還是市場經濟體制的國家,都是如此。其區別只在於調控程度和范圍不同而已。行政手段主要有:對少數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限定差價率或者利潤率、規定限價、實行提價申報制度、調價備案制度以及集中定價許可權和凍結價格。

目前,我國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價格已經減少到13種(類),地方政府直接管理的價格種類也在逐漸減少。應當看到,政府直接管理價格的種類雖然少了,但是管理的任務卻沒有減少。這是因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直接管理價格的客觀要求提高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管好這些價格,還需要付出艱苦的努力。要建立政府定價集體審議制度和專家審價制度,要通過完善政府定價決策聽證制度,進一步提高政府定價的透明度和科學性。

我國的價格改革經歷了二十多年,目前,絕大部分商品和服務價格已放開由市場競爭形成。在正常情況下,經營者根據市場供求狀況變化,自主制定價格,政府對經營者定價不加干預。但如果由於自然災害、戰爭等特殊原因,造成某些商品嚴重緊缺,價格顯著上漲或者有可能顯著上漲,價格總水平出現劇烈波動,使國家、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利益遭受損失,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時,政府可以採取行政手段對部分價格進行干預。主要手段是:限定差價率或者利潤率,規定最高限價與最低限價,實行提價申報制度或調價備案制度。必要時,還可集中定價許可權,以及部分或者全面凍結價格。

發達市場經濟國家對價格並不是全部放開不管,在對一些特定對象提供服務時,都不同程度收取一定的費用,盡管具體收費項目和標准差異較大,但在管理體制和管理方式上基本一致。這些國家政府部門收費均以法律為依據,收費項目由法律規定,收費標准和收費方式由主管行政部門制定。美國聯邦政府部門提供特定服務收取費用時,要經過美國國會的授權。如美國國會1996年通過的《新移民法》授權國務院和移民局在移民大抽簽中向申請人收費,以作為處理移民大抽簽的經費。德國政府部門收費的根本法律依據是《聯邦管理費用法》,每種具體收費的法律依據都以《聯邦管理費用法》為基礎,制定相應的行政法規。根據《聯邦管理費用法》的規定,各級政府機關收費要由有關行政機構先提出立法草案,報同級議會立法機構討論通過,形成正式法律,行政機關才能執行。在日本所有的政府機關收費都有嚴格的法律界定,各項收費制度不僅在形式上要以法規、告示或命令的方式頒布,在項目設定時也有明確的法律依據,整個行政收費管理是建立在國家法律基礎上的行政行為。依照國際慣例和我國國情,我國的《價格法》也規定對行政機關收費實施相應的管理。

9. 國家如何調控價格總水平

一、努力實現年初確定的價格總水平預期調控目標。各地要認真研究分析價格形勢,充分認識當前做好價格總水平調控工作對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性,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把穩定價格總水平作為今年各項價格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政策、安排工作均要服從實現今年價格預期調控目標,繼續採取有力措施,努力實現本地年初確定的價格總水平預期調控目標。

二、繼續嚴格執行「兩條控制線」措施。「兩條控制線」措施對防止價格總水平過快上漲發揮了積極作用。全國發展改革工作會議已明確,這一措施今年繼續執行。各地務必嚴格執行這一措施,不得有絲毫懈怠。凡是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居民消費價格漲幅月環比超過(含達到)1%或者同比累計連續三個月超過(含達到)4%時。必須暫停出台省級管理和授權市、縣管理的調價項目3個月。各地要切實加強監管、層層落實,不折不扣地確保這一措施的貫徹執行。

三、把握好出台調價措施時機和力度。各地准備出台的提價項目都是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價格,比較敏感。沒有超過「兩條控制線」的省份,在安排出台一調價措施時,要妥善把握好調價方案公布和出台的時機,努力避免出現集中提價和漲價幅度過大的情況。要加強宣傳解釋工作,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對於因集中出台調價措施或者調價幅度過大造成惡劣影響的地方,我委將予以通報批評。

四、落實和完善政府調價的相關配套措施。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在制訂調價方案時,必須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情況和群眾承受能力,做好相關配套工作。調價前應當認真測算調價措施出台後對低收入群體的影響,預先擬訂對低收入群體的補貼方案,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配合有關部積極落實補貼方案,以提高低收入群體對價格上漲的承受能力,維護社會穩定,發揮物價工作促進構建和諧社會的作用。

五、建立出台調價措施信息通報制度。要加強出台調價措施的信息溝通與交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出台調價措施前,應將方案(含擬調價項目名稱、擬出台時間、現行價格、擬調價格、調價幅度、調價總金額)以及對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的影響、對城市低收入群體的補貼措施等內容按附表要求,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統一匯總報送我委(價格司)送達時間須在方案實施前20天以上。為適當錯開調價時間,避免集中出台調價措施,我委將針對各地實際情況予以個別指導適時通報各地擬出台的調價情況,以便於各地統籌安排出台時間。

六、進一步做好價格監測預警工作。針對影響當前市場價格變動不確定因素較多的情況,各地要切實加強價格監測,密切跟蹤糧食、化肥、石油、煤炭、鋼材、房地產等重要商品市場價格變動情況,以及生產資料漲價向下游產品價格傳導的情況。要善於捕捉和發現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出解決措施;遇到價格大幅度異常波動的情況,要適時啟動應急預案,為當地黨委、政府出謀劃策,當好參謀助手。要進一步健全價格監測體系,繼續完善價格異常波動的預警和應急機制,重點防範局部地區、個別品種市場價格異常波動,做到早發現、早上報,及時預警、應對得當。以上,請按照執行。

10. 當發生通貨膨脹時是誰在調控市場商品的價格,是怎麼調控的呢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