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家現在在拆遷,已經評估了,但是評估價格太低了,還沒有我們家房子當年建造的成本價,像這樣的情況,應怎麼辦
我是拆遷評估師:
1、不知你是哪個城市的?每個地方補償政策會有差異。
2、不知道你們的補償細則。如果你們的補償方式是貨幣結合回遷,則無法判斷你家評估是否合理;如果補償方式是純貨幣化補償,則評估價格肯定偏低。
3、根據新的拆遷條例,被拆遷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核,向原評估機構或其他評估機構申請均可以。
4、如果你們項目拆遷補償標准整體偏低,且當地政府還能依法行政,則你們被拆遷人可以聯合起來,以補償標准偏低為由,集體申請行政復議。
② 拆遷評估價低於實際造價怎麼辦
如果覺得對拆遷協議上的價格不滿意,不要在協議上簽字,與拆遷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確定補償款不對的話,那你可以按照下面的途徑維權:
1、一般情況下,如果對征地補償不滿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協調。
2、如果協調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進行裁決。
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資料至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害並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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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房屋拆遷中補償價格太低怎麼辦
拆遷房屋補償太低的,被拆遷人可以與拆遷人就補償數額進行合理范圍內的協商溝通;溝通未果可以按照拆遷條例向有關部門申請裁決,對裁決結果不服的應當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3個月內就補償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④ 地方政府制定的房屋拆遷評估,評估出來的房屋價格與實際不符合應該怎麼辦
拆遷評估機構可以由接納人員選出,但拆遷方不得做出最終決定。如果不動產價值和不動產價值之間的差異太小,這也是非法行為,您有責任保護自己的權益。
因此,評估機構可以由接受評估的人選出,拆除機構不作最後發言,但每個人都應認為他們將保護自己的權益,以便更好地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