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標價錯誤怎麼賠償
超市商品標價與實際價格不符的,消費者可以保留證據後向消費者協會投訴,要求超市給予消費者相應的賠償。
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模虧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商品標價與實際價格不符可以向賣家投訴索賠,如果雙方協商無果,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要求調解賠償。賣家銷售有質量、功能、價格、信息問題的商品,作出虛假、有誤導性的宣傳,那已經涉及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了,在適當的時候消費者應該用法律保護自己。實際價格高於標價,則該行為屬於違規行為,商家涉嫌價格欺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消費者在購物時,商家出現標簽、小票價格不同的情況,一方面可能確系疏忽所致。如果在促銷時遇到此類情況,消費者可以及時與超市賣場交涉,並有權要求按低價付款。另一方面,也不排除個別商家有意玩價格游戲,占消費者便宜。根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可知,目前主要有如下十三種標價行為或價格手段會被認定為價格欺詐:
1、虛假標價。
即標價簽、價目表等所標示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質地、計價單位、價格等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准等有關內容與實際不符,並以此為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購買的,如某商品標價簽上標明產地是國外,而實際好碼銀產地是中國某個地區。
2、兩套價格。
即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一交易場所同時使用兩種標價簽或者價目表,以低價招徠顧客並以高價進行結算。
3、欺騙性標價。
即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誘導他人與其交易。
4、模糊標價和虛誇標價。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友宴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明碼標價。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㈡ 商品價格差異如何處理
和超市工作人員商議,要求補回損失,或者找消保委反饋,要求超市補回損失。
若該超市行為涉及欺詐,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即對以欺詐方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實行「退一賠三、最低賠償限額五百元」的懲罰性賠償制度。
但若超市僅僅是標價錯誤則並不會受到額外賠償。但要補回損失。
㈢ 在發現商品售價與標價不符的時候,該如何維權
這個時候我們可以進行舉報到工商管理局,因為商品和價格不符合的時候,說明這個商家是存在著一定的欺騙行為,誘導消費者故意下單。
㈣ 超市購買商品價格不符,怎麼賠償
法律分析:出現價格問題,消費者可以撥打價格舉報電話 物價局或者消協投訴,價格監督部門接到舉報後會開展調查,如果商家確實存在價格違法行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規定進行相應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九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
㈤ 商品標價與實付價不同的時候,我們該怎麼辦
當我們在購物時商品與實際價格不相符時,不要慌張。許多人在購物時經常會遇到商品和實際價格不符的情況,當然,大多時候是商家不小心弄錯了。溝通一下便好,但是如果遇到一些蠻不講理的商家,難么我就需要進行相應的反制措施。
一,與商家溝通
二,做好取證調查
三,舉報給相關部門
遇事先不慌,與商家溝通是否存在人為失誤我們在生活中可能會經常遇到類似的事件,這樣的事情有時候並不是商家有意為之,所以我們要先和商家溝通,說明是否存在失誤的行為。如果溝通不順,那麼就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做好下一步准備。
㈥ 標價與實際銷售價不符怎樣處罰
法律分析:標價與實付價不同,則構成了欺詐,可以選擇進行三倍的賠償。而且買家對於自己的財產損失,也可以進行單方面的退款賠償,同時三倍賠償不足五百元的以五百元計算。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㈦ 商品標價和售價不符,怎麼投訴
法律分析:發現超市標價與實際價格不符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要求超市給予消費者相應的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條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明碼標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