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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出口稅什麼時候上調

發布時間: 2022-04-26 00:33:00

① 出口退稅的政策

中國出口退稅政策:
出口退稅是指對出口商品已徵收的國內稅部分或全部退還給出口商的一種措施,這也是國際慣例。1994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稅稅率為零,對於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環節不征稅,而且稅務機關還要退還該商品在國內生產、流通環節已負擔的稅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稅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貨物出口後,稅務部門應按照出口商品的進項稅額為企業辦理退稅,由於稅收減免等原因,商品的進項稅額往往不等於實際負擔的稅額,如果按出口商品的進項稅額退稅,就會產生少征多退的問題,於是就有了計算出口商品應退稅款的比率——出口退稅率。
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中國出口退稅政策歷經7次大幅調整。
1995年和1996年進行了第一次大幅出口退稅政策調整,由原來的對出口產品實行零稅率調整為3%、6%和9%三檔。
1998年為促進出口進行了第二次調整,提高了部分出口產品退稅
率至5%、13%、15%、17%四檔。
此後,外貿出口連續三年大幅度、超計劃增長帶來了財政拖欠退稅款的問題。2004年1月1日起國家第三次調整出口退稅率為5%、8%、11%、13%和17%五檔。
2005年進行了第四次調整,中國分期分批調低和取消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 產品的出口退稅率,同時適當降低了紡織品等容易引起貿易摩擦的出口退稅率,提高重大技術裝備、IT產品、生物醫葯產品的出口退稅率。
2007年7月1日執行了第五次調整的政策,調整共涉及2831項商品,約占海關稅則中全部商品總數的37%。經過這次調整以後,出口退稅率變成5%、9%、11%、13%和17%五檔。
2008年8月1日第六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後,部分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由11%提高到13%;部分竹製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
第七次調整就是將從2008年11月1日實施的上調出口退稅率政策。此次調整涉及3486項商品,約占海關稅則中全部商品總數的25.8%。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適當提高紡織品、服裝、玩具等勞動密集型商品出口退稅率。二是提高抗艾滋病葯物等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稅率。屆時,中國的出口退稅率將分為5%、9%、11%、13%、14%和17%六檔。
2008年12月1日起執行了第八次調整的政策,涉及提高退稅率的商品范圍有:
(一)將部分橡膠製品、林產品的退稅率由5%提高到9%。
(二)將部分模具、玻璃器皿的退稅率由5%提高到11%。
(三)將部分水產品的退稅率由5%提高到13%。
(四)將箱包、鞋、帽、傘、傢具、寢具、燈具、鍾表等商品的退稅率由11%提高到13%。
(五)將部分化工產品、石材、有色金屬加工材等商品的退稅率分別由5%、9%提高到11%、13%。
(六)將部分機電產品的退稅率分別由9%提高到11%,11%提高到13%,13%提高到14%。
2009年1月1日起執行了第九次調整的政策,提高部分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機電產品出口退稅率。具體規定如下:
一、將航空慣性導航儀、陀螺儀、離子射線檢測儀、核反應堆、工業機器人等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3%、14%提高到17%。
二、將摩托車、縫紉機、電導體等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1%、13%提高到14%。
2009年2月1日起執行了第十次調整的政策,將紡織品、服裝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5%。
2009年4月1日起執行了第十一次調整的政策,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率。具體明確如下:
一、CRT彩電、部分電視機零件、光纜、不間斷供電電源(UPS)、有襯背的精煉銅制印刷電路用覆銅板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7%。
二、將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6%。
三、將六氟鋁酸鈉等化工製品、香水等香化洗滌、聚氯乙烯等塑料、部分橡膠及其製品、毛皮衣服等皮革製品、信封等紙製品、日用陶瓷、顯像管玻殼等玻璃製品、精密焊鋼管等鋼材、單晶矽片、直徑大於等於30cm的單晶硅棒、鋁型材等有色金屬材、部分鑿岩工具、金屬傢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3%。
四、將甲醇、部分塑料及其製品、木製相框等木製品、車輛後視鏡等玻璃製品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
五、將碳酸鈉等化工製品、建築陶瓷、衛生陶瓷、鎖具等小五金、銅板帶材、部分搪瓷製品、部分鋼鐵製品、模擬首飾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9%。
六、將商品次氯酸鈣及其他鈣的次氯酸鹽、硫酸鋅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5%。
2009年4月1日,國家正式發文,中國紡織企業出口退稅從原來的15%上調至16%,希望藉此推動紡織企業的復甦。
2010年6月22日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的通知》(財稅[2010]57號):經國務院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稅:
1. 部分鋼材;
2. 部分有色金屬加工材;
3. 銀粉;
4. 酒精、玉米澱粉;
5. 部分農葯、醫葯、化工產品;
6. 部分塑料及製品、橡膠及製品、玻璃及製品。
取消出口退稅的具體商品名稱和商品編碼見附件。
具體執行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海關註明的出口日期為准。
出口退稅機制改革:
國務院2003年10月13日發布關於改革現行出口退稅機制的決定,決定強調,按照「新賬不欠,老賬要還,完善機制,共同負擔,推動改革,促進發展」的原則,對歷史上欠退稅款由中央財政負責償還,確保改革後不再發生新欠,同時建立中央、地方共同負擔的出口退稅新機制。決定明確了改革的具體內容。一是適當降低出口退稅率。二是加大中央財政對出口退稅的支持力度。從2003年起,中央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收入增量首先用於出口退稅。三是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負擔出口退稅的新機制。從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稅實退指標為基數,對超基數部分的應退稅額,由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共同負擔。四是推進外貿體制改革,調整出口產品結構。通過完善法律保障機制等,加快推進生產企業自營出口,積極引導外貿出口代理制發展,降低出口成本,進一步提升我國商品的國際競爭力。同時,結合調整出口退稅率,促進出口產品結構優化,提高出口整體效益。五是累計欠退稅由中央財政負擔。對截至2003年底累計欠企業的出口退稅款和按增值稅分享體制影響地方的財政收入,全部由中央財政負擔。其中,對欠企業的出口退稅款,中央財政從2004年起採取全額貼息等辦法予以解決。
新的出口退稅機制有效地化解退稅不及時的難題,截至2004年11月20日,全國累計辦理2004年出口貨物退(免)稅1669億元人民幣,2003年12月31日以前的出口退稅老賬已全部還清,2004年已經辦理出口退稅申報的企業基本都可以在年底前拿到退稅款,應該說新政策比較好地解決了長期大量的歷史遺留欠退稅的問題,實現了短期政策調整目標,無論是從地方政府還是外貿企業,對此的反映都是積極的,總體上都給予了肯定的評價。
出口退稅新機制在運行中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主要是地方負擔不均衡,部分地區負擔較重,個別地方甚至限制外購產品出口、限制引進出口型外資項目等。為此,2005年8月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完善中央與地方出口退稅負擔機制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堅持中央與地方共同負擔出口退稅的前提下完善現有機制,並自2005年1月1日起執行。一、調整中央與地方出口退稅分擔比例。國務院批准核定的各地出口退稅基數不變,超基數部分中央與地方按照92.5:7.5的比例共同負擔。二、規范地方出口退稅分擔辦法。各省(區、市)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省以下出口退稅分擔辦法,但不得將出口退稅負擔分解到鄉鎮和企業;不得採取限制外購產品出口等干預外貿正常發展的措施。所屬市縣出口退稅負擔不均衡等問題,由省級財政統籌解決。三、改進出口退稅退庫方式。出口退稅改由中央統一退庫,相應取消中央對地方的出口退稅基數返還,地方負擔部分年終專項上解。
特點
我國從1985年開始實行出口退稅政策以來,先後在1994年、1999年和去年三次調整出口退稅政策。根據去年10月最新出台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出口貨物退稅率的通知》規定,與前兩次調整比較,按現行出口結構,這次出口退稅率的平均水平降低了3個百分點左右。 研讀新的出口退稅規則,有五大鮮明特點。
第一,借市場的力量培育優勢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列為主題。新的出口退稅政策可以說正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主題中應有之意。我國已成為世界貿易大國之一,在某些行業諸如紡織服裝、家用電器、電子元器件等行業,在國際競爭中具有明顯的成本優勢,降低其出口退稅率,並不會影響到這些行業的出口競爭能力。相反,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政策支持的力度,更多地通過市場的方法培育與發展它們的競爭力,盡管短期是有損的,長期則是有利的。
第二,借國際規則擴大對農產品出口的支持。出口退稅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特別是對農產品的政策支持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是當仁不讓的。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目前農產品的各種政策支持尚未納入WTO的框架之內。新的出口退稅政策對農產品出口關愛有加,《通知》規定「現行出口退稅率為5%和13%的農產品」和「現行出口退稅率為13%的以農產品為原料加工生產的工業品」維持原有的退稅率。除此之外,對部分農產品的加工行業的產品還提高了退稅率。小麥粉、玉米粉、分割鴨、分割兔等貨物的出口退稅率,就由5%調高到13%。
第三,借地方優勢調整區域間的利益分配。據今年初外經貿部提供的資料顯示,2002年我國外貿十強省(市)分別是廣東、上海、江蘇、北京、浙江、山東、福建、天津、遼寧和河北。其中,廣東進出口總額高達2211億美元,佔去年我國外貿進出口總額的35%。全國進出口總額的比重的92%為十強省市所佔有。毫無疑問這些省市佔有全國退稅總額的絕大部分,換句話說,強省從中央財政中通過退稅渠道獲得了更多的政策支持。相比之下,中央財政在退稅資金方面則倍受壓力,全國尚欠出口退稅額到年底將達到3000億之巨。新政策規定中央和地方共同負擔出口退稅,對超基數部分的應退稅額,由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共同負擔。此項規定可謂是一箭多雕,其一,中央財政壓力減輕;其二,出口多的省市在超基數之上負擔部分退稅額並不會影響其財政能力;其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不同區域間的利益分配。
第四,借稅收杠桿調節國內資源性產品的供求。新政策根據不同產品國際競爭力和國內需求情況,採取了大致三類措施予以調節。一是維持部分產品的出口退稅率不變。二是下調部分產品的出口退稅率。三是取消部分產品的出口退稅。特別是在取消出口退稅的產品目錄中,資源性產品為多,諸如石油原油、航空煤油、輕柴油、木漿、紙板等等。下調出口退稅率的產品也有類似的情況,如焦炭、煤、銅、鋁、磷、鐵合金等產品的退稅率有較大幅度的下調。近幾年這些產品的國內市場供給相對旺盛的需求增長有缺口,通過稅收政策杠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出口,改善相關產品的國內市場供給。
最後,借非匯率的手段緩解人民幣升值的壓力。近年來,以美國為首的少數發達國家強烈要求人民幣升值,盡管我國政府多次在各種場合都明確地表達了人民幣穩定對國內經濟、亞洲經濟以及世界經濟的重要性,但是人民幣升值的實際壓力依然存在。至8月底我國外匯儲備總額達到3647億美元。進一步說,多年來的進出口貿易順差和外匯儲備高速增長,使國際社會要求人民幣升值的主要理由並沒有被改變。因此,新出口退稅政策是巧借非匯率的手段,力求減少與主要貿易夥伴的貿易摩擦,以緩解國際社會對人民幣升值的預期。

② 2007年7月1日起,出口退稅稅率要調整,請問哪些調整了,從哪能看到最新的稅率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調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

財稅[2007]9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
經國務院批准,調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率,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稅
1.瀕危動物、植物及其製品;
2.鹽、溶劑油、水泥、液化丙烷、液化丁烷、液化石油氣等礦產品;
3.肥料(除已經取消退稅的尿素和磷酸氫二銨);
4.氯和染料等化工產品(精細化工產品除外);
5.金屬碳化物和活性碳產品;
6.皮革;
7.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製品;
8.一般普碳焊管產品(石油套管除外);
9.非合金鋁制條桿等簡單有色金屬加工產品;
10.分段船舶和非機動船舶。
具體商品名稱及稅則號見附件1。
二、調低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稅率
1.植物油出口退稅率下調至5%;
2.部分化學品出口退稅率下調至9%或5%;
3.塑料、橡膠及其製品出口退稅率下調至5%;
4.箱包出口退稅率下調至11%,其他皮革毛皮製品出口退稅率下調至5%;
5.紙製品出口退稅率下調至5%;
6.服裝出口退稅率下調至11%;
7.鞋帽、雨傘、羽毛製品等出口退稅率下調至11%;
8.部分石料、陶瓷、玻璃、珍珠、寶石、貴金屬及其製品出口退稅率下調至5%;
9.部分鋼鐵製品(石油套管除外)出口退稅率下調至5%,《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海洋工程結構物增值稅實行退稅的通知》(財稅〔2003〕46號)規定的內銷海洋工程結構物仍按原退稅率執行;
10.其他賤金屬及其製品(除已經取消和本次取消出口退稅商品以及鋁箔、鋁管、鋁制結構體等)出口退稅率下調至5%;
11.刨床、插床、切割機、拉床等出口退稅率下調至11%,柴油機、泵、風扇、排氣閥門及零件、回轉爐、焦爐、縫紉機、訂書機、高爾夫球車、雪地車、摩托車、自行車、掛車、升降器及其零件、龍頭、釺焊機器等出口退稅率下調至9%;
12.傢具出口退稅率下調至11%或9%;
13.鍾表、玩具和其他雜項製品等出口退稅率下調至11%;
14.部分木製品出口退稅率下調至5%;
15.粘膠纖維出口退稅率下調至5%。
具體商品名稱及稅則號見附件2。
三、下列商品改為出口免稅
花生果仁、油畫、雕飾板、郵票、印花稅票等。
具體商品名稱及稅則號見附件3。
四、執行時間
以上商品出口退稅率調整自2007年7月1日起執行。具體執行時間,以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註明的出口日期為准。
出口企業在2007年7月1日之前已經簽訂的涉及取消出口退稅的船舶出口合同,在2007年7月20日之前持出口合同(正本和副本)到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登記備案的,准予仍按原出口退稅率執行完畢。對在2007年7月20日之前未辦理備案手續的,一律按取消出口退稅執行。
有對外承包工程資質的出口企業在2007年7月1日之前已經中標的長期對外承包工程或已經簽訂價格不能更改的長期對外承包工程合同所涉及的出口設備和建材,凡在2007年7月20日之前持有效中標證明(正本和副本)或已經簽訂的長期對外承包工程合同(正本和副本)及工程概算清單,到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登記備案的,准予仍按原出口退稅率執行完畢。對在2007年7月20日之前未辦理備案手續的,一律按調整後的出口退稅率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取消出口退稅的商品清單
2.調低出口退稅率的商品清單
3.改為免稅的商品清單

二OO七年六月十九日

③ 我國現在的出口退稅政策是什麼時候調整的拜託各位了 3Q

出口退稅是指對出口商品已徵收的國內稅部分或全部退還給出口商的一種措施,出口產品退(免)稅,簡稱出口退稅,其基本含義是指對出口產品退還其在國內生產和流通環節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和特別消費稅。出口產品退稅制度,是一個國家稅收的重要組成部分。 1985年3月,國務院正式頒發了《關於批轉財政部〈關於對進出口產品征、退產品稅或增值稅的規定〉的通知》,規定從1985年4月1日起實行對出口產品退稅政策。1994年1月1日起,隨著國家稅制的改革,我國改革了已有退還產品稅、增值稅、消費稅的出口退稅管理辦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稅、消費稅制度為基礎的出口貨物退(免)稅制度 國家近幾年來時常調整出口退稅政策和退稅率,主要是由於外貿出口的激增,國際貿易順差的加大。 出口退稅政策調整已呼之欲出,此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最核心的內容是將平均稅率下調2%,主要涉及輕工、紡織、冶金、鋼鐵、機械等資源型出口的行業,「兩高一資」(高污染、高能耗、資源型)的出口退稅很可能被大降或全額取消,甚至還有被加增環保稅和資源稅的可能。 從現實情況來看,出口退稅下調乃是大勢所趨。首先,我國部分行業的出口退稅率較高,這是國內一些企業常發生內訌、大打價格戰的原因之一。以紡織品為例,2002年,我國取代墨西哥成為美國紡織品服裝第一大進口國,但是,在美國紡織進口10大來源國中,我國紡織品平均單價僅為1.53美元/平方米,低於位居第二的墨西哥達24%。這是價格戰的必然結果。 其次,相關好處並沒有落到中國企業手中。仍以紡織品為例,目前出口型紡織企業出口退稅率為13%,外商對此了如指掌,他們常常在談判的時候將出口退稅部分也算進去,拚命壓低價格。由於競爭激烈,加上行業協調機制缺位,我國紡織企業不得不忍氣吞聲,將一部分出口退稅讓出,接受外商的低價。這就是說,相當一部分出口退稅,最終落入了外商的手中。 第三,出口退稅使得我國出口商品的價格更低(很多商品的出口價格比內銷價格還低),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更大,很容易引起貿易摩擦,並招致反傾銷調查,在國際貿易中處於「雙重吃虧」狀態。而「兩高一資」商品,不僅造成了環境污染,還耗費了有限的資源,對於這種商品給予出口退稅是得不償失的,既不利於環境治理,也不利於我國的產業結構調整。 第四,與美國等西方國家的貿易順差加大,人民幣升值壓力有增無減。研究表明,出口退稅率每下調一個百分點,一般貿易出口成本就增加約一個百分點,出口增速將下降4.9個百分點,顯然,下調出口退稅率有利於緩解人民幣升值壓力。而且,這也有利於促使我國企業從勞動密集型產業中走出來,提高研發能力,提高產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從而,從整體上提高我國產品的競爭力。 同時,也應該認識到,像紡織這樣的勞動密集型行業,吸納了巨大的就業人群,我們應在出口退稅降低之前,採取相關措施彌補由此給這些行業造成的不利影響。據悉,此次紡織品的出口退稅率可能從13%降至11%。據中國紡織工業協會和國家發改委有關部門的測算,出口退稅率每降低一個百分點,紡織業利潤就下降40億元,降低2個百分點,利潤就下降80億元左右。 出口退稅下調,將增大紡織行業的成本,而解決這個問題的最好辦法就是提價。目前,我國紡織品價格遠低於世界平均水平,有較大的提價空間。問題在於,我們的紡織行業仍然是散沙一片,內訌現象極其嚴重,倘若僅個別企業提價而另外一些企業不提價,提價的企業就有可能因遭到外商的抵制而失敗。這迫切需要中國企業齊心協力一致對外,否則,中國紡織業將因出口退稅降低而遭受損傷。 中國企業必須認識到,團結是自救的惟一出路,自戕只會讓外商漁翁得利。有關部門和中國紡織工業協會等行業組織,應該加強行業內協調,強化行業內團結,化解出口退稅下調帶來的不利影響。 出口退稅政策出台後的市場深層思考 針對國家連續七次調整出口退稅政策,尤其最近的六月份調整,市場各方眾說紛紜,解讀不一。筆者認為,調整出口退稅率仍然是在當前金融危機之中採取的刺激經濟的手段,對涉及其中的相關產業存在多樣化的影響。 政策解讀 解讀稅務局發布的通知及附件,我們可以將此次調整分為5個檔次,調整後的出口退稅率從5%到17%不等。 此外,此次政策對退稅率檔次進行了歸並,取消了11%和14%兩個檔次,退稅率由原來的9檔減少為7檔。筆者認為此次調整有一下幾點不同:第一,在最近幾次上調退稅率中屢屢出現的紡織品與服裝本輪並未上榜。自2008年8月以來,紡織品與服裝的退稅率已經從11%一路上調到16%,該類產品離全征全退僅有一個百分點的空間。第二,鋼材鋼鐵產品首度入圍增退名單。第三,勞動密集型商品、家用電器等仍然是本輪調整名單中的主力。 背景剖析 毫無疑問,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連續七次提高出口退稅率並不是一個利好的信號。相比較而言,從1994年稅制改革到2007年,中國出口退稅政策總共只有6次大幅調整,分別發生在1995年、1996年、1998年、2004年、2005年、2007年。值得一提的是,2008年以來的七次調整均是向上調整。因此,在國家如此高密度出台調稅政策的背後是對於出口形勢的擔憂,「保出口」成為上調出口退稅率的最大動力。 根據近期海關發布數據顯示,4月我國進出口總值為1707.3億美元,同比下降22.8%,但比今年一季度累計同比降幅減少1.9個百分點。其中,4月份的出口總值為919.3億美元,進口總值788億美元,貿易順差131億美元,同比增長21%,遠低於3月份的42.04%。在國際金融危機全面爆發以後,進出口貿易一直是我國經濟增長的「重災區」。 金融危機帶來的影響正在繼續深化,世界貿易組織在其報告中預測,今年世界貿易總量將下降9%,這將是自二次大戰以來最大的降幅。其中,發達國家的貿易量收縮10%左右,發展中國家的貿易量下降2%—3%。全球貿易活動的降溫對於中國的影響不言而喻,大量依託外需的產業遭遇滅頂之災。以電冰箱為例,2009年4月份冰箱出口量同比下降了14%,1至4月累計的出口量下降了15%。類似的情況也同樣出現在空調、縫紉機等產品上,為了扶持出口企業,中國不得不加大出口退稅力度,僅今年1—4月,實際辦理出口退稅達1359億元,同比增長近一成七。 近期,商務部副部長鍾山表示,上半年出口負增長已成定局,目前應盡最大努力保持我國出口產品在國際市場的份額。由於即將發布的5月份的對外貿易數據仍難言樂觀,有關專家預測表示,由於主要的外貿夥伴仍深陷金融危機中,外部需求並未有所改善,5月份的貿易額仍將繼續下降,降幅預計超過20%。國家在此時再次調整出口退稅率,也從一個角度反映了5月份的數據將繼續「難看」。 影響研判 提高出口退稅率對於依賴出口業務的企業來說是一個直接的利好,將有利於出口企業降低出口成本,增強產品競爭力,進而有利於落實國家穩定外需的政策意圖。同時,由於政府對不同的產品實施不同的出口退稅率,也能夠進一步調整產業結構,將政策扶持力度集中在優勢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等方面。 但是,由於全球經濟的走勢依然撲朔迷離,各國進出口貿易復甦的腳步十分緩慢,在國際市場需求繼續萎靡、價格下降幅度大於國內市場的情況下,單純依靠國內的出口退稅制度來增強出口能力,恐怕難以根本扭轉當前企業出口面臨的訂單問題。因此,也有部分學者認為,短期內不斷提高出口退稅率,不僅無法拉動出口,反而有可能引起產業畸形,頗有「飲鴆止渴」之嫌。 我們認為,分析提高出口退稅的調控措施對產業的影響,必須結合該產業特殊情況,既不能過於樂觀,也不可一棒子打死。 首先,出口退稅政策並非對於刺激所有產業的出口都行之有效。通過本次調整,很多商品已經實現或者接近17%的全額退稅,日後再次上調的空間已經越來越小。前文已有述及,紡織品服裝行業向來是出口退稅調控方案中的常客,此番卻未能現身,其原因正是在於,經過連續的上調之後,其空間已經有限,效果出現遞減。5月份以來各出口商會紛紛向商務部表示,要求推出出口全退稅政策。雖然出口全退稅政策符合國際慣例和WTO協議,但是目前外貿的主要壓力還是來自於外部需求的萎縮和國際貿易保護主義的抬頭,出口全退稅會可能進一步加劇各國之間的貿易摩擦,而這並不利於中國產品守住國際市場份額。因此,在當前形勢下再使用出口退稅政策,有可能使中國外貿面臨新問題。在此前美國財長蓋特納訪華過程中,「挑刺」中國匯率的爭論已不再是主要矛盾,影響中美及與其他國家貿易關系的矛盾將集中在貿易摩擦上。 其次,過分依賴出口退稅政策扶持不利於企業提高在國際市場的核心競爭力。長期以來,外向型經濟的主體是勞動密集型的產業,憑借國內低廉的製造成本進入各國市場,長期被冠以傾銷罵名。更重要的是,以價格優勢而非技術優勢佔領市場的產業在印度等發展中國家擠入之後,漸漸失去了原有的地位。這也正是國家出台相關產業振興計劃中的重要內容,必須進行產業調整。過高的出口退稅變相鼓勵國內廠商各到國外市場實行低價銷售,不僅未能提高企業的利潤水平,反而進一步損害了「中國製造」在國際市場上的整體價格地位。 金融危機中,中國出口的放緩更大程度是源於發達國家消費需求的萎靡,一味地採用提高出口退稅率,用財政資金補貼勞動密集型、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產業,難免有中國補貼世界的味道,並不利於國內的產業升級。以我國的玩具業為例,前些年粗放式高速增長積累的大量隱患,在人民幣持續升值、各項成本和費用日益上升、國內外需求增速放緩等各項因素配合下直接導致全行業的低迷,調整到15%的出口退稅率並無法保證企業能夠得到更多的訂單,企業要想長期生存,就必須在優勝劣汰中實現整個產業的升級。 第三,企業應該主動利用此調控環境修好內功。實施有利的出口退稅政策還需有的放矢,重點支持那些處於發展初期的弱勢產業以及在國際金融危機中受到較大打擊的行業。 出口退稅率的調整確實可以在短期內對行業產生積極的影響。例如,我國4月份出口同比下跌22.4%,但是得益於此前持續上調紡織業的出口退稅率,紡織品服裝出口同比下降為14.4%,好於整體出口跌勢。若沒有出口退稅政策的支持,紡織出口大跌30%—40%並非沒有可能。對於這類處於行業調整過程中的困難行業,進行必要的扶持將增強企業在危機中的生存能力,而企業也需要利用這難得的環境加速進行結構調整,提高自身的市場競爭能力。 而此次調整還涉及了有色金屬中的單晶硅棒,退稅率由0上調至13%,在此次調整中幅度最大。這一調整主要對從事大直徑單晶的出口生產的公司較為有利。以有研硅膠為例,公司2008年外銷產品占總收入的28%左右,較2007年下降了22%,出口退稅的大幅調整可以降低企業的出口成本,提高企業的毛利率。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醫葯行業,考慮到人民幣的升值,這些處於發展初期的高附加值產業需要國家在政策上的扶持,以盡快搶占市場份額,恢復企業信心,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但是此舉對於內銷型企業的影響較為有限。 我們可以看到,此次出口退稅的調整不僅提高部分深加工農產品、葯品、鋼鐵等優勢產業的出口退稅率,還涉及了胰島素、單晶硅以及家電等技術含量較高的產品,這也從一個方面反映了國家對於這些在金融危機中受打擊較大的高科技行業的支持。 總之,通過提高出口退稅率來提高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並不是一帖百試百靈的良方,相關企業藉助國家扶持的力量提升自身能力,在危機中壯大自己才是企業未來發展的關鍵。

④ 什麼是出口退稅率

一、增值稅的出口退稅率
我國現行的對不同出口貨物主要有17%、13%、11%、8%、6%、5%六檔退稅率。具體如下:
1、下列貨物維持現行出口退稅率不變
(1)原出口退稅率為5%和13%的農產品;
(2)原出口退稅率為13%的以農產品為原料加工生產的工業品(本通知第三條和第四條的規定除外);
(3)原稅收政策規定增值稅征稅稅率為17%、退稅稅率為13%的貨物(本通知第三條和第四條的規定除外);
(4)船舶、汽車及其關鍵件零部件、航空航天器、數控機床、加工中心、印刷電路、鐵道機車等現行出口退稅率為17%的貨物(商品代碼及名稱見附件一);
2、小麥粉、玉米粉、分割鴨、分割兔等附件二所列明的貨物的出口退稅率,由5%調高到13%。
3、取消原油、木材、紙漿、山羊絨、鰻魚苗、稀土金屬礦、磷礦石、天然石墨等附件三所列明貨物的出口退稅政策。對其中屬於應征消費稅的貨物,也相應取消出口退(免)消費稅政策。
4、調低下列貨物的出口退稅率
(1)汽油(商品代碼27101110)、未鍛軋鋅(商品代碼7901)的出口退稅率調低到11%;
(2)未鍛軋鋁、黃磷及其他磷、未鍛軋鎳、鐵合金、鉬礦砂及其精礦等附件四所列明的貨物的出口退稅率調低到8%;
(3)焦炭半焦炭、煉焦煤、輕重燒鎂、瑩石、滑石、凍石等附件五所列明的貨物的出口退稅率調低到5%;
(4)除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及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貨物外,凡現行出口退稅率為17%和15%的貨物,其出口退稅率一律調低到13%;凡現行征稅率和退稅率均為13%的貨物,其出口退稅率一律調低到11%。
其他規定:
1、、小規模納稅人自營和委託出口的貨物,繼續執行免稅政策,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或退稅。出口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貨物出口准予退稅的,凡財稅〔2003〕222號文件規定出口退稅率為5%的貨物,按5%的退稅率執行;凡財稅〔2003〕222號文件規定出口退稅率高於5%的貨物一律按6%的退稅率執行。
2、、出口《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目錄》(2003年版)內的產品統一按財稅〔2003〕222號文件規定的退稅率執行。
3、、計算機軟體出口(海關出口商品碼9803)實行免稅,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或退稅。
4、、外國駐華使(領)館及其外交代表購買中國產物品和勞務、外商投資企業采購符合退稅條件的國產設備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退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65號)文件第九條規定的利用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採用國際招標方式國內企業中標的機電產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海洋工程結構物增值稅實行退稅的通知》(財稅〔2003〕46號)規定的生產企業向國內海上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銷售的海洋工程結構物,繼續按原政策規定辦理退稅或「免抵退」稅。(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准予退稅的國產設備范圍,是指符合原國家計委、原國家經貿委和原外經貿部聯合發布的第21號令《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的投資項目,在國內采購的國產設備。)
《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經貿委、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鋼材「以產項進」改進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國稅發〔1999〕68號)文件規定的列名鋼鐵企業銷售給加工貿易企業「加工出口專用」鋼材「免抵」政策應適用的退稅率另行通知。
5、從農業生產者直接購進的免稅農產品不辦理退稅。
6、辦理出口退、免稅的企業,應將出口的不同稅率的貨物分開核算和申報,凡是因未分開核算而劃分不清適用稅率的,一律從低適用稅率計算退(免)稅額。
二、消費稅的退稅率及稅額為實際征稅率及稅額。

⑤ 關於國家最新的出口退稅率調低緊急通知表

你上出口退稅咨詢網上看看吧,那裡有
http://www.taxinfo.com.cn/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鋼材出口退稅率的通知

財稅〔2007〕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准,從2007年4月15日起,將進出口稅則(2007年版)第72章中的部分特種鋼材及不銹鋼板、冷軋產品等76個稅號,出口退稅率降為5%;另外83個稅號的鋼材取消出口退稅。具體鋼材品種和適用退稅率見附件。
具體執行時間,以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註明的出口日期為准。
有對外承包工程資質的出口企業在2007年4月15日之前已經中標的長期對外承包工程或已經簽訂價格不能更改的長期對外承包工程合同所涉及的出口鋼材,凡在2007年4月21日之前持有效中標證明(正本和副本)或已經簽訂的長期對外承包工程合同(正本和副本)及工程概算清單,到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登記備案的,仍准予按原退稅率執行完畢。對在2007年4月21日之前未辦理備案手續的,一律按調整後的退稅率辦理出口退稅。
特此通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七年四月九日
附件:
鋼材出口退稅率適用表

序號 稅則號 產品名稱 適用退稅率%
1 72081000 軋壓花紋的熱軋卷材 取消
2 72082500 厚度≥4.75mm其他經酸洗的熱軋卷材 取消
3 72082610 屈服強度大於355牛頓/平方毫米,3mm≤厚度<4.75mm其他經酸洗熱軋卷材 取消
4 72082690 其他3mm≤厚度<4.75mm其他經酸洗熱軋卷材 取消
5 72082710 厚度<1.5mm的其他經酸洗的熱軋卷材 取消
6 72082790 1.5mm≤厚<3mm其他的熱軋卷材 取消
7 72083600 厚度>10mm的其他熱軋卷材 取消
8 72083700 10mm≥厚≥4.75mm的其他熱軋卷材 取消
9 72083810 屈服強度大於355牛頓/平方毫米,4.75mm>厚度≥3mm的大強度卷材 取消
10 72083890 其他4.75mm>厚度≥3mm的卷材 取消
11 72083910 厚度<1.5mm的其他熱軋卷材 取消
12 72083990 1.5mm≤厚<3mm的其他熱軋卷材 取消
13 72084000 軋有花紋的熱軋非卷材 取消
14 72085110 厚度>50mm的其他熱軋非卷材 取消
15 72085120 20mm<厚≤50mm的其他熱軋非卷材 取消
16 72085190 10mm<厚≤20mm的其他熱軋非卷材 取消
17 72085200 10mm≥厚度≥4.75mm的熱軋非卷材 取消
18 72085310 屈服強度大於355牛頓/平方毫米,4.75mm>厚≥3mm大強度熱軋非卷材 取消
19 72085390 其他4.75mm>厚≥3mm的熱軋非卷材 取消
20 72085410 厚度<1.5mm的熱軋非卷材 取消
21 72085490 1.5≤厚<3mm的熱軋非卷材 取消
22 72089000 其他熱軋鐵或非合金鋼寬平板軋材 取消
23 72091510 屈服強度大於355牛頓/平方毫米,厚度≥3mm的大強度冷軋卷材 5
24 72091590 其他厚度≥3mm的冷軋卷材 5
25 72091610 屈服強度大於275牛頓/平方毫米,3mm>厚度>1mm的大強度冷軋卷材 5
26 72091690 屈服強度小於等於275牛頓/平方毫米,3mm>厚>1mm小強度冷軋卷材 5
27 72091710 屈服強度大於275牛頓/平方毫米,1mm≥厚度≥0.5mm大強度冷軋卷材 5
28 72091790 屈服強度小於等於275牛頓/平方毫米,1mm≥厚度≥0.5mm小強度冷軋卷材 5
29 72091810 厚度<0.3mm的非合金鋼冷軋卷材 5
30 72091890 0.3mm≤厚<0.5mm非合金鋼冷軋卷材 5
31 72092500 厚度≥3mm的冷軋非卷材 5
32 72092600 3mm>厚度>1mm的冷軋非卷材 5
33 72092700 1mm≥厚度≥0.5mm的冷軋非卷材 5
34 72092800 厚度小於0.5mm的冷軋非卷材 5
35 72099000 其他冷軋鐵或非合金鋼寬平軋材 5
36 72101100 鍍(塗)錫的非合金鋼厚寬平板軋材 5
37 72101200 鍍(塗)錫的非合金鋼薄寬平板軋材 5
38 72102000 鍍或塗鉛的鐵或非合金鋼平板軋材 5
39 72103000 電鍍鋅的鐵或非合金鋼寬板材 5
40 72104100 鍍鋅的瓦楞形鐵或非合金鋼寬板材 5
41 72104900 鍍鋅的其他形鐵或非合金鋼寬板材 5
42 72105000 鍍或塗氧化鉻的鐵或非合金鋼寬板材 5
43 72106100 鍍或塗鋁鋅合金的鐵寬平板軋材 5
44 72106900 其他鍍或塗鋁的鐵寬平板軋材 5
45 72107000 塗漆或塗塑的鐵或非合金鋼寬板材 5
46 72109000 塗鍍其他材料鐵或非合金鋼寬板材 5
47 72111300 未軋花紋的四面軋制的熱軋非卷材 取消
48 72111400 厚度≥4.75mm的其他熱軋板材 取消
49 72111900 其他熱軋鐵或非合金鋼窄板材 取消
50 72112300 含炭量低於0.25%的冷軋板材 取消
51 72112900 其他冷軋鐵或非合金鋼窄板材 取消
52 72119000 冷軋的鐵或非合金鋼其他窄板材 取消
53 72121000 鍍(塗)錫的鐵或非合金鋼窄板材 取消
54 72122000 電鍍鋅的鐵或非合金鋼窄板材 取消
55 72123000 其他鍍或塗鋅的鐵窄板材 取消
56 72124000 塗漆或塗塑的鐵或非合金鋼窄板材 取消
57 72125000 塗鍍其他材料鐵或非合金鋼窄板材 取消
58 72126000 經包覆的鐵或非合金鋼窄板材 取消
59 72131000 鐵或非合金鋼制熱軋盤條 取消
60 72132000 其他易切削鋼制熱軋盤條 取消
61 72139100 直徑<14mm圓截面的其他熱軋盤條 取消
62 72139900 其他熱軋盤條 取消
63 72141000 鐵或非合金鋼的鍛造條、桿 5
64 72142000 鐵或非合金鋼的熱加工條、桿 取消
65 72143000 易切削鋼的熱加工條、桿 取消
66 72149100 其他矩形截面的條桿 取消
67 72149900 其他熱加工條、桿 取消
68 72151000 其他易切削鋼製冷加工條、桿 取消
69 72155000 其他冷加工或冷成形的條、桿 取消
70 72159000 鐵及非合金鋼的其他條、桿 取消
71 72161010 截面高度<80mm的H型鋼 取消
72 72161020 截面高度<80mm工字鋼 取消
73 72161090 截面高度<80mm槽鋼 取消
74 72162100 截面高度<80mm角鋼 取消
75 72162200 截面高度<80mm丁字鋼 取消
76 72163100 截面高度≥80mm槽型鋼 取消
77 72163210 截面高度>200mm工字鋼 取消
78 72163290 80mm≤截面高度≤200mm工字鋼 取消
79 72163311 截面高度>800mmH型鋼 取消
80 72163319 200mm<截面高度≤800mmH型鋼 取消
81 72163390 80mm<截面高度≤200mmH型鋼 取消
82 72164010 截面高度≥80mm角鋼 取消
83 72164020 截面高度≥80mm丁字鋼 取消
84 72165010 乙字鋼 取消
85 72165090 其他角材、型材及異型材 取消
86 72166100 冷加工平板軋材制的角材、型材及異型材 取消
87 72166900 冷加工角材、型材及異型材 取消
88 72169100 其他冷加工平板軋材制角材,型材,異型材 取消
89 72169900 其他角材、型材及異型材 取消
90 72171000 未鍍或塗層的鐵或非合金鋼絲 取消
91 72172000 鍍或塗鋅的鐵或非合金鋼絲 取消
92 72173000 鍍或塗其他賤金屬鐵或非合金鋼絲 取消
93 72179000 其他鐵絲或非合金鋼絲 取消
94 72191100 厚度>10mm熱軋不銹鋼卷材 5
95 72191200 4.75mm≤厚度≤10mm熱軋不銹鋼卷材 5
96 72191311 3mm≤厚<4.75mm未經酸洗按重量計含鎳量在7%以下的熱軋鉻錳系不銹鋼卷材 取消
97 72191319 3mm≤厚<4.75mm未經酸洗的其他熱軋不銹鋼卷材 5
98 72191321 3mm≤厚<4.75mm經酸洗含鎳量按重量計在7%以下的鉻錳系熱軋不銹鋼卷材 取消
99 72191329 3mm≤厚<4.75mm經酸洗的其他熱軋不銹鋼卷板 取消
100 72191411 厚度<3mm未經酸洗按重量計含鎳量在7%以下的鉻錳系熱軋不銹鋼 取消
101 72191419 厚度<3mm未經酸洗的其他熱軋不銹鋼卷材 5
102 72191421 厚度<3mm經酸洗按重量計含鎳量在7%以下的鉻錳系熱軋不銹鋼卷材 取消
103 72191429 厚度<3mm經酸洗的其他熱軋不銹鋼卷材 5
104 72192100 厚度>10mm熱軋不銹鋼板材 5
105 72192200 4.75mm≤厚度≤10mm熱軋不銹鋼板材 5
106 72192300 3mm≤厚度<4.75mm熱軋不銹鋼板材 5
107 72192410 1mm<厚度<3mm熱軋不銹鋼板材 5
108 72192420 0.5mm≤厚度≤1mm熱軋不銹鋼板材 5
109 72192430 厚度<0.5mm熱軋不銹鋼板材 5
110 72193100 厚度≥4.75mm冷軋不銹鋼板材 5
111 72193200 3mm≤厚度<4.75mm冷軋不銹鋼板材 5
112 72193300 1mm<厚度<3mm冷軋不銹鋼板材 5
113 72193400 0.5mm≤厚度≤1mm冷軋不銹鋼板材 5
114 72193500 厚度<0.5mm冷軋不銹鋼板材 5
115 72199000 其他不銹鋼冷軋板材 5
116 72201100 熱軋不銹鋼帶材厚度≥4.75mm 5
117 72201200 熱軋不銹鋼帶材厚度<4.75mm 5
118 72202010 寬度小於300mm的冷軋不銹鋼帶材 5
119 72202090 300mm≤寬<600mm冷軋不銹鋼帶材 5
120 72209000 其他不銹鋼帶材 5
121 72210000 不銹鋼熱軋條、桿 5
122 72221100 圓形截面的熱加工不銹鋼條、桿 5
123 72221900 其他截面形狀的熱加工不銹鋼條桿 5
124 72222000 冷成形或冷加工的不銹鋼條、桿 5
125 72223000 其他不銹鋼條、桿 5
126 72224000 不銹鋼角材、型材及異型材 5
127 72230000 不銹鋼絲 5
128 72251100 取向性硅電鋼寬板 5
129 72251900 其他硅電鋼寬板 5
130 72253000 寬度≥600mm熱軋其他合金鋼卷材 5
131 72254000 寬度≥600mm熱軋其他合金鋼材 5
132 72255000 寬度≥600mm冷軋其他合金鋼板材 5
133 72259100 電鍍鋅的其他合金鋼寬平板軋材 取消
134 72259200 其他鍍或塗鋅的其他合金鋼寬板材 取消
135 72259910 寬≥600mm的高速鋼制平板軋材 取消
136 72259990 寬≥600mm的其他合金鋼平板軋材 取消
137 72261100 取向性硅電鋼窄板 5
138 72261900 其他硅電鋼窄板 5
139 72262000 寬度<600mm的高速鋼平板軋材 5
140 72269100 寬度<600mm熱軋其他合金鋼板材 5
141 72269200 寬度<600mm冷軋其他合金鋼板材 取消
142 72269910 電鍍鋅的其他合金鋼窄平板軋材 取消
143 72269920 用其他方法鍍或塗鋅的其他合金鋼窄板材 取消
144 72269990 寬度<600mm的其他合金板材 5
145 72271000 高速鋼的熱軋盤條 5
146 72272000 硅錳鋼的熱軋盤條 取消
147 72279000 不規則盤卷的其他合金鋼熱軋條桿 5
148 72281000 其他高速鋼的條、桿 5
149 72282000 其他硅錳鋼的條、桿 取消
150 72283000 其他合金鋼熱加工條、桿 5
151 72284000 其他合金鋼鍛造條、桿 5
152 72285000 其他合金鋼冷成形或冷加工條、桿 5
153 72286000 其他合金鋼條、桿 取消
154 72287010 履帶板合金型鋼 5
155 72287090 其他合金鋼角材、型材及異型材 5
156 72288000 其他合金鋼空心鑽鋼 5
157 72292000 硅錳鋼絲 5
158 72299010 高速鋼絲 5
159 72299090 其他合金鋼絲 5

⑥ 注意,5月1日起,增值稅三大改革帶來哪些變化

降低增值稅稅率
改革內容
將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築、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改革後,現行17%、11%、6%三檔稅率調整為16%、10%、6%。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2018年第17號)
發票開具
可繼續使用現有稅控設備開票;5月1日後開票軟體稅率欄次默認顯示調整後稅率,可手工選擇原適用稅率。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在5月1日前,按原稅率開具發票;之後按新稅率開票。
5月1日前已按原稅率開票,之後發現開票有誤需重開的、以及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的,按原稅率開紅票,再重新開藍票。稅率調整前未開具發票需補開的,按原稅率補開。
進項稅額處理
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10%。
購進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加工16%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2%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納稅申報
6月1日起
增值稅申報表原適用17%、11%增值稅稅率應稅項目,按照調整前後的對應關系,分別填寫申報表的相關欄次。
申報表填寫說明增加內容,計算後的結果與納稅人實際計提銷項稅額有差異的,按實際填寫。
出口退稅率調整
原適用17%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7%的出口貨物,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6%。原適用11%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1%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0%。
外貿企業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條所涉貨物、銷售的第四條所涉跨境應稅行為,購進時已按調整前稅率徵收增值稅的,執行調整前的出口退稅率;購進時已按調整後稅率徵收增值稅的,執行調整後的出口退稅率。
生產企業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條所涉貨物、銷售的第四條所涉跨境應稅行為,執行調整前的出口退稅率。
調整出口貨物退稅率的執行時間及出口貨物的時間,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註明的出口日期為准,調整跨境應稅行為退稅率的執行時間及銷售跨境應稅行為的時間,以出口發票的開具日期為准。
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准
改革內容
將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年銷售額標准由50萬元和80萬元上調至500萬元,並在一定期限內允許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讓更多企業享受按較低徵收率計稅的優惠。
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統一,使得增值稅稅制更加簡潔、公平。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通知(財稅[2018]33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
可轉條件
5月1日前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並且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或連續4個季度累計應稅銷售額未達500萬元。
經營期不滿12個月或者4個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應稅銷售額估算。
可轉期限
2018.5.1-2018.12.3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已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位和個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其未抵扣的進項稅額作轉出處理。
轉登記後應稅銷售額超過500萬標準的,應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轉登記後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不得再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進項稅額處理
轉登記納稅人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及轉登記日當期的期末留抵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核算。
發票開具
可繼續使用現有稅控設備開具增值稅發票。
5月1日後開票軟體稅率欄次默認顯示調整後稅率,可手工選擇原適用稅率。
轉登記納稅人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應當按照徵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
已領稅控裝置並進行了票種核定的轉登記納稅人,轉登記後可繼續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轉登記納稅人在一般納稅人期間發生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需要開具紅字發票、換開發票、補開發票的,一律按照原來適用的稅率或者徵收率開具。
納稅申報
轉登記後,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轉登記日當期仍按照一般納稅人的有關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 下期、當期均指稅款所屬期。
一般納稅人期間發生的業務,因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轉登記納稅人應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調整一般納稅人期間最後一期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調整後產生少繳或多繳稅款,並入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當期的應納稅額中處理,在小規模納稅人申報表中填列。
退還部分企業的留抵稅額
改革內容
對裝備製造等先進製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一次性退還。
政策依據
落地具體辦法正在制定中
政策效應
退還留抵稅額,直接增加企業當期現金流,改善企業經營條件,助力行業可持續發展。

⑦ 2007年7月1號出口退稅率調整

工業企業,指自營或委託出口自產貨物的生產企業和生產型企業集團。對1993年12月31日前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出口的貨物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其它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出口的貨物免徵消費稅、「免、抵、退」增值稅;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委託出口貨物「先征後退」增值稅、消費稅。

一、「免、抵、退」稅的計算

「免、抵、退」稅適用於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自營或委託出口的自產貨物的增值稅, 計稅依據為出口貨物的離岸價,退稅率與外貿企業出口貨物退稅率相同。其特點是,出口貨物的應退稅款不是全額退稅,而是先免徵出口環節稅款,再抵減內銷貨物應納稅額,對內銷貨物應納稅額不足抵減應退稅額部分,根據企業出口銷售額占當期(1個季度)全部貨物銷售額的比例確定是否給予退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當期應納稅額 =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給予免徵抵扣和退稅的稅額

當期給予免徵抵扣和退稅的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不予免徵抵扣和退稅的稅額

當期出口貨物不予免徵抵扣和退稅的稅額=當期出口貨物的離岸價× 外匯人民幣牌價×(增值稅規定稅率-退稅率)

如果生產企業有「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業務,對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進口的料件,應先按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填具「進料加工貿易申報表」,報經主管出口退稅的國稅機關同意簽章後,允許對這部分進口料件以「進料加工貿易申請表」中的價格為依據,按規定征稅稅率計算稅額作為進項稅額予以抵扣,並在計算其免抵稅額時按規定退稅率計算稅額予以扣減。為了簡化手續,便於操作,具體體現在「當期出口貨物不予免徵抵扣和退稅的稅額中」,計算公式如下:

當期出口貨物不予免徵抵扣和退稅的稅額=當期出口貨物的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 × (征稅稅率-退稅率)-當期海關核銷免稅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征稅稅率-退稅率)

其它計算步驟與生產企業一般貿易出口貨物相同。

當生產企業1個季度出口銷售額不足其同期全部貨物銷售額 的50%,且季度末應納稅額出現負數時,應將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當生產企業1個季度出口銷售額占其同期全部貨物銷售額50%以上(含50%),且季度末應納稅額出現負數時,按下列公式計算應退稅額:

(一)當應納稅額為負數,且絕對值≥本季度出口貨物的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率時,

應退稅額=本季度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率

(二)當應納稅額為負數,且絕對值 < 本季度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率時,

應退稅額=應納稅額的絕對值

(三)結轉下期抵扣的進項稅額=本期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應退稅額。

例:應納稅額為正數

某電器廠1997年一季度出口電視機30000台,離岸價格為每台210美元,外匯人民幣牌價為1美元 8.2928元;內銷貨物銷售額8200萬元。上期結轉進項稅額200萬元,本期進項稅額800萬元。 免、抵、退稅的計算如下:

(1)出口自產貨物銷售收入 =30000×210×8.2928=52244640(元)

(2)當期不予免徵抵扣和退稅的稅額 =52244640×(17%-9%)=4179571.20(元)

(3)當期應納稅額 =82000000×17%-(2000000+8000000-4179571.20) =8119571.20(元)

從以上計算可以看出,應納稅額的正數,反映企業出口貨物給予抵扣和退稅的進項稅額,已全部在內銷貨物應納稅額中抵減完畢,不需退稅。

例:應納稅額為負數,出口貨物銷售額占當期全部貨物銷售額的比例不到50%。

某電視機廠1997年二季度出口電視機40000台,每台離岸價150美元,外匯人民幣牌價為1:8.2928, 內銷收入56000000元,進項稅額13800000元,免抵退稅的計算如下:

(1)出口自產貨物銷售收入 =40000×150×8.2928=49756800(元)

(2)當期不予免徵抵扣和退稅的稅額 =49756800×(17%-9%)=3980544(元)

(3)當期應納稅額 =56000000×17%-(13800000-3980544)=-299456(元)

(4)出口貨物占當期全部貨物銷售比例 =49756800/(49756800+56000000)=47.05%

從以上計算可以看出,雖當期應納稅額為負數,但出口貨物銷售額佔全部貨物銷售額的比例只有47.05%,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299456元不能退稅,只能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例:應納稅額為負數,出口貨物銷售額占當期全部貨物銷售額的比例≥50%。

某電器廠1997年一季度出口空調30000台,其中:(1)28000台以FOB價成交,每台200美元,外匯 人民幣牌價1:8.2836元;(2)2000台以CIF價格成交,每台240美元,並每台支付運費20元、保險 費10元、傭金2元,外匯人民幣牌價為1:8.2948元。當期實現內銷空調19400台,銷售收入34920000 元,銷項稅額5936400元,進項稅額為10800000元,免抵退稅計算如下:

(1)出口貨物銷售收入 =28000×200×8.2836+2000×(240-20-10-2)×8.2948 =49838796.80(元)

(2)當期不予免徵抵扣和退稅的稅額 =49838796.80×(17%-9%) =3987103.74(元)

(3)當期應納稅額 =34920000×17%-(10800000-3987103.74)=-876496.26(元)

(4)出口貨物占本企業當期銷售比例 =49838796.80/(34920000+49838796.80)=58.80%>50%

(5)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率 =49838796.80×9%=4485491.71(元)ㄧ-876496.26ㄧ〈4485491.71

(6)應退稅額=應納稅額的絕對值=876496.26(元)

如果應納稅額為負數5000000元,大於4485491.71元,也只退稅4485491.71元,差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例:進料加工貿易方式出口貨物「免、抵、退」稅

某紡織廠1997年一季度出口T/C紗收入800萬元,內銷收入200萬元,國內購進原材料等進項稅額 64.98萬元,採取進料加工形式進口滌綸棉CIF價24萬美元,摺合成人民幣200萬元,海關按85%免 稅,關稅稅率為20%,增值稅稅率為17%,進口料件當期已全部核銷。免抵退稅的計算如下:

(1)進口料件組成價格 =2000000+2000000×20%×(100%-85%)=2060000(元)

(2)進口料件准予抵扣的稅額 =2060000×17%=350200(元)

(3)進口料件應扣減免抵稅額 =2060000×9%-2060000×17%×(100%-85%)=185400-52530 =132870(元)

(4)當期不予免徵抵扣和退稅的稅額 =8000000×(17%-9%)-2060000×(17%-9%)=640000-164800 =475200(元)

(5)當期應納稅額 =2000000×17%-[(649800+350200)-475200-132870] =340000-391930 =-51930(元)

(6)應退稅額為51930元(出口額佔全部銷售額50%以上)

二、「免、抵、退」稅的申報 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申報,指經營出口業務的生產企業,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國稅機關提出「免、抵、退」稅申請的一項法定義務和手續。

(一)「免、抵、退」稅申報的程序

生產企業自營(委託)出口的自產貨物按下列程序辦理「免、抵、退」稅手續:

按月申報。生產企業將貨物報關出口並在財務上作銷售後,應按月據實填具《生產企業自營(委 托)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連同有關憑證向主管 征稅的國稅機關申報,辦理免、抵稅及應納稅額的審核手續。經縣級以上(合縣級)國稅機關審核無誤、並在《申報表》及出口憑證上簽署意見後,由主管征稅的國稅機關按審核意見,先對生產企業辦理免、抵稅額和應納稅額或將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扣的手續。同時,將經縣級以上國稅機關審核簽署意見的《申報表》(第1、2、4聯)、出口憑證等退還生產企業。

按季匯總申報。生產企業於每季度末將出口及內銷貨物等情況按季匯總填報《申報表》,逐級上報主管出口退稅的國稅機關審批後,辦理免、抵、退稅結算手續。

(二)「免、抵、退」稅申報的憑證資料

生產企業按月申報「免、抵、退」稅應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聯)、出口收匯核銷 單(出口退稅專用聯)、出口發票等憑證。按季匯總申報應提供以下憑證資料:

經縣級以上國稅機關簽署意見的本季度的分月《申報表》(第1、2聯),及對應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聯)、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聯)、出口發票等憑證。屬於委託出口的貨物,還必須提供"代理出口貨物證明"(原件)和代理出口協議副本;

本季度如有繳稅的,應提供經主管征稅國稅機關審核蓋章的「稅收繳款書」(復印件);

屬於進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需報送《進料加工貿易申報表》及當期海關核銷進口料件的有關憑證資料。

三、「先征後退」稅的計算與申報

「先征後退」稅辦法,適用於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委託出口的自產貨物。其特點是,對出口貨物出口環節照常徵收增值稅、消費稅,手續齊全給予退稅。征稅由主管征稅的國稅機關負責,退稅由主管出口退稅的國稅機關負責。

(一)先征後退稅的計算

先征後退的征、退增值稅計稅依據,均為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征稅稅率為增值稅規定稅率,退稅稅率為出口貨物適用退稅率。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1.征稅的計算

出口貨物銷項稅額=出口貨物的離岸價×外匯人民幣 牌 價×征稅稅率

當期應納稅額=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出口貨物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當期,指國稅機關給企業核定的納稅期,一般為1個月。

2.退稅的計算

應退稅額=出口貨物的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率

例:某電器總廠1997年1月份內銷空調2000台,每台4500元,委託某家電進出口公司出口空調500台,其中:以FOB價成交300台,每台售價530美元,以CIF價成交200台,每台售價570美元,每台支付運費20美元、保險費10美元,傭金4美元,外匯人民幣牌價1:8.2849。進項稅額1388262元, 先征後退的計算如下:

(1)委託出口銷售收入 =300×530×8.2849+200×(570-20-10-4)×8.2849 =1317299.10+888141.28 =2205440.38(元)

(2)內銷銷售收入 =2000×4500 =9000000(元)

(3)應納稅額=2205440.38+9000000)×17%-1388262 =1904924.86-1388262 =516662.86(元)

(4)應退稅額 =2205440.38×9% =198489.63(元)

先征後退的征、退消費稅計算方法完全相同。計稅依據為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或出口數量,稅率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程序或單位稅額。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1.實行從價定率徵收消費稅的

應納及應退消費稅額=出口貨物的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消費稅稅率

2.實行從量定額徵收消費稅的

應納及應退消費稅額=出口貨物數量×單位稅額

例:某日用化工廠1997年1月委託某化工進出口公司出口洗發精一批,FOB價100000美元,外匯人 民幣牌價為1:8.2882。應納及應退消費稅計算如下:

應納及應退消費稅額=100000×8.2882×17% =140899.40(元)

例:某啤酒廠1997年2月委託某糧油食品進出口公司出口啤酒100噸,應納及應退消費稅計算如下:

應納及應退消費稅額=100×220=22000(元)

(二)先征後退的申報

委託出口自產貨物的生產企業,在貨物出口並在財務上作銷售處理後,應據實填報《出口貨物退稅申報明細表》、《出口貨物退稅匯總申報表》,並提供出口退稅的有關憑證,經外經貿主管部門稽核後,直接報送主管出口退稅國稅機關。需要提供的出口退稅憑證資料有:

(1)主管受託企業出口退稅的國稅機關簽章的《代理出口貨物證明》;

(2)委託企業與受託企業簽署的代理出口協議;

(3)受託企業出口委託出口貨物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聯)和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聯)及出口發票。

與其它出口貨物一樣,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上一退稅年度委託出口的貨物,也必須在下一年的3月底以前申報退稅,否則主管出口退稅的國稅機關可不予受理。

⑧ 5月1日起,增值稅三大改革帶來哪些變化

1、將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築、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改革後,現行17%、11%、6%三檔稅率調整為16%、10%、6%。

2、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准:將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的年銷售額標准由50萬元和80萬元上調至500萬元,並在一定期限內允許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讓更多企業享受按較低徵收率計稅的優惠。

3、退還部分企業的留抵稅額:對裝備製造等先進製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一次性退還。

(8)石油出口稅什麼時候上調擴展閱讀

增值稅徵收通常包括生產、流通或消費過程中的各個環節,是基於增值額或價差為計稅依據的中性稅種,理論上包括農業各個產業領域(種植業、林業和畜牧業)、采礦業、製造業、建築業、交通和商業服務業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購、生產製造、批發、零售與消費各個環節。

一種銷售稅,屬累退稅,是基於商品或服務的增值而征稅的一種間接稅,在澳大利亞、加拿大、紐西蘭、新加坡稱為商品及服務稅(Goods and Services Tax, GST),在日本稱作消費稅。增值稅是法國經濟學家 Maurice Lauré於1954年所發明的,法國政府有45%的收入來自增值稅。

⑨ 成品油消費稅今日起正式上調什麼意思

成品油消費稅今日起正式上調,一方面,表明成品油的價格會有所提高;另一方面,闡述了國家對於清潔能源的扶持,確保國家、社會健康發展。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宣布,自11月29日提高汽油等七類成品油消費稅,這是2009年成品油稅費改革後首度調整成品油消費稅,社會各界對此頗為關注。

一、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對老百姓的影響:

1、此次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對我國各方面具有積極作用。

1)首先,當前國際原油價格下跌,我國消費需求量有所增加,提高消費稅對引導消費、抑制過度消費能起到一定作用。

2)其次,我國成品油從凈出口變成了凈進口,對外依存度逐年提高,目前已接近60%;如不控制,石油需求消費矛盾將更加突出。

3)再次,提高成品油稅有利推進節能減排,促進石油資源節約利用,治理大氣污染。同時,能加快我國能源生產和消費方式變革,推動我國經濟增長方式轉變。

2、但客觀上看,提高成品油消費稅也有一定負面影響。

1)對擁有私家車的工薪階層增加了一定負擔,沒有讓民眾真正分享國際油價下跌帶來的實惠。

2)另外,過高的成品油消費稅,也會影響我國汽車工業發展。不過,這些負面影響不是主要的,總體上提高成品油消費稅是利大於弊的。

二、定義:

消費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屬於流轉稅的范疇。在對貨物普遍徵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消費品再徵收一道消費稅,目的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

三、納稅人:
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託加工、零售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

四、征稅范圍:
現行消費稅的徵收范圍主要包括:煙,酒,鞭炮,焰火,化妝品,成品油,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錶,遊艇,木製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摩托車,小汽車,電池,塗料等稅目,有的稅目還進一步劃分若乾子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