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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買石油要什麼證

發布時間: 2022-04-25 15:21:31

㈠ 石油行業國際比較認可的相關證書都有哪些

安全工程師、HSE工程師,注冊咨詢工程師,還有化工工程師這些注冊類。
國家評定的相關工程師,比如中級,高級。
英語等級比如6級證書。

㈡ 如果沒有美元的國家要買石油咋辦

現在歐佩克只能用美元結算,需要美元,可以把國家資源或勞動力,出賣給西方國家換取美元。
除了歐佩克,還有俄羅斯有石油賣,俄羅斯跟中國簽了協議,可以用人民幣買石油。

㈢ 石油機械產品出口俄羅斯需要進行哪些認證費用有什麼標准

您好,一般石油機械產品出口俄羅斯的需要辦理EAC海關聯盟認證。
根據海關聯盟TR CU技術法規的要求對設備進行強制性認證 ,目前涉及到的有以下幾項:
海關聯盟 技術法規TR CU 010/2011 ,規范機器安全,根據該法規為各種類型的工業設備頒發證書和聲明;
海關聯盟技術法規TR CU 016/2011,該法規規定了使用燃氣的設備的安全性;
海關聯盟技術法規 TR CU 004/2011,規定了低壓設備的安全要求; 海關聯盟技術法規TR CU 012/2011,規范在爆炸性環境中運行的設備的安全性;
海關聯盟技術法規:TR CU 032/2013,適用於在超壓下運行的設備和設備元件。
認證的費用需要按照證書類型、認證產品、證書有效期等多項因素的綜合效果。認證的有效期分為單批次證書、1年期證書、3年期證書、5年期證書,不同期限的認證費用自然會不同;不同的證書適用於不同的產品,如高壓設備的認證費用和輕工業品認證費用,由於測試的產品項目不同,標准不同,認證產生的費用肯定會有差距。

㈣ 朋友在國外手中有石油,如何賣到國內(如何辦理手續有進出口石油經營權的民營企業有哪些如何簽代理協議)

不可以。中國石油是貿易管制商品,只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還有軍隊才有進口權。其他企業進口石油,需要通過這些企業的明義。你想做的事情,辦不到。

㈤ 石油進口許可證,怎麼搞

申請獲得許可證的條件包括:企業需在國外有原油開采資源;對方國要給予該民企原油出口許可證;我國針對性給予原油進口許可證及原油進口配額。

㈥ 私人從國外運石油到國內賺錢嗎

可以賺錢,但是個人是無法從國外運石油到國內的。
從國外申請原油或者石油原油需要申請辦理自動進口許可證才能進口,對此申請受理部門將會對進口商做資格審查。
但是目前個人或個體工商戶不可能獲得自動進口許可證。

㈦ 中石油中石化購買國外油田有什麼條件

中石油在北非、中亞、南美和亞澳四個地區,已基本形成了四個海外油氣生產基地,並擁有海外輸油管線2677公里,年輸能力3000萬噸的規模。 。。。 最近中油又收購了...

㈧ 石油開采要辦的各類證件及手續

一是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管理條例規定,只有國務院批準的石油公司才能從事石油、天然氣勘查開采。所以,首先要注冊公司,然後這個公司獲得國務院的批准。目前只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延長四家獲得批准。

二是獲得國務院批准以後,到國土資源部申請勘查許可證。或者國土資源部組織招標,你參與投標,獲得勘查許可證。

三是按照石油勘查規范,開展必要的地球物理等和鑽井,摸清地下有石油資源,然後按照儲量規范,提請儲量評審,獲得儲量備案後,可以向國土資源部申請將探礦權轉為采礦權。

四是探礦權轉采礦權的時候,還需要有環境保護部門出具的環評報告,另外還需要做石油開采總體方案,報發改委批。

(8)國外買石油要什麼證擴展閱讀

油氣聚集和驅動方式油氣在地殼中生成後,呈分散狀態存在於生油氣層中,經過運移進入儲集層,在具有良好保存條件的地質圈閉內聚集,形成油氣藏。在一個地質構造內可以有若干個油氣藏,組合成油氣田。

儲層貯存油氣並能允許油氣流在其中通過的有儲集空間的岩層。儲層中的空間,有岩石碎屑間的孔隙,岩石裂縫中的裂隙,溶蝕作用形成的洞隙。孔隙一般與沉積作用有關,裂隙多半與構造形變有關,洞隙往往與古岩溶有關。空隙的大小、分布和連通情況,影響油氣的流動,決定著油氣開采。

㈨ 辦理進口石油需要哪些手續

需通過中聯油、中聯化、中海油、中化集團、珠海振戎等五家企業代理進口。其他企業不能辦理進口手續。

發改委公布文件所放開的是原油進口使用權,並非原油進口權,所以地方煉廠在進口環節,仍需通過中聯油、中聯化、中海油、中化集團、珠海振戎等五家企業代理進口。

2015年2月16日,國家發改委發布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口原油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將允許符合條件的地方煉油廠在淘汰一定規模落後產能或建設一定規模儲氣設施的前提下使用進口原油。

目前國內原油進口分為國營和非國營貿易,國營主要由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化等大型企業控制;取得非國營貿易原油進口資質的企業已有20餘家,但進口原油只能進入按規定程序批准建設的煉廠加工。

放開民營企業進口原油使用權,新增用油企業用油數量依據淘汰自有或兼並重組的落後裝置能力、建設儲氣設施規模的一定比例確定,但上限不超過本企業符合條件的常減壓裝置設計加工能力總和,並規定了可追溯、可檢查的落後產能淘汰確認程序。

(9)國外買石油要什麼證擴展閱讀:

一些市場人士並不看好未來地煉進口原油的積極性。一方面,自2013年中化工獲得1000萬噸進口配額後,地煉原料市場出現骨牌效應,大量性價比較高的內貿原油資源流入地煉手中,如果把進口原油高昂的運輸成本考慮在內,進口原油的煉油效益不如內貿原油。

另一方面,地煉與主營煉廠不同,其計劃性較弱、趨利性較強,而進口原油從采購到加工的周期較長,一旦原油起伏劇烈,煉廠可能面臨長時間的巨額虧損,這是地煉難以承受的,所以地煉可能很難像中字頭企業那樣成規模並且持續地采購進口原油。

㈩ 石油開采需要什麼資質資質是哪裡頒發的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石油、天然氣資源勘查、開採的管理,促進石油工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和國務院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關聯法規: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管轄海域勘查、開採下列各項石油、天然氣資源,必須根據本辦法申請登記,取得探礦權或采礦權:
一、石油;
二、烴類天然氣(包括共生、伴生的非烴類天然氣);
三、油砂、瀝青。

第三條 石油、天然氣資源勘查、開采登記管理工作中,凡本辦法未明確的事項,應比照國務院頒布的《礦產資源勘查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和《全民所有制礦山企業采礦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關聯法規:

第四條 辦理石油、天然氣勘查登記手續,應當由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按照項目提出申請,並領取許可證。
辦理石油、天然氣滾動勘探開發和開采登記手續,由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按項目或單獨開採的油氣田為單元提出申請,並領取許可證。
石油、天然氣勘查、開采許可證是准予進行勘查、開採的憑證,持證單位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 石油、天然氣勘查、開采登記分為勘查登記、滾動勘探開發登記和采礦登記。登記工作實行一級管理。申請者應直接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繳納費用。

第六條 國務院石油工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石油、天然氣資源的勘查、開采登記管理工作,並將有關文件和材料報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抄送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礦產局。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協助石油工業部門做好登記管理的有關工作。

第七條 國務院石油工業主管部門是石油、天然氣勘查、開採的登記管理機關,對執行本辦法和國務院有關法規負有以下職責:
一、負責石油、天然氣勘查、開采登記申請的審查和批准;
二、對與石油、天然氣勘查、開采登記有關的工作和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
三、對違反石油、天然氣勘查、開采登記有關法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第八條 對石油、天然氣勘查、開采登記有爭議的,由國務院石油工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報國務院計劃主理部門裁決。

第九條 申請石油、天然氣勘查登記,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下列文件:
一、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包括國務院授權的全國性公司)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計劃部門批準的項目建議書;
二、標有經緯度或者全國座標系統的工作區和工區范圍圖;
三、勘查申請登記表。

第十條 申請石油、天然氣滾動勘探開發登記,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下列文件:
一、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計劃部門批準的項目建議書;
二、由主管部門指定的地質研究單位認可的地質技術論證書;
三、經國家礦產儲量審批機構批准或部、省級儲量機構認可的不同級別的儲量報告;
四、主管部門對滾動、勘探開發項目總體規劃方案的審查意見書。

第十一條 新建油氣田申請辦理采礦登記,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下列文件:
一、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部門批準的計劃任務書;
二、國家礦產儲量審批機構批準的石油、天然氣儲量報告;
三、油氣田建設可行性研究報告(對具有工業價值的共生、伴生礦產,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應當有綜合利用的專題論證內容);
四、有關主管部門對油氣田開發建設設計方案的審查意見書。

第十二條 對石油、天然氣勘查、滾動勘探開發、采礦的登記申請,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從接到報送文件之日起四十日內作出准予登記或不予登記的決定。
對不予登記的,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向有關部門提出撤銷或者調整該項目的建議,並說明原由。

第十三條 石油、天然氣勘查按照盆地(區域,下同)評價勘查和區帶工業勘探兩個階段進行登記。
一個地區的盆地評價可以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申請登記,但工作區不得重復。
一個地區的區帶工業勘探或滾動勘探開發只允許一個單位登記。

第十四條 申請滾動勘探開發登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盆地評價勘查過程中的某個地區獲得工業油氣流,或者已進入區帶工業勘探;
二、有充分的勘查資料證實該地區是復雜斷塊、岩性或者裂縫性油氣藏等復雜地質條件區域;
三、在該地區已獲得一部分石油、天然氣基本探明和控制儲量。

第十五條 在勘查活動中各類探井的試采應當有試采方案,一般試采期不得超過一年。特殊高產井試采期不得超過半年。需要延長試采時間的,應當憑勘查許可證和有關文件,辦理有效期不超過一年的采礦許可證。

第十六條 滾動勘探開發許可證有效期限為十五年,持證單位每三年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驗證一次,儲量已探明的區塊,應當辦理采礦許可證。

第十七條 滾動勘探開發區域視同礦區范圍,其區域范圍的劃定或者核定,按照有關法規辦理。

第十八條 《礦產資源法》公布以後,擅自進入油、氣田企業礦區范圍內開採的,必須無條件撤出。
本辦法公布以前已存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企業開采同一地區不同埋深油氣藏的,應當根據雙方協議和各自開採的不同油氣藏屬性及范圍分別核(劃)定礦區范圍。

關聯法規:

第十九條 持有石油、天然氣開采許可證的企業,可以劃分一部分采區工作承包給其它單位,但必須向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二十條 中外合資、合作勘查、開採石油和天然氣資源,應當在合同簽訂之前,由登記管理機關復核並簽署意見,合同簽訂並批准後,由中方國家石油公司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備案登記手續。
前款實施中的特殊性問題,石油工業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辦法基本原則制訂補充規定。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發布以前已在進行石油、天然氣勘查、開採的單位或者企業,從本辦法發布之日起一年內,必須按照有關法規補辦登記手續。

第二十二條 石油、天然氣勘查、滾動勘探開發和采礦許可證及申請登記表,由國務院石油工業主管部門商得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同意後印製。

第二十三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可以比照國務院發布的《礦產資源勘查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和《全民所有制礦山企業采礦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關聯法規: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盆地評價勘查,是指對一個盆地進行整體或大范圍的調查和地球物理、地球化學勘查,以及少量的基準井或參數井鑽探,並相應地開展綜合研究。其目的是了解盆地石油及天然氣基本的地質條件,初步查明有利的油氣生成、儲集土區,圈定有利的含油氣區帶,進行早期油氣資源評價和估算。
二、區帶工業勘探,是指在盆地評價時發現工業油氣流後,對盆地評價過程中初步圈定有利的含油氣區帶,進行物探詳查、精查以及各類工程鑽探等。其目的是發現和探明油氣田,獲得控制儲量、探明儲量,為油氣田開發建設提供資源依據。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國務院石油工業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