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液化氣罐
瓶裝液化氣計量:
2004年以前我們這邊都按GB17267-98和國家局令43號(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執行,如YSP-15型:充裝量單瓶允許偏差(14.5±0.5)kg,平均偏差必須大於或等於零。
可按照《液化石油氣瓶充裝站安全技術條件》GB 17267-1998
9.鋼瓶的充裝量
鋼瓶型號 重量充裝允行偏差,kg
YSP-2 1.9±0.1
YSP-5 4.8±0.2
YSP-10 9.5±0.3
YSP-15 14.5±0.5
YSP-50 49.0±1.0
煤氣與液化石油氣罐安全使用須知(規定)
一、煤氣與液化石油氣罐使用必須定崗、定人、定位,不懂使用方法不得使用。
二、點火使用前檢查開關、膠管、鋼瓶是否漏氣,發現漏氣及時處置(氣瓶未關嚴及時擰緊氣閥或更換膠管)。
三、氣源管口與鋼瓶周邊不得存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四、鋼瓶與灶具之間必須保持半米以上安全距離。
五、使用操作必須「先點火,後開氣」,以防發生回火爆轟。
六、使用完畢,關好角閥或供氣管道閥門,再關爐具開關。
七、牢記煤氣調壓室、送氣管網手關閥門位置;室內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八、存放液化石油氣瓶,不得靠近熱源與電器設備。
九、使用煤氣與液化石油氣爐灶時,不準離人。鍋、壺不得盛水太滿,以防溢水滅火,產生毒氣中毒。
十、運輸液化石油氣瓶,不得與其它物品混裝,必須固定位置,以防因氣瓶撞擊引發爆炸與火災。
十一、一旦著火,首先關閉角閥與閥門,然後用浸水的被褥或麻袋等覆蓋,加水降溫或用「二氧化碳乾粉」滅火器撲救。火源熄滅後再用水降溫。如果無法關閉角閥與閥門,可將鋼瓶移至室外安全地帶讓汽體燒盡。
關於加強卡式爐及其燃氣罐安全管理的通告
`【 文獻號 】1-9025
【有 效 性】有效
【法規名稱】關於加強卡式爐及其燃氣罐安全管理的通告
【法規分類】EL19
【頒布部門】國家技術監督局/勞動部/公安部/建設部/中國輕工總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
局/國內貿易部
【頒布時間】19960603
【實施時間】19960603
【正 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技術監督局,勞動廳(局)、公安廳(局)、建設廳(局、建委)、
輕工廳(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業廳(局、商委、財辦):
近年來,以罐裝液化丁烷氣為熱源的卡式爐產品在市場上大量銷售,並在餐館、飯店和家庭中普遍使用。
由於該產品在質量、生產、銷售和使用等方面存在一些問題,已不斷發生因卡式爐燃氣罐漏氣孝巧或爆炸引起的火
災及人身傷害事故,給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經過部分事故調查及市場檢查發現,目前國內銷售和
使用的大多數卡式爐及其燃氣罐存在著嚴重的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為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加
強對卡式爐及其燃氣罐的安全管理,防止由卡式爐及其燃氣罐引起的災害事故發生,現對卡式爐及其燃氣罐的
生產、銷售和使用做出如下規定:
一、在該產品行業標准或國家標准頒布之前,生產和銷售的卡式爐及其燃氣罐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產品標志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中文標志齊全,注意事項和使用說
明能夠切實指導用戶和消費者正確使用。凡爐具與燃氣罐具有特殊配套使用要求者,均須在產品使用說明中予
以註明;
(二)產品必須附有檢驗合格證;
(三)爐具與燃氣罐必須配合嚴密,密封性好,無燃氣泄漏;
(巧洞鍵四)燃氣罐所灌裝燃氣必須是液化丁烷氣;
(五)燃氣罐罐體上必須註明「一次性使用」或「不可重復灌裝」的字樣,並不準提供可供重復灌裝的附
件;
(六)燃氣罐罐體上須註明燃氣罐總重及燃氣凈重,並不得超重。
二、自1996年7月1日起一個月內,各卡式爐及其燃氣罐生產、經銷單位必須對本單位生產、銷售的卡式爐
及其燃氣罐進行檢查清理。凡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一律暫停生產、銷售;經銷單位可向生產、供貨單位退貨
;
(一)卡式爐及其燃氣罐體上未註明生產廠名、廠址,無使用注意事項和使用說明的顫中;
(二)卡式爐及其燃氣罐無檢驗合格證的;
(三)燃氣罐上未註明「一次性使用」或「不可重復灌裝」的;
(四)燃氣罐上未標注氣體成份是液化丁烷氣的;
(五)燃氣罐無標稱重量或凈重超過標稱重量的;
(六)卡式爐灶具與燃氣罐體連接不嚴密,有脫落、漏氣情況的。
三、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凡在用的卡式爐燃氣罐屬重復灌裝或罐內介質為液化石油氣者,一律停止使用
。
四、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回收空罐進行重復灌裝。用戶也不得自行重復灌裝或購買重復灌裝的燃氣罐。
五、對專業燃氣灌裝廠,各地技術監督局要會同公安、建設、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對其生產、灌裝及檢驗
條件等進行檢查。對不具備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者,責令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
法責令其停業整頓;對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對無照經營的,堅持依法取締。
以上通告,各有關單位及個人應嚴格遵照執行。各地主管部門可根據本通告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在本地貫
徹實施,並向社會廣為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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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普通家用液化氣罐的壽命是多少年
國家規定常規氣瓶的使用壽命是15年,每4年需檢驗一次,由國家法定的專業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根據國家現行的有關規定,氣瓶應該由氣瓶充裝單提供,氣瓶充裝單位有責任對所提供的渣正氣瓶定期進行檢驗,確保所提供的氣瓶安全合格。
拓展資料
一罐家用液化氣爆炸能量
液化氣主要成分為丙烷、丙烯、丁烷、丁烯,同時含有少量戊烷、戊烯和微量硫化合物雜質。
液化石油氣是混合物,其相對密度隨組成的變化而變化。1公斤液化石油氣的熱值為46100千焦,1公斤TNT炸葯的爆炸能量也就是4200千焦(注意:爆炸能量和沖擊波強度並不成正比枯坦)。所以,1公斤液化石油氣完全燃燒的能量,約等於10公斤TNT炸葯的威力。二戰時,美軍的Mk.II型手雷裡面才裝了56.7克TNT,10公斤TNT炸葯的威力相當於約176顆Mk.II型手雷同時爆炸。
家用液化氣罐一般有3L、5L、8L、10L、如敗悔20L、25L這幾種型號。3L液化石油氣約有5公斤(火鍋用的那種),10L液化氣約有14.5公斤(家用的那種)。一罐家用液化氣爆炸就相當於約145公斤TNT炸葯的威力。一公斤TNT炸葯差不多能炸毀一棟兩層的房子,145公斤TNT當量的液化石油氣爆炸的威力可想而知。
以上為理論值,是需要同時完全燃燒才可以,實際中沒有那麼大威力。因為在鋼瓶內不可能完全燃燒,而且鋼瓶能抵抗許多的能量。所以,實際中家用液化氣罐爆炸的能量只有0.5~3公斤TNT炸葯的當量。運氣好的就是兩三間屋,運氣不好的就可能波及到兩三層樓。真正殺傷力大的是鋼瓶的碎片,它們會以400到800米每秒的速度穿過空氣,以200到500每秒的速度穿過物體,一塊幾毫米的碎片就足以致命。
一罐家用液化氣爆炸能量有多大?·台州晚報
Ⅲ 天然氣的燃氣灶使用液化氣罐能直接使用嗎
1、最好是不要直接使用,跟換燃氣灶總成(開關)這個配件一起使用減少危險。
Ⅳ 液化氣罐安全使用規定
使用液化氣前必須仔細檢查液化氣瓶連接的所有管路、接頭、閥門等是否完好。液化器具使用橡膠軟管規定每半年強制更換一次。液化氣罐與用氣器具或供氣系統嚴禁採用軟管連接,要用硬管連接。禁止用任何方式強行開關液化氣鋼瓶角閥等
一、使用液化氣罐前的安全注意事項
1、檢查液化氣罐必須要有的標志、標識。即要使用合格的、有警示標簽的液化氣罐。否則,不得使用。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1)新的液化氣罐:必須是具備氣瓶製造資格的廠家生產的鋼瓶,在鋼瓶的護罩上打有製造單位許可代號和出廠日期,並有當地質檢部門出廠監督檢驗的標志(CS)。符合以上條件的鋼瓶,才可以購買並投入使用。
(2)已投入使用的液化氣罐:在規定的使用年限內(液化氣罐使用年限為15年),且在規定的檢驗期限內(4年送檢一次),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檢驗合格的不存在安全隱患的鋼瓶,才可以投入使用。
(3)檢驗合格的液化氣罐:合格標志為液化氣罐角閥上的檢驗標識環,檢驗標識環明示此次檢驗時間和下次檢驗時間,在此期間可以使用。
2、對液化氣罐進行安全檢查。即要檢查液化氣罐護罩是否存在松動或脫落以及底座脫落、瓶體變形或其它影響其直立的缺陷,瓶閥、減壓閥、膠管、灶具轉芯閥是否有漏氣的現象,罐體是否的焊接和更改液化氣罐的鋼印或者顏色標記的情況。若有上述情況之一,則不要使用。
3、檢查使用液化氣罐的安全環境。即液化氣罐不得放置在地下室,不得靠近明火、電源及其他熱源,比如暖氣包、火爐邊、火牆周圍等;液化氣罐與灶具的距離不得小於0.5m,房間要能通風;液化氣罐不能在陽光下長時間直接暴曬,尤其在夏天的時候。
4、檢查液化氣罐的來源。即要保證使用的液化氣罐必須是由具備《燃氣經營許可證》的瓶裝氣體經營部或者具備《氣瓶充裝許可證》的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提供的。
二、使用液化氣罐時的安全注意事項
1、點火時,應「火等氣」,即先點火後開氣;熄火時,先關瓶閥後關灶閥。
2、、燒水做飯時,應專人看管,以防水溢滅火,液化氣漏氣。
3、不要用力搖晃和傾倒、摔砸液化氣罐,也不要在液化氣將用完時,將液化氣罐倒置、平躺或加熱,否則容易發生爆炸。
三、發現液化氣罐泄漏時的安全注意事項
1、發現漏氣時,切勿恐慌,要立即切斷氣源,迅速關閉管線上游閥門和鋼瓶角閥。
2、迅速打開門窗,保持良好通風,讓液化石油氣散發到室外。
3、嚴禁開關任何電器和使用室內電話,熄滅一切明火。
4、可用肥皂水檢查泄漏點,發現泄漏點,要用濕毛巾捂住。若自己無法處理,則要到戶外打電話通知供氣單位專業人員來處理。
5、發現鄰居家液化石油氣泄漏時,應敲門通知,切勿使用門鈴。
法律依據:《液化氣罐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液化氣及瓦斯的設備及管線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絕對不允許超溫、超壓、超裝、超負荷運行。
第二條 液化氣槽車和鋼瓶、貯罐的充裝系數不得超過其容積的80%(引進球罐按設計值充裝)。進貯罐的液化氣溫度界限應保證其蒸氣壓不超過貯罐的允許操作壓力。當環境溫度高於30℃時,對無保溫的露天貯罐要採用噴淋水降溫。
第三十條 按規定要求對液化氣及瓦斯設備與管線進行檢查和監測,發生隱患要採取可靠措施,結合每年大檢修或日常維修進行整改。當隱患發展威脅安全生產時,應立即停車處理。
Ⅳ 液化氣罐能用幾年關於液化氣的使用年限
1、液化氣罐使用年限為15年。
2、國家有關法律規定,50公斤裝的大液化氣罐必須3年送檢一次,15公斤裝的小罐4年送檢一次,並由檢驗部門安裝檢驗環。這是強制執行的,到期不經檢驗的氣罐即為非法使用。
3、液化氣罐指的是用來儲存液化氣的儲罐,其內部有液化氣時壓力很大,稍有操作不當就有可能引起爆炸,屬於特種設備。產品本身是鋼材製成擁有一定的抗壓能力。液化氣鋼瓶的最大承受壓力為2.1兆帕。一般家用的液化氣罐使用壽命為15年,每4年要進行一次打壓檢測,超期使用存在泄漏爆炸等隱患。液化氣儲罐是儲存液化石油氣的專業產品,特種設備。產品本身是鋼材製成擁有一定的抗壓能力。
Ⅵ 壇子氣是什麼氣
瓶裝液化石油氣
瓶裝液化石油氣在武漢俗稱壇子氣。液化氣罐指的是用來儲存液化氣的儲罐,其內部有液化氣時壓力很大,稍有操作不當就有可能引起爆炸,屬於特種設備。產品本身是鋼材製成擁有一定的抗壓能力。液化氣鋼瓶的最大承受壓力為2.1兆帕。
瓶裝液化石油氣使用注意事項:
液化石油氣鋼瓶必須經國家認證的生產廠家或相關部門檢驗合格方可使用。使用前應首先檢查鋼瓶瓶閥在關閉位置且無漏氣,再打開介面處封膜薯並尺與減壓閥連接。鋼瓶應直立使用,不允許卧放或蔽緩倒置使用,減壓閥連接鋼瓶時減壓閥應正面朝上保持水平位置。
減壓閥、三通器、軟管、灶具等連接應使用管卡或抱箍固定牢靠,禁止漏氣。軟管長度控制在1.2-2.0米之間,軟管至少2年更換1次,軟管應布設應防止數高刮、碰、撞、壓等現象。每次更換新鋼瓶要認真檢查瓶閥、減壓閥及各個軟管介面,確認不存在漏氣再行使用。
灶具使用時不能有紅火或回火現象,鋼瓶與灶具周圍不得有易燃物。應經常檢查減壓閥介面和瓶閥封閉圈有無損壞、脫落、老化現象。嚴禁用火烤、熱水燙加熱鋼瓶,嚴禁放在露天烈日下暴曬鋼瓶,忌將鋼瓶靠近火源、熱源。
Ⅶ 液化石油氣埋地儲罐的好處
液化石油氣埋地儲罐的好處:
首先,液化石油氣埋地儲罐比較安全。液化石油氣因為氣體的比重比較重,一旦發生少量泄漏,氣體不會到處逸散,安全性高得多。地下溫度低,儲罐的壓力也會比較低。其次,液化石油氣埋地儲罐,即使發生火災,也容易撲救。第三,液化石油氣埋地儲罐與地上罐比較,佔地面積較小,不需要設置防火堤,省去了防火堤的佔地面積,安全間距也可以大大縮小。
Ⅷ 50公斤液化氣罐使用安全規定
液化石油氣是石油提煉後的副產品,罐裝液化石油氣的優點是:較為安全、環保清潔、使用方便。50公斤液化氣罐的使用規定如下:
1、液化氣鋼瓶必須經技術監督部門檢驗合格,未經檢驗的不能充裝使用。換氣時用戶應對鋼瓶進行安全檢查並協助服務站對鋼瓶角閥進行動態試漏。
2、液化鋼瓶不能存放在卧室內,人更不能在放有液化氣鋼瓶的房內就寢。
3、液化鋼瓶要遠離明火和高溫,嚴禁液化氣與其它火源同室使用。
4、連接鋼瓶與灶具的膠管兩端必須用喉箍箍緊,燃氣灶擺成水平狀,鋼瓶與灶具外側的距離不得小於0.5米,膠管長度不得超過2米。
5、燃氣灶具點火時,先全部打開鋼瓶上的角閥,再點燃灶具。使用完畢後,應關閉燃氣灶具和液化氣鋼瓶角閥。
6、當換氣時,裝卸調壓器要仔細檢查調壓器前端的密封膠圈應完好,否則不可使用,安裝調壓器時,應擰緊調壓器手輪,並應打開鋼瓶角閥檢查各介面是否漏氣。
7、液化氣灶具使用時,應有人照看,避免沸湯、沸水澆滅灶火或被風吹滅灶火,造成液化氣泄漏。
8、液化氣鋼瓶因瓶內液體減少,壓力小,火焰不旺時切勿用火烤或用熱水等加熱液化氣鋼瓶。當液化氣壓力不足不能正常燃燒時,要將鋼瓶送到供氣單位處理殘液,用戶不得自行將殘液倒在室外或下水道,這樣做很容易發生火災事故。
9、要經常檢查鋼瓶、灶具等是否漏氣,可將肥皂水塗在鋼瓶的角閥、調壓器、灶具開關和膠管等處檢查,如果塗抹處冒出氣泡,應立即關閉鋼瓶角閥,並向供氣單位報修。
10、當嗅到液化氣氣味時,說明有漏氣的地方,應立即關閉鋼瓶角閥,同時斷絕一切明火,不準開、關一切電器,要打開門窗通風,並向供氣單位報修。
11、遇到鋼瓶與調壓器連接部位等處著火或不慎將鋼瓶碰倒而火勢擴大時,要立即抓住鋼瓶的護欄將鋼瓶扶起,爾後用濕毛巾等蓋在鋼瓶護欄上,關閉鋼瓶角閥,火即滅。或用「乾粉滅火劑」向著火處迅速投撒,滅火後馬上關閉鋼瓶角閥,並向供氣單位報修。
12、外界著火威脅液化氣鋼瓶時,要立即關閉鋼瓶角閥,摘掉調壓器,並立即將鋼瓶挪到室外安全處。
13、當遇到鋼瓶的開關失靈,關閉不嚴,燃氣灶具火焰不能熄滅時,要立即停止旋轉鋼瓶角閥,以免嚴重損壞角閥,造成火災事故,可直接關閉灶具閥門,並迅速報供氣單位維修。
使用液化氣須知
1、選擇合格的液化氣供應商,不購買非法商販出售的瓶裝液化氣。
2、使用合格的鋼瓶並定期檢測。普通家庭使用的15公斤鋼瓶使用期限為15年,自生產之日起至少要每4年檢測一次,50公斤鋼瓶每3年檢測一次。
3、使用液化氣鋼瓶其它幾點禁止事項:
不使用超量灌裝的實瓶(15公斤鋼瓶規定灌裝量為14.5+-0.5公斤,50公斤鋼瓶規定灌裝量為49+-0.5公斤);不準將裝有液化氣的鋼瓶置於陽光下長時間暴曬;不準用火烤、熱水燙鋼瓶;不準自行拆卸鋼瓶角閥和減壓閥零部件。不準自行倒罐、倒殘液。不準摔打、碰撞鋼瓶。
4、瓶裝液化氣附件要求:不得隨意拆卸減壓閥。一定要用耐油膠管輸氣,一般家庭用戶使用的耐油膠管,長度不宜超過2米,膠管使用壽命為3年。
5、經常進行漏氣檢查:瓶裝供氣系統的角閥、減壓閥、橡膠管、燃氣用具等連接處易漏氣,檢查先關閉燃氣具開關,再打開角閥,用肥皂水在易漏部位塗抹,連續起泡處即為漏氣點,嚴禁明火試漏。
6、漏氣處理:
(1)發現漏氣時,切勿恐慌,迅速關閉鋼瓶角閥。
(2)迅速打開門窗,保持良好通風,讓液化石油氣散發到室外。
(3)嚴禁開、關任何電器和使用室內電話。熄滅一切明火。
(4)到戶外打搶修電話,通知供氣單位派專業人員處理。
7、使用液化氣要嚴格執行《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氣》的管理規定,連接減壓閥時要擰牢,減壓閥、橡膠墊不能丟失,再用肥皂水塗於介面處試漏;如發現漏氣,應重新擰接,直至不漏氣方可使用。
8、廚房內只能存放一個液化石油氣罐,並應遠離火源,使用管道天然氣或液化石油氣時,必須有人看管,用完後關好閥門;液化石油氣罐供氣不足時,切記不可用明火烘烤,也不可倒立使用,避免罐內氣體受熱膨脹爆裂漏氣,遇明火引起火災。
9、嚴禁串氣倒氣,防止氣體泄漏發生火災;嚴禁把罐內殘液倒出;發現廚房燃氣灶漏氣或聞到煤氣味時,應打開門窗通風,同時通知家裡人和鄰居不要動用明火,不要動用電氣設備的開關,以防止遇到電火花等明火發生爆炸火災。
10、廚房是生活的必要設施,在廚房內正確放置各種燃料和安全使用氣體燃料,是避免火災事故、確保安全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