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施工單位挖斷了地下管線,這責任誰承擔
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是否就地下管線問題詢問過建設單位? 如果沒有問,施工單位承擔次要責任。原因:防止破壞地下管線是施工單位應有的施工安全管理內容。在建設單位未告知的情況下,施工單位的管理方有責任向建設單位進行確認。
建設單位之所以要承擔主要或以上責任,是因為建設單位是施工開挖的指令方。指令方未包含安全施工要求就是失職行為。正是這種失職行為才導致了施工單位誤以為地下沒有管線而進行了開挖。
B. 故意破壞燃氣管道什麼處罰
法律分析:侵佔、毀損、擅自拆除、移動燃氣設施或者擅自改動市政燃氣設施等破壞燃氣設施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對單位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毀損、覆蓋、塗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動燃氣設施安全警示標志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恢復原狀,可以處50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送石油、天然氣的管道的保護,適用本法。城鎮燃氣管道和煉油、化工等企業廠區內管道的保護,不適用本法。
C. 施工時挖斷天然氣管道能處罰嗎
施工時挖斷天然氣管道能處罰。
不是故意毀壞情況下,只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如果故意,有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甚至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將天然氣(包括油田生產的伴生氣)從開采地或處理廠輸送到城市配氣中心或工業企業用戶的管道,又稱輸氣管道。利用天然氣管道輸送天然氣,是陸地上大量輸送天然氣的唯一方式。在世界管道總長中,天然氣管道約佔一半。
D. 施工挖斷自來水管道怎樣處罰
法律分析:要用法律規范地面施工行為,用法律警示施工方,讓施工方謹慎再謹慎地進行施工。讓施工方知道地下水管是法律規定不能碰的紅線,誰碰了這根紅線,誰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有的施工企業,一而再再而三地挖斷水管,對這種企業就不能只是罰款了事,而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出台地方法規之後,一旦有施工方挖斷水管,就應該取消施工企業進行路面施工的資質,造成水流達到一定數量的,就應該將該企業逐出路面施工市場,並追究企業負責人的違法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未經批准,安裝、使用電網的,或者安裝、使用電網不符合安全規定的;(二)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對溝井坎穴不設覆蓋物、防圍和警示標志的,或者故意損毀、移動覆蓋物、防圍和警示標志的;(三)盜竊、損毀路面井蓋、照明等公共設施的。
E. 開挖機把天然氣管道挖斷了,按法律來要負好大的刑事責任
不會承擔刑事責任。一般對於公共財產都是有相應的維護規定的,所以如果在生活中損壞了燃氣管道等情況,需要承擔的都是相應的經濟責任,承擔賠償、罰款等經濟責任,所以是不會承擔刑事責任的,但除了一些故意危害公眾的行為。
法律分析
不是故意毀壞情況下,只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故意,有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甚至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天然氣管道屬於國家的公共財產,是需要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罰的,涉及到危害公共安全罪,需要以行政拘留進行判處。公民在生產生活中,如果私自進行天然氣管理的改造,造成天然氣泄露或者重大經濟財產損失的,如果造成人員傷亡還需要追究相關犯罪事實的法律責任。進行施工的時候挖壞煤氣管道的,第一時間應該進行搶修,關閉煤氣管道,以免發生爆炸等的事故,對責任人可處行政拘留。損壞公共設施定罪類型及後果為:處罰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是否判定為嚴重的,需要根據具體的案件進行具體的分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盜竊、損毀油氣管道設施、電力電信設施、廣播電視設施、水利防汛工程設施,或者水文監測、測量、氣象測報、環境監測、地質監測、地震監測等公共設施的;
(二)移動、損毀國家邊境的界碑、界樁以及其他邊境標志、邊境設施或者領土、領海標志設施的;
(三)非法進行影響國(邊)界線走向的活動或者修建有礙國(邊)境管理的設施的。
F. 燃氣管道挖斷會爆炸嗎
燃氣管道挖斷引發火災的新聞每隔一段時間都會出來,這可以說是意外,也可以說是人為沒注意,所以說不小心挖斷燃氣管道是很危險的。下面,我們來看看燃氣管道挖斷安全措施,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燃氣管道挖斷會爆炸嗎
不會爆炸,但會引起大火。
近日,在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胡埭鎮的宜家福購物中心附近,一條燃氣管道被挖掘機挖爆,現場起火,猛烈燃燒並蔓延。隨後,當地消防和醫務人員趕赴現場。錄像顯示,一個被嚴重燒傷的人艱難逃出,他的衣服被燒了,對面一家商店的工作人員說,事件發生時有燒灼感,有些人受傷。 濱湖區應急管理局答復說,現場沒有受傷,沒有死亡,有關部門目前正在處理中。
燃氣管道挖斷安全措施
1.取得燃氣管道設計圖
2.在挖掘現場做標記,一般用白線和灰線
3.1m內無開挖。
採用人工勘探的方法,准確找到管道的位置,然後在管道旁邊放置一條警示線。管道用泡沫包裹以防止撞擊!
一,首先,您應該提前與天然氣公司聯系。這是一個工作程序。目的是在發生緊急情況時進行准備,以避免損失進一步擴大;
二,其次,制定特殊的技術保護措施和應急計劃,最好將計劃發送給天然氣公司進行審查。
三,獲取現場燃氣管道計劃,在圖中確認燃氣管道的正確位置,然後保護燃氣管道。除管理措施外,主要技術措施還包括:
1.設置安全警告標志;
2.保持一定的挖掘距離。如果不能滿足,則必須採取有效的硬性保護措施;
3.設置黃砂等消防設備。
挖到燃氣管道需要賠償嗎
按建設程序,工地開工前應到城市建設檔案館購買項目所在地的地下管網圖,了解項目所在地的地下管網系統。估計你們沒做這一項,挖到燃氣管道是要賠償的,後果嚴重還會追責的。
G. 損毀石油管道限高駛離後維修完成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電力電信設施、廣播電視設施、水利防汛工程設 施、水文監測設施、測量、氣象測報、環境檢測、地質監測、地震監測等設 施,是非常重要的公共設施,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破壞這些設施 可能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後果。
例如破壞油氣管道的,不僅會造成財產的損失和 浪費,還可能導致管道炸裂、油氣起火爆炸,從而引發嚴重安全事故。所以, 法律需要對這些設施予以重點保護,對盜竊、毀損這些設施的行為予以堅決制 裁、打擊。《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盜竊、毀損油氣管道設施、 電力電信設施、廣播電視設施、水利防汛工程設施、水文監測設施、測量、氣 象測報、環境檢測、地質監測、地震監測等公共設施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 下拘留。
要注意的是,本條所處罰的是那些盜竊、損毀這些公共設施,尚未造 成嚴重後果的行為,如果已經造成嚴重後果,那就不是進行治安管理處罰了, 而是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了。本案中,董寶民用電鑽、電錘在石油管道上鑿孔打洞,屬於毀損油氣管道 設施,已經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依法應該給予10 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所以公安機關對其處以12日的拘留是正確的。
H. 挖斷天然氣管道 處罰
法律分析:不嚴重不判刑,移動燃氣設施或者擅自改動市政燃氣設施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對單位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盜竊、損毀油氣管道設施、電力電信設施、廣播電視設施、水利防汛工程設施或者水文監測、測量、氣象測報、環境監測、地質監測、地震監測等公共設施的;(二)移動、損毀國家邊境的界碑、界樁以及其他邊境標志、邊境設施或者領土、領海標志設施的;(三)非法進行影響國(邊)界線走向的活動或者修建有礙國(邊)境管理的設施的。
I. 挖掘機挖斷石油管道電纜。公司說罰款2萬,保險公司說不賠罰款怎麼辦
首先石油公司沒權力罰款,只有國家行政執法部門才有罰款的權力,石油公司算個屁呀?它罰款?挖掘機只需要賠償損失就可以,其他費用概不認賬,然後拿著賠償收據找保險公司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