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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輕稅負成本怎麼算 2025-06-22 15:48:03

石油企業手續費的增值稅稅率多少

發布時間: 2022-08-24 12:59:46

1. 工業用液化石油氣的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工業用液化石油氣的增值稅稅率是10%。

【法律分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1.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6%。
2.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0%: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液化石油氣屬於增值稅低稅率貨物,增值稅稅率為10%;
4.液化石油氣的銷售,無論是民用還是工業用,增值稅稅率都為10%。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各種稅率所適應的情況】

1、17%稅率:銷售或進出口貨物、提供加工、修理勞務適用;

2、13%稅率:糧、圖書、飼料、農產品、資源、國務院規定其他適用;

3、11%稅率:交通運輸服務、郵政、電信服務、建築服務(裝修,修繕、安裝、工程服務)、融資租賃(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不動產)、銷售土地適用權、銷售不動產(建築物、構築物)適用;

4、6%稅率:金融服務、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生活服務、銷售無形資產等適用;

5、0%稅率:出口貨物適用。

【拓展資料】
1、增值稅發票有4%、6%、13%、17%的稅率,一般納稅人取得增值稅發票可抵扣相應稅額,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票都要交相應的稅額。普通發票也有4%、6%、13%、17%稅率,無論小規模納稅人還是一般納稅人取得普通發票都不能抵扣,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開具普通發票都要交相應的稅額。7%的是運費發票,10%的是廢舊物資發票。

2、增值稅發票個人認為有兩種,但不是以稅率區分的,是以格式區分。就是說外觀不一樣。普通企業可以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全國統一,稅率是以商品來區分的,不同的商品稅率不一樣,但都開在一種格式的票上。

2. 中石油銷售天然氣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是13%還是17%

中石油銷售天然氣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現在是11%,財政部財稅〔2017〕37號規定,天然氣等稅率自2017年7月1日起調整為11%。

根據我國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

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製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葯、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上述貨物的具體范圍見本通知附件1。

(2)石油企業手續費的增值稅稅率多少擴展閱讀:

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附件1中規定稅率為11%的貨物

二、食用植物油、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圖書、報紙、雜志、化肥、農葯、農機、農膜。

上述貨物的具體征稅范圍暫繼續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國稅發〔1993〕151號)及現行相關規定執行,並包括棕櫚油、棉籽油、茴油、毛椰子油、核桃油、橄欖油、花椒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

由石油伴生氣加工壓縮而成的石油液化氣、西氣東輸項目上游中外合作開采天然氣、中小學課本配套產品(包括各種紙製品或圖片)、國內印刷企業承印的經新聞出版主管部門批准印刷且採用國際標准書號編序的境外圖書;

農用水泵、農用柴油機、不帶動力的手扶拖拉機、三輪農用運輸車、密集型烤房設備、頻振式殺蟲燈、自動蟲情測報燈、粘蟲板、卷簾機、農用挖掘機、養雞設備系列、養豬設備系列產品、動物屍體降解處理機、蔬菜清洗機。

3. 石油製品燃料油增值稅發票多少個稅點,詳細一些

一般納稅人銷售石油製品,開具增值稅發票稅率為16%

小規模納稅人為3%

4. 中國石油集團的汽油柴油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摘要 中國石油集團的汽油柴油增值稅稅率為17%,再加上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關稅等,總的稅率大概在30%.

5. 中石油的稅率是多少啊

中石油的增值稅稅率是13%

6. 油氣田企業的稅率是怎麼規定的

財政部財政部財政部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印發關於印發關於印發關於印發《油氣田企業增值稅管理辦法油氣田企業增值稅管理辦法油氣田企業增值稅管理辦法油氣田企業增值稅管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財稅[2009]。

油氣田企業增值稅管理辦法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批準的石油天然氣企業增值稅政策,為加強石油天然氣企業的增值稅徵收管理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原油、天然氣生產的企業。包括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石油集團)和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石化集團)重組改制後設立的油氣田分(子)公司、存續公司和其他石油天然氣生產企業(以下簡稱油氣田企業),不包括經國務院批准適用5%徵收率繳納增值稅的油氣田企業。
存續公司是指中石油集團和中石化集團重組改制後留存的企業。
其他石油天然氣生產企業是指中石油集團和中石化集團以外的石油天然氣生產企業。
油氣田企業持續重組改制繼續提供生產性勞務的企業,以及2009年1月1日以後新成立的油氣田企業參股、控股的企業,按照本辦法繳納增值稅。
第三條 油氣田企業為生產原油、天然氣提供的生產性勞務應繳納增值稅。
生產性勞務是指油氣田企業為生產原油、天然氣,從地質普查、勘探開發到原油天然氣銷售的一系列生產過程所發生的勞務(具體見本辦法所附的《增值稅生產性勞務征稅范圍注釋》)。
繳納增值稅的生產性勞務僅限於油氣田企業間相互提供屬於《增值稅生產性勞務征稅范圍注釋》內的勞務。油氣田企業與非油氣田企業之間相互提供的生產性勞務不繳納增值稅。
第四條 油氣田企業將承包的生產性勞務分包給其他油氣田企業或非油氣田企業,應當就其總承包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油氣田企業將承包的生產性勞務分包給油氣田企業或其他非油氣田企業,其提供的生產性勞務不繳納增值稅。油氣田企業分包非油氣田企業的生產性勞務,也不繳納增值稅。
第五條 油氣田企業提供的生產性勞務,增值稅稅率為17%。
第六條 油氣田企業與其所屬非獨立核算單位之間以及其所屬非獨立核算單位之間移送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不繳納增值稅。 本辦法規定的應稅勞務,是指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生產性勞務(下同)。
第七條 油氣田企業提供的應稅勞務和非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應稅勞務的銷售額。
第八條 油氣田企業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本辦法規定的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建造非生產性建築物及構築物。 本辦法規定的非應稅勞務,是指屬於應繳營業稅的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徵收范圍的勞務,但不包括本辦法規定的生產性勞務。 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包括所屬的學校、醫院、賓館、飯店、招待所、托兒所(幼兒園)、療養院、文化娛樂單位等部門購進的貨物或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 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 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第九條 油氣田企業為生產原油、天然氣接受其他油氣田企業提供的生產性勞務,可憑勞務提供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的增值稅額予以抵扣。
第十條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開採石油、天然氣的油氣田企業,由總機構匯總計算應納增值稅稅額,並按照各油氣田(井口)石油、天然氣產量比例進行分配,各油氣田按所分配的應納增值稅額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石油、天然氣應納增值稅額的計算辦法由總機構所在地省級稅務部門商各油氣田所在地同級稅務部門確定。 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的油氣田企業,其增值稅的計算繳納方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和稅務部門確定。
第十一條 油氣田企業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提供生產性勞務,應當在勞務發生地按3%預征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在勞務發生地預繳的稅款可從其應納增值稅中抵減。
第十二條 油氣田企業為生產原油、天然氣提供的生產性勞務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油氣田企業收訖勞務收入款或者取得索取勞務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收訖勞務收入款的當天,是指油氣田企業應稅行為發生過程中或者完成後收取款項的當天;採取預收款方式的,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取得索取勞務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的當天;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行為完成的當天。
第十三條 油氣田企業所需發票,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後,可以採取納稅人統一集中領購、發放和管理的方法,也可以由機構內部所屬非獨立核算單位分別領購。 第十四條 油氣田企業應統一申報貨物及應稅勞務應繳納的增值稅。
第十五條 現行規定與本辦法有抵觸的,按本辦法執行;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現行稅收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六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可根據本規定製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

7. 中國石油加油發票的稅率是多少

中國石油加油都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17%
中國石油加油銷售石油產品,除了繳納增值稅以外,還要繳納
1、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與增值稅之和的7%繳納;
2、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與增值稅之和的3%繳納;
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與增值稅之和的2%繳納;
4、印花稅: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帳本按5元/本繳納(每年啟用時);年度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萬分之五繳納(第一年按全額繳納,以後按年度增加部分繳納);
5、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6、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7、車船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
8、企業所得稅按應納稅所得額(調整以後的利潤)繳納:稅率25%
9、發放工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8. 三大石油公司所生產的原油、天然氣所適用的增值稅稅率

第一按照增值稅條例和實施細則,三大石油公司所生產的原油、天然氣所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分別為17%和13%。自營油田銷售原油是17%,天然氣是13%。

第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外合作開採石油資源繳納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14號),合作油氣田銷售原油、天然氣是按5%徵收率徵收,其中稅額=含稅額*5%,銷售額=含稅額-稅額。中海油的海上自營油田比照處理,既也按5%徵收。

該文件收錄在財政部稅務司2011年的《中國稅收制度》內,也不在2009年公布的廢止制度名單之內,可見仍然有效。

第三根據《關於印發《油氣田企業增值稅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09]8號),油氣田企業提供的生產性勞務,增值稅稅率為17%。

(8)石油企業手續費的增值稅稅率多少擴展閱讀:

根據確定增值稅稅率的基本原則,我國增值稅設置了一檔基本稅率和一檔低稅率,此外還有對出口貨物實施的零稅率。

(一)基本稅率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列舉的外,稅率均為16%[3]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稅率也為16%[3]這一稅率就是通常所說的基本稅率。

(二)低稅率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的,稅率為10%。這一稅率即是通常所說的低稅率。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水、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志。

4.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

5.農業產品。

6.金屬礦采選產品。

7.非金屬礦采選產品。

8.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自2007年1月1日起)。

9.二甲醚(自2008年7月1日起)、鹽(自2007年9月1日起)。

10.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零稅率

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其他規定

1、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2、納稅人銷售不同稅率貨物或應稅勞務,並兼營應屬一並徵收增值稅的非應稅勞務的,其非應稅勞務應從高適用稅率。

9. 中國石油集團的汽油柴油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中國汽柴油分別定價1元/升和0.8元/升的消費稅,增值稅為17%,再加上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關稅等,總的稅率大概在30%。

為加強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消費稅的徵收管理,維護公平的稅收秩序,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稅務總局日前發布關於成品油消費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公告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公告明確,所有成品油發票均須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成品油發票開具模塊開具。開具成品油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以及銷售折讓等情形的,應按規定開具紅字成品油專用發票。

外購、進口和委託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石腦油、燃料油、潤滑油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成品油的,應憑通過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台確認的成品油專用發票、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以及稅收繳款書(代扣代收專用),按規定計算扣除已納消費稅稅款,其他憑證不得作為消費稅扣除憑證。

(9)石油企業手續費的增值稅稅率多少擴展閱讀

2018年5月1日起,國務院將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築、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具體情況如下:

1、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以下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6%。

2、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0%:糧食、食用植物油、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圖書、報紙、雜志、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農業產品、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3、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4、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6%。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10. 石油消費稅稅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
三大石油公司所生產的原油、天然氣所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分別為17%和13%。自營油田和合作油田是一樣的稅率,按貨物類型,不按經濟性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