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油氣田企業的稅率是怎麼規定的
財政部財政部財政部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印發關於印發關於印發關於印發《油氣田企業增值稅管理辦法油氣田企業增值稅管理辦法油氣田企業增值稅管理辦法油氣田企業增值稅管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財稅[2009]。
油氣田企業增值稅管理辦法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批準的石油天然氣企業增值稅政策,為加強石油天然氣企業的增值稅徵收管理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原油、天然氣生產的企業。包括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石油集團)和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石化集團)重組改制後設立的油氣田分(子)公司、存續公司和其他石油天然氣生產企業(以下簡稱油氣田企業),不包括經國務院批准適用5%徵收率繳納增值稅的油氣田企業。
存續公司是指中石油集團和中石化集團重組改制後留存的企業。
其他石油天然氣生產企業是指中石油集團和中石化集團以外的石油天然氣生產企業。
油氣田企業持續重組改制繼續提供生產性勞務的企業,以及2009年1月1日以後新成立的油氣田企業參股、控股的企業,按照本辦法繳納增值稅。
第三條 油氣田企業為生產原油、天然氣提供的生產性勞務應繳納增值稅。
生產性勞務是指油氣田企業為生產原油、天然氣,從地質普查、勘探開發到原油天然氣銷售的一系列生產過程所發生的勞務(具體見本辦法所附的《增值稅生產性勞務征稅范圍注釋》)。
繳納增值稅的生產性勞務僅限於油氣田企業間相互提供屬於《增值稅生產性勞務征稅范圍注釋》內的勞務。油氣田企業與非油氣田企業之間相互提供的生產性勞務不繳納增值稅。
第四條 油氣田企業將承包的生產性勞務分包給其他油氣田企業或非油氣田企業,應當就其總承包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油氣田企業將承包的生產性勞務分包給油氣田企業或其他非油氣田企業,其提供的生產性勞務不繳納增值稅。油氣田企業分包非油氣田企業的生產性勞務,也不繳納增值稅。
第五條 油氣田企業提供的生產性勞務,增值稅稅率為17%。
第六條 油氣田企業與其所屬非獨立核算單位之間以及其所屬非獨立核算單位之間移送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不繳納增值稅。 本辦法規定的應稅勞務,是指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生產性勞務(下同)。
第七條 油氣田企業提供的應稅勞務和非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應稅勞務的銷售額。
第八條 油氣田企業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本辦法規定的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建造非生產性建築物及構築物。 本辦法規定的非應稅勞務,是指屬於應繳營業稅的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徵收范圍的勞務,但不包括本辦法規定的生產性勞務。 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包括所屬的學校、醫院、賓館、飯店、招待所、托兒所(幼兒園)、療養院、文化娛樂單位等部門購進的貨物或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 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 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第九條 油氣田企業為生產原油、天然氣接受其他油氣田企業提供的生產性勞務,可憑勞務提供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的增值稅額予以抵扣。
第十條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開採石油、天然氣的油氣田企業,由總機構匯總計算應納增值稅稅額,並按照各油氣田(井口)石油、天然氣產量比例進行分配,各油氣田按所分配的應納增值稅額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石油、天然氣應納增值稅額的計算辦法由總機構所在地省級稅務部門商各油氣田所在地同級稅務部門確定。 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的油氣田企業,其增值稅的計算繳納方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和稅務部門確定。
第十一條 油氣田企業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提供生產性勞務,應當在勞務發生地按3%預征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在勞務發生地預繳的稅款可從其應納增值稅中抵減。
第十二條 油氣田企業為生產原油、天然氣提供的生產性勞務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油氣田企業收訖勞務收入款或者取得索取勞務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收訖勞務收入款的當天,是指油氣田企業應稅行為發生過程中或者完成後收取款項的當天;採取預收款方式的,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取得索取勞務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的當天;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行為完成的當天。
第十三條 油氣田企業所需發票,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後,可以採取納稅人統一集中領購、發放和管理的方法,也可以由機構內部所屬非獨立核算單位分別領購。 第十四條 油氣田企業應統一申報貨物及應稅勞務應繳納的增值稅。
第十五條 現行規定與本辦法有抵觸的,按本辦法執行;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現行稅收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六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可根據本規定製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
⑵ 企業增值稅怎麼計算啊
一般納稅人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的增值稅額。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稅服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
⑶ 開采企業增值稅怎麼計算
一、增值稅稅率13%。
金屬礦采選產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屬礦采選產品;
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包括除金屬礦采選產品以外的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和煤炭。
二、資源稅
1、稅率
品 名 單位稅額
原油 8--30元/噸
天然氣 2--15元/千立方米
煤炭 0.3--5元/噸
其他非金屬礦源礦 0.5--20元/噸、克拉或立方米
黑色金屬礦源礦 2--30元/噸
有色金屬礦源礦 0.4--30元 /噸或立方米
2、資源稅的計算
(1)納稅人開采或生產的應稅產品'銷售的,其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單位稅額
(2)納稅人將開采或生產的應稅產品自用或捐贈的,其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自用數量或捐贈數量×單位稅額
(3)收購未完稅產品,於收購環節代扣代繳資源稅,其計算公式:
應代扣代繳資源稅=收購數量×單位稅額
三、資 源 稅-----免稅、減稅、稅額抵扣
(一)免稅
1.加熱修井原油免稅。開采原油過程中,用於加熱、修井的原油,免徵資源稅。(條例第7條)
2.災害事故減免。納稅人因意外事故、自然災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損失的,由所在省級人民政府酌情免徵或減征資源稅。(條例第7條)
3.中外合作油田免稅。中外合作油(氣)田,按合同開採的原油、天然氣應按實物徵收礦區使用費,暫不徵收資源稅。(國稅發[1999]55號)
4.青藏鐵路建設自用砂石免稅。對青藏鐵路建設工程單位為建設青藏鐵路自采自用的砂、石等材料,免徵資源稅。(財稅[2003]128號)
(二)減稅
1.北方海鹽減稅。從1994年1月1日起,遼寧、天津、河北、山東、江蘇5省、市所產的北方海鹽,由每噸25元,減按每噸20元徵收資源稅。([94]財稅字第96號)
2.江蘇海鹽減稅。從1996年1月1日起,江蘇海鹽由北方鹽每噸20元,改為按南方海鹽每噸12元徵收資源稅。(財稅字[1996]24號)
3.鐵礦石和有色礦減稅。從1996年7月1日起,對冶金聯合企業獨立礦山鐵礦石資源稅,減按規定稅額標準的40%徵收;對有色金屬礦的資源稅,減按規定稅額標準的70%徵收。(財稅字[1996]82號、財稅[2002]17號)
4.四川天然氣減稅。從1998年1月1日起,對四川石油管理局天然氣的資源稅,其適用稅額為每千立方米13元。(財稅字[1996]24號)
5.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崗石稅額調整。從2003年7月1日起,石灰石資源稅適用稅額由每噸2元調整為每噸0.5元至3元;大理石和花崗石適用稅額由每立方米3元調整為每立方米3元至10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地稅局可在上述幅度內確定適用稅額標准。(財稅[2003]119號)
6.石油稅額調整。河南石油勘探局的原油稅額減按每噸8元;勝利石油管理局的原油稅額調整為每噸14元;新疆石油管理局和塔里木石油會戰指揮部、吐哈石油勘探開發會戰指揮部的原油稅額調整為每噸24元;西北石油管理局和吉林油田管理局的原油稅額調整為每噸12元。
7.天然氣稅額調整。重慶石油勘探局天然氣稅額每千立方米10元;四川德陽新場氣田開發公司、德陽聯益公司和成都龍星公司的天然氣稅額調整為每千立方米8元。
8.煤炭稅額調整。大同礦務局煤炭每噸1.6元;淄博礦務局所屬許廠煤礦、貸庄煤礦、葛亭煤礦每噸1.2元;內蒙古全區非統配煤礦和伊克昭盟境內的煤礦每噸1.5元;陝西榆林地區境內的煤礦每噸1.5元;黃陵市非統配煤礦每噸1元。
(三)稅額抵扣
液體鹽稅額扣除。納稅人以外購的液體鹽加工固體鹽,其加工固體鹽所耗用的液體鹽的已納稅額准予抵扣。(國稅發[1994]15號)
⑷ 中國石油集團的汽油柴油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中國汽柴油分別定價1元/升和0.8元/升的消費稅,增值稅為17%,再加上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關稅等,總的稅率大概在30%。
為加強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消費稅的徵收管理,維護公平的稅收秩序,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稅務總局日前發布關於成品油消費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公告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公告明確,所有成品油發票均須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成品油發票開具模塊開具。開具成品油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以及銷售折讓等情形的,應按規定開具紅字成品油專用發票。
外購、進口和委託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石腦油、燃料油、潤滑油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成品油的,應憑通過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台確認的成品油專用發票、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以及稅收繳款書(代扣代收專用),按規定計算扣除已納消費稅稅款,其他憑證不得作為消費稅扣除憑證。
(4)縣級石油公司怎麼計算增值稅擴展閱讀
2018年5月1日起,國務院將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築、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具體情況如下:
1、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以下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6%。
2、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0%:糧食、食用植物油、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圖書、報紙、雜志、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農業產品、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3、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4、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6%。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⑸ 油氣田企業增值稅管理辦法的辦法內容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批準的石油天然氣企業增值稅政策,為加強石油天然氣企業的增值稅徵收管理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原油、天然氣生產的企業。包括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石油集團)和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石化集團)重組改制後設立的油氣田分(子)公司、存續公司和其他石油天然氣生產企業(以下簡稱油氣田企業),不包括經國務院批准適用5%徵收率繳納增值稅的油氣田企業。
存續公司是指中石油集團和中石化集團重組改制後留存的企業。
其他石油天然氣生產企業是指中石油集團和中石化集團以外的石油天然氣生產企業。
油氣田企業持續重組改制繼續提供生產性勞務的企業,以及2009年1月1日以後新成立的油氣田企業參股、控股的企業,按照本辦法繳納增值稅。
第三條油氣田企業為生產原油、天然氣提供的生產性勞務應繳納增值稅。
生產性勞務是指油氣田企業為生產原油、天然氣,從地質普查、勘探開發到原油天然氣銷售的一系列生產過程所發生的勞務(具體見本辦法所附的《增值稅生產性勞務征稅范圍注釋》)。
繳納增值稅的生產性勞務僅限於油氣田企業間相互提供屬於《增值稅生產性勞務征稅范圍注釋》內的勞務。油氣田企業與非油氣田企業之間相互提供的生產性勞務不繳納增值稅。
第四條 油氣田企業將承包的生產性勞務分包給其他油氣田企業或非油氣田企業,應當就其總承包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油氣田企業將承包的生產性勞務分包給油氣田企業或其他非油氣田企業,其提供的生產性勞務不繳納增值稅。油氣田企業分包非油氣田企業的生產性勞務,也不繳納增值稅。
第五條 油氣田企業提供的生產性勞務,增值稅稅率為17%。
第六條 油氣田企業與其所屬非獨立核算單位之間以及其所屬非獨立核算單位之間移送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不繳納增值稅。
本辦法規定的應稅勞務,是指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生產性勞務(下同)。
第七條 油氣田企業提供的應稅勞務和非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應稅勞務的銷售額。
第八條 油氣田企業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本辦法規定的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建造非生產性建築物及構築物。
本辦法規定的非應稅勞務,是指屬於應繳營業稅的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徵收范圍的勞務,但不包括本辦法規定的生產性勞務。
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包括所屬的學校、醫院、賓館、飯店、招待所、托兒所(幼兒園)、療養院、文化娛樂單位等部門購進的貨物或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第九條 油氣田企業為生產原油、天然氣接受其他油氣田企業提供的生產性勞務,可憑勞務提供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的增值稅額予以抵扣。
第十條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開採石油、天然氣的油氣田企業,由總機構匯總計算應納增值稅稅額,並按照各油氣田(井口)石油、天然氣產量比例進行分配,各油氣田按所分配的應納增值稅額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石油、天然氣應納增值稅額的計算辦法由總機構所在地省級稅務部門商各油氣田所在地同級稅務部門確定。
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的油氣田企業,其增值稅的計算繳納方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和稅務部門確定。
第十一條 油氣田企業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提供生產性勞務,應當在勞務發生地按3%預征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在勞務發生地預繳的稅款可從其應納增值稅中抵減。
第十二條 油氣田企業為生產原油、天然氣提供的生產性勞務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油氣田企業收訖勞務收入款或者取得索取勞務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收訖勞務收入款的當天,是指油氣田企業應稅行為發生過程中或者完成後收取款項的當天;採取預收款方式的,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取得索取勞務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的當天;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行為完成的當天。
第十三條 油氣田企業所需發票,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後,可以採取納稅人統一集中領購、發放和管理的方法,也可以由機構內部所屬非獨立核算單位分別領購。
第十四條 油氣田企業應統一申報貨物及應稅勞務應繳納的增值稅。
第十五條 現行規定與本辦法有抵觸的,按本辦法執行;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現行稅收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六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可根據本規定製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油氣田企業增值稅計算繳納方法問題的通知》((94)財稅字第073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關於印發〈油氣田企業增值稅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字[2000]32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油氣田企業增值稅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0]195號)同時廢止。
⑹ 第三問為什麼不含稅價要除以(1+17%) 4.位於縣城的某石油企業為增值稅
因為含稅價=不含稅價+稅金,即:
不含稅價×(1+17%)=含稅價
知道含稅價,求不含稅價,就要反算回去,即:
含稅價÷(1+17%)=不含稅價
在百分數應用題中,
不含稅價叫母數,稅金叫子數,含稅價叫母子和。
公式:
母數×百分率=子數
子數÷百分率=母數
母數+子數=母子和
母數-子數=母子差
母數作為1,
母數×(1+百分率)=母子和
母數×(1-百分率)=母子差
母子和÷(1+百分率)=母數
母子差÷(1-百分率)=母數
供參考。
⑺ 三大石油公司所生產的原油、天然氣所適用的增值稅稅率
第一按照增值稅條例和實施細則,三大石油公司所生產的原油、天然氣所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分別為17%和13%。自營油田銷售原油是17%,天然氣是13%。
第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外合作開採石油資源繳納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14號),合作油氣田銷售原油、天然氣是按5%徵收率徵收,其中稅額=含稅額*5%,銷售額=含稅額-稅額。中海油的海上自營油田比照處理,既也按5%徵收。
該文件收錄在財政部稅務司2011年的《中國稅收制度》內,也不在2009年公布的廢止制度名單之內,可見仍然有效。
第三根據《關於印發《油氣田企業增值稅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09]8號),油氣田企業提供的生產性勞務,增值稅稅率為17%。
(7)縣級石油公司怎麼計算增值稅擴展閱讀:
根據確定增值稅稅率的基本原則,我國增值稅設置了一檔基本稅率和一檔低稅率,此外還有對出口貨物實施的零稅率。
(一)基本稅率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列舉的外,稅率均為16%[3]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稅率也為16%[3]這一稅率就是通常所說的基本稅率。
(二)低稅率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的,稅率為10%。這一稅率即是通常所說的低稅率。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水、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圖書、報紙、雜志。
4.飼料、化肥、農葯、農機、農膜。
5.農業產品。
6.金屬礦采選產品。
7.非金屬礦采選產品。
8.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自2007年1月1日起)。
9.二甲醚(自2008年7月1日起)、鹽(自2007年9月1日起)。
10.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零稅率
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其他規定
1、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2、納稅人銷售不同稅率貨物或應稅勞務,並兼營應屬一並徵收增值稅的非應稅勞務的,其非應稅勞務應從高適用稅率。
⑻ 有關增值稅的計算公式
增值稅計算,基本上就是如下幾個概念:
1、銷售額=含稅銷售收入/(1+17%)
2、含稅銷售收入=銷售額*(1+17%)
=銷售額+銷售額*17%
=銷售額+銷項稅(或進項稅)
3、銷項稅額(或進項稅額)=含稅銷售收入/(1+17%)*17%=銷售額*17%
(8)縣級石油公司怎麼計算增值稅擴展閱讀
徵收范圍和納稅人
(1)徵收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稅服務以及進口的貨物。
(2)納稅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稅服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
參考資料增值稅_網路
⑼ 企業增值稅如何計算
應交增值稅是指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活動本期應交納的增值稅。本項目按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之間的差額填寫。應注意的是,如果一般納稅人企業進項稅大於銷項稅,致使應交稅金出現負數時,該項一律填零,不填負數。
計算公式: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減免稅款+出口退稅。
計算方法
為方便企業填報,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下列方式填報:
(1)一般納稅人企業,在實際操作中也可以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計算該指標,計算公式為: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免抵退貨物應退稅額)。同時注意,計算該指標時應包括即征即退貨物及勞務對應項目。
(2)執行簡易徵收辦法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可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簡易徵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填報該指標。
(3)符合財稅部門規定的對某些產品實行稅額減征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在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填報該指標時還應扣除"應納稅額減征額"。
(4)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可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本期實際應納稅額"填報。
(9)縣級石油公司怎麼計算增值稅擴展閱讀:
增值稅稅率是指增值稅應稅產品的總體稅額與銷售收入額的比例。由於增值稅以應稅產品的增值額為課稅對象,同時又必須保持同一產品稅負的一致性,因此,從應稅產品的總體稅負出發來確定適用稅率是增值稅稅率設計的一大特點。增值稅稅率一般與增值稅扣除稅率同時使用才能按增值稅"扣稅法"計稅。現行增值稅實行產品比例稅率,分為8%,12%、14%、16%、18%、20%、21%、23%、26%、30%、43%、45%12個檔次。多數產品的稅率是在原工商稅、產品稅稅負基礎上換算確定的,部分產品的稅率,在原稅負的基礎上作了適當調整。
參考鏈接:網路-增值稅稅率
⑽ 公司增值稅怎麼計算
【法律分析】
增值稅稅率: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