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費用明細 » 起訴需要哪些費用
擴展閱讀
山東骨盆恢復費用多少 2025-06-26 14:23:42
如何辨別小板桌價格 2025-06-26 14:22:05
石油煉化證書是什麼意思 2025-06-26 14:21:56

起訴需要哪些費用

發布時間: 2022-06-01 09:28:33

㈠ 起訴需要交哪些費用


【法律分析】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 訴訟費用的種類和交納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㈡ 起訴一般需要多少費用

去法院訴訟按照相關規定是要收取一定金額的訴訟費用的,申請訴訟的人要繳納一定金額的案件受理費,如果涉及到財產保護的,還要有擔保金。根據案件具體情況不同,收取的費用也是不一樣的。根據我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第三章第十三條表示了:
(一)財產的案件是要根據訴訟所表述的相關經濟價值,根據不同的數目的比例上繳:
1.沒有達到十萬元人民幣的,收取50元;
2.在1萬元到10萬元的部分,超出部分需要上交2.5%;
3.在10萬元到20萬元的部分,超出部分需要上交2%;
4.在20萬元到50萬元的部分,超出部分需要上交1.5%;
5.在50萬元到100萬元的部分,超出部分需要上交1%;
6.在100萬元到至200萬元的部分,超出部分需要上交0.9%;
7.在200萬元到500萬元的部分,超出部分需要上交0.8%;
8.在500萬元到1000萬元的部分,超出部分需要上交0.7%;
9.在1000萬元到2000萬元的部分,超出部分需要上交0.6%;
10.如果多於二千萬元的,超出部分需要上交0.5%。
(二)不是關於財產問題的案件要按照另外一種比例上交:
1.如果是關於婚姻關系的訴訟案件需要上交50元到300元。如果案件中還有婚姻財產分配的,如果財產總價值沒有多於20萬的,不收取費用,如果比20萬要多,那麼多出來的部分要上交0.5%。
2.如果是關於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自身權益的案件,需要上交100元到500元。如果有經濟補償的,如果不多於5萬元,不收取;多於5萬到10萬為止,多出的部分上交1%;如果是多於10萬的;多出的部分收0.5%。
3.還有另外案件是有關於經濟補償的上交50元到100元。
(三)關於知識產權的案件
如果不涉及經濟關系的,上交500元到1000元;如果涉及到了經濟問題,就按照財產案件上交比例收取。
(四)有關於勞動產生的爭議案件,上交10元。
(五)行政案件有其他標准上交:
1.商標、專利等,上交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上交50元。

㈢ 一般起訴費用要多少錢

法律分析:向法院起訴的訴訟費根據案件性質不同而不同: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4、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一)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 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 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 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 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8.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 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10. 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㈣ 到法院起訴需要負擔的費用

法律分析:(一)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㈤ 起訴要收費嗎

法律分析:起訴是需要繳費的,針對不同類型的案件,訴訟費收費標准不同。非財產案件:1.離婚案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總額不超過20萬元,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2.侵害姓名權、肖像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四條 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准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四)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納100元。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每件交納400元。 (六)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准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請費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1萬元; 2.申請海事強制令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3.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4.申請海事債權登記的,每件交納1000元; 5.申請共同海損理算的,每件交納1000元。

㈥ 起訴都有什麼費用

法律分析:起訴一般需要以下費用:1、交給法院的訴訟費;2、委託律師的代理費;3、相關部門的鑒定費、查詢費等。如果勝訴,一般只需要承擔委託律師的代理費,如果是自己辦理,那麼可以省掉律師費,其他的交給法院的訴訟費、相關部門的鑒定費、查詢費等這個一般由敗訴方承擔。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㈦ 別人欠我的兩萬多塊錢,起訴要交多少起訴費

別人欠2萬塊錢,起訴要交300元的起訴費。因為數額不大,法院會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可以減半收取訴訟費,即只需要交納150元的訴訟費。
法律分析
具體還是要看案件的實際情況為准,訴訟費一般必須要在規定的時間之內進行繳納齊全,這樣才能讓法院進行受理自己的案件,從而得到相應的保障。訴訟費是指當事人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第二審人民法院改變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的,應當相應變更第一審人民法院對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當事人在法庭調查終結後提出減少訴訟請求數額的,減少請求數額部分的案件受理費由變更訴訟請求的當事人負擔。債務人對督促程序未提出異議的,申請費由債務人負擔。債務人對督促程序提出異議致使督促程序終結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申請人另行起訴的,可以將申請費列入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㈧ 起訴都需要哪些費用

起訴只需要繳納訴訟費。起訴需要繳納的費用有很多,統稱為訴訟費。
法律分析
起訴只需要繳納訴訟費就可以了。訴訟費是指當事人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費;(二)申請費;(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案件受理費包括:第一審案件受理費;第二審案件受理費;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下列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行政賠償案件。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應當依照本辦法交納訴訟費用。 本辦法規定可以不交納或者免予交納訴訟費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