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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計提企業安全生產費用

發布時間: 2022-05-04 19:24:08

㈠ 安全生產費用的的計提及會計分錄

摘要 計提安全生產費用會計分錄是:

㈡ 關於安全生產費的計提標准

關於安全生產費的計提標準是:

1、根據《暫行辦法》規定,礦山企業安全費用分別依據開採的原礦產量和單位產量提取標准按月提取;

2、建築施工企業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的1%-2%計提;

3、危險品生產企業以本年度實際銷售收入為基數採取超額累退方式逐月提取;

4、道路交通運輸企業以營業收入的0.5%-1.5%為計提依據。

5、中小型企業和大型企業上年末安全費用專戶結余分別達到本企業上年度銷售收入的5%和2%時,經當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同意,企業本年度可以緩提或少提安全費用。

拓展資料

安全生產費用(簡稱安全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於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安全費用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財務管理。

有些高危行業的企業,根據前述「企業提取的安全費用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列支」的規定,將當年通過利潤分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金額全額進行稅前扣除,對於此部分所得稅款在計提當期是否需要交納,認為其存在不確定性而作為遞延所得稅負債確認。

安全生產費會計處理,是否會產生暫時性差異從而確認其所得稅影響,實務中存在困惑,其主要原因是安全生產費的新會計規范與稅收法規缺乏協調。

按照財會函[2008]60號文的規定,企業提取安全生產費時,既不確認資產又不形成負債,也不計入當期損益。筆者認為,根據有關所得稅徵收原則,與應稅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只有在實際發生時才能稅前扣除,因此,一般無需在利潤分配時確認遞延所得稅影響,除非稅收法規另有規定。

各種費用的計提標准及計提方式:

(一)基金管理費、基金託管費和基金銷售費

基金管理費是指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資產而向基金收取的費用。

1.計提標准

基金管理費率通常與基金規模成反比,與風險成正比。

目前,我國基金大部分按照1.5%的比例計提基金管理費,債券基金的管理費率一般低於1%,貨幣基金的管理費率為0.33%。

目前,我國封閉式基金按照0.25%的比例計提基金託管費,開放式基金根據基金合同的規定比例計提,通常低於0.25%;股票型基金的託管費率要高於債券基金及貨幣市場基金的託管費率。

基金銷售服務費目前只有貨幣市場基金可以從基金資產列支,這和貨幣市場基金的運作模式和其他開放式基金不同有關,費率大約為0.25%。

2.計提方法和支出方式

目前,我國的基金管理費、基金託管費及基金銷售服務費是按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的一定比例逐日計提,按月支付。

(二)基金交易費

基金交易費指基金在進行證券買賣交易時應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

目前,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交易費用主要包括印花稅、交易傭金、過戶費、經手費、證管費。

(三)基金運作費

基金運作費指為保證基金正常運作而發生的應由基金承擔的費用,包括審計費、律師費、上市年費、信息披露費、分紅手續費、持有人大會費、開戶費、銀行匯劃手續費等。

發生的費用大於基金凈值十萬分之一,應採用預提或待攤的方法計入基金損益。

發生的費用小於基金凈值十萬分之一,應於發生時直接計入基金損益。

㈢ 安全生產費用提取

法律分析:安全生產費用提取規定的是直接從事煤炭生產、非煤礦山開采、建設工程施工、危險品生產與儲存、交通運輸、煙花爆竹生產、冶金、機械製造、武器裝備研製生產與試驗等企業。

法律依據:《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直接從事煤炭生產、非煤礦山開采、建設工程施工、危險品生產與儲存、交通運輸、煙花爆竹生產、冶金、機械製造、武器裝備研製生產與試驗(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業以及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企業)適用本辦法。

㈣ 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准

法律分析】: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准:1、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按照百分之四提取;2、營業收入超過一千萬元至一億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提取;3、營業收入超過一億元至十億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點二提取;4、營業收入超過十億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點二提取。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為了建立企業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加強安全生產費用管理,保障企業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維護企業、職工以及社會公共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二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由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或者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予以保證,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有關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專門用於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費用在成本中據實列支。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和監督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徵求國務院有關部門意見後制定。

㈤ 提取安全生產費會計分錄怎麼做

1、根據財政部 2009 年 6 月發布的《企業會計准則第 3 號》的解釋,高風險行業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當計入相關產品成本或當期損益,計入「專項儲備」科目。計提安全生產費用時,借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等科目,貸記「專項儲備」科目。
2、企業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屬於費用支出的,直接沖減專項儲備,即借記「專項儲備」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3、企業將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用於形成固定資產的,通過「在建工程」科目發生的費用,在安全工程竣工並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確認為固定資產;同時,按固定資產形成成本沖減專項准備金,確認等額的累計折舊,即借記「專項准備金」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固定資產將來不計提折舊。
一、企業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影響所有者權益總額。 安全生產費用計入「專項儲備-安全生產費用」科目。 安全生產成本的提取標准及計算方法如下:
1、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按2%提取;
2、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按1%提取;
3、營業收入在1億元以上至10億元的部分,提取0.2%;
4、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上50億元的部分,提取0.1%;
5、營業收入50億元以上部分提取0.05%。
二、安全成本提取標准:
1、第五條煤炭生產企業應當根據開採的原煤產量按月提煤。各煤礦單位原煤安全成本提取標准如下:煤(岩)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高瓦斯礦井每噸煤30元;其他礦山每噸煤15元;露天煤每噸5元。礦井瓦斯等級劃分按照現行煤礦安全規范和礦井瓦斯等級評價規范的規定執行。
2、第六條非煤礦礦山企業應當根據開採的原礦產量按月提取。各礦山單位產量原礦安全成本提取標准如下:石油,每噸原油17元;天然氣和煤層氣(地面開采),每千立方米原料氣5元;金屬礦山,其中露天礦山每噸5元,地下礦山每噸10元;核工業礦山,每噸25元;非金屬礦山,包括每噸2元的露天礦山和每噸4元的地下礦山;小型露天採石場,即年總開采量小於50萬噸、最大采高不超過50m的山坡露天採石場,其產品用於建築和鋪路的,按1元/個噸; 尾礦庫按入庫尾礦量計算。三類及以上尾礦庫每噸1元,四、五類尾礦庫每噸1.5元。本辦法出台之日前已關閉的尾礦庫,按照堆放尾礦的有效庫容提取。庫容不足100萬立方米的,每年提取5萬元;超過100萬立方米的,每增加100萬立方米增加3萬元,但每年最高提取金額不超過30萬元。原礦產出不含尾礦和用於金屬和非金屬礦山尾礦池和廢石料綜合利用的低品位礦石。地質勘查單位的安全費用按地質勘查項目或者工程費用總額的2%計提。
3、第七條建築工程施工企業應當以建築安裝工程成本為計提依據。各建設項目類別安全成本提取標准如下:礦山工程2.5%;住房建設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電力工程、鐵路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2.0%;市政公用事業、冶煉工程、機電安裝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公路工程和通信工程佔1.5%。建設工程施工企業提取的安全費用,應當計入工程造價,投標時不得刪除,納入標外管理。國家對基本建設投資概算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總承包單位應按比例直接向分包單位支付安全費並監督使用,分包單位不得再次收回。

㈥ 安全生產費上年不滿一年怎麼計提

安全生產費上年不滿一年的計提標準是:

1、根據《暫行辦法》規定,礦山企業安全費用分別依據開採的原礦產量和單位產量提取標准按月提取。

2、建築施工企業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的1%-2%計提。

3、危險品生產企業以本年度實際銷售收入為基數採取超額累退方式逐月提取。

4、道路交通運輸企業以營業收入的0.5%-1.5%為計提依據。

5、中小型企業和大型企業上年末安全費用專戶結余分別達到本企業上年度銷售收入的5%和2%時,經當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同意,企業本年度可以緩提或少提安全費用。

簡介

建設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洞口、臨邊、機械設備、高處作業防護、交叉作業防護、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雷、防颱風、防地質災害、地下工程有害氣體監測、通風、臨時安全防護等設施設備支出。

(二)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三)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准化建設支出。

(五)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㈦ 安全生產費用如何提取,提取的比例是多少

《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第五條煤炭生產企業依據開採的原煤產量按月提取。各類煤礦原煤單位產量安全費用提取標准如下:

(一)煤(岩)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高瓦斯礦井噸煤30元;

(二)其他井工礦噸煤15元;

(三)露天礦噸煤5元。

礦井瓦斯等級劃分按現行《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井瓦斯等級鑒定規范》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非煤礦山開采企業依據開採的原礦產量按月提取。各類礦山原礦單位產量安全費用提取標准如下:

(一)石油,每噸原油17元;

(二)天然氣、煤層氣(地面開采),每千立方米原氣5元;

(三)金屬礦山,其中露天礦山每噸5元,地下礦山每噸10元。

安全生產費用第十一條機械製造企業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採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標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按照2%提取;

(二)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三)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至10億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四)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至50億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五)營業收入超過50億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安全生產費用

㈧ 安全生產經費提取規定

法律分析:不同種類的生產費用提取標准不同,可根據《關於印發的通知》查詢相關數額規定。

法律依據:根據《關於印發的通知》第三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費用(以下簡稱安全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於完善和改進企業或者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安全費用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