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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的學習費用稅法如何規定

發布時間: 2022-04-19 13:48:05

❶ 為員工支付的個人學歷教育費用是否能在企業所得稅稅前

學歷教育費用不在企業職工教育經費列支范圍,不得稅前扣除。

為了規范職工教育經費的使用,財政部、全國總工會、發改委、稅務總局等11個部委聯合印發《關於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與使用管理的意見》的通知(財建[2006]317號),進一步明確企業的職工教育培訓經費的提取、列支與使用,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和稅收制度規定的可以在稅前扣除,並要求必須專款專用,面向全體職工開展教育培訓,特別是要加強各類高技能人才的培養,嚴禁挪作他用。

企業應按規定提取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並按照計稅工資總額和稅法規定提取比例的標准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財建[2006]317號文規定,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列支范圍包括:

1、上崗和轉崗培訓;

2、各類崗位適應性培訓;

3、崗位培訓、職業技術等級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

4、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

5、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6、企業組織的職工外送培訓的經費支出;

7、職工參加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

8、購置教學設備與設施;

9、職工崗位自學成才獎勵費用;

10、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費用

11、有關職工教育的其他開支。

因此,學歷教育不屬於財建[2006]317號文規定的職工教育培訓費用,不得在稅前列支。

提升學歷到育福教育,明世專注成人職業教育與青少年素質教育兩大方向,形成職業教育、素質教育、企業教育服務三大學習生態圈,最終築造多方合作共贏的終身教育成長體系,為職業院校、培訓機構、中小學、幼兒園提供系列服務,成為中國最大的教育服務提供商。

❷ 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標準是多少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1號規定:

「一、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准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二、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

1、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職工的學習費用稅法如何規定擴展閱讀: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的比例稅率。

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所得稅稅率是33%,另有兩檔優惠稅率,全年應納稅所得額3-10萬元的,稅率為27%,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以下的,稅率為18%;特區和高新技術開發區的高新技術企業的稅率為15%。

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稅。新所得稅法規定法定稅率為25%,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一致,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為15%,小型微利企業為20%,非居民企業為20%。

企業應納所得稅額=當期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准予扣除項目金額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即據以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法定比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的規定,2008年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規定一般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財稅務總局下發的《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17號),通知明確,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❸ 企業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會涉及繳納哪些稅費

企業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會涉及繳納的稅費有教育經費,管理費用: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

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
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貴社員工培訓費是在該條規定的比例范圍內計
提,並計入管理費用— 職工教育經費科目中。
為使貴社准確的使用職工教育經費,我們歸納整理了實際操作時應特別注意的幾方面,
作為溫馨提示:
1、 實際發生額方可稅前扣除
允許稅前扣除的職工教育經費必須是實際發生數,而不是計提數,已計提而未發生的不
能稅前扣除。
2、年內超出工資、薪金總額2.5%比例部分,可向以後年度結轉
考慮超比例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並沒有時間限制,因此要注意教育經
費的財稅差異屬於暫時性差異,不要忘了差異的轉回。
3、注意教育經費的開支范圍

❹ 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標準是什麼

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准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用於職工教育事業的一項費用,是企業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費用。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來源在統一單位和統一核算的公司(包括施工企業),可在工資總額2.5-5%的范圍內掌握開支,直接列入生產成本(流通費)。如有不足,其不足部分,屬於企業開發新技術、研究新產品的技術培訓費用的,可直接在成本中列支;屬於其他的職工培訓費用,則仍在企業稅後留利中開支。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❺ 職工培訓費可以稅前扣除么

最早是這樣規定的,可以按工資薪金總額的2.5%計提: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二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
後來一般企業是可以扣除的標準是1.5%,超過如果需要扣除就要像稅務機關申請備案:
《關於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與使用管理的意見》(財建[2006]317號),其中對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足額提取及合理使用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 (一)切實執行《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國發[2002]16號)中關於'一般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從業人員技術要求高、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開支'的規定,足額提取職工教育培訓經費。要保證經費專項用於職工特別是一線職工的教育和培訓,嚴禁挪作他用。
可以列支的教育經費范圍:
1.公務費。包括教職員工的辦公費、差旅費、教學器具的維修費等。
2.業務費。包括教師教學實驗和購置講義、資料等費用。
3.兼課酬金。是指聘請兼職教師的兼課酬金。
4.實習研究費。學員在本單位生產實習和經批准到外單位實習研究,以及畢業設計所發生的費用,如有生產實習產品收入的,應以收抵支。
5.設備購置費。主要是指購置一般器具、儀器、圖書等費用。
6.委託外單位代培經費。是指本單位職工選送到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和兄弟單位代為培訓,按國家規定應支付的進修培訓費。
7.其他經費開支。是指其他零星開支。
下列各項不包括在職工教育經費以內,應按有關規定開支。
(1)專職教職員工的工資和各項勞保、福利、獎金等,以及按規定發給脫產學習的學員工資,不包括在職工教育經費以內,由本人所在單位按規定開支。
(2)學員學慣用的教科書,參考資料、計算尺(器)、小件繪圖儀器(如量角器、三角板、圓規等)和筆墨、紙張等其他學慣用品,應由學員個人自理,不得在職工教育經費中開支。 (3)舉辦職工教育所必需購置的設備,凡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按規定分別由基建投資或企業更新改造資金、行政、事業費中開支,不列入職工教育經費。
(4)舉辦職工教育所需的教室、校舍、教育基地,應按因陋就簡的原則,盡量在現有房屋中調劑解決。必須新建的,老企業可在企業更新改造資金中安排解決;行政、事業單位在基本建設投資中開支;新建單位在設計時就要考慮職工教育必要的設施,所需資金在新建項目的總投資之內解決。

❻ 稅法對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福利費是怎麼規定的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結轉以後納稅年度扣除。

超過部分准予結轉以後納稅年度扣除 就是指本年度單位實際使用費用超過了工資的2.5%,超過部分的費用可以在下年度繼續扣除

❼ 稅法對職工教育經費處理的規定是什麼,職工教育經費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結轉以後納稅年度扣除。
軟體生產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中的職工培訓費用,根據(財稅〔2012〕27號) 規定,可以全額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軟體生產企業應准確劃分職工教育經費中的職工培訓費支出,對於不能准確劃分的,以及准確劃分後職工教育經費中扣除職工培訓費用的余額,一律按照工資、薪金總額2.5% 的比例扣除。

❽ 適用於按照稅法規定職工培訓費用允許全額稅前扣除的納稅人,怎麼理解

職工培訓費是計入職工教育經費的,稅法上匯算清繳時對職工教育經費是有扣除限額的,即超過工資總額的2.5%是需要在本年應納稅所得額調增,並結轉進入下年扣除。

但稅法對職工教育經費扣除標准也有規定的特例,就是題目所說的允許全額稅前扣除的: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第六條:

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和符合條件軟體企業的職工培訓費用,應單獨進行核算並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8)職工的學習費用稅法如何規定擴展閱讀:

根據財建[2006]317號,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必須專款專用,面向全體職工開展教育培訓,特別是要加強各類高校技能人才的培養。具體列支范圍包括:

舉辦職工教育的企業、基本建設單位和行政、事業單位,按下列范圍開支職工教育經費:

(1)公務費。包括教職員工的辦公費、差旅費、教學器具的維修費等。

(2)業務費。包括教師教學實驗和購置講義、資料等費用。

(3)兼課酬金。是指聘請兼職教師的兼課酬金。

(4)實習研究費。學員在本單位生產實習和經批准到外單位實習研究,以及畢業設計所發生的費用,如有生產實習產品收入的,應以收抵支。

(5)設備購置費。主要是指購置一般器具、儀器、圖書等費用。

(6)委託外單位代培經費。是指本單位職工選送到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和兄弟單位代為培訓,按國家規定應支付的進修培訓費。

(7)其他經費開支。是指其他零星開支。

下列各項不包括在職工教育經費以內,應按有關規定開支:

(1)專職教職員工的工資和各項勞保、福利、獎金等,以及按規定發給脫產學習的學員工資,不包括在職工教育經費以內,由本人所在單位按規定開支。

(2)學員學慣用的教科書,參考資料、計算尺(器)、小件繪圖儀器(如量角器、三角板、圓規等)和筆墨、紙張等其他學慣用品,應由學員個人自理,不得在職工教育經費中開支。

(3)舉辦職工教育所必需購置的設備,凡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按規定分別由基建投資或企業更新改造資金、行政、事業費中開支,不列入職工教育經費。

(4)舉辦職工教育所需的教室、校舍、教育基地,應按因陋就簡的原則,盡量在現有房屋中調劑解決。必須新建的,老企業可在企業更新改造資金中安排解決;行政、事業單位在基本建設投資中開支;新建單位在設計時就要考慮職工教育必要的設施,所需資金在新建項目的總投資之內解決。